2018年軍人家屬探親假最新相關規定
一、軍隊已婚幹部探親假規定:
1、幹部與愛人分居兩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幹部去探望愛人,每年由公家報銷一次往返車船費。愛人來隊探望幹部的每年可以來隊一次,往返中船費如地方不能報銷可由軍隊報銷。夫婦都是軍隊人員,雙方每年享受探親待遇一次,車船費分別由所在單位報銷。幹部探親假期為30天,其中旅、團以下部隊幹部和其他直接帶兵的分隊幹部為40天(不包含途中時間,下同)。符合隨軍條件的幹部探親假為40天。
2、幹部與愛人、父母分別居住三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幹部每年探望愛人一次,車船費由公家報銷;幹部每4年探望父母親一次的,車船費由公家報銷。
3、夫婦在一地生活的,幹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車船費由公家報銷。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幹部調動工作,其愛人不能隨遷的,幹部調動的當年只許夫妻一方享受探親待遇。在一年內既符合探望愛人又符合探型父母的,原則上一次給假(45天),往返車船費順路的按最遠點報銷;不順路的分別報銷。幹部的父母有一方與愛人居住在一地的幹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親假為20大,並·般應存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況,經組織批准,在這4年中的任何-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時間從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2018年軍人家屬探親假最新相關規定
一、軍隊已婚幹部探親假規定:
1、幹部與愛人分居兩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幹部去探望愛人,每年由公家報銷一次往返車船費。愛人來隊探望幹部的每年可以來隊一次,往返中船費如地方不能報銷可由軍隊報銷。夫婦都是軍隊人員,雙方每年享受探親待遇一次,車船費分別由所在單位報銷。幹部探親假期為30天,其中旅、團以下部隊幹部和其他直接帶兵的分隊幹部為40天(不包含途中時間,下同)。符合隨軍條件的幹部探親假為40天。
2、幹部與愛人、父母分別居住三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幹部每年探望愛人一次,車船費由公家報銷;幹部每4年探望父母親一次的,車船費由公家報銷。
3、夫婦在一地生活的,幹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車船費由公家報銷。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幹部調動工作,其愛人不能隨遷的,幹部調動的當年只許夫妻一方享受探親待遇。在一年內既符合探望愛人又符合探型父母的,原則上一次給假(45天),往返車船費順路的按最遠點報銷;不順路的分別報銷。幹部的父母有一方與愛人居住在一地的幹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親假為20大,並·般應存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況,經組織批准,在這4年中的任何-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時間從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