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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Mr芃

    看你拆遷面積多不多,如果有幾百平方可以留一部分房子,一部分選擇賠償,還有就是如果政府賠償的安置房位置好,有升值可以,可以選擇多留點,以後在出手,這樣比政府拆遷的補償金還高。

  • 2 # 青陽山下巢湖之濱

    本人就是拆遷戶,在目前的房產政策下,貨幣化補償是最最有利的。一是可以快速拿到補償款再去購置新房。二是回遷房受政府政策影響太大,週期長,辦證時間長,難以快速變現。

  • 3 # 班尺量房

    我有靠譜回答:

    這個問題,之前看了好多的回答,我覺得有的臆測有的反其道而行。

    首先說說國家層面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明確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就是說你在面臨拆遷的時候可以有兩個選擇的,這是被拆遷人基本的權利。

    同時,國家還會支付被拆遷人的搬家費用,選擇調換(要房子的),國家會根據具體情況支付臨時安置費(提供週轉房)。

    最主要的是有一個次風險在裡面,人不與天鬥。

    如果只是拆遷了,過個十年八年的才能住進原來的這個位置,我想說,您想多了!

    綜合來說,我覺得要錢要合適的多,利益能夠實現最大化,而且房子可以買現房。

    而如果要房,除了等,還是等。

    當然了,這也是目前房價相對平穩而定的。

    如果您在雄安新區,那一定要房。

  • 4 # 房產領域者

    我覺得這個主要是看個人的情況,首先就要看您除了這套房子,名下是否還有其他房產,如果有的話,再來對比這套房子補的房子是否您有必要需求的,如果是改善型的房子,可以選擇要房,因為這樣直接可以滿足您後期的居住要求了。如果您目前名下房產多而且手頭資金比較充足的條件下,您可以看看目前這個地段是否好,未來發展的空間包括房間的上漲空間是否大,如果非常可觀可以直接要房,如果有更好的地段可以選,您也可以選擇拆遷的時候選擇要錢去一個地段更好的房子投資,相信只要您將您此次的賠償最後都轉換成房產的話,您肯定是穩賺不賠的。

  • 5 # 黃瀅瀅11

    看你個人的資金週轉情況,如果不急著資金週轉的話,肯定是要房的,因為房子會升值,也可以收租,這是保全資金的最好方式,很多拆遷戶拿很多資金,去買車,去其他消費,很快就把錢花了,要房的話,每個月都可以收租,等國家把這個地方發展起來,房價基本都會上漲的

  • 6 # 排空散清唳

    實話實說,選擇“房”還是選擇“錢”主要看是否有產證和安置房的位置等多方面因素。打比方來說,如果安置房所處學區或是外來人口就業密集區域,建議選擇“房”。如果安置房較為偏僻,且交通不便,建議選擇“錢”。個人認為:隨著目前物件快速上漲,現階段資產保值的最好手段肯定是固定資產。但未來十年房,房地產的黃金時代會隨著人口紅利的減少而慢慢逝去。建議在“錢”和“房”的選擇中,最好以個人需求為第一要務,因人而異,切不可隨波逐流。這是我一些不成熟的觀點,請您借鑑。

  • 7 # 動力帆船

    要看自身情況:比如拆遷房屋所在的城市,自身已持有房產的情況。在一二線城市,地方財力雄厚。由於樓市前景長期看好,政策落實能力強,當然多持有房子。三四五線城市,由於樓市發展潛力有限,除去需要居住和改善的房屋外,不建議持有大量房子,而且這些地區財力有限,安置房的建設速度也比較慢!

  • 8 # 一世明哥私家歷史

    “要房”才能利益最大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明確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理論上講,選擇“要錢”和“要房”在簽訂動遷協議時,這個“錢”與“房”其實是等值的,在表面上,不存在吃虧或不吃虧。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要房”才能利益最大化。

    不講大道理,我還是按照上海動遷的實際事例來說明一下。

    某年上海虹口區某地塊舊城改造,張先生一家的舊房按照公示的動拆遷標準,得出一個補償總價是110萬,因子女成婚等原因,如要房,可以要一套二房70平方米,一套一房50平方米。

    當時有三個動遷安置房的基地可以選擇,一個在青浦新城,動遷安置價為7500元/平方米;一個在浦東三林,動遷安置價10000元/平方米;一個在寶山顧村,動遷安置價8400元/平方米。

    如張先生選擇全部貨幣化安置,則可以拿到110萬現金,自由選擇購買住房。

    張先生如選擇兩套均在青浦新城的住房,則房屋總價為7500元×(70+50)=90萬,張先生一家得到的是一年後交付的兩套青浦新城的住房+20萬現金,以及一年過渡期間的租金3000元×12月=36000元。

    張先生如選擇兩套均在浦東三林的住房,則房屋總價為10000元×(70+50)=120萬,張先生則必須再另行支付10萬後,張先生一家得到的是一年後交付的兩套青浦新城的住房,以及一年過渡期間的租金3000元×12月=36000元。

    其他選擇方案,規則依舊……

    那麼為何“要房”才能利益最大化?

    關鍵就是動遷安置價是當時政府核定的安置房產的成本價,與市場二手房存在天然的差價,這個差價還不小,每平方米差價在2000元以上,等期房變成現房交付時,一般安置動遷房區域的商品房價格往往也會有5-10%的漲幅,差價就更多了。

    不過,安置動遷房要在取得房屋產權證後3年才能上市交易。

    由於三年後的房產價格的不確定性,會讓部分動遷安置房業主,選擇與下家提前簽訂買賣合同,在允許安置房上市交易轉讓時,再正式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

    這個做法一直存在,但是合同因為違反國家法規,實際上是無效合同,對合同雙方都有法律風險。

  • 9 # 恆信房產

    貨幣補償,是指在拆遷補償中,經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被拆遷人放棄產權,由拆遷人按市場評估價為標準,對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進行貨幣形式的補償。簡單點說就是直接拿錢補助,一次性付款。目前,該形式是中國拆遷補償最主要形式。

    貨幣補償的優點在於簡單便捷,被拆遷人不用擔心後期補償款遲遲不到位等問題。被拆遷人也可自主選擇重新購買住房,同時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被拆遷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後續問題。

    但其缺點是新選擇房屋購買房價可能同比增高,給予的補償款不一定能足額支付。或者暫時不買房,那對於一大筆補償款該如何支配呢?這就需要被拆遷人有很好的理財能力了,有敏銳的市場觀察能力以及有自我生存的一技之長。被拆遷人大多是農民,對於農村被徵收拆遷後,需要有再就業的能力,以融入城市生活產權置換弱化主動權,但後期糾紛多

    拆遷補償的另一種方式就是產權置換了。產權置換一般是給予被拆遷人幾套安置房和一定的貨幣補償。這就讓被拆遷人少了很多後顧之憂,一是能有穩定的居住地方,二是能有一定的資金開始後期的生活發展。

    再者,安置房還有一個比較大的弊端就是起初談補償協議的時候,拆遷方會承諾安置房的規劃前景,但往往等被徵收人選擇居住的時候才發現安置房往往和當初承諾的差距甚遠。而更嚴重的時候,安置房的建造因為趕時間,所以監管不嚴,偷工減料的情況很多,所以導致安置房房子的質量相對來說會與標準的房子有所差距。 總的來說,安置房的選擇存在的隱患問題比較多,但勝在價格優勢上。從整體的拆遷情況看,大部分被拆遷人還是更願意選擇貨幣補償。但每個被拆遷人的情況不一樣,要根據自己的自身條件進行選擇。當然,國家也給了被拆遷人這樣選擇的權利。至於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房子,被拆遷人可根據上述的優缺點對比進行選擇。

  • 10 # 蛋蛋說新房

    被拆遷戶獲得拆遷安置補償的方式有三種,一是安置房,即將產權轉換;二補償款,即用貨幣補償;三、依據實際狀況,安置房和補償款結合。然而,從目前農村政策以及當前拆遷安置補償方式來看,第三種方式是最佳的,此外還會有讓拆遷戶自己決定要房還是要錢?

    雖然說在特定時刻,“要現金”還是“要房”本質上沒多少差異,不過,考慮到未來房屋價值趨勢,現金通貨膨脹程度,和等待安置房建設的時間成本,安置房的質量和區位等,兩者差別可不是一點兩點,這或是不少人越拆越富,而有的人越拆越窮的重要原因之一,到底應該要錢還是要房要根據房屋市場環境和自身情況來選。

    一、應該“要錢”的情況

    1、已經有住房,但收入一般,且每個月固定支出較高。

    這類情況“要現金”是比較現實。原因在於,安置房建造時間較長,加之各地又對安置房上市交易時間作了規定,往往需要5-8年不等。本身希望透過拆遷來改善一下家庭經濟狀況,如果選擇了“要房”,這個變現週期不一定等得起的,即使等得起,但彼時的安置房市場狀況也是難以預測的。因此,針對這類人群,建議要“現金”,如此,更有利於家庭資金的安排。

    2、所住地發展程度低。

    人才大量流出,如果人才持續幾年淨流出,那麼說明這個城市產業吸引力不足,或者就沒多少就業機會,那房地產市場房價也不會大幅上升,安置房價值大打折扣,商品房的增值潛力也不足。有人會用這筆拆遷款到大城市或者省會城市購房,這是最佳讓錢保值增值的方式。

    二、應該“要房”的情況

    1、房價上漲期,補償款低於市場房價時。

    拆遷補償大幅低於市場房價時。樓市上漲期,等你籤補償協議時,經過漫長的稽核流程拿到錢的時候,可能補償價會低於周邊的房價,相比於等面積的房子。如果選擇要房子,就一定要跟緊市場的風向,關注房屋市場的政策和情況。

    2、自己所在城市的發展程度高和發展速度很快時。

    評價城市發展程度和潛力需要分析的因素包括:交通、醫療、教育基礎設施,就業機會,人才流入量、國家政策、周邊城市的發展。比如一二線城市、省會城市、區域中心城市和民營企業發達的城市,國家重點發展的城市、城市圈等。所以,在這類城市裡最好“要房”。

    提示:在考慮要房還是要錢之前,先要關注拆遷補償標準是否合理問題,簡單的衡量標準是:你所得到的拆遷款能否購買同時期,同區域、同面積以及相似裝修標準的房產。否則,就應該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訴並得到合理補償。不然怎麼選都吃虧。當然,如果當地是安置房和補償款相結合大家都是統一的標準,就沒有糾結“要房”還是“要錢”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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