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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百科noland

    這裡有個故事很說明問題,明朝馮夢龍的《古今笑》中收錄了這樣一個故事。南宋高宗有一天大宴群臣,席間有一個伶官表演節目,他拿出一枚銅錢,裝作窺視星相,將銅錢放在一隻眼睛上看眾人。先看到宋高宗,說這是帝星;再看秦檜,說這是相星;又看韓世忠,說這是將星;最後是張俊,伶官說什麼也看不到,眾人驚訝不解,伶官解釋道,真的什麼也看不到,只看到張大人在錢眼裡,眾人一時鬨堂大笑!

    在南宋初期,張俊與岳飛、韓世忠、劉光世並稱中興四將。是一名戰功卓著的將軍,南宋欽定的十三處戰功中,張俊就佔兩處。由於屢立戰功,迅速成為軍隊統帥!然而,與他戰功赫赫相比,他的貪婪同樣驚人!在之後短短的十幾年間,成為南宋的首富,土地多的驚人,光是田租就能收到三十多萬石,相當於紹興府全年的財政收入。

    張俊利用自己掌管軍隊的權力經常指使部下為自家從事各種勞動,耕地、建房、建亭臺樓閣。有了這麼多財富,張俊將心思全部放在了自家產業上。有一次大戰之前,作為統帥的張俊給妻子寫信,本應是充滿豪情壯志的書信卻只是交代怎樣管好家產,按時收租金,這樣的將軍怎能打勝仗?

    更有意思的是,張俊怕自家的金銀被盜,將家裡的白銀統統融化成一千兩大銀球,取名“沒奈何”就是看你怎麼偷的意思。鑽進錢眼裡的張俊生前功成名就,享盡榮華富貴,但是死後被後人罵的狗血噴頭也不為過。

  • 2 # 文史小茶館

    “張家寨裡沒來由,使他花腿抬石頭。二聖猶自救不得,行在蓋起太平樓。”

    “怎麼現在軍營裡又來活計了啊?那些個紋身的軍爺們都幹嘛呢,修房子?噢,原來兩位聖上還在金狗手裡,你們軍隊倒修起好個大酒樓啊!”臨安的百姓如是說。

    這順口的歌謠就針對我們有名的南宋中興名將——張俊將軍。

    張俊可是當時響噹噹的大富豪大炒家,啊不,大將軍。民間把他叫做“鑽進錢眼裡的將軍”。

    典故來自《二醜巧言戲張俊》,是朝中演戲,兩位丑角假裝能透過錢眼看人星宿,他們說宋高宗是紫微星,宰相師垣是文曲星。到了張俊,丑角拿著銅錢對著他看了半天,只說:“啊呀,黑漆漆一片,不見星”。另一丑角道:“胡說,怎麼會不見星,再仔細照照。”那丑角裝模作樣照了好一會,說:“真的不見星,只看見張循王(張俊)坐在錢眼裡啊。”眾人一堂鬨笑。很快臨安城裡就傳開了,張俊貪財的本性再次暴露無遺。

    張將軍愛財不光在朝廷,還是在民間,都是眾所周知的事情。

    自從他的大酒樓在臨安修成以後,更是車水馬龍,生意興隆。這酒店當然不是真叫太平樓,只是代指,就像小說裡的龍門客棧一樣。因為酒店開設在首都黃金地段,不僅生意不愁,更可以說燈火長明,歌舞聲聲,通宵達旦。這嘩嘩的現錢收入恐怕堪比今日的天上人間會所,錢嘛,自然都歸張將軍支配了。

    宋代雖然允許軍隊經商,但張將軍要做就做最好,把自己的產業搞得有聲有色,和另一箇中興大將劉光世有得一拼。他的酒店可不止這一家,其他更有大量房產。張將軍專門讓手下士兵修建了很多房屋和花園別墅,這不是為了自己享受啊,全是用來出租。

    張將軍這包租公當得可大,每年租金多達7千3百萬文。按當時房價9百多萬文一套計算,這錢可以在臨安購買7,8套不錯的新房了。可見張將軍完全就是宋代炒房之先驅,足可以為今人之榜樣。

    難道我們的張將軍就這樣滿足了嗎?NONONO,他還霸佔田產,啊不,重視農業發展。他在江浙一帶兼併了近百萬畝良田,每年收的租米也達百萬石以上。怎麼吃得完?那就拿來賣吧,畢竟現錢更愛人吧。

    從一個盜匪出身,到朝廷重臣,再到全國富豪,這是怎樣一個閃耀的人生?

    光芒之下陰影我們也可以順便看看,張將軍最拿得出手的戰績是明州之戰,號稱殺金人數千。結果查驗首級只有兩個帶金銀耳環的頭顱,其他的首級是什麼來路,那就只有天知道了。張將軍號稱“張鐵山”,是指他擊破走投無路流寇戚方的戰鬥,而此戰確是岳飛等將領親自作戰所得,張將軍便坐著笑納了功勞。

    不僅如此,張將軍的隊伍“張家軍”還被稱為“自在軍”,聽起來好像自由自在,無拘無束。這不過都是在百姓家裡自由自在,在平民商鋪裡自由自在。那就是想拿就拿,想要就要,銀錢嘛,女人嘛,張將軍怎麼能光考慮自己呢?他都給士兵們創造好了條件。不管打贏打輸,只要一聲令下,自在軍們就衝進百姓家裡搶劫啦。

    比如第四次北伐之時,張俊出兵北上,金國宿州亳州兩地望風投降。自在軍未經激烈戰鬥就進了城,這怎麼滿足得了張將軍的願望呢。正好這時百姓們出城歡迎,只見民眾焚香擺花,給宋軍送吃送喝。有送上門的肉怎麼能不吃?自在軍們趁機搶奪民女,搶劫百姓錢財。張將軍和士兵們大大歡快了幾天,然後班師回朝。

    至於受害的百姓,史書上只有一句:“其酷無異金賊,民皆失望。”

  • 3 # 經略幽燕我童貫

    有關張俊貪財的情況,前面幾個回答已經大致都答得差不多了。

    咱家就來簡單解釋一下,為什麼張俊會變成後來那個樣子吧。

    張俊十六歲就從軍了,在家鄉成紀縣附近的三陽寨當弓箭手。弓箭手是北宋時期的一種特殊兵員。北宋在西北地區復活了類似唐代府兵兵制的一種義務兵制,這種兵制就叫弓箭手製。國家會給予弓箭手土地,並免除雜稅(夏秋兩稅還是要繳納)。被授予土地的人要自己準備軍器等,到附近的堡壘去值班或者參加遠征。如果願意養馬的,國家還會再撥給土地,讓弓箭手養馬。這對於當時的貧窮家庭的子弟而言,也算是一個出路。

    張俊參軍以後,表現非常積極。他在征討南方的少數民族叛亂中有了戰功,被逐步提拔起來。回到西北以後,又隨部隊參加了多次征討西夏的會戰,在仁多泉一戰中表現非常突出,於是被授予了“承信郎”.的官階,算是正式出仕了。

    承信郎是北宋政和時期的武官五十三階中的倒數第二階,對於一個士兵來說,能從兵提拔為官,說明他是有戰功的,很不容易。

    到宣和五年以後,北宋政治逐步糜爛,地方財政破產,土地兼併嚴重,導致流民四起,於是河北、河南、山東等地都陸續出現了農民軍造反,威脅到趙宋政權的統治。

    這個時期,張俊主要在洺州、內黃、沂州、密州等地鎮壓這些農民軍。他在宣和八年時,曾一箭射死了濟南附近的農民軍領袖孫列,鎮壓了當地的農民起義。

    因為他維護趙宋王朝的封建統治有功,他逐步從承信郎(第五十二階)的官階提升到武德郎(第三十六階),從一個低階軍官逐步成長為中級軍官了。

    在靖康年間的太原會戰期間,由於宋廷排程指揮失措,名將种師中戰死,其部九萬餘人奔潰,張俊率領其部從烏河川突圍成功,並阻擊了金軍的追擊,斬了五百級。因為他的表現,他被提拔為河北第十三將,成為了一名將級軍官。

    將是宋代的軍事編制單位,起源在王安石變法時期所創立的“將兵法”。這種編制法將駐地、軍事負責人、軍隊對應起來,在固定的駐地設立“將兵”,由一將固定率領,一將兵兵力從數千到一萬不等。率領這個編制單位的將,要負責從招募到訓練和作戰的全部主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改正了更戍法的弊病,提高了軍隊戰鬥力。張俊被提拔為河北第十三將,說明他開始具有建立自己的隊伍的資格了。自此開始張俊就逐步走上了獨立成軍,並最終成為所謂“中興名將”的路。

    從以上事實來看,我們不難發現,張俊在其成為河北第十三將以前的工作中,應該來說是負責的,而且有實際的成績。可是,在南下以後他的表現就一次不如一次,動不動領命不受,藉口“墜馬傷臂”,就是不出動,生活上還越來越貪財腐敗了。

    難道宋高宗不知道嗎?

    不,宋高宗知道,史料記載中也說:

    “帝於諸將中眷俊特厚,然警敕之者不絕口。自淮西入見,則教其讀《郭子儀傳》,召入禁中,戒以毋與民爭利,毋興土木。”

    宋高宗有一次還對張俊說,國家應付了他那麼多,他欠缺的就是努力作戰。

    “朕因諭之,國家之力亦盡於此矣,但欠一事爾。俊曰,不知欠何事?朕曰,所欠力戰而已。”

    但為什麼宋高宗知道了,還“眷俊特厚”呢?

    這是因為張俊這種人早就腐化墮落了,沒有鬥志,對於宋高宗來說容易控制。而岳飛那種堅持原則,始終保持清廉作風,有作戰意識的人,宋高宗本人無法去駕馭控制他。

    因此親疏就非常明確了。

    張俊好控制,所以信任他,待遇就好。待遇越好,張俊越腐敗,所以就更好控制。所謂的帝王心術,不過如此。

  • 4 # 時拾史事

    中興四將其實是指岳飛、韓世忠、劉光世,張俊,這四個人為大宋抗金立下過汗馬功勞,即使是後世評價很糟的張俊,早年明州大捷、黃天蕩之役、柘槔之戰等著名抗金之戰他都是主要成員,原本是主戰的張俊在恢復中原之際變為主和派。並且參與了岳飛案。

    張俊16歲參軍,此後屢建戰功,自高宗初起之時,他就跟隨高宗,所以很得寵,中興四將中,張俊撈錢是最狠的。在杭州的時候,張俊從士卒中挑選高大少年,讓他們紋身,百姓稱他們為花腿軍。而張俊就用這些人進行海外走私賺錢。除了皇帝的賞賜,張俊還好搜刮民脂,民間對其評價是 “殘酷程度無異於金賊”。他搶百姓的大批金銀換成房產、田地,然後再出租給百姓獲利,每年收取的租金就多達七萬三千貫(一貫為一千錢);在多個地方擁有多達百萬畝的土地,每年僅收租米就高達百萬石以上,成為古往今來罕見的大地主,號稱佔田遍天下,家積鉅萬。張俊另外一個發財的手段是剋扣軍餉。國家財政部門撥給軍隊專款專用的餉銀,張俊更是不放過。

    有錢就算了,張俊還特別惦記自己的錢,為了不讓人偷,把白銀熔了做成銀球,讓人偷不走。

    可不是掉進錢眼兒了嗎

  • 5 # 畢生高人

    有錢也是錯?!!!

    張俊奮鬥一世,九死一生,忠君護國乃朝廷柱石國家棟梁,有錢積蓄是很自然的事: 那是四十多年的積蓄和皇帝的賞賜呀!

    岳飛本是布衣,蒙上簡拔,位列臺閣,至犯罪被誅這段時間不到十年!抄家時,財產少得可憐!但是,到了孝宗皇帝赦免其罪後,親子岳珂向朝廷奏請,要求皇帝發還良田3000多畝,房舍近500間,商鋪近300間,錢3千萬貫,金5000兩,銀兩萬兩!看清楚,令人心驚!因為這個是岳家自供狀!朝廷備案!不可能有假!岳飛刮地皮的能力非同一般!

    換言之,抄家時隱藏財富,罪犯欺君!看來高宗沒有殺錯,是孝宗赦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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