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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秋水長天H

    中國存在幾千年的男權社會,婦女地位低下,有許多摧殘婦女的道德枷鎖。如‘’三從四德",所謂四德一一"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如今看來仍有幾分道理,但"三從"一一“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亡從子",男人們簡直在耍流氓。所謂"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就是這些道德枷鎖的產物。覆水難收,女兒出嫁後只能各安天命,從此生死兩茫茫。

    古典名著《紅樓夢》中,有一回寫"賈迎春誤嫁中山狼",今天看來簡直不可思議,一個大家閨秀,被夫婿家暴折磨至死,賈府候門顯赫世家,竟無動於衷,沒有任何維權舉動。由於道德綱常約束,迎春只能遞來順受,沒有絲毫的反抗。可見,“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決非說說而已,而是實實在在套在女性身上的精神枷鎖,把‘’旌表節烈"當成自已巨大的榮耀。

    當今社會,女性社會地位得到了極大提高,女兒出嫁,再不是潑出去的水,一些獨生女還要擔負贍養父母的責任。但也有一些女性糾枉過正,出嫁後仍以孃家為中心,如無節制的"扶弟魔",重女兒角色輕媳婦角色,這也不可取。

    古語是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大多很有道理,但"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句是毫無積極意義的。

  • 2 # 李罕誦經文

    "嫁出門的女,潑出門的水"是一句常見的諺語,舊謂女子出嫁後一切歸屬夫家,不再與孃家有任何干系,很多的經典名著也經常引用這句話。

    紅樓夢》第八一回:“這也是沒法兒的事。俗語説的:‘嫁出去的女孩兒,潑出去的水’,叫我能怎麼樣呢?”

    《孽海花》第二二回:“嫁出的女兒,潑出的水,你倒怕了他!我告訴你説,一個女娘們,只要得夫心,得了夫心,誰也不怕。”

    古代封建社會,女子的地位很低,男尊女卑,女子的一切都受男方的操控,加上三從四德的約束,女子在嫁人之後,和自己的孃家基本就沒有什麼聯絡了。所以比較富裕的家庭,因為心疼自己的女兒,往往會有一筆嫁妝,希望自己的女兒在夫家能過的好一些。但是有些家庭認為自己養女兒長大之後就要送給別人,所以就想在女兒出嫁的時候連本帶利討回來,因為女兒出嫁之後就基本就指望不上了,所以嫁出去的女兒就如同潑出去的水。

    但是當今社會跟古代社會的情況很不相同,很多的家庭都只有一個孩子,這種嫁女兒如同潑出去的水的思想才逐漸得到了改變,但是這樣的思想根深蒂固,老一輩的人還深受這種思想的荼毒,也很難將自己女兒和兒子擺在同一個地位上,這就會有很多接受男女平等教育的女孩們帶來了很大的困擾。

    "嫁出門的女,潑出門的水"是一種習俗。

    有些地方在嫁女兒的時候,會潑水,當然,這根少數民族的潑水節意義不同。女兒上轎之後,不管是乘坐什麼工具,孃家人會端一碗水出去,有些地方是讓自己的弟弟妹妹去送水,也稱為送湯,這是新娘在出嫁之前享受最後一次的手足之情。但是有些地方是新娘的=母親或者是兄嫂向門外潑水,寓意嫁出的女兒象潑出去的水一樣,再也收不回來了,隱藏著母女憐惜之情。不過每個地方雖然都有嫁女潑水的習俗,具體的步驟也是有些不同的。

  • 3 # 小一時空

    關於這句話,其實從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淵源和寓意……

    1 “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的來由

    當姑娘出嫁的那一天,男方迎親的隊伍敲敲打打地來到女方家,女方的母親給自己即將出門的女兒沐浴更衣。

    等到女兒上了男方的轎子,然後要用一盆水灑到轎子後面,表示自己的女兒是清白之身,如果男方認為有什麼不認可的話,現在反悔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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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所謂“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本意並非那種女兒嫁出去之後就相互不再需要負任何責任的意思。

    關於這句話後來衍生出的諸如

    “女子出嫁後一切歸屬夫家,不再與孃家有任何干系。

    孃家本是自己的家,但結婚後叫孃家,回自己的家叫“回孃家”,婆家才是回家。

    女兒回門是不被孃家喜歡的事情,過去回門必是被“休”掉的。

    不在三族中:姑娘是外姓人,傳統倫理所講的“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並不包括出嫁的女兒,如果一個家族遭到連坐,那麼嫁出去的姑娘是不必受到牽連的,因為她已經是“外人”了。

    大年初一已嫁之女不可回孃家,更不得在孃家過年,即便在孃家,午夜前後要回避,過年嫁出去的女兒回孃家,會把孃家吃窮。

    …… 等等,只能代表舊時男女不平等社會形成的陋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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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現代社會中,無論從法律制度還是社會認知,早已是男女平等的時代,上述舊時流傳下來的陋習已經為人們所摒棄。

    所以,作為家長父輩,兒女都是自己的親骨肉,都應賦予同樣的關愛;作為兒女輩,無論嫁與不嫁,都負有贍養照顧父母的義務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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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個人認為,從女性自身的角度,對“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句話,也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去理解。

    那就是女性要從小培養自己獨立思考,獨立自主的生活方式,增強自己的自立能力。

    因為你不可能永遠在父母兄長的羽翼之下生活。總有一天,你要獨立地走向社會,你要獨立地去面對一個沒有任何血緣的新的家庭。你更要成為你未來小家的“半邊天”,……

    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實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其實終究都要成為父輩家庭裡“潑出去的水”呢。

    ……

    祝福年輕的男女都不斷成長,早日成就自己的一片天空!

  • 4 # 頓河之水

    "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說這樣話的父母,其心理上一般有這樣兩種可能: 一是婿家生活艱難,父母怕女兒時不時回家“刮皮”,就用這話推脫。二是女兒自作主張決定自己的婚姻大事,沒有認真考慮父母的意見,父母無可奈何,逼急了才說出這種絕話。

    其實說這樣的話,對大多數父母來說,也就是說說而已,真正落實在行動上的還是少之又少。畢竟女兒也是父母的心頭肉,有幾個父母看著自已的女兒遭罪而袖手旁觀的?從女兒一方來說,女兒雖然出嫁了,但她依然和孃家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別的不說,單說法律上,做女兒的不會因為出嫁,而免去其贍養父母的義務。也不會因為出嫁,而被剝奪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力。所以,所謂嫁出門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除了這是做父母的一時激憤之語,在生活中很少有實際意義。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一句古話,以前應是這樣的。我說以前也不見得。我們大多看過《觸龍說趙太后》這篇古文,文中,趙太后之女遠嫁千里之外,太后時時惦念女兒,你說這樣的母親會把女兒當成"潑出去的水”否?還有《紅樓夢》的元春,嫁給皇上了,老祖宗還時時以有這樣一個女兒而感到驕傲,可見老祖宗也不把嫁出去的元春忘得一乾二淨。

    如果說上述二個例子一個發生在王宮裡一個發生在皇親國戚家且都在古代,不足為訓,那麼看一個當代的例子,一個發生在普通家庭的例子。大作家路遙的《平凡的世界》裡有一個家庭很能說明問題。書中,孫少安的大姐嫁給了外村一個二流子,生活過得很是艱難。而孫少安一家也是村裡有名的困難戶。但就是在這樣的情形下,孫家依然沒有忘記接濟自己出嫁的女兒,常常把外孫子、外孫女接到家裡,讓其吃上一頓熱乎飯。

    當然,也不能否定,生活中也確有以"嫁出的女兒,潑出的水"作藉口而發生的一些民事糾紛。比如兄弟間為了合呑、獨呑家庭財產,用上述話作擋箭牌,逼其自已的姐妹望而卻步。但那樣做是為法律所不容的,如果訴之法律,這樣的官司不容細猜,也能知道誰勝訴誰敗訴的。

  • 5 # 萬方談人生

    "嫁出門的女,潑出門的水"。舊時諺語,是說女子出嫁後一切都歸屬夫家了,不再與孃家有關係。《紅樓夢》第八一回中“王夫人道:‘這也是沒法兒的事。俗語説的:‘嫁出去的女孩兒,潑出去的水’,叫我能怎麼樣呢?’”《孽海花》第二二回:“忽有個老頭兒涎皮賴臉地接腔道::’嫁出的女兒,潑出的水,你倒怕了他!我告訴你説,一個女娘們,只要得夫心,得了夫心,誰也不怕。’”

    在很多古小說或民國小說都可找到這句話:"嫁出門的女,潑出門的水"。說明這句話在中國影響甚是廣泛。男娶女嫁在我們漢族也不起自何時,直至現在社會上也基本沿用這個風俗。結婚是女上男家,而男上女家就謂之”倒插門”,在社會上有好多男生都不願意”倒插門”,除非家裡窮的娶不上親的那種,這種情況在農村影響還是很大。

    不過建國以來,政府一直提倡男女平等,有些城市裡雖然還是女到男家。但家庭的主導偏向女方或者女方家長的情況,在中國城市,特別是上海和上海周圍的城市,出現了“丈母孃領導下的妻子負責制”的說法。

    在農村,在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時相對寬鬆一點,家裡一般有男有女,傳統的“男娶女嫁”尚可維持,而在城市裡普遍採取的都是獨生子女政策,這樣如果一味還維持傳統的“男娶女嫁”有好多地方也就根本行不通。

    "嫁出門的女,潑出門的水"這句古語,現在也在變:農村可能還在維持:比如有些出嫁了的女兒在孃家再也不能享受承包的土地等,但在城市裡面就難於維持了,在城裡,有很多小兩口,不得不兼顧男女雙方的家庭了。這也是社會現實的問題,因此不要拘泥於古語,因為現在的社會現實與古代不一樣了。

  • 6 # 德雨50926495

    農村多數地區傳統,“嫁出門的女,潑出門的水”,女兒出嫁後,就是婆家的人了,孃家的事基本不管,就是貼補孃家,基本上也是偷偷摸摸的。

    最早在漢代,就逐步形成,用於休妻的“七出”規定。其中一條 就是禁止拿婆家的錢去貼補孃家。女兒就嫁人了,做為女方家長是很不划算的,也只有透過要彩禮得到一點補償,在南方嫁女,男方不需要給彩禮,反而要女方家長出彩禮,所以有養個閨女“賠錢貨”一說。

    娶回個媳婦來傳宗接代,延續香火,還是個勞動力為婆家,創造的財富,重男輕女由此而來。

    這也是農村男方家,是願意出彩禮錢的,另外農村的離婚率相對較低,男方基本上不會為離婚後損失彩禮而擔心。女方結婚三年內,主動提出離婚,彩禮錢是要退給家的。

    在城市年青人,多數為獨生子女,三口之家,城市的生活費用,本來就高,房價更高,要想讓小兩口體面結婚,那就兩家共同努力。女方家就這一個姑娘,老兩口百年之後,家產留給誰,還不是閨女的?人上了年紀,有病有災在所難免,端茶羊送水,指望誰?還不是女兒女婿?早給晚給都得給,還不如落個好人。

    “扁擔不是草長的,媳婦不是婆養的”,婆婆對媳婦再怎麼不滿意,也是自己家人,為家庭添丁進口,為家庭勞作打拼,心裡總是那個美,儘管口頭上講媳婦無何的不是,特別是有了孫子之後。家裡的事總是那麼糾纏不清,且是非難辨,也許這就是生活,生活本身就是如此。

    包公在都搞不明白的事,你能搞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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