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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坐古談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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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潘不安講究史
首先我們先來聊聊這段話的背景,漢宣帝劉詢是西漢的第十位皇帝,也是最具傳奇色彩的一位。他是漢武帝劉徹曾孫,戾太子劉據之孫,史皇孫劉進之子,如果不出意外,他未來必將成為這個世界上最強大帝國的皇帝。可尚在襁褓中的他,就因巫蠱之禍的牽連被收系郡邸獄。
第二年大赦,劉詢被祖母史家接回撫養。後經漢武帝遺詔,劉詢才被宗正錄其屬籍,恢復皇室身份,收養於掖庭。一直到十八歲那年,霍光等大臣廢昌邑王劉賀,劉詢終於又被人們“記起”,並迎立為天子。
雖然兜兜轉轉,劉詢還是成為西漢的第十位皇帝,但是他直到十八歲之前,始終生活在民間,從未接受正統的帝王教育。但這也使他深知民間疾苦,和基層吏治的真實情況,對他的執政思想形成了很大的影響。導致他的風格和其他守成帝王相比,反而更像他的高祖劉邦,或者是後世那位乞丐出身的皇帝朱元璋,以及那些開國皇帝。
而“漢家自有制度,以霸王道雜之”這句話正是他對兒子,後來的漢元帝劉奭說的。說起劉奭,相對於他的父親是非常幸運的,在他兩歲時,父親劉詢被立為帝,八歲時因為生母許平君的關係,劉奭被立為太子。
所以說劉奭雖然出生民間,但是徹徹底底的生長於宮闈之中,這倒非常像現在的富二代。但這也導致了劉奭大多接受的是非常理想的儒家教育,因此更加的親近儒士,受其影響,對漢宣帝劉詢雜用法家嚴苛治國有些微詞。
當時有大臣楊惲、蓋寬饒等因為“刺譏辭語”的罪名被殺,於是劉奭在陪漢宣帝用餐的時候,委婉的勸說:“陛下使用刑罰略有點過分了,應該多多重用儒生。”《漢書·元帝紀》記載,漢宣帝聽到這句話後,當時臉色就變了,厲聲道:
“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後來更是感嘆道:“亂我家者,太子也!”從此開始疏遠劉奭,並想改立淮陽王,但始終因為和太子生母許平君的感情,而不忍心廢掉太子。
但是,漢宣帝的一時不忍,最終卻導致了漢朝的衰弱。漢元帝繼位後,果然重用儒臣蕭望之等推行仁政改革。但同時又縱容宦官和外戚聯合,逼死蕭望之,放逐其他儒臣,導致權力旁落,使西漢後半段外戚與宦官輪流幹政。
從這段背景中,大家是否察覺到什麼?如果沒有,我們再來分析下劉詢的這這段話。
這段話的核心在於“霸王道雜之”五個字,但是如果用平時我們理解的王道和霸道來解釋其實是不正確的!劉詢的這段霸王道實際指的國家的內政治理,而並非是國際關係中的霸道和王道。
其中霸道指的是利用法家依法治國,實際作用是約束世家豪族,懲治貪官汙吏;而王道則是修養生息,教化百姓。其實這五個字可以用我們更熟悉的四個字代替,就是“外聖內王”,或者是“外儒內法”。
但長期和儒生們接觸,而沒有在民間生活過的劉奭,其實是已經被洗腦,錯誤理解了仁政的含義。他所謂的仁政,只是善待大臣,因為百姓畢竟離他太遠,而官吏常在他身邊,善待他們就彷彿是善待了全天下。
所以漢宣帝舉了周朝的例子,周朝是儒生們最崇拜,也最希望恢復的理想德政時期。但周朝真的是仁政麼?對於世家豪門來說,當然是仁政了,如果換到周朝他們就都是像秦王、楚王那樣的諸侯了,天下看似皇帝的天下,更是他們的天下。但是對於皇帝來說,這種仁政意味著威權旁落,成為有名無實的天子。對於百姓來說,絕大多數人將會變成諸侯們的奴隸,成為連名字都不配擁有的黔首。
這樣的政治,為什麼還會被儒生們稱為仁政?想想這些儒生們的身份就知道了。漢代雖然有了舉孝廉的人才選拔制度,但是造紙術要到東漢才被蔡倫改良,又直到唐宋時期技術的進步才使書籍的成本開始下降。在這之前,一本五千字的《道德經》,其珍貴程度就像是全球限量版的奢侈品一樣。
所以,那些能夠有機會學習,並被推舉為孝廉的人無一不是出生世家豪族。縱使你祖祖輩輩兢兢業業,經過無數代人的努力後,終於積攢下頗豐的家業,培養出一個讀書人。但還是會被世家豪族集體排斥,成為一個沒有政治前途的“寒門”。
所以屁股決定了他們是怎麼思考的,漢代所謂的“儒生”只不過是披著儒家的皮,來為自己謀取利益而已。所以當漢元帝施行“仁政”後,換來的卻是外戚宦官輪流幹政,皇權旁落,世家豪族崛起。
對比一下現在的美國。
為什麼他們採用的是陪審團制?因為這樣就可以用人來操控法律,而不是法律來制約權力。有陪審團制度的存在,有錢人只要找一個好的律師,就有很大可能減輕,甚至逃避罪責。前不久,中國在美國展出的兵馬俑被人掰斷手指,卻可以被陪審團宣佈無罪,這算不算仁政?
為什麼美國每年槍擊案頻發,卻不禁槍?因為槍支協會的軍火商們是總統選舉的贊助商之一,每年提供大量的政治獻金。那麼每屆的美國總統,當然不能禁槍了。你禁,你就是實行苛政的暴君。
為什麼川普看上去那麼傻,還能當選美國總統呢?其實他精的很呢,只不過他代表的不是美國國家和百姓的利益,而是那些金融寡頭,大財閥們的利益。不然等中國持有的那些美國國債都到期了,那些財閥們可是要損失不少的錢。不然等中國崛起了,美國還有機會到處割韭菜,搶能源,挑起戰爭賣軍火嗎?所以那些資本家們挑選出了商人出身的川普成為總統,為的就是和中國打貿易戰。
所以,說美國採用的是“霸王道雜之”是不正確的,他們有法制嗎?沒有!他們實際用的是地地道道的漢元帝式仁政王道,只不過僅適用於那些資本家精英們。
而在國際關係上,自詡為世界警察的美國則是完完全全的霸道,他們講王道嗎?至少沒有看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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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世界史圖鑑
美國還是稱得上漢家自有漢家制霸王道雜之的。當然,如果做簡單的類比的話,其實兩者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王道是奴隸制社會時期周王朝統治天下的政治策略。霸道,是在封建時期秦國一舉確立的統治模式。簡單的說一下,王道並非單單以仁政為主,霸道也並非以軍事武力為先。在生產力不發達的商周時代,中央政權無法對廣大的地域實行有效的控制。因此,在確立自己軍事武力強於其他地方諸侯以後建立起來的一種邦聯和聯邦。這種較為鬆散的政治體系是中央不能對地方進行絕對的控制而且在那個生產力不發達的年代,一沒必要二不可能。
因此,透過武力確立自己的諸侯和天下宗主的地位之後。制定禮樂制度分清等級。以此來執行中央對地方的統治,當然這種統治是弱統治。當生產力發展土地開始私有化之後。國家內部的中央政權對地方的管理大為加強也有能力直接統治地方。自然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矛盾以軍事武力的形式出現。為了建立更為穩定體系,更為完善的統治制度,霸道,因此而出現。霸道並非單憑無力而獲得全國政權,霸道的實質是中央對地方的強控制。將地方政權完全納入自己的統治體系之中,實行中央對地方的領導。與之前提倡王道的周朝有根本的不同在於周朝中央更多的是地方進行名義上的認可,地方對中央實質性的服從。
兩者都緊緊的關係在禮樂制度當中。而霸道之後所建立起來的中央集權則將兩者之間的關係定名為法律關係。是所屬的關係。漢朝王道霸道,在政治方面體現出的便是諸侯與郡縣治並行,在經濟方面體現的是中央統一各項經濟政策進行國家的資源調配。又承認各地貴族在自己的領地內建立所謂的宗族宗廟。在制度上體現的是法家中央集權為主幹,儒家仁政為輔。
美國最開始是北美英屬13州殖民地而發展成為一個共和國。也經歷了現代意義上的從邦聯到聯邦的政治過渡。如果說進行一次簡單的類比的話,我想美國製度應該是王道。而美國的政治應該是霸道。在制度方面美國建立起來當今最先進規模最大的民主政治體制,並且在當今整個世界而言美國的政治制度也依然沒有受到挑戰。其所確立的自由民主法制以及公民權是任何一個政體不可否定的,而且在內部也得到了很好的實施。一部憲法執行,200餘年,而沒有任何大的漏洞和弊病,這足以證明美國憲法在當今世界依然符合世界的客觀發展規律。
而且對於美國民眾而言美國憲法所規定的民主內容也深入人心。這正是美國製度,能夠建立200年,而不被破壞鞏固發展的根本原因。這並不在於美國的憲法是具有普適價值意義的,而是證明美國憲法和相關的政治體制依然有可騰挪的空間,隨著社會時代的變化而做出自己的調整。而美國在政治方面雖然有著王道的政治基礎,但是兩黨制以及美國對世界謀求的霸權地位,使得美國在政策執行上執行一個霸道的國家策略。
以強政治去謀取國家的核心利益。但是這可能存在一定的現實割裂那就是一個國家如果建立起中央集權制對內實行統一政治管理是很容易的。對外王道政治也能體現政權平等和包容,但如果將兩者相反,對內實行王道對外實行霸道,則很容易遭到其他國家和民眾的反感。
回覆列表
(1)漢宣帝是怎麼說的
《漢書·元帝》中說,漢元帝做太子時,見宣帝時期注重刑罰,“大臣楊惲、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因此建議多用儒生少些刑罰。
漢宣帝對此怒曰“漢家自有制度,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反對多任用儒家,並認為多用儒家、儒術必然霍亂天下。認為儒家無用,只會說教、以古諷今等。由此,“霸道”不僅僅是戰爭手段,而是包括法在內的所有強制手段。“王道”則是包括禮制、思想、薄徭輕賦等控制在內的一切軟手段。
從本質上說,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霸道。同時,漢初的“黃老之學”就是一種王道。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來,利用儒家有利於皇權地位穩固的優勢,對儒家學說進行了扶持。那麼,這一過程就是“霸王之道”的雜用。
(2)題主問的這一問題不錯
由此,我們再看看這個問題。不得不說,這個問題提得非常好,既有歷史問題又有國際問題。美國也分歷史上的美國和現在的美國。許多回答者都是按國際問題回答的,忽略了內政問題。
對於國內民眾來說,美國確實是“王道霸道”雜糅之。首先,“依法治國”本身按照“霸王道”的理念就屬於“霸道”。但在“霸道”之餘,因為“法”已經融入美國各行各業、各個階層。因此,習慣於“霸道”下,更是一種“王道”了。
對於國際民眾來說,美國則基本採用“霸道”,王道則透過美國民眾逐漸採用。美國的霸道透過軍事逼迫手段使得其他國家做出有利於美國的經濟決策、政治軍事決策,然後,透過美國的公司、傳教士、非政府組織這些“王道”之術來賺取更多的財富,以及培育“精美分子”,以便更利於美國利益的施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