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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橘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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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逢春破繭
我會,同時也會反觀自己。人無完人,之所以被人傷害,某種程度上講自己未必就沒有過錯,要麼是惹人報復,要麼是靠得太近,給了別人可乘之機。
現實生活中我們都活得太累太累。整日圍繞著人與事,是與非,得與失,穿梭於爭名奪利,爾虞我詐的人群當中。
我們都在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相處,自然什麼樣的情況都會遇到。有我們感恩的,敬畏的,喜歡的,討厭的,懼怕的。其中自然也包括和我們產生矛盾和摩擦的,這都很正常。
我認為一味執著於人與人之間的是與非,就有些得不償失了,畢竟我們還要有屬於我們自己的生活,不應該被太多外在的煩惱而羈絆住。回頭想想,吃虧了又如何?被傷害了又如何?
我們都是這塵世中的過客,收納最好的風景、活出最真實的自己比爭鬥更有意義。
貪心的人不知足,計較的人不快樂。
我們還有家人,有愛情,有事業在等著我們去守護,去追求,去拼搏。
讓放下內心的包袱,輕裝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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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鵬少爺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得饒人處且饒人!”,道理很簡單,凡事都不要做得太絕,給人留餘地,也就是在給自己留後路。
就好比漁夫打魚,為什麼不去一網打盡?為什麼只打大魚不打小魚?為什麼不能用小一點的網眼去打魚?原因很簡單,為了保護生態!雖說是為了來年還能打到大魚,但起碼他們的行規是不能“一網打盡,大小通吃!”
人也一樣,或許某些人當時的做法讓你很難接受甚至傷害了你!換位思考一下“冤冤相報何時了”呢?他打你一掌,你打他一拳,最後打到兩敗俱傷,何苦呢?
放過或者原諒一個傷害過自己的人並不難,難的是你肯不肯走出這一步,這跟同不同情沒有太大關係聯絡。
人是群居動物,社交關係很重要!如果某些人為了自己的職位曾經傷害過別人,把別人踩在腳下以達到自己的目的,也只能是一時的得意,“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捨得,捨得,只有舍才有得!”現在很多人只會一味地索取,從來都不願意放下、捨棄!
曾經傷害自己的人最後也必會被別人傷害!對於原不原諒、同不同情,你只需要做到問心無愧就好!這四個字看似簡單,內中涵義很是了得,也值得人深究!
回到題面問題“會不會因為同情而放過傷害過自己的人?”
同情?因為什麼事讓題主會用“同情”二字?莫非對方已經變得…呃…“落魄”?(或許只有這個詞能表達同情)如果是因為這樣才想到原諒、放過對方,只能說題主或者這類的人太過狠了一些,至少我個人周邊沒有這種待到對方落魄後才想起原諒的人。
又或許是其它原因?總之,還是那句話“得饒人處且饒人!”縱使曾經傷害過自己,也要看情況而定。“傷害”一詞可大可小,不明白題主問這個的具體含義或者想表達什麼!
一點自己的拙見,僅代表個人想法,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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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菲一漾
記得常看的《奇葩說》中馬東也曾說過這個話題: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是否放過那些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蔡康永補充道:那不是原諒,那是算了~
我覺的後面蔡康永說的那句,“那不是原諒,是算了”也很好的代表了我的態度,從小父輩們也常拿句老話說,“忍一時心平氣和,退一步海闊天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好像每一句“對不起”後面都要跟一句“沒關係”才算圓滿~
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閱歷越多,就越會明白~原諒或是放過是一種選擇,不是義務~
把自己的生活過好,然後告訴那些曾經傷害自己的人:我過得很好,我沒義務原諒你,但我可以不耿耿於懷,可以放過自己~
我覺的經歷越多,見過的人越多,愈加明白,有些傷害就如同人生旅程中踩到狗屎,別回頭,往前走~算了吧!不要因此耽誤自己的行程,別影響自己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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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黃金時代當家
需區分情況,分別對待。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一、對方屬無意過失,可以諒解。
二、對方屬故意侵害,必需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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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讓生活慢下來
對於這個問題,我第一時間竟然答不上來,深思熟慮之後也如初始的印象一般,只能給出一個答案:也許吧!
人食五穀,居四方,一路成長至今,成為現在的自己,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放不放過也沒什麼不對,遵從自己的心意就好。
我從不提倡道德綁架,孔子曾言”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這句話我十分認同。
當然並不是提倡你報復回去。
何為”直“?我認為,直就是我們內心的道義,是我們衡量行為的標尺。你的內心充滿感性,那麼你更可能遵從內心的道德標準原諒傷害你的人;你的內心充滿理性,那麼你更可能從法律層面考慮是否應該原諒。
所以,像我這樣不夠純粹的人,在沒有具體的情景的情況下,實在不知是否會選擇原諒!
無需糾結,遵從內心,做出心安的選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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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鹿城燕語
只要不是不共戴天的仇人或敵人,不用同情,時間久了,我都會釋懷,不再糾結當時的對錯,其實也是對自己的一種解脫。
我自小到大沒經歷過啥大風大浪,在父母的庇護下,讀書、就業,而後結婚生子,一切都在正常軌道上順利發展。
說起傷害,工作中有兩次同事的不辭而別,給我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一個是倉庫保管,結婚前所有業務正常進行,他做的帳都是我手把手教的。她結婚時,我覺得天天在一起,而且關係挺好,特意給隨課份大禮。
沒想到,她結婚後直接不上班了,連交接都沒做,扔下一攤子帳消失了。還是我打電話,她才很補情願地到單位辦的交接。賬務緊張了好一陣才理順。
這人是老總的關係,後來聽老總說,她說過結婚後就不幹了。我當時根本想不通,天天在一個辦公室,怎麼就不能告訴我一下自己要不幹了,扔下賬務說走就走呢。
另一個也是一個部門的,平時管賬務和資料整理及開票,業務申報等。那年年前臨放假前兩天,說了想要辭職,後來經老總挽留,說再幹一年。
當時也是很生氣,在一起有六七年了,怎麼就不能好聚好散呢。起碼有個正常的交接,別人也好繼續做吧。
可能自己有恩地方做的不好,會接二連三出現這種問題。但我捫心自問,我沒有做過對不起任何人的事,她們兩個都是真心相待。可能這就是我犯的錯誤,把同事當朋友。看來同事真不能當朋友。
時間過去久了,也就釋懷了。我不想為別人的自私承受心理的糾結,那樣不是懲罰自己了嘛。
她倆後來都有事找過我,很痛快地就給辦了。放過別人,也是放過自己的一種方式。
人生苦短,沒必要在一些小事上糾結。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人在做,天在看,無愧於心,坦然面對餘生,瀟灑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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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東北大燕子
分多大的傷害吧 我也很矛盾 有時候我挺無情 有時候又特別善良 不過絕大多數是善良的 一般會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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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深有心歡陽照來
會不會因為同情,放過放過一個傷害你的人?
謝小秘書之邀!
答題:傷害是敵意的起因,敵意是傷害的前身。無論是傷害與同情,對與錯難免在不經意之間發生!而對鍺與傷害彷彿似沙場"比此的敵人″,在戰爭之中沒有無淵無故站在雙方比此的對立與抵抗之間,而這種選擇的定局只能是站在雙方共同的角度和目標達成一致。順事而上,逆流而下;這就是好壞之分!對錯的選擇,人的一生也許有很多的缺陷,人人很難做到完美主義者!傷害是一種惡與善的對比,傷害是一種心痛,傷害是一種從前與事物發生的一次回憶,是陰影,像花蕾在青春的催殘又遇到的暴風雨,花凋枝殘,如同陰雨的吵現而流不幹的淚水!
同情是一種包容,傷害像一種仇恨:傷害與同情其實是善舉與寬厚包容與仁慈。一個傷害了自己的人是否選擇同情心理放過,"善之於表,體之於改”值得同情或放過傷害自己的人是人生自己的選擇!假如傷害是隻是一種仇恨引向的心理的惡,大可不必仁慈,這種仇恨也沒有同情心理的須要,"無怨不結仇,無怨不成恨“;面對這種仇恨的心理唯一可以選擇的是將刀磨的利一些,"來的快一些,大可無事於生命重要性質,大可有必要宣洩惡劣性質帶來的傷害,撫摸抗橫傷痛的心理″!
《無題》"陰雨連綿久未初,紅塵若別棄成孤。清水鏡影起浮蓮,岸隔楊柳鴛琴絃。蒲公飛上東風度,菊花欄杆夜月秋。啾啾所向悽聲遠,泣泣冰塞遠客東。消煙霧繞青山遠,沃土來就遠榴蓮。庵東淚洗憐黛玉?紅塵別戀似可親。″
"汙垢是一種難以泯滅的傷疤,歲月追憶;或玉欲邊關傾似一枝浮蓮″。心理裝著與看到的的是一種觀實,心理與弱智此間只是另一種選擇,沒有做到更好,對不起:真實代表人生的感受,不選擇虛偽,,也不做歷史的名人!鍺過,放過,乃善惡之舉,誰放了誰?"事分明理,死得其所″!傷害與同情只是又一次下一站路,只是留了善良和同情的心理。謝謝大家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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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waterdm
我不會因為同情,放過一個傷害我的人。
或許我不會用什麼手段來報復他,但是也不會忘記發生過的事情,不會因為什麼原因選擇原諒。
我覺得,記住這次傷害才能真正的成長。
不過,不放過別人的同時也是在不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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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因為放過她,也是放下過去,放過自己,年幼父母離異,不久我就有了一個繼母,也是父母婚姻的破壞者,父親的不忠,母親傷心欲絕,成全了他們離去,而我……
也許是性格的原因或許是年幼無知,心裡沒有恨,只有委屈和眼淚。
讀到高中畢業,父親說,女孩子用不著讀那麼多書,早早打工掙錢才要緊,性格懦弱的我不敢反抗,我的叔叔得知這個訊息,對父親發了火,再苦再累也不能委屈了孩子,書必須繼續讀,就這樣,我在父親和叔叔的合力資助下繼續學業。
大學畢業,繼母提出讓我遷出戶口,家裡的房子和我沒有任何關係,父親沉默,我很平靜,照做了,同樣感謝他們的養育
心裡埋著恨會很累,裝滿愛,每天才是開心快樂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