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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持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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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大舍
“嶽武穆殺舅”的記載出自於內容互相矛盾的《三朝北盟會編》,雖然長期以來一直被某些人指為嶽武穆的黑歷史。但是,這個記載是個“孤證”,所以說不太可靠。
這段史料的記載是:
紹興元年正月十一日,有百姓向嶽武穆的舅舅姚某仗勢欺人。於是嶽武穆就回家告訴了向母親姚太夫人吐槽舅舅,並且打算“按制度辦”,原話是說:“舅所為如此,有累於飛。飛能容,恐軍情與軍法不能容”——(舅舅趕下一些很不好的事,恐怕會牽連到我。就算我能寬容他,但將士們的輿論和軍法可容不了他。)姚太夫人於是就給兄弟說情,於是嶽武穆才把這事壓下去了。過了沒幾天,嶽武穆和官兵押解馬匹,這個舅舅也一同隨行。突然舅舅催馬跑到嶽武穆前面大約數十步,轉身拉滿弓射向外甥,一箭正中馬鞍。嶽武穆催馬趕上,將這個可怕的舅舅擒下馬來,再命令大將王貴、張憲將其控制住。之後嶽武穆拔出佩刀,把他舅舅的心挖出來,然後剁成碎塊。回家後,又將這件事情的前後經過稟告了母親。姚太夫人大驚道:“我一直疼愛這個弟弟,你為何突然這樣做?”嶽武穆就解釋道:“如果這一箭或偏上或偏下,兒子就死了。我如果被舅舅殺害,母親就一天的安穩日子也過不成。射中馬鞍,是上天護佑兒子。我今天不殺舅舅,以後一定會被舅舅害死,所以不如殺了他。”
傳言的經過大致就是這樣。時間、地點、人物都很明白,但是就沒有嶽武穆這位舅舅的名字,其餘的記載也破綻百出。比如嶽武穆“押送馬匹”。這種小事竟然要主帥去親自出動,並且帶上軍中的二把手王貴、三把手張憲。一軍大將全部出去“押馬”,這陣容除了李廣利打大宛那次就沒有過第二回。這種故事編的不僅離譜,毫無部隊生活的常識,而且極為“窮人思維”——副國級的嶽武穆親自當差,帶著王貴、張憲兩個“兵團司令”級別的副手去押送一批軍馬……下面就該宋高宗扛著金鋤頭種人參去了……
而這個故事進一步扒一扒,最大的破綻仍舊是“孤證”——假定“押送馬匹”事件大事,需要軍中一把手和二把手、三把手都出來當差,那比然也會有大批人馬將官隨行,而比王貴、張憲更親近的胞弟嶽翻也該在場。真要是有“姚某”這個舅舅,那這種“人倫之變”,同樣作為外甥的嶽翻怎麼至始至終都出現?因此,“令王貴張憲捉其手”的情況,非常可疑。
在秦檜亂政的十四年期間內,始終以宰相兼領“監修國史”,即所謂“專元宰之位而董筆削之柄”,並指派其養子秦熺主編高宗朝的《日曆》和《實錄》,也就是即官方編年史,並嚴禁民間修史。而對嶽武穆的詆譭、汙衊則是不遺餘力。以至於“凡所記錄,莫非其黨奸諛諂佞之詞,不足以傳信天下後世”。
所以在編著《三朝北盟會編》時,史學家徐夢莘之好將當時各家所記,以及這一時期的詔敕、制誥、書疏、奏議、傳記、行實、碑誌、文集、雜著等各種資料,凡是涉及宋金和戰問題的,即使彼此相互矛盾牴牾,也只好一概兼收幷蓄。
秦檜之惡可見一般!
岳母刺字銅像。
宋嶽忠武王母姚太夫人之墓。
五奸賊跪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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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貓愛歷史
我們通過幾方面來了解這個問題。
1.【岳飛有殺舅挖心】這件事情嗎?在什麼情況下發生?
2. 記錄【岳飛殺舅挖心】這件事的是什麼人?可信嗎?作者為何恨岳飛?
【岳飛有殺舅挖心】這件事情嗎?在什麼情況下發生?據史料《三朝北盟會編》記載:
岳飛以通泰州鎮撫使方退屯於江陰軍。戊申被命,已本進發。癸丑到宜興,取老小到徽州。有百姓訴其舅姚某搔擾。飛白其母。責之曰:”舅所為如此。有累於飛。飛能容。恐軍情與軍法不能容。”母亦苦勸而止。他日,飛與兵官押馬,舅亦同徒。舅出飛馬前而馳約數十步,引弓滿,回身射飛,中共鞍鞽。飛鄧馬,逐舅擒下馬,令王貴張憲捉其手,自取佩刀破其心,然後碎割之歸。白其母。母曰:“我鍾愛此弟,何遽如此。”飛曰:“若一箭或上或下,則飛死矣。為舅所殺,母雖欲一日安,不可得也。所以中鞍鞽者,乃天相飛也。今日不殺舅,他日必為舅所害,故不如殺之。”母意亦解。 ——《三朝北盟會編》卷144大致意思是:
舅舅姚某被百姓投訴,【岳飛】告知母親,舅舅這樣做恐連累與他,我(岳飛)能看在舅舅的情面上寬恕與他,法律是不能容忍這種事情的。後來在母親的勸解下,【岳飛】也就不在追究。
後來一次,岳飛與官員押送馬匹,舅舅同行,但舅舅動了壞心,想在後方一箭射殺【岳飛】,但射在【岳飛】的馬鞍上,【岳飛】見舅舅想殺害他,命令手下王貴,張憲,擒下舅舅,並親自【挖出舅舅的心臟,還將心臟剁碎】!
後來母親問岳飛,為何殺害他弟弟,岳飛說,今天不殺他,明天自己恐被舅舅殺害。
以上就是譯文的大致意思。
在什麼情況下發生,從這篇記載中沒有直接說出舅舅是什麼樣子的人,【岳飛】為何製作的如此絕情,【挖出心臟,還剁碎】,顯然與我們平時認識的【精忠報國,孝敬母親】的岳飛形象有很大突兀。
記錄【岳飛殺舅挖心】這件事的是什麼人?可信嗎?作者和岳飛什麼關係?《三朝北盟會編》宋代史學家,徐夢莘所著,記載的【三朝】是宋徽宗趙佶、宋欽宗趙桓、宋高宗趙構三朝。主要加宋金戰役,記載的來源依據為宋人的所見所聞。
徐夢莘在《會編》序中闡明瞭他引用材料的原則:不會私自改編,善惡分明,中立記載。
雖然有這樣的原則,但每個作者寫文章都會不可避免,或多或少加上自己思想上,情緒上的傾向的。這時人之常情。
對於這邊文章,看出,作者是不喜歡【岳飛】的,僅從【自取佩刀破其心,然後碎割之歸】足以看出對【岳飛】的痛恨!那就引出一個問題,作者為何痛恨呢?
徐夢莘在全書中,對“海上之盟”和“靖康之禍”描寫極為詳細,證明作者是個不喜歡戰爭,愛好和平的人。
而【岳飛】是主戰派,顯然不受作者待見,故作者是不喜歡【岳飛】的主張的,所以作者不喜歡【岳飛】也就說得通了。
小貓認為
雖然【岳飛殺舅挖心】這件事,僅在《三朝北盟會編》中得到,在其他史料中並沒有記載,且存在諸多疑點,但【徐夢莘】用了畢生心血修著此書,有個人的一些偏見和文字的修飾,但本質上敘述的事情,大致是沒問題。況且【徐夢莘】自己也說了,時間都為他人描述,他只做了收集整理的工作。則說明:
如果當時百姓說假話,則說明,【岳飛】可能沒想象中的那麼受待見。
如果【徐夢莘】說假話,那等於自己推翻了自己畢生著作,可能性並不大。
結論:歷史上確實有此事發生,但可能沒有作者描寫那麼殘忍,事情可能有詳細的原委,【岳飛】也是在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做出此事的~
最後想說的是,學習歷史不一定是證實他的真相,放入人物與事情,得出這個人在這個時期為什麼做這件事的原因更加重要,正所謂【1000個人眼中有1000個哈姆雷特】,只要合情合理即可,真相反而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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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南飈
岳飛的部隊中有一個叫傅慶的前軍統制官。這個人是個燒窯的窯工,體力好膽子大,而且參加岳飛的部隊也很早,在戰鬥中的表現也很好,所以越肥就對此人很信任,這個人也自恃岳飛的新人就不把岳飛當長官,對岳飛十分隨便,沒錢的時候,直接找岳飛開口就借錢,而且都是開門見山的說,每次岳飛都很爽快的如數借給他銀兩。傅慶本身就是個放蕩不羈的人,由於岳飛的信任,加上又立了些戰功,漸漸傲慢起來。甚至誇口說,岳飛這支部隊的威名,都是他力戰有功才得來的。岳飛做了通泰鎮撫使之後執法嚴格,對傅慶不再縱容。傅慶對岳飛的感情越來越不好了。岳飛率兵馳援楚州時,傅慶在承州遇見了王德,並希望王德把他推薦到劉光世的部隊裡去,王德立即答應了。這在封建社會的軍隊裡是很忌諱的,那時軍隊的上下級之間的人身依附關係很強,脫離老領導尋找新東家是很不好的行為,而且傅慶本人行為乖張。這件事情被張憲,也就是和岳飛一起被害的岳家軍將領知道了,報告了岳飛。
回到台州駐地後,岳飛組織統制官比賽射箭,比的是射程。回到台州駐地後,岳飛組織統制官比賽射箭,比的是射程。傅慶連射三箭都是一百七十步,其他人沒有一個超過一百五十步的。賽後飲酒,岳飛祝賀傅慶取得勝利。但是卻把南宋朝廷賜予的戰袍和金帶賞給樂另一名統制官王貴。傅慶當場抗議說,應給賞給有功的人。岳飛問,誰有功?傅慶說,我在清水亭戰役中立了功,該賞給我。岳飛很生氣當即燒掉戰袍,打碎金帶,大喝一聲“不斬傅慶,何以示眾?”於是殺了這個一度和他關係很好的部下。
這件事說明,在岳飛的部隊中存在著一些行為放蕩的人,而隨著戰爭的發展,岳飛的官位升遷,開始對這些行為不檢點的人進行整肅,而且岳飛的手段很強硬。說完了這件事,我們再來說存在爭議的殺舅挖心的事情。岳飛在紹興元年接到命令,部隊歸張俊指揮。第二天,岳飛率軍離開江陰,到宜興縣把家小移送徽州。宜興百姓向岳飛控訴,岳飛的舅舅姚某在岳飛不在宜興縣時對百姓騷擾。岳飛認為這是很嚴重的事件。但是沒有處理,而是先向母親說了,並且表示“舅所為如此,有累於兒,兒能容,但軍情和軍法不能容”,在母親的極力勸說下,岳飛沒有依軍法處置舅舅。不久,岳飛帶人押送戰馬,他的舅舅也在其中。姚某突然騎馬飛奔向前,然後轉身有的放矢的對著岳飛射出一箭,正中嶽飛的鞍橋,岳飛立即追上姚某,令王貴和張憲抓住他的兩手,親自用佩刀挖了姚某的心。事後,岳飛向母親解釋,他的一箭稍微偏上偏下一點自己就死了,自己死了母親就不可能有好日子過了。舅舅的行為是要殺自己,今天不殺舅舅,他日必備舅舅所殺。這件事情,大致就是這樣,戰亂年代,軍隊紀律不整是當時這件事情,大致就是這樣,戰亂年代,軍隊紀律不整是當時的普遍現象,岳飛不僅戰功卓著,而且所統帥的軍隊紀律嚴明,甚至做到了“市井不擾,耕樵不變”的地步。整頓紀律,消滅內外敵人,這是他殺舅的原因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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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益wlp
一個人的正直,所做的事一定是公道的,岳母剌字,敬忠保國,就代表著岳飛的忠心忠誠,殺舅挖心是舅投敵,背判國家,所以殺舅挖心之事!證明岳飛是真正的忠誠人!大意滅親!連親舅舅都敢殺的人,定能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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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造這個謠的人,不管他是什麼民族,這個人本身就是一個兩條腿的畜牲,民族英雄不容置疑!就好像是祖宗都是正面的,祖宗墳頭上嚴禁他人動土!我們中華民族一代又一代的災難都是自己內訌爾後外人乘機取利害我,這多少血淋淋的教訓還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