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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苗老五談火鍋

    美學原理解釋真善美之間的關係

    我來答共1條回答

    yanglinhanyLV.62017-11-26

    美,不是孤立自在的東西;美的特殊本質,也表現在它與真和善的相互聯絡與相互區別之中;美的創造與欣賞在社會生活中的特殊作用,更是與真和善密不可分地聯絡著的。

    真、善、美都是客觀的,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是為人改造世界的實踐活動所歷史地規定了的。真、善、美的相互聯絡與相互區別,只能從歷史地發展著的社會實踐中去求得解釋。

    真,是從客觀世界的運動、變化、發展之中所表現出來的客觀事物自身的規律性。列寧說:“人在自己的實踐活動中面向著客觀世界,以它為轉移,以它來規定自己的活動”。他又說:“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規律,乃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動的基礎”。②人的實踐活動只有在符合客觀世界的規律性的情況下才能獲得成功,實現人的目的。因此,人類在漫長的實踐過程中獲得了對於客觀世界的規律性的認識。美作為人改造世界的能動創造的生活表現,就其歷史的發生和起源來看,以對於真的認識和掌握為前提;就其作為歷史的成果、作為一個客觀物件來看,與真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因為人改造世界的能動的創造性,正是表現在人能夠認識和掌握客觀世界的規律,利用客觀規律以達到人的目的。當客觀規律對於人說來還是一種盲目發生作用的、支配著人的力量的時候,人還不可能能動地改造世界,客觀世界對於人也就沒有美可言。

    美雖然與真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但真並不就是美。因為美不是客觀規律本身,而是運用客觀規律以改造世界的人的能動創造的實踐活動的實現。真作為客觀世界的規律性和作為科學認識的物件,它自身無所謂美醜。只有當客觀規律不僅為人所認識,而且被運用於人改造世界的實踐活動,它的感性具體的存在形式成為人的能動創造的活動所必須掌握的東西,併成為對這種活動的肯定的時候,真才具有了美的意義。這就是說,當客觀規律為人所創造性地加以掌握和運用的時候,它那與人的目的相一致的感性具體的存在形式,具有了體現人的創造的智慧、才能和力量的意義,因而喚起人的美感,成為審美的物件。就自然的規律來說,例如整齊一律、均衡對稱這些規律之所以會具有美的意義,就是由於這些規律是人改造客觀世界所必須掌握的一些最基本的和普遍的規律,由於這些規律透過人的掌握和運用取得了與人的目的相一致的感性形式,成為人的創造的智慧、才能、力量的客觀表現。原始人所製造的一把石斧,它的均衡對稱的形式以及堅實光滑的質地之所以能引起美感,原因就在於這種形式是符合人的目的(勞動的需要)的,而這種合乎人的目的的規律性的形式的造成,是遠古的勞動人民依據對客觀規律的認識進行了創造性的活動的結果。就社會的規律來說,當人對社會規律的自覺的掌握和運用表現為人改造社會的創造性的實踐活動的時候,這種活動就不僅是真的,同時也是美的。

    和美與真的關係比較起來,美與善有著更為直接、更為密切的關係。

    人改造世界的實踐活動,是一種事先即有著自覺的目的的活動。但人所要改造的客觀世界,卻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在社會實踐的過程中,人對客觀現實與主觀目的的關係的認識形成了善的觀念。一般說來,在實踐上符合於人的目的的東西就是善的,反之就是惡的。這是對於善的最初步、最粗淺的解釋。更進一步分析起來,由於個別主體的需要、目的只能透過整個社會的協同活動方能得到實現,於是善又表現為個別主體的需要、目的、利益對整個社會的需要、目的、利益的關係。這一方面成為善的更為重要和更為本質的方面。在階級社會里,符合於某一階級的普遍利益的東西就是善,反之就是惡。但就人類社會的整個歷史發展的程序來看,只有與社會發展規律相一致並推動著社會發展的普遍利益才是真正的善。

    美以善為前提,並且歸根到底應符合和服從於善。其所以如此,是因為人類改造世界的實踐活動,最終都是為了實現和滿足一定社會、一定階級和集團的利益。與人類的實踐需要根本無關的東西,與人類維持自己的生存和發展根本無關的東西,不可能是美的。歷史的事實告訴我們,人類最初所認識的美同時也就是善,兩者是不能分離的。只是隨著歷史的發展,美與善才逐漸被區分開來。

    美雖然以善為前提,但美並不就是善。善是人的實踐活動或客觀物件、事物與一定社會階級的目的相一致,即實踐活動的合目的性;美則是在這種合目的的實踐活動的過程或結果上所表現出來的對人改造世界的能動的創造性、智慧、才能和力量的現實的肯定。例如,一件勞動的產品,就它符合於人的目的(即滿足於人的某種需要)來看它是善,就它是人改造世界的創造性活動的結果,是人的創造的智慧、才能和力量的客觀實現、肯定和物件化來看即是美。又如,我們今天工人群眾的增產節約活動,就它符合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這一方面來說是善,就它的實現是工人群眾發揮了高度的創造性、高度的革命熱情和革命幹勁的結果這一方面來說則是美。善是直接與人的功利的目的聯絡著的,這經常就是人的慾望、需要、利益的物件;美則並不是與人的功利的目的直接聯絡的物件,不是一個直接滿足人的某種實際需要的物件,而是認識和觀賞的物件。然而就美的創造和欣賞能夠鼓舞人改造世界的信心和熱情,提高人改造世界的智慧、才能和力量來看,美雖然不直接與功利的目的相聯絡,但它的最終的社會意義仍然在於推動人更好地去進行改造自然和改造社會的實踐鬥爭;因此,最終仍然是為了善。許多事物經常是具有善惡美醜對立的兩個方面,例如,上升時期的資產階級便既具有善的一面,同時又具有惡的一面。與此相應,決定了它的審美性質也存在著對立的兩個方面,既有美的一面,又有醜的一面。隨著資產階級革命性的消失,它的美也就逐步削弱以至泯滅。自然界也有許多事物具有這種兩重性。例如老虎、蒼鷹等,既有美的一面,又有醜的一面。歸根結蒂,這也是同人的善惡相聯絡的。這些特定事物兩重性,在不同的條件下和人們發生具體關係,其主導的方面是不同的。善惡美醜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和變換。沒有天生不變、絕對永恆的美,只有在社會生活中不斷變化發展的美。

    真、善、美,就其歷史的發生發展來說,只有當人在實踐中掌握了客觀世界的規律(真),並運用於實踐,達到了改造世界的目的,實現了善,才可能有美的存在。但作為歷史的成果、作為客觀的物件來看,真、善、美是同一客觀物件的密不可分地聯絡在一起的三個方面。人類的社會實踐,就它體現客觀規律或符合於客觀規律的方面去看是真,就它符合於一定時代階級的利益、需要和目的的方面去看是善,就它是人的能動的創造力量的客觀的具體表現方面去看是美。例如,今天現實生活中某些生產勞動,從真、善、美這三個方面加以認識,它們可以分別成為三種不同的物件。生產勞動的過程,作為合規律性的客觀事物,既體現一定的自然規律,也體現一定的社會規律,它可以成為科學認識的物件,科學需要從理論上將這些規律尋找出來。同時,勞動作為人們有意識有目的的物質生產活動,體現著社會的功利需要和功利目的,它可以成為倫理意志的物件,直接喚起人們一定的意志趨向和實踐態度,使人們對之採取肯定或否定的功利評價和倫理行為。同時,某一生產勞動作為人們的能動性、創造性的體現的具體形象,能在感受中喚起人們情感與認識相統一的審美愉快,它不要求人們當下對之直接進行理論概括或意志行動,而是採取能動的感受或觀照,因而成為審美的物件。在美與真、善的關係問題上,既要批判現代資產階級美學極力否定美與真、善聯絡的反動理論,也要反對把美與真、善等同起來的簡單化的觀點。

    在上面的論述中,已經涉及到美與醜的關係問題。美是在與醜的比較中而存在,與醜的鬥爭中而發展的。正如美與真、善緊密聯絡一樣,醜與假、惡也是密切聯絡的。醜與惡的聯絡使它不但具有否定的美學性質,而且還經常作為社會實踐的意志活動所克服的物件。毛澤東根據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對立統一的原則,科學地揭示美醜鬥爭發展的規律,指出:“真的、善的、美的東西總是在同假的、惡的、醜的東西相比較而存在,相鬥爭而發展的”。①美醜的對立統一和鬥爭發展,根源於人改造自然、改造社會的社會實踐,根源於社會實踐的主客體矛盾;它與真和假、善與惡的矛盾鬥爭緊密聯絡。美與醜作為客觀現實彼此對立的方面,雙方互為存在的條件,表現出現實物件對實踐的肯定和否定的方面。隨著社會實踐的發展,自然不斷被征服,社會不斷被改造,美醜透過矛盾鬥爭又因為一定的條件而各向著和自己相反的方面轉化。美在與醜的不斷對立和鬥爭中,隨著歷史前進的行程,日益革新和發展。在階級社會之前,美、醜的對立主要表現在人與自然的生產鬥爭中,敵對的自然力量經常成為醜怪的物件,與美的物件相比較、相對立。某些遠古神話裡的美醜的形象直接地反映著這一點。而隨著自然界異己的力量不斷為人所征服和掌握,荒涼險惡的自然環境,兇禽猛獸等自然物也就逐步由威脅人的生活、實踐的醜的物件轉化成了供人欣賞的美的物件了。在階級社會里,社會生活中美醜鬥爭的實質是先進階級與反動階級的矛盾和鬥爭,表現為進步力量、正義事業與各種醜惡勢力的比較、對立和抗爭。但是由於社會矛盾的異常複雜曲折,美醜的比較、對立和鬥爭也具有異常複雜多樣的形態。例如,軀體畸形的醜與靈魂高尚的美同時存在於某一人物,前者不能抹煞後者是生活中的美醜矛盾的主導方面。

    不同階級的不同社會實踐,在客觀物件上獲得實現,在現實中得到肯定,對不同階級便具有不同的美醜意義。這種對立和鬥爭,實際上正是美與醜在階級社會中相比較而存在,相鬥爭而發展的具體表現。概括地說,客觀物件肯定革命階級的社會實踐的感性形象,即革命階級的社會實踐獲得了實現、肯定和物件化的事物,對於這一階級就是美的,對於與其對立的反動階級卻是醜的。客觀物件肯定反動階級的社會實踐的感性形式,反動階級的社會實踐獲得了實現、肯定和物件化的事物,對於這一階級就是美的,對於與之對立的革命階級卻是醜的。但是,社會生活中的美又有著客觀的標準,這個客觀標準就是:它應是體現社會發展的本質、規律,與社會發展的本質、規律相一致的階級的實踐、生活的產物。人民群眾和先進階級是歷史的真正創造者和主人翁,是社會發展的本質、規律的具體的代表者和體現者,只有人民群眾和先進階級的生活實踐,才是真正推動歷史前進的實踐活動,才是真正能創造美的實踐活動,只有最終肯定或不違反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實踐活動的物件,才是真正的美的物件。美的存在和發展的客觀標準,必須以它為準繩,為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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