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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行路多羈絆

    業主或開發商對房屋的改動行為必須符合規劃,如果沒有事先申請規劃報批,擅自改造的行為一律屬於“違建”,一旦發現就會被拆除、整頓。這個改造具體事項也需要諮詢小區物業!

  • 2 # 吉家互聯

    我們在購買房屋的時候,有時候開發商為了能夠促進銷量,會贈送格外的露臺,作為業主來說是可以自己改成欄杆,但是不能破壞原有的基礎,因為涉及到整體美觀性,就算開發商物業不會來找你,麻煩當地的城管部門也會要求你來恢復原樣。

    對於露臺有很多人會把他們直接封閉成自家的屋子,改成Sunny房,這種做法也是不正確的,首先這是一種違規操作,二次修繕,其實家裡面的區域一般來說夠用多安裝一個封閉性的區域,反而失去了它原有的作用。所以贈送的露臺,我們就把它當一個自家的小花園,也有一種別樣的樂趣,在這家露臺的內側壁上封閉式欄杆,能夠保護家人的安全,尤其是有小孩子的家庭一定要安裝。

    在裝修過程當中有很多東西是我們業主絕對不能夠進行改動的,因為它涉及到安全的問題,不要為了自身的方便而做出調整,比如說屋裡面的承重牆,下水道的主管道,包括天然氣的管道都是我們不能夠輕易觸碰的幾個點。尤其是承重牆,它所涉及是絕對性的安全,一般有責任心的工人在業主提出砸掉承重牆來增加屋內房屋格局,他們也會拒絕這樣的行為。

    建議大家在露臺上面可以養花種草,有人就在自己家的露臺上面做了一個小型魚池,自行鋪設上水下水系統,將露臺打造了自己的小花園。

  • 3 # 溫情默默的兔子

    得看是那種型別的陽臺。

    如果是凹入式的陽臺,兩側都是承重牆,那就沒問題了。

    如果是凸出的陽臺,那就得小心了。

    如果是凸出且上下都是懸空的陽臺,敢改建,那就是錢多了嫌命長,還想找事了。千萬別改建,站在上面都得小心踩掉下去了。

  • 4 # 水瓶座房產123

    可以改建,但不能過度改建,不能將陽臺改成封閉性質的臥室。

    首先從開發商角度來說,陽臺改成什麼開發商也不管,人家把房子給你了,作為房主的你願意怎麼折騰都和開發商沒關係,但物業會管,物業有專門的房屋裝修,改造標準,尤其是這種在外面能直觀看到的陽臺,如果你一家改成臥室或者其他什麼功能房,會有小區其他業主效仿的,那樣的話就很不好管理了,更不好恢復了,所以對於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從源頭堵住第一個想改造房子的業主,槍打出頭鳥。

    再者陽臺的承重不像整體房屋那麼敦實,尤其是現在的高層陽臺根本不能和老舊六七層樓房的陽臺比,老舊樓房本身質量工藝過硬,現在的高層經常爆出安全問題,尤其高層陽臺在高處需要承受更多的風力,雨水侵蝕,時間長了有安全隱患,即使整體結構安全,也容易造成區域性磚塊掉落,所以說從源頭上能儘量不買這種房子最好。、

    開發商沒有白贈送東西的習慣,尤其還是寸土寸金的住宅面積,通常這種房子在其他方面多少會有點小瑕疵,還有贈送的東西一般都不入房本,有的時候陽臺出問題,不負責的物業不管維修,理由就是因為沒在房本面積上,對了,如果房主改建了陽臺,物業更不會給修了,改造一律不管是很多物業的至理名言。

    陽臺最好不要改建,可以放個茶座,曬曬太陽品品茶,晚上乘涼看看月亮,省心,愜意。

  • 5 # 房產物業小當家

    這個陽臺分兩種,一種是開放式的,露天的;另一種是封閉式的,戶內陽臺。

    第一種開放式陽臺(露天陽臺),改建的話一般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否則容易成為違章建築,這樣就會得不償失。改建前要諮詢物業公司或住建部門是否會違規。

    第二種戶內陽臺,它屬於你戶內面積,可以進行改建,但是需要保證不改變建築的承重結構和對上下左右鄰居造成影響。

    最後說一下,如果你家陽臺被認定為外立面,也就是除屋頂外建築所有外圍防護部分,那麼這個陽臺就不屬於你的私人財產,封陽臺的行為就算違建。當然,如果是外立面,那麼這個陽臺也就不能全算在你購買的房屋的建築面積裡了。

  • 6 # 憬悟大師

    你說的開發商贈送陽臺,應該是指的非封閉陽臺,是否可以改建要看具體改建的專案。

    一、如果是要封閉陽臺,嚴格意義上說,這屬於改變建築物外立面,是不允許的。按照國家規定是需要向規劃服務中心等主管部門報批。但是考慮到中國居民生活習慣,大部分非封閉陽臺業主購買後都會對陽臺進行封閉,所以各地政府主管部門都是預設的。只要封閉的陽臺不是太另類,沒有過於外凸牆面,同時又不影響相鄰業主,政府主管部門是不管的。但是政府不管,很多物業會管,所以在封閉陽臺前最好到物業備案。物業一般會出於對建築物外立面效果統一的考慮,對封閉陽臺的材料規格、型號、分格形式做出規定。當然物業是否有這個權力,現在爭議也是很大,2017年江蘇省南通市某某公司裴某購買某某花園2幢04室房屋一套,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不得擅自封閉陽臺,後來裴某對陽臺進行了封閉。物業公司依據合同向法院起訴了裴某,一審物業公司敗訴,物業公司二訴,二審中院認為,本院只能就本案個案依法作出裁量,以平衡各方利益。裴某封閉陽臺不構成專有所有權的不當行使,法律應當保護這一合法、正當的利益。

    建築物和小區外部美觀、整體風貌的保護雖無法律明文規定,但亦屬法理和通常意義上的正當利益,理應得到維護。

    而本案裴某對陽臺加以封閉,不可避免地改變了房屋部分立面外觀,對建築和小區的整體和諧造成一定影響,但如物業公司在沒有合法依據情況下因此限制裴某封閉陽臺,又會侵犯裴某的正當權利,兩者存在一定的利益衝突。利益衡量之下,業主基於專有所有權而享有的居住利益比建築物和小區整體美觀這樣的表層利益等次更高,也更為重大,應得到優先保護。

    二.單純對陽臺內部進行美化改建,比如加寬陽臺的窗臺養花,在陽臺內側承重牆上增加花架或者沿著陽臺修建小型花池,只要重量不是很大都是允許的。大部分陽臺本身是懸挑構件,承重能力相對要低,所以出於自身安全考慮,陽臺改建如果重量較大自己沒有把握,最好還是請相關專業設計人員計算一下。

    三.陽臺和客廳間的隔牆砸掉,擴大客廳的面積,使客廳更加敞亮,這是很多家庭經常採用的方式,只要隔牆不是承重牆,想要改建一般沒人管。

    四.把陽臺改建成洗衣、晾曬、收納的地方,空間範圍還可以擺放藤椅作為休閒使用。這種做法也是很常見,但是物業可能會管,因為很多樓在陽臺只有空調或者落水管,沒有配建專用的汙水管道。利用空調管或者雨水管排放洗衣機內的水是不允許的,因為洗衣機的水是含有洗衣粉的,會將雨水汙染。

  • 7 # 幸運的狼8767

    不可以自己直接改建,可以徵求物業,開發商的同意,把自己需要改進的圖紙 提供,經過原設計單位論證 以後方可改建。

  • 8 # 房微言

    陽臺可在允許的範圍內改建(封閉)

    “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封閉陽臺。

    《物權法》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可見,陽臺作為所購買房屋的專有部分,我們有“封閉陽臺”的處分權,但“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例如:

    1.使用輕重量材料,避免超出陽臺的承重力。

    陽臺作為連線室內和外界自然的過渡空間,只是作為休閒觀景用途,承重力不足,尤其外挑陽臺,如我們採用磚牆或其它較重的材料對陽臺進行封閉,就有可能導致陽臺坍塌脫落,因而封陽臺的材料必須是輕量級的。

    2.不可超出外立面。

    外立面(外牆)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已列入公攤,因而我們行使陽臺的“封閉”處分權時,超出自己專有部分,侵佔了公攤就等同於侵佔了其他業主利益,而且超出外立面也會影響樓宇的美觀整潔性。

    3.不可拆損陽臺的承重柱承重牆。

    有些業主為了滿足自己的設計方案,對陽臺範圍內的承重柱承重牆進行改動。這一改動就等於傷了整棟建築的“筋骨”,危及整棟樓的安全,萬萬不可。

    業主按《物權法》行使封陽臺的處分權時,若與物業管理協議或管理公約有衝突,如何處理?

    有很多小區,尤其高檔小區透過物業管理協議或管理公約的形式,約定“不能封閉陽臺”,或“須按統一材料、統一顏色進行封閉”,甚至“指定施工方和材料供應方”等。

    合理的可按約定,不合理的可據理力爭或透過訴訟形式解除:

    1.不合理的約定:例如“不能封閉陽臺”,這樣約定雖然保持外立面的整體美觀性,但不合理,因為陽臺的圍欄難以防備兒童攀爬或小偷的偷竊行為,缺乏安全感,而且非封閉陽臺會飄雨,吹掉晾曬的衣物甚至花盆等,危及公眾安全;又例如“指定施工方和材料供應方”的壟斷謀利行為等等,雖以物業管理或公約形式進行了約定,但那是格式條款,妨礙了業主行使陽臺處分權,那我們可以拒絕遵守或要求取消不合理約定。

    2.合理的約定:例如統一材料、統一顏色進行封閉,這種有利保持小區的視覺效果統一性,有利於提升小區價值的合理約定,應該支援和遵守。

    綜上

    不違反物權法和物業管理協議(或公約)的合理規定情況下,可封閉(改建)陽臺。

    封閉陽臺是一把雙刃劍,拓展了室內空間、提升了安全性,同時也會影響通風采光度。建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而定,不要“人封我也封”。

  • 9 # 京雲房產律師團

    現在好多開發商在銷售的時候都會有贈送面積,也是一種促銷手段。有的是贈送地下室,有的是贈送陽臺面積。

    如果是正規的室內陽臺一般不存在改建的問題。能問這個問題,一般這種陽臺屬於露臺這種型別,甚至我們見到過只有一個框架,開發商答應說交付以後可以澆築變成一個陽臺或者Sunny房的情況。

    這種有什麼風險呢?開發商在建設時需要報批規劃,如果房屋改變了結構,按照中國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還是需要報批變更,沒有審批就直接變更,這部分建築就會變成違章建築,有被城管部門責任改正或者拆除的風險。

    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時一般都會承諾說由業主自行改建,他們不會阻止,但是這種承諾屬於虛假承諾,因為除了物業管理,這個問題更多的是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這不是開發商能夠負責和承擔的,一旦城管部門要求整改,開發商只會推脫說不是他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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