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足球新聞翻譯官

    請先檢視《中國足協紀律條例》。

    在紀律條例中,惡意犯規是有明確的規定項的。

    惡意暴力傷人至少3場,如果有嚴重傷害後果至少5場,阿蘭”果真被禁六場“全在規定範圍之內,作為中超職業球員,不應該不知道自己行為的後果。

    而秦升半年則是判的太輕了。

    可以回看錄影,當時秦升的行為能夠稱的上令人髮指,在與維特塞爾毫無接觸的情況下,先瞅準對方腳面,再直接用腳跟硬踩。這已經構的上民事行為了,只罰半年而沒有司法介入已經算便宜秦升。

    至於張稀哲的12場,直接主動與對手衝突,報復性地打擊對手,基本上人身傷害的套路規則全齊了,12場完全在規則範圍之內,無可挑剔。

    坊間所說的冤不冤,大多是地方媒體挑口水戰賺流量。規章和錄影都不回放的,說個球?

  • 2 # 星海愛運動

    對於阿蘭惡意犯規的行為,禁賽是必然逃脫不掉的。如果足協認為情節嚴重,影響重大,應該不會是簡簡單單的禁六場就了事!

    很明顯,阿蘭對權健球員劉奕鳴這個肘擊動作是在無球的情況下發生的行為,如果足協認定該行為是帶有暴力性的,帶有人身攻擊的,那麼做出的處罰肯定是相當嚴厲的,禁賽6至8場是少不了的,甚至更嚴厲。

    至於秦升,在上賽季對陣權健的比賽中惡意踩踏外援維特賽爾這一行為,帶有人身攻擊,直接被禁賽半年,可見足協對暴力足球的懲罰是多麼的嚴厲,毫不手下留情。

    而張稀哲則是在與力帆的比賽中,帶有報復性的扇了對方陳雷一巴掌,這種行為,被禁12場感覺有些嚴厲,但是想想也是理所當然的,畢竟張稀哲動粗了,足協重罰沒得商量!

    眾所周知,近兩三個賽季,足協已經在嚴厲打擊聯賽中的暴力性犯規行為,旨在提倡文明踢球,任何無視足協規定的行為,都必將受到嚴厲的處罰。

    阿蘭這次惡意犯規的行為也不例外,讓我們靜候足協最終的訊息吧!!!

  • 3 # 逸飛嶺伯爵

    秦升禁賽半年22場,張稀哲禁賽12場,顯然過於隨心所欲,並不是按照《中國足協紀律準則》處罰,有點憑“印象分”處罰的成分。

    根據秦升的處罰檔案,處罰半年的依據是紀律準則第49條,第56條(2018版本中第54條)。

    張稀哲的處罰依據同樣是第49條,第56條。

    那麼第56條是什麼內容?

    從第56條內容來看,就算是數罪併罰,也只有6場停賽。那麼秦升22場,張稀哲12場從何而來?就是第49條“從重處罰”的內容了。

    秦升,張稀哲之所以被重罰,是足協參照了紀律準則第49條,但是透過我們研究49條的內容,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49條中,並沒有重罰多少場次的明確規定,只有一句話:“從重處罰情形,由紀律委員會認定!”

    正是這句話導致了處罰的隨意性,規則中沒有明確從重處罰場次,也就是說,處罰多少場,紀律委員會說了算!

    生活中,我們常見一句話:最終解釋權歸官方所有。意思是如果有爭議,官方說了算。

    而傳聞阿蘭被禁賽6場,依據是同樣的第49條和第54條(2017版本第56條),那麼同樣是惡意犯規,為什麼只有6場?道理也一樣!“從重處罰情形,紀律委員會認定”。

    當然紀律準則還有第48條:從輕處罰。

    阿蘭及時道歉有深刻認識,並且委託有關人員向劉奕鳴轉達歉意,恆大第一時間對阿蘭進行罰款處罰,都符合第48條,從而為阿蘭贏得了主動。

    以我的觀點,阿蘭被停賽6場算按照規則處罰,不出格。但是秦升、張稀哲、奧斯卡等人的處罰就有些隨心所欲了。

    目前來說,阿蘭的處罰並沒有公佈,本人的觀點也只是根據題主的問題回答。

  • 4 # 湘楚風雲

    首先,足協還沒有對阿蘭惡意犯規事件作出任何處罰。我們現在談阿蘭禁六場,沒什麼意義。

    我們先看足協是怎麼處理秦升踩踏事件和張稀哲掌摑事件。

    秦升事件發生在申花與權健的比賽中。

    當時在申花禁區,秦升防守權健球員維特塞爾,兩人有肢體接觸。這在足球比賽中太正常不過了,但是暴躁的秦升突然用腳用力踩踏了維特塞爾的腳背,維特塞爾當場到底。當時秦升以為裁判沒看到,(秦升在後來聊過見裁判沒看到才去踩維特塞爾的)偏偏裁判看得一清二楚,當場紅牌罰下了秦升。

    後來足協對秦升做了中超最嚴的一次處罰:停賽半年,罰款12萬元。

    張稀哲事件發生在國安與重慶當代的比賽中。

    在一次無球狀態下,張稀哲和陳雷在球場邊緣,拉拉扯扯。不知何故,張稀哲突然掌摑了陳雷。這還了得,裁判也是當場罰下來張稀哲。

    同樣,足協對張稀哲做了追加處罰。停賽10場,罰款6萬元。

    從兩個人的處罰可以看出,足協對他們的問題嚴重性,還是認為有差別的。

    秦升當時的踩踏,看著更像是要毀掉維特塞爾,就是要讓他踢不了球,權健少一員大將,其性質非常惡劣。尤其踩踏的物件又是一個外援,現在中超外援多了,中超的國際影響力也增大了。秦升故意踩踏一個外援,有損中超的形象,丟臉都丟到國外去了。所以足協對他禁賽半年,罰款12萬元,一點都不冤。這也是做給國外媒體看的,樹立中超的形象。

    張稀哲掌摑陳雷,傷害性不大,但是有侮辱嫌疑。他正好又碰上足協要嚴懲球場上球員的暴力行為,所以他也被處罰12場,罰款6萬元。

    那根據這兩人的處罰,阿蘭會禁賽多少場?

    先看看阿蘭當時的行為。

    這場是恆大客場踢權健,也是在無球狀態下,阿蘭突然肘擊劉奕鳴。也許劉奕鳴有某些行為激怒了阿蘭,要不然以阿蘭的性格,不太可能做這樣的事。但不管怎樣,他這樣的事情都已經做了,就肯定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 5 # 頑佟

    如果阿蘭真的只罰六場,哪就是足協被恆大老闆嚇著了,不敢重罰。網開一面,要保恆大八連冠。前有秦升,張稀哲案列,阿蘭罰六場就是足協在玩權術,不得人心。在耍顧全國球迷。阿蘭最低也要罰12場停賽。

  • 6 # 東風在起2018

    這幾天大家一直在熱議中國足協將如何對阿蘭進行追加處罰,有認為6場的,也有認為該禁12場的,處罰的依據就是對照當年的秦升、張稀哲、奧斯卡等等,言之鑿鑿,各有表述。

    罰單,是現代社會大家或多或少都曾遇到過的東西,特別是對於有機動車的朋友,一提到罰單應該都不會無動於衷吧。本來我們常講,處罰的目的是教育,但是曾幾何時,罰單滿天飛,以罰代管,甚至經濟處罰已成了某些機構、部門甚至地方財政的重要收入來源而廣為詬病,這樣的處罰就串了味,整個是另一種形式的車匪路霸和敲詐。假如是你碰到這樣的罰單,你會怎麼辦?相信絕大多數人就算是再不滿再認為不合理,也只能選擇接受,沒有辦法,找誰說理去啊?權力大無邊。

    說回足球,前面秦二張三已捱了50板子,所以很多人吵吵著阿蘭也該挨50板子,少一板就是老爺的不公。呵呵,滿清喜歡打奴才板子,一來可以敲掉反骨,二是可以麻痺神經,當下我們看到很多不好的社會心理其實就是打板子留下來的後遺症,不論是非但求公平的表象下是社會的麻木順從和懦弱自私,這怎麼看都讓我想到了魯迅先生筆下的華人,經年之後仍若初見真是有趣。

    不要忘了,我們搞中超比賽的目的,是為了發展足球運動,提升中國足球水平。在廣招天下高水平的足球運動員和教練員來幫助我們的同時,對於我們國內球員也要嚴格教育和管理,要有德藝雙馨的長遠培養規劃和更高要求。

    秦升被重罰,因為是完全沒有理由的故意傷害對方,而且犯事沒有一點技術含量更丟人。

    張稀哲被重罰,是因為在著名的京罵之鄉首善之地,因為對手碰到了自己的臉就去扇對手耳光,俗話說打人不打臉,你這麼做就是擺開了要打群架的架勢啊,真是有點的唯恐天下不亂。何況你本是國家隊球員,對你本就應該有更高的要求,就象現在的黨員和領導幹部就是要比普通百姓管的嚴,你受不了就不要入黨當官呀。

    奧斯卡被重罰,耍大牌用球悶人,花高價請你來是作先生的,教學態度不好也需要敲打敲打。

    至於說到阿蘭,一個平時的老好先生,在屢次被侵犯情況下情緒失控,處罰是難免的,但性質和上面的幾位還是略有不同。為啥?道理很簡單:

    首先,阿蘭作為被重點防守球員,比賽中屢次被肢體侵犯言語挑逗甚至被對手飛踹卻沒有得到裁判的及時保護,這點絕不似張稀哲那樣一碰就炸窩的神聖不可侵犯,也不似秦二俠那樣毫無哩由的粗暴,甚至連當事另一方權健方面在當時也沒有和他發生圍堵,場面也未見混亂,估計是當事另一方也明白自己做了些什麼,畢竟是踹了別人的飯碗感到理虧吧。

    其次,如果重罰阿蘭12場,那就是給國內這幫低水平球員指出了未來跟高手過招的方向和方法:既然象秦二俠那樣來硬的蠻的不行,那就來陰的軟的唄,丫丫的胳膊腿沒你粗,指甲尖照樣整的出血,靠嘴皮子也碎了他。

    如果是這樣,恐怕中國足球的環境只會進一步惡化:因為任你是誰,如果能承受對方90分鐘的肢體挑逗和言語沙塵暴而沒有反應,估計都會懷疑自己來中國雖然掙到些錢但要失去男人的雄風是否值當。然後就是看誰還敢請大牌,你花個幾千萬歐,不抵我叫個潑皮幾口吐沫就能讓你歇個一年半載。當然能提高中國球員的外語學習動力和水平也算是種收穫吧,將來有機會出國還可以繼續跟國外裁判切磋切磋口技。

    老外總不明白中國球員為什麼那麼容易倒地的問題,其實CBA也是這樣啊,三分線外投籃,只要是對方一上來防守靠近,你看那個投完藍的保準接著就是後仰摔倒,這是跟誰學的啊?整個搞成了潑皮耍賴嘛,絕非體育道德之本分,為什麼大家卻紛紛效仿呢?肯定是因為有人曾經藉此佔到了便宜卻沒有得到過指責和懲處。俗話說師傅最後是怎麼死的,答案大家都知道是被徒弟害死的,為什麼呢?因為學好不容易,學壞很簡單,甚至有的不用學,天生就會。

    對於阿蘭的處罰,我認為停賽4場是應該的,然後追加2場至少180分鐘時間去給足球學校做義工教員,以社群活動代替處罰比單純停賽對本人和社會的教育意義更大。

    不重罰阿蘭,不是足協隨意不隨意的問題,而是具體情況下的具體分析。

    不重罰阿蘭,就是要告誡咱們的中國球員,要有正確的比賽方式和虛心的學習態度。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中國足球需要的是浩然正氣,唯有紮紮實實的真本事才是足球強國的基石。

    希望足協孰輕孰重能看得更準看得高遠一些吧。最後我想說的還是:處罰不是目的,處罰是為了更好的教育,教育誰呢?教育的不僅是犯事之人,也包括那些潛在的犯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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