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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教授教唱歌

    完全沒可能

    第一,奧巴馬年齡大了,體力和智力在不斷下降,支撐不了總統業務了

    第二,奧巴馬已經連任了,沒法再連任,因為已經下臺了。

    第三,每次競選總統,都是集合全國之力去火拼,新人輩出,比如富豪咖啡之王霍華德·舒爾茨,有望成為下一任總統。

    我很喜歡奧巴馬,他現在的演講也要50萬左右一個小時。

  • 2 # 軍武最前哨

    除美華人以外,特朗普的執政風格似乎頗不受待見!因此很多人都十分懷念相對較溫和的奧巴馬,其間也不乏期盼奧巴馬重返白宮的強烈呼聲。但懂行的都知道:這不可能!

    ▲布什:我們仨就老老實實頤養天年吧!下午約場Golf?

    因為根據美國1951年生效的《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規定:一個人不能被選為總統超過兩次;以及在他人當選任期中擔任了兩年以上者,不能當選超過一次。簡而言之就是:美國總統最多隻能但擔任兩屆(8年)。

    奧巴馬是首次當選是在2008年,其後又在2012年獲得連任,2016年正式卸任。所以,奧巴馬的總統生涯滿足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的相關限制,因此不得再次競選或當選。

    ▲奧巴馬:小黃,朕的江山就交給你了!

    但正所謂事無絕對!美國總統史上也並非沒有超期連任者,比如富蘭克林-羅斯福;他是截至目前為止美國曆史上在任時間最久的一位總統:1933年首次當選、1944年第四次當選;但於次年4月因病突然離世。

    羅斯福的超期連任雖然得益於他卓越的領導才華,但也不可忽視當時所處的特殊的時代背景:經濟大蕭條、第二次世界大戰等;而且在這期間,憲法第二十二修正案還未頒佈,首次提出已是在羅斯福去世兩年後。

    特朗普:尼格兒,我會好好幹的!

    毫無疑問,奧巴馬與特朗普有著截然相反的政治理念和執政風格,前者可能更容易讓美國以外的人接受;而刻薄、尖銳、激進的特朗普對美國以外的國家似乎都充滿了敵意;或許這也是部分人期盼奧巴馬重返白宮的原因。

    但是,我們需要時刻清晰的一點是:無論是奧巴馬還是特朗普,其服務的都是美國的利益集團和美國民眾,無論是誰盡最大努力爭取的也都是美國的利益。只不過一個爭取的婉轉含蓄,另一個則直截了當罷了。

  • 3 # 愛之育之

    這僅僅是理想,現實是不可能的。

    美國憲法規定,一個人最多擔任二屆美國總統。

    奧巴馬已經擔任過二屆總統。

    失去了總統候選人的資格。

    奧巴馬以親民的形象,贏得許多美華人的讚賞。

    外表俊朗,富有性感,吸引眾多粉絲。

    語言親切樸實,很少有出格的言語,容易感染大眾。

    他曾高票當選總統。

    參加其擔任總統儀式的百萬民眾擠滿了國會大廈前的賓西法尼亞大道。

    而川普,總人數的得票率低於希拉里,選舉人票數險超希拉里。

    美國是根據獲得選舉人票數多的候選人任總統。

    川普是險勝,勝選遠非完美。

    故,美國一些民眾對奧巴馬的依戀之情,從未淡漠。

    #凌遠長著#

  • 4 # 橄欖情5

    我一直在說的,奧巴馬主政八年給美國帶來了什麼經濟效益?是美國強大了嗎?是美國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了嗎?可以說留下了一個爛攤子,這個人真是不自量力,總統沒有當好下臺了就老老實實的退休吧,別在那地方折騰了,就是tmd比上了一個政法大學,就是一個嘴皮子比較厲害而已,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能耐,美華人也是瞎了狗眼選這樣的當總統,哎呀,我真是為美國感到悲哀啊,哈哈哈哈。

  • 5 # liu正權

    美國霸權天下,誰當選總統都是瘋和狂的人,瘋派總統發動戰爭,侵犯主權國家,狂派總統發動貿易戰,制裁經濟不聽從國家,挑釁中俄國家,控制石油,製造戰爭,美國總統規定誰當選總統,必須發動一次戰爭,打擊主權國家,這就是說總統傳統規定,從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亞,南斯拉夫,斜亞利,還有中俄,伊朗,北韓,古巴,委內瑞拉,

  • 6 # 商務新觀察

    很遺憾!奧巴馬只能是永遠的美國前總統,此生也只得頂著這項榮譽瀟灑走一回。因為根據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規定:任何人當選不得超過兩屆,恢復了華盛頓樹立的傳統。

    這是1947年,美國國會透過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的新規。而在這條修正案透過之前,美國的總統大多數也只是連任兩屆,這也是美國建國之父華盛頓留下的一個慣例。

    直至羅斯福執政時期,由於經濟危機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給他連任四屆的機會,最後病死於第四屆任內。

    顯而易見,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再也沒有機會。哪怕是他看不慣特朗普,也不可能親自披掛上陣參與2020年的美國總統大選。只能拼命幫助民主黨議員們贏得中期選舉。

  • 7 # hording

    答案是不可能!在美國現行憲政根本沒有任何可能!這個問題,貌似已經有不少人都以不同的方式問過了,不知道為什麼,總是被重複的問出來。

    關於美國總統任期,美國1787年憲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

    He shall hold his office during the term of four years, and, together with the Vice President.

    也就是說,美國1787年憲法只規定了總統任期四年,至於是否可以連任,連任限制多少屆,一字未提。因此,如果按照美國1787年憲法正文文字的話,既然1787年憲法沒有禁止,總統就可以連任,而且屆數不限。因此,如果沒有其他限制,關於總統任期的規定只有1787年憲法正文文字的話,奧巴馬想連任多久都行,只要他能夠讓美華人民選他就可以。

    但是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在兩屆總統任期後,宣佈不再爭取第三屆任期,回家務農去了,從而確立了總統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的先例。而第三任總統傑斐遜援引華盛頓的先例,在擔任兩屆總統後不再謀求第三任。而傑斐遜之後一直到內戰前歷任總統都遵循了這一先例。這樣到美國內戰前後,總統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就成為了美國憲政傳統中非常重要的慣例。美國內戰後,內戰英雄格蘭特在連任兩屆總統後,時隔四年想要爭取非連續的第三屆總統任期,但未能獲得黨內提名而失敗。老羅斯福同樣也想爭取非連續的第三屆任期,甚至為此還組建了第三黨,但也失敗了。直到小羅斯福,連續連任了四屆總統,最後在第四屆總統任上去世,才打破了總統連任不超過兩屆的慣例。因此,如果僅僅到這個時期,沒有其他限制的話,既然小羅斯福已經打破了總統不得超過兩屆的先例,奧巴馬也可以嘗試爭取第三屆總統任期。不過個人以為,奧巴馬相比格蘭特都大為不如,就更不要說兩位羅斯福了,因此即使他想象這幾位那樣爭取超過兩屆任期,基本上可能性很小,畢竟這三位爭取超過兩屆任期的總統也只有小羅斯福自己成功了,而且還是在戰爭這一特殊環境下。

    而正是小羅斯福連任四屆總統這一舉動,打破了總統連任不得超過兩屆的傳統,因此1947年美國國會提出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總統任期不得超過兩屆。1951年,這一修正案生效,是為美國1787年憲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條,這一修正案規定

    No person shall be elected to th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more than twice, and no person who has held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or acted as President, for more than two years of a term to which some other person was elected President shall be elected to the office of President more than once(無論何人,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無論何人在他人當選總統任期內擔任昨天弄職務或代理總統兩年以上,不得當選擔任總統職務一次以上).

    這一修正案恢復了華盛頓樹立的總統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的傳統,並使之制度化、法律化。在這種情況下,奧巴馬已經連續擔任了兩屆總統了,根據這一憲法修正案,奧巴馬已經不具備擔任美國總統的資格了。

    因此,如果沒有美國1787年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包括奧巴馬在內的任何連任過兩任的總統都可以再次參加總統競選。但有了1787年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這一明確的規定,從杜魯門總統(不包括杜魯門總統)以後的包括奧巴馬在內的所有總統,只要連任兩屆以上,就不可能再次連任了。因此,提這個問題的人,洗洗睡吧,別替奧巴馬擔心了,他不可能再次擔任美國總統了。

    另外,奧巴馬本人貌似也根本沒有這個意願,別以自己的想象代替奧巴馬本人。

  • 8 # 志堅170390934周志堅

    奧巴馬現年齡!壹玖五捌年生!現正是陸掛零!應正是成熟時!——周志堅心:如果是寰球各國選票投注:美國選票!我這壹票投注他(奧巴馬任美國總統)

  • 9 # 蘇綻

    奧巴馬作為美國已經卸任總統,是不可能再成為總統的。根據美國規定,美國總統每一屆任期為四年,最多連任兩屆,不可以跨屆再任。

    如果奧巴馬要想再次參選美國總統的話,連提名的資格都不會得到,因此也自然不會拿到選民中去進行選舉。因此,即便他本人有非常廣泛的支援基礎,也不會有機會再次參選。

    美國曆史上沒有一個總統跨屆當選的,而美國總統連任超過兩屆的,只有二戰中的羅斯福一人,而自羅斯福以後,美國總統不再被允許連任超過兩屆。

    現在很多人提出奧巴馬是否能成為總統,實際上是表現的是對現任總統特朗普咄咄逼人的外交策略的不滿,而懷念相對溫和的奧巴馬風格。

    特朗普更主要的是在乎了美國利益,而損害了一些其他國家的利益。特朗普的舉動,對於美國的國家利益而言,其實是美國的需要。就算沒有特朗普,也一定會有一個類似總統的,只不過時間不同而已。特朗普上臺至今,其出臺的一些東西,恰恰是美國國內最真實的反應,給其他國家帶來一定損傷,自然在所難免。

    奧巴馬儘管國際格局更大,對各國的損傷也較小,在與各國中尋找平衡也似乎得心應手。但美國不可能永遠出現這樣的總統,再實際一點,這樣的總統長期而言對美國並無裨益。

    一句話來形容,一個國家的前途與希望,不應寄託在美國總統的好壞上。因為美國總統畢竟是美國總統,立場畢竟不一樣。只有自己國家強大了,才是根本,才會有餘力應對任何國家任何總統的攻擊壓力。國際關係就是這個樣子,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當然同樣,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而國家強大,任何時候都是利益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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