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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開始才得到了廣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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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湧

    “書法”一詞,最早出現在《論語》裡,但那僅是指代一種文章的文體和文章的結構形式。而把“書法”作為書寫方法和藝術性指向的用法和詞意,則是源自於日語,因為當時(19世紀)日本借用西方的“方法論”而創造了許多的漢字詞彙。所以,把書寫的藝術性稱作“書法”,是從日本開始的。

    我在2016年12月曾寫過一個帖子,其中也談到過這個問題:(請看下方的連結)

  • 2 # 空氣樂隊

    很榮幸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史料記載文字是從甲骨文開始的,但是書法藝術的自覺化至東漢末才發生,書法並沒有具體的創始人,應該說是先人們一代代積累下來。

    有人說梁武帝蕭衍應是史書中可見最早使用書法一詞的人 ,東漢末年,書法逐漸成為一種藝術,真實什麼情況等待後人驗證。

    最早出現在《論語》裡,但那僅是指代一種文章的文體和文章的結構形式。

    據說那時候而把書法作為書寫方法和藝術性指向的用法和詞意,則是源自於日語,因為當時19世紀日本借用西方的方法論而創造了許多的漢字詞彙。

    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 3 # 詩夜城主

    “書法”一詞產生於東漢時期,由一代文學家許慎提出“書法”這一概念,

    一:最古老的文字,談及書法,必要追溯文字的起源了,在中國,文字具有悠久的歷史,早在約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一些陶器上就有簡單的刻畫符號,這些符號大多象形,也叫象形字,值得注意了,從遠古的象形文字到楷書的萌芽,經歷了五千多年的漫長曆程,而今天我們所能看到的最早的古文字,是三千多年前誕生的甲骨文,然而甲骨文又是一種從漢字起源時代進入成熟期的文字,

    二:書法的最初特徵,但是甲骨文中也有很多象形字,有著濃厚的藝術意味,它的筆畫多纖細方直、遒勁有力,抽象寓於具象之中,結體大小不一,章法錯綜變化,有疏密對比,有平衡對稱,這些特點已經為中國的書法藝術打下了最初的基礎,所以甲骨文是最初的書法特徵,

    三:書法成熟期,直至到了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推行“書同文”政策,從此基本結束了六國文字異形的混亂局面,進而確立了秦小篆的獨尊地位,接著又隨著書寫工具的改進以及書法教育的開展,漢代書法在秦代基礎之上繼續發展,成熟的隸書以及草書、行書、楷書等書體相繼出現,

    四:“書法”概念誕生,綜上所述,就容易理解了,從文字的起源到演變成熟之前,古人的頭腦意識裡都沒有“書法”這個詞語的概念,為什麼這樣說呢?道理很簡單,那時候的文字是實用性的,用作於日常記錄,然而書寫起來都非常複雜,古人就想法設法讓文字變的簡單易寫美觀,

    到了漢代時“篆、隸、草、行、楷”都相繼出現併成熟了,那就要給這些字型來個統稱了,也就是取名字,那取什麼名字呢?這又非常關鍵了,文字從誕生到成熟,雖然這一漫長的過程,但也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方便,這體現了人類的智慧,不可否認,文字是人類文明以及文化的象徵,既然如此,就得有個非常神聖莊嚴的名字,

    東漢許慎就說:“書,庶也,紀庶物也;亦言著也,著之簡紙永不滅也。”大概意思是文字是不能毀滅的,永遠無法毀滅的;何謂法者?法包括三要素:1、筆法,就是要正確執筆,科學的用筆法、墨法等,2、筆勢,指妥當組織點畫結構、分行布白、承接關係等,3、筆意,就是要在書寫中表現出自然的情趣、人文的修養和高尚的人品,其中筆法、筆勢屬於書法技法範疇,筆意是書法的藝術精神,書法依附於文字而存在,所以取名“書法”。

  • 4 # 琪香菲迪

    本人學習繪畫幾十年,今天才認真研究了這個問題,感謝提問!

    書法是中國特有的一種傳統文化藝術。“書法”一詞最早的出現,是在宋梁間論書的著作中,當時有“書學”、“法書”、“書道”之稱,它即是漢字的書寫方法,也是一種以漢字為載體、以毛筆為書寫工具的線條造型藝術。

    沒有人能確切的說明是誰創立的,只能說誰最早使用了"漢字"包括早期的甲骨文等等 誰就發明了書法。

    較早的書法名人是秦朝的李斯,我想書法的歷史應該是從那個時候算起吧!隸屬是漢朝普及的,行書是從東晉開始的,楷書是唐朝發揚廣大的。

  • 5 # 雲門道家養生

    建議參考專業碩士論文《魏晉南北朝書法自覺研究》。可以說是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提出這個概念,是書法自覺的時期。漢末標誌著群體意識的解散和自我意識的形成。個人分析以下因素

    第一:漢字為素材,決定了書法書寫的文字。線條為形式,構成了審美關係,用勁健圓韌的轉或是用稜角分明的折來表現或悲或喜的主體精神。魏晉之前少有純藝術表現,文必有所旨,且旨在王政教化。書法的藝術化自覺,必然是從書家精神到文字載體到審美關係,脫離王政教化的過程。實用性書法到藝術性書法的自覺的原因與文章和文學開始分流的原因是一致的。徐利明《中國書法風格史》指出:“當時士大夫階層的知識分子對書法自覺的 藝術追求和自覺的藝術欣賞活動,由此可見一斑。”侯開嘉在討論草書的書寫意識時,亦提出自發性書寫和自覺性書寫的分類。

    對書法自覺的研究,分為藝術家主體精神的自覺、審美的自覺、文字的自覺、技法的自覺、書法理論的自覺五點。

    主體精神自覺體現著書家的書家書寫過程中的主觀能動性,或因疾病久困而傷懷死生之大,或因好友來訪而悅流水知音,或因戰亂流離而悲痛人生何歸,同一個時代背景下迥異的人生有著共性和差異性的心理。

    第二:審美是聯絡書家和文字作品的隱形橋樑。魏晉人以自己時代和人生特種的審美觀念進行著書寫活動,或鬥志昂揚風采照人,或潛移默化細水長流,但整體上體現著一種魏晉風度。它不同於唐代恢弘森嚴的“法”,不同於宋代暢趣悅情的“意”,不同於明末尚奇狂放的“態”,不同於清代蒼茫陽剛的“質”,這是魏晉人特種的審美,諸多的人生虛誕、生死別離、家國之恨都歸於紙墨淋漓的流轉之間。

    第三:書法文字在書寫內容、體裁形式、語言風格都具有魏晉風采,從《古詩十九首》到玄言詩、山水詩、田園詩,它不同於漢代鋪陳大氣的大賦,不同於格律精嚴的唐詩,不同於婉轉纏綿的宋詞,不同於世俗直白的元曲和明清小說,魏晉人信札之間短短的數十字,含蓄蘊藉,深情四溢。

    第四:技法的自覺則以楷、行、草的成熟定型為準,標誌著書法筆法、字法、章法的完善。魏晉南北朝書法理論的大量產生,從書法源流、書法風格、書家品評、書法鑑賞等諸多空白領域都有了開山之作,可謂意義重大。

  • 6 # 不足齋2018

    書法:

    從表面字義理解,指書寫的法度,文字的藝術表現形式。

    下面是有關記載:

    《左傳·宣公二年》:“ 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唐 劉知幾《史通·惑經》:“故知當時史臣各懷直筆,斯則有犯必死,書法無舍者矣。”

    宋 謝採伯《密齋筆記》卷四:“《論語》書法之嚴,即《春秋》書法也。”

    明 劉基《春秋明經·鄭伐許鄭伯伐許》:“蓋與 鄭 伐 許 、 鄭伯 伐 許 之書法同矣。”

    而把“書法”作為書寫方法的用法和詞意,是源自於日語,因為當時(19世紀)日本借用西方的“方法論”而創造了許多的漢字詞彙。所以,把書寫的藝術性稱作“書法”,是從日本開始的。

    日本的工匠精神大家應該都有耳聞,我個人理解日本之所以用這個詞,應該理解為書寫過程中所恪守的嚴謹法度,不越規矩!

    以前日本還出過幾個優秀的書法家。

    這些年日本率先亂搞什麼創新書法,真是烏煙瘴氣!

    忍不住吐槽下:搞科技研發確實需要不斷創新。

    而我大中華民族書法藝術需要很深厚,很深厚的繼承,才能談上創新!五百年還出不了一個書法家呢!

  • 7 # 臨風閣知書

    書法是漢字的書寫藝術。漢字在漫長的演變發展的歷史長河中,一方面為華人的生產生活提供服務,同時承擔著思想交流、文化繼承等重要的社會作用, 它本身又透過長期演變形成了一種獨特的造型藝術。

    書法一詞產生於秦朝,秦朝開始從法律的高度對文字形態給予規範,秦朝之前的文字僅服務於日常生產和生活。秦統一六國後,當時的文字使用混亂,影響了秦的經濟文化發展。秦始皇命丞相李斯統一文字,李斯以小篆為標準統一了全國的文字。李斯的小篆字型姿態研美,端正工整。丞相李斯最先提出書法的概念,要求文字書寫規範,符合法度。

  • 8 # 棲遲社

    書法這個詞有多種意思,我想題主這裡所指的“書法”應該指的是文字的書寫藝術這個概念。這個概念的提出始於何時何人到現在還在考證和爭論中,並沒有十分確定的答案。但是筆者認為,書法從書寫實用範疇上升到藝術這個範疇應該要追溯到東漢末年。

    因為通常而論,藝術覺醒要有三條標誌:一是創作的繁榮;二是出現有相當功力的作者;三是對創作有理論的概括和闡釋。就書法藝術而言,這三條在東漢末已基本具備。

    首先,來看創作的繁榮和代表書家。漢代書體,廣泛流行應用的,有小篆、隸書、章草三種。其中,小篆由秦人李斯增損大篆而來,隸書也是由秦人程邈增減大篆,去其繁複而創新體,後逐漸演變,出現波勢,成為漢隸,即八分書。章草始創於漢元帝時史游,稱“急就”。章帝時齊相杜度進一步發展,因得章帝愛好而得名。有說章帝好此書而詔杜度用草書上事,後來魏文帝也令劉廙用草書上事,因為主要用於章奏,後世便謂之章草,這是漢人創制的新書體。前兩種書,漢代有了新的發展或創新,出現了集秦漢書法之大成的傑出書法家蔡邕(就是一代才女蔡文姬的爹);章草也日臻於完美,出現了草書大家崔瑗和被後世譽為“草聖”的張芝。

    其次,我們來看作為理論形態的書論,這是書法藝術覺醒的主要標誌(這一點十分重要)。這時出現了崔瑗的《草書勢》、蔡邕的《篆勢》、《筆論》和《九勢》,闡發草、篆、隸的藝術特徵和價值。特別是《九勢》和《筆論》兩文,一者提出“夫書肇於自然,自然既立,陰陽生焉;陰陽既生,形勢出矣”的觀點,把作書提到本體論的高度,揭示了書法藝術的內在規律和特徵;一者提出“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的論斷,把作書與抒發情性聯絡起來,要求作書有一個審美心胸;並要求作書時“沉密神彩,如對至尊”,把書法擺到至高無上的地位。這些都不是把書法作為記事工具所能解釋的,這些都表明,書法已擺脫了對文字的依附,成為一種具有獨立審美價值的藝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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