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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總理,總統,都是國家領導人,他們分別都有什麼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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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水空流

    首先這個對比就不恰當。三個國家的領導者如果對比,如果和本國比,他們是本國最高領導者,如果橫向比較的話,沒有可比性。

    英國屬於典型的君主立憲制國家。是世界上第一個資產階級國家,第一個進入近代文明的國家,作為英王他是大英帝國的國家元首,但他沒有任何權力。而作為英國聯合政府的政府首腦卻是國家的最高領導者,是由議會多數黨的黨魁擔任。作為英國首相他掌控國家最高行政權,是武裝部隊最高統帥。

    德國是議會內閣制國家。德國總統是國家虛無國家元首。同樣沒有任何實際權力,而透過投票產生的議會多數黨受命組成聯邦政府。議會多數黨領袖就是德國總理。作為德國總理他是德國最高領導者。對內對外代表德國政府。也是德國武裝部隊最高統帥。無論英國和德國都是政府首腦 作為國家最高領導者,應該說都是內閣制,但法國不是,法國屬於半總統制國家,即總統作為國家元首代表法國,是武裝部隊最高統帥。負責國家戰略安全,外交,國防。但內政,經濟,財政基本上由總理負責,也就是說,總統主外,總理主內,法國總理一樣由議會多數黨擔任。

    相對比而言,英國首相和德國總理權利基本相同,而法國總統稍微差一點。至於首相,總理,總統的權利各有不同和側重,都是依據本國憲法來確定。

  • 2 # 縱橫觀智庫

    法國總統馬克龍、英國首相特蕾莎·梅、德國總理默克爾

    一、法國總統是實權國家元首,擁有權力最大

    根據《第五共和國憲法》規定,法國是半總統半議會制國家,總統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雖然看似法國總統與議會在政治權利上平方秋色,實際上法國總統的權力凌駕於議會之上,是法國國家的權利中心。法國總統的權力有:

    1.法國總統不但是法國的國家元首,還是安道爾的國家元首,兼任安道爾大公;

    2.法國總統有任命總理和其他高階官員的權力;

    3.法國總統雖然不是政府首腦,卻可以主持部長會議,決定國家大政方針;

    4.法國總統還擁有一部分立法權,可以要求議會修改透過的任何一項法律,也可以越過議會進行全面複決任何法律。同時,《第五共和國憲法》還規定了,法國總統與總理、兩院議長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解散國會。

    5.法國總統還是法國所有武裝力量的總司令,甚至有權利動用法國戰略核力量。

    馬克龍與妻子布麗吉特

    二、德國總理與英國首相的權利

    德國是議會制共和制國家,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德國總理與英國首相都是政府首腦,都由議會選舉產生,對議會負責。但理論上德國總理權力大於英國首相,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

    1.受國家元首制約不同。兩國的國家元首雖然都是虛位元首,但是情況不同。英國王室延續數百年,在英華人心裡有崇高的威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制約英國首相,但是德國總統完全沒有制約總量的能力。

    2.黨派政治不同。英國是兩黨制政治,德國是多黨制政治。英國的保守黨與工黨輪流執政,很難出現長期一家獨大的情況,所以首相任期有限;德國是多黨制國家,容易出現一黨獨大的情況,例如默克爾領導的聯盟黨已經贏得了四次大選,默克爾也就連任了四屆德國總理。

    3.具體國情不同。雖然英國和德國都是聯邦制國家,但是德國的中央政府權威很大,對地方有足夠的優勢;英國則不痛,除英格蘭以外,蘇格蘭、威爾士、北愛爾蘭都有很大的自治權力,中央政府能夠享有的權力有限。

    兩位鐵娘子

    所以,權力大小排序是:法國總統、德國總理、英國首相。

  • 3 # 劉權林

    英國首相權力大於德國總理,法國總統的權力則不一定,有時是三者中最大的,有時是三者中最小的。

    英國和德國雖然都是議會制,政府首腦是議會中佔最多數的政黨領袖擔任。但是英國的國家元首是女王,德國的國家元首是總統。英國女王是世襲的,雖然和德國總統一樣是虛位元首,但英國女王不能干預政府的事務,否則面臨憲制危機,到時候女王可能會被廢除,所以英國事務基本上是首相決定的,所以首相權力比較大。

    但德國總統是由聯邦大會選出來的,不用擔心被廢除,所以是可以使用自己名義上的權力的,比如德國大選沒有政黨獲得明顯的優勢,德國總統就可以決定是重新大選還是命令各個政黨繼續協商。和德國類似的是義大利,義大利總統就拒絕任命歐元懷疑論者擔任財政部長,導致候任義大利總理放棄組閣,重新進行大選,德國總統也有這樣的權力。

    而法國總統,情況就有點複雜。選民先選出總統,然後選民再選舉議會議員,總理是由議會中多數黨的領袖擔任。所以如果總統和總理屬於同一個黨派,總統的權力就非常大,成為超級總統,如果總統和總理屬於不同黨派,總統就坡腳了,內政權屬於總理,總統只有外交、國防等有限權力了。

  • 4 # 琺大庶吉士

    三者相比是法國總統大,更準確的說是法國第五共和國(1958年)以後的總統權利大。

    現在的英國首先與德國總理職權與地位相近,二者都是政府的首腦,是政府的最高負責人,但不是國家元首。無論君主制的英國還是共和制的德國,國家元首與政府的最高首腦是分開的。英國的國家元首是國王,而德國的國家元首是總統。雖然是最高領導人,但二者都沒有政府的實質權力,更多是國家的象徵。

    在法國第五共和國之前,法國的政治結構基本都以內鬥激烈為主要特徵,各個政黨互相攻訐,幾乎什麼重要決策都無法做出。這也導致當時的法國在對外戰爭上表現極差。於是在50年代末,法華人民不得不請德高望重的戴高樂將軍重新出山,領導法國政治改革。戴高樂於是清楚了造成法國內鬥的因素,極大極高了總統的權力。法國總統由民選產生,但其權力要超越法國議會。這也就是法國獨創的半總統制政體。

  • 5 # 談笑觀察室

    我們要比較英國首相,德國總理,法國總統,誰的權力大,就得看看他們在本國的體制以及他們在體制內扮演的角色: (英國首相特蕾莎)

    英國首相。這是英國君主立憲制背景下的產物,首相是為了防止君主專制而產生的,但是首相是由議會投票產生,由國王任命。英國首相有哪些權力呢:首相有權解散議會,可向議會提出立法動議權,代表政府向英王彙報全部情況,代表政府在議會中為政府的重大政策進行辯護,向英王提出任命內閣成員和其他部長名單,也可要求他們辭職或變更他們的職務,主持內閣會議,決定內閣議事日程,向英王推薦高階法官、主教和對某些其他官員的任命,決定各部職權的劃分,決定部的成立、合併和廢除,掌握著三軍的總指揮權,有宣戰權。以上是我列舉,可想而知,英國首相是英國政權首腦和國王相互制約,權力超過英國王室,但是英國王室和首相都受議會控制,所以在英國權力最大的還是議會內閣。 (德國總理默克爾)

    德國總理。德國制度是聯邦議會制,總統,總理都是由議會產生,總統是國家元首,虛位無實權,總理是國家首腦,權力很大,但他有哪些權力呢:可不經議會批准或同意改組政府,設定部級機構,規定內閣工作程式,劃定各部職權範圍,提名各部部長,制定總的政策指導方針,如果聯邦議院不支援對總理表示信任的提案,則總理可請求聯邦總統在21天內解散聯邦議院。但是,在德國,議會權力巨大,總統和總理都無法調動軍隊,只有議會有權力調動軍隊且對外宣戰。 所以相比之下,英國首相和德國總理在國內的政治權力很相似,但是英國首相有對外宣戰權,而德國總理沒有,所以英國首相權力略高於德國總理。 (法國總統馬克龍)

    法國總統。法國目前是半總統共和制,總統由大多數選民選出,總統是國家的權力中心。法國總統手中的權力凌駕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上,被稱作“帝王總統”。同時法國總統也兼任安道爾大公(相當於國家元首)。法國是一個典型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實行半總統制,有總統,也有總理。總統權力很大,是國家的權力核心。總統除擁有任命高階文武官員,簽署法令,軍事權和外交權等一般權力外,還擁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宣佈緊急狀態等非常權力。法國總統還有立法權,這是英國首相,德國總理都無法擁有的權力,法國總統擔任武裝部隊統帥。19德國憲法規定總統為武裝部隊統帥,並主持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會議,有權決定動用法國的戰略核力量,他有絕對的軍事領導權,他還有外交權,法國總統甚至有“非常權力”:1958年憲法第16條規定,當總統認為“共和國體制,國家獨立,領土完整或國際義務的履行受到嚴重和直接威脅”,在同總理、議會兩院議長和憲法委員會主席正式磋商後,可以“採取必要措施”。

    綜上所述,在國內權力最大的是法國總統,英國首相和德國總理不相上下,但英國首相權力略微高於德國總理。 其實,無論誰的權力大,他們在自己國家都有著重要職責,是他們各自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6 # 睿恪煦

    橫向比較這三國政府首腦權力的大小很難操作,因為在實際情況下權力的行使會受到很多現實因素的影響,如政黨在議會中所佔席位的數量,針對不同議題政黨或政府內部的分歧程度等等,這些因素可能會成為政府首腦的掣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們做出決策、觸動某些權力。畢竟他們都是被選舉出來的,不僅僅對個人負責,還要對黨、議會/國會/議院以及廣大選民負責。不過總體來說,英國首相和德國總理旗鼓相當,法國總統的權力最大,唯一一點弱勢便是連任最多兩屆。

    首先,法國總統是國家元首,而英國和德國的國家元首分別是英國君主和德國總統。法國總統可以否決立法草案(進入再議),發動軍隊,宣戰等,而英國首相則必須得到議會和君主的同意,德國總理也只有在宣戰或者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才有權指揮軍隊,和平時期由國防部部長擔任指揮任務。

    其次,三國不同的制度也對此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法國總統受到的約束相較於英德首腦更少一些。雖然法國是“半總統制”,理論上總統主外、總理主內,但是總理由總統任命,即使來自不同黨派,也應當對總統負責。由於法國兩輪選舉制度的存在,總統通常出自多數黨,或者“少數中的多數”。因此,大多情況下總統可以獲得總理以及國會的支援。英國是“議會辯論制”,且保守黨與工黨長期輪流執政,這就使得英國首相面臨著影子內閣帶來的巨大壓力,若決策稍有疏漏,便會被對方抓住把柄、加以造勢,最終動搖民心,造成選民的流失。德國是“議會共和制”,由於德國黨派眾多,很少有多數黨的出現,想要贏得大選必須同其他黨派結盟,這就造成了總理組閣的壓力。比如最近一次德國大選,默克爾的組閣頻頻推遲,要麼讓社會民主黨入閣,要麼只能將財長之位拱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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