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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華火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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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小筆
追星是可以,追星的定義要把握清楚。可以有自己的一個明星偶像,可以模仿一下偶像。但是不要盲目的崇拜偶像,青春年華的少男少女中的確存在著不少人都於明星的追捧過於激烈過於瘋狂,經常會為了見某明星一面而去搞一大堆事情。
更是有不少人為了可以見到自己喜歡的明星於死相逼。這種行為是愚蠢的,就是你這樣做也不可能得到什麼,反而是讓你身邊的家人朋友在受罪。你在瘋狂追星時是在折磨自己的同時也是在折磨你身邊的人。
追星是可以的,是正常的,但是必須要自己把握那個度。不要沉迷的瘋狂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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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華講述
第一、如下圖,首先我個人認為。每個人都有追星的權利,這是不可侵犯的。 你可以像下圖一樣,去某演唱會、活動看自己喜歡的偶像。也可以天天發朋友圈表達愛意,但是!一定不能過了度。我們清楚,任何事情適當就好,一旦跨越了界限。就會像某些人一樣達到癲狂的狀態。新聞裡報道的為了見某某明星一面就要求父親賣腎給予資金幫助的人還少嗎?所以一定要理智!
第二、如下圖。經常會有身邊的朋友,為了看偶像的演唱會花費大量資金。
講一個真實案例:以前我手底下一個收銀員,月工資2200。每天迷戀xx當紅團隊明星,天天朋友圈都曬照片、表達愛意。一和人聊天,必定會牽扯到她的偶像怎麼怎麼樣、她的偶像有多麼的好。只要她的偶像在那兒開演唱會或者粉絲股東會,她都會跑去參加,哪怕是在2000多公里以外也要去!哪怕這一去要花費1000多塊錢呢。光演唱會門票就得4、500元。哪怕我不給她批假,她半夜曠工都要坐車去外地看她那所謂的偶像。她每個月都不太捨得買東西、吃飯。聽她閨蜜說。老是喜歡吃泡麵。然而,每個月都是信用卡透支光,工資不夠還就東借西湊的還款。後來她因為還不了賬離職了,再後來聽別人說她因為去外地參加偶像的演出出車禍了,傷勢挺重。再後來就不知道了。總結:勸誡各位朋友。追星一定要理智!適當的娛樂生活,有一個信仰足矣。切不可逾越道德、經濟、感情的鴻溝,造成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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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猴子日記
如何看待瘋狂追星行為呢?
追星一族大多數是30歲以下的年輕人!瘋狂追星的大多都是學生時代!一個人有信仰!有愛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按道理是一件好事!但是,凡事都有一個度!近些年因為追星出問題的成出不窮!
追星惡劣事件令人髮指楊麗娟事件是追星導致家破人亡,甚至鬧翻法庭的一個知名事件!四大天王的華仔是楊麗娟瘋狂追的一個明星!因為追星輟學!父母勸阻無效時改為支援!因為家庭條件較差!家人東借西籌找了一萬多元!帶著女兒到香港參加了演唱會!並且參與了偶像會合影!隨之而來的卻是父親的自殺!其因是不滿華仔對這樣的追星人沒有單獨會面!
我們要追星嗎?如果你喜歡音樂!愛好舞蹈!有自己喜歡的明星沒問題!如果你能以明星的成就作為自己的夢想而去奮鬥那是正確的追星方式!不要只是喜歡而已!把喜歡放大為一些無知的追星行為是不被家人或朋友認可的!
還有那些瘋狂的追星事近期新聞不斷爆料有些人為了模仿某個明星去整容!這種行為也不知道是追星!還是為了成名!這種心裡扭曲現象,已經影響到青少年的正常生長及未來發展!我呼籲所有的朋友!在能夠保證自己不影響工作生活的時候有一點愛好豐富自己的業餘生活還是可以的!請勿因為追星影響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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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氣球愛風箏
追星要適當。
楊麗娟瘋狂追劉德華的事情至今歷歷在目,最後弄個家破人亡的下場。
追星屬於個人情感追求,也可以說是心靈寄託,瘋狂追星的人會自動忽略明星的缺點,把他的優點無限放大,就算是明星總不搭理他們,他們也會從中得到莫名的滿足感。花費大量的金錢,浪費寶貴的時間。最終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追星應該建立在自己的經濟基礎之上,不要逾越道德這條鴻溝,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家庭痛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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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階營養師董娜
我認為追星是可以追的,但是別那麼瘋狂就行,現在很多男孩女孩都很瘋狂的追星族,一看到自己喜歡的明星喜歡的不得了,其實明星也是人,明星的光環是百姓給的,明星也不是神仙,明星也得付出很多的,比如電影明星半夜起來拍戲,我們有些人能起來嗎?我們半夜還在深度睡眠當中。
明星有明星的苦惱和明星們的難處,有些時候甚至還不如我們普通的百姓過上很自由的日子,明星多忙啊,整天忙於拍戲,甚至回家看望父母的時間都沒有,我覺得他們真的很忙,而且明星們的緋聞也很多啊,娛樂圈的事情啊說不清楚,我建議喜歡一個明星但是不至於瘋狂就行。
看看以上的人對明星追捧的勁兒,真的是忘我的那種境界了,我覺得每個人有每個人的不同,明星我他們的優點和缺點,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個體,只要我們努力的拼搏,有一天我們也會成為明星,我們也會成為別人追捧的物件,相信自己相信有一天我也能成為大家心裡的明星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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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仔教教
請關注,自我管理督導師,管理目標,管理時間,增加財富。
2、從我的職業角度來考慮,當然普通追星行為也是浪費時間,完全沒有必要,因為應該要自己,成為我們心中的明星才是王道。自己都不能崇拜自己,每天崇拜別人的意義在哪裡?等同於活在別人的世界中,說句俗的,他們掙錢又不會給我們花。
3、當然了,以上是我的個人遵循的原則,也不是說要每個人都像我這樣想。我身邊就有很多追星的,一個同事,要買電動車,因為我前段時間剛買了一個愛瑪的,她就問我,車子怎麼樣,因為我的是愛瑪最便宜的款,反正確實有些小毛病,就說,不好用。還不如普通牌子,結果她還是買了愛瑪,我問為什麼,她說,因為是周杰倫代言的啊。還有個姑娘,特別喜歡鹿晗,別人要是說鹿晗不好,那可算是捅了馬蜂窩了。但是,也有追星後自己變的上進從而人生越來越好的,我的一個學員和我說,她從初中就以李宇春為榜樣,想努力學習,考到北京,離偶像近點。結果還真成了。所以,因人而異吧。凡事兩面性,看操作度了。就好比,我們總不能因為汽車能撞人,就停止生產汽車吧。
4、你所說的瘋狂追星的行為,當然是不可取的,例子我就不舉了,看很多答友都舉了很多可怕的真實案例。如果能把追星的勁頭拿來學習,那全國名校隨便挑了吧,如果能把追星的勁頭用來工作,不但利己,也能利國吧。其實,這種瘋狂追星的行為,對社會的資源是一種浪費,他們主要是把明星的優點無限放大,不計缺點的行為,明星只是一個工作,一個職業,不比自己或者自己的父母更優秀,我們應該努力讓自己強大起來,每個人都成為自己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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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娛樂先鋒007
可以對於某個事物太過於痴迷,已達到了瘋狂的程度。追星因人而異,每個人對明星這個詞都有他自己的定義,有的人把他們當成自己戀愛的物件,有的人把他們當作可以激勵自己的偶像,有的人明星在他們腦海裡面只是一個詞語。
追星不宜過度,新聞上因為追星而造成的悲劇比比皆是。明星他們有他們自己生活,我們也有我們自己的生活,兩個不同的圈子,是很難碰撞在一起的!有的人追星連父母都不管不顧,我就想知道,明星給了你什麼?你父母給了你什麼?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追星本身沒有錯,每個人都有自己仰慕的人,但凡事都要有個度,要追可以讓自己進步的“明星”,這樣的才叫追星,能給更多人帶來正能量的才是你要追的明星。
不要再做另一個楊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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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念永恆之永遠
『適度喜歡可以有,瘋.追明星不必要;娛樂休閒可以要,狂.捧明星不必有!』/從青少年需求看,一是因為他們青春時期需要偶像,二是可以借追星來擺脫孤獨。所以,只要沒有影響到正常的學習和生活,大人倒是不必太過擔心。
/從青少年追星的心理看:
1.慕拜心理。明星們,男的大多英俊瀟灑、風流倜儻,扮演的人也多是些義膽沖天、俠骨柔腸的錚錚鐵漢;女的則羞花閉月、沉魚落雁,扮演的也多是些嬌媚可人、善良溫柔的亭亭玉女;球星也都英姿勃勃、氣質逼人,在賽場上更有獨特魅力。這些難免讓處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們羨慕、迷戀、崇拜甚至瘋狂。
2.從眾心理。在青少年中,追星現象很普遍,以致於不太追星的同學,為了不被看做“落伍”,不被視為“異類”,也自覺不自覺地入了流。
3.時尚心理。“追星”,在不少年輕人看來,是件時髦的事,至於有沒有道理、有沒有價值,則沒想那麼多?
/明星們所擁有的——靚麗的外表、瀟灑的風度、事業的成功、極高的社會知名度、豐厚的收入、優越的生活條件,以及多才多藝的特長,都會強烈地吸引著青少年,不同程度地對青少年起到特有的共鳴、激勵、引導、娛樂乃至渲洩作用,從而形成“愛屋及烏”的效應。
/儘管青少年喜歡明星是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但也應理智、適度,不要給明星、自己及家人增添不必要的負擔:
1.不盲目追星。所崇拜的明星應該是正能量的,有才藝、有內涵的,真正值得你崇拜的,而不是徒有其表。不要無限放大明星優點,忽略明星缺點。
2.不瘋狂追星。不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去參加偶像見面會,坐飛機去追捧,機場蹲守接、送機,或跟著愛豆滿世界跑。
3.不要超越自身條件追星。年輕人有一些興趣愛好,是無可厚非的。但不要痴迷、癲狂,看明星電影、演唱會、買音像、參加偶像見面會等,都要量力而行。千萬不能像華仔粉絲楊麗娟和林娟那樣,對劉德華苦苦相逼不說,還讓家人賣房賣腎,逼得父母投海、自殺,家破人亡。
可以說,用自己家裡微薄的收入去“孝敬”有天價出場費的明星,讓窮人給富人“捐款”,不僅是不明智、不理智,簡直就是荒唐和笑話!!!
4.不要影響和耽誤自己前途追星。不能把主要精力和時間用在追星、觀望別人上,要學習偶像在人後和舞臺下努力、拼搏、奮鬥,以及精益求精、千錘百煉的藝術態度和專業精神,積極、豁達、樂觀、Sunny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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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瘋狂追星行為是不好的!但是,有些人還是很喜歡追星,可以這麼說是明星影響了我們!現在,我告訴大家追星是你們自己的權利,沒有人可以說你的不是!但是,要有自己的自主想法,不要盲目地追求明星!其實,有些明星在熒幕面前光鮮靚麗,其實在背後就不一樣呢!說這些都不是針對誰誰,我只是說實話!說真話!希望大家可以理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