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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渺小的平淡

    應該,三十年該放下的都已經放下了。該釋懷的都已經釋懷了。畢竟曾經相愛過一場,愛的方式不一定就是在一起。不是每件事都是有一個好結果的,有緣有份或者有緣無份。默默的守護著也是愛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給現有的家庭造成傷害。

  • 2 # 仙女的丈夫董永

    如果當時好說好散或者因為某種無可奈何的原因分手了,可以聯絡。雖然成不了夫妻,至少也不應該成為仇人吧。

    許多戀人分手以後,基本都斷了聯絡,有的甚至見了面都行同路人。我在想,何必那麼小氣呢?為什麼不能大度一些呢?祖宗們有句話說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照這麼說初戀情人最少還不得500年的緣分?

    初戀情人實際上就是沒有修成正果的老婆。如果是個有情有義的人,不但應該聯絡,甚至對方有了什麼困難都應該幫忙。當然這裡有很多外部因素也是不得不考慮的。例如怕引起對方丈夫或者妻子的誤會,怕打擾對方的穩定生活等,那將另當別論。

    總之,無論從那種出發點考慮,初戀是美好的,就衝這份美好,也不該忘卻對方,因為我們是暈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撰稿:董青島。

  • 3 # 一米多8

    如果你或者初戀結婚了!你就消停消停吧!

    放過別人!也要原諒自己!能不打擾就不要去打擾!

    (一)

    最吸引人得往往是自己沒有得到的,如果你真的和自己初戀結婚了!未必會幸福!可能你又有其他類似的問題!和初戀結婚多的是,但是最後離婚的也大有人在,所以說,有些人與事只不過是自己心裡的不甘心和遺憾罷了,誰的人生沒有遺憾呢!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別用今天的時間去想著改變以前的遺憾,倒不如實實在在去投資明天的自己!

    玫瑰雖美,但也傷人。初戀誰都有!只不過有些人是藏在心底了,不去觸碰她,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二)

    如果你們倆個都沒結婚,你可以去試試,彆著急!因為人都在改變,有可能你眼前的這個初戀已不是你曾經的初戀了!

  • 4 # 霞姝兒

    可以再聯絡,但一定要把握好分寸。因為有以下幾點需要你注意的:

    1、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初戀是美好的,單純、甜美、清新,所有好的詞彙都可以來形容初戀的美好。因此,很多人對初戀情人念念不忘,一直放在心裡的一角。即使多年不見,但對初戀的那份情誼卻絲毫不曾改變。當見到初戀時,如果把控不好,很容易發生一些一發不可收拾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把握好尺度,就算心裡面有所觸動。但也要考慮清楚,不可莽撞。

    2、時間在流動,人也在變化。雖然初戀是自己第一次戀愛,曾經彼此之間非常熟悉。當經過三十年風雨後,人們都會有所變化。初戀有可能不再是當年的那個幼稚不成熟的人了,現在在與她聯絡,你要清楚自己和初戀現在的關係,甚至要重新再認識初戀,確定你們還有交朋友的可能性。

    3、開誠佈公,聯絡形式很重要。初戀畢竟是與自己曾經有過一段感情的,雖然從時間上看,有點久遠,但還是有情誼在心中。而現在雙方都可能有了家庭、事業,在與曾經的戀人聯絡時,一定要尊重雙方的家人,免去其中會產生的誤會等。

  • 5 # 柳七公子

    我認為有兩種答案:

    一,想見就見吧!

    不過我算算,三十年沒見了,初戀時也就十五六歲,十七八歲,現在也是人到中年了。

    人生苦短,又有多少個三十年呢?

    如果,當初,彼此間曾經深深地愛過,這麼多年過去了,還一直念念不忘,那個人還在你的心上,想見一面就見一面吧。

    見一面,少一面了。哈哈。

    也許,人這一生,總有些夢要圓,總有些遺憾要靠兩個人的努力來抹平,如果心裡還有對方,還想知道他過得好不好,幸福不幸福,時常牽掛著他,那麼,就見見吧。

    二,感覺沒有見的必要,那就不見。

    如果初戀只是幾十年前的一種情結,幾十年後,他在你的心裡,也只是當時的一種記憶,這麼多年,不曾聯絡,也沒有感覺牽掛或遺憾。如今,都有自己的家庭,都有自己不同的生活軌跡或工作,感覺再見,也沒有啥意思,那就不見。

    不管見或不見,我想,初戀是人生最美的一種感情,不摻世俗不摻金錢,純純的愛,純粹又透明,不管以後的我們,成了什麼樣子,那份感情總值得我們去懷念去追憶。

    不管見或不見,都要真心的祝福對方,感謝他今生今世曾給過你那麼美好的情感,祝福他餘生幸福。

  • 6 # 學習者553

    謝邀,偶遇三十年未見過面沒有過聯絡的初戀,還能聯絡嗎?為什麼不能聯絡,當成最熟悉的朋友來對待,無可非議。當倆個人偶遇時,不可能無言而過吧,其實這也是緣分,是人際關係中的一種緣分,當然了,那個年代的相遇也是緣分,但過去的緣分和現在的緣分大有區別,在此就不論了,大家知道的。三十年後,無論是她還是他,和初戀相遇時,大腦立即回到那段既美好又傷痛的日子,其實這僅僅是一瞬間的反應,但馬上會恢復平靜的,此時此刻,當初無論是誰傷害了誰,還是受其它原因的影響,未能走到一起,畢竟三十年了,彼此都一大家子人了,上有老,下有小,為了家庭的安全,彼此還是不要提及那段往事為好,以免言語上有不適,再說了,這麼多年過去了,那段往事只是回憶,總之,彼此偶遇,聊聊現今,無可非議,相互當成朋友,切不可邁出那危險的一步,對外界來說,也無言可論,不就是在那個單純幼稚的年代,傻玩了一次,還有什麼大驚小怪的呢?所以說,這麼多年過去了,偶遇時,該打招呼打招呼,相互聯絡一下又有何仿。

  • 7 # 愛的解析課

    第一,初戀很美,誰也不曾傷害誰,再次相逢,也是緣分。如果說是三十年後又相遇,日月如梭,光陰似箭,按十幾歲初戀算,這時候也都是“年過半百”了。這半生肯定彼此經歷過許多的事情,難免有滄海桑田之感。但人不管到什麼時候,對於初戀都是有一份情愫的,保留這份珍貴的記憶和感覺,讓它為你的後半生人生壯行,我覺得是十分美好的事情。

    第二,那麼,既然相逢,以後要不要聯絡呢?這個不要拘泥於聯絡,也不要刻意不聯絡,一起從實際出發,需要聯絡時聯絡,不需要聯絡時也可不聯絡。因為雖然初戀很美,但時過境遷,說要重續舊緣,那是一廂情願,也基本不現實,不可能。但原來舊情基礎還在,那個“好意兒”還在,這時候聯絡做朋友,也是不錯的,但不必刻意,如果刻意,難免像要求取什麼,沒地又把那純真過往、美好回憶給玷汙了。

    第三,如果是繼續不聯絡的狀態,那會是什麼情形呢!有時候現實情況限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聯絡了會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矛盾來,那就不聯絡唄。但不聯絡不等於不回憶,回憶還是在那裡。也許到了三十年後的時光,兩人飽經世事,把什麼也都看得開了,想得明瞭。不會因為不聯絡而埋怨,也不必埋怨,本來就無所求啊。所以,不聯絡,也並不影響什麼。

    總之,看你,聯絡不聯絡,都可以。

  • 8 # 楚人一丁悟人生

    偶遇三十來年未見過面沒有過聯絡的初戀,還應該再聯絡嗎?

    既然有過戀,那就是今生的一種緣,在斷了三十來年後,其間並沒有剪不斷理還亂,這說明彼此分開後並沒什麼交集,再見面已是滿頭青絲變白髮的年紀了,還那麼糾結聯絡與不聯絡真那麼重要嗎,記住初戀,並不是放不下,那是一段難忘時光,並非對你愛人就是一種不公平。聯絡,不是與初戀要複合,想複合也不可能等到人到暮年。如果對初戀放下了,你還計較他們聯不聯絡更沒任何必要,人家早沒了這個心,也不可能再續前緣,談虎色變真沒必要,不坦然反而說明心仍存動機。

    對可不可以與初戀聯不聯絡,我認為“心中無愧,不怕打雷”,人是不可能忘記初戀的,抽刀斷水水更流,彼此聯絡一下並沒什麼不正常,若他們真有什麼事,只能說婚姻經受不了考驗,經不起考驗的婚姻家庭未必圓滿。當然,與初戀聯絡當是那種淡如水的聯絡,是一種清流澄澈,不要一聯絡就飛流直下三千尺,那人家真有疑似銀河落九天的誤解了,聯絡一定不能過度。

  • 9 # 北巷煙雨

    不會的,各自有家庭,何必要去打擾人家呢?

    雖然說初戀可以當做朋友,互相來往,但畢竟是和自己戀愛過的人,如今各自安好,為人父母,何必再主動聯絡對方,讓人產生誤解,我認為沒什麼重要的事還是不要聯絡了。

    第一,各自都有家庭,無論出於各種目的,都會讓另一半不舒服

    這是個千古不變的規律,物件忽然有一天聯絡上了他的初戀,你會怎麼想?

    1.為什麼多年沒有聯絡的初戀突然被對方注意?

    2.是不是他們舊情復燃,想搞點什麼事出來?

    3.聯絡初戀,一般不會告訴別人,這顯然不正常,難道他/她對自己有隱瞞?

    這種想法不自覺就會產生,你不要說這樣的人太敏感、太矯情了吧,不,這是另一半很正常的思維,否則,你的另一半不是太大度就是根本不把你當回事。

    第二,多年不聯絡的初戀,身份比較特殊,有什麼事非要聯絡呢?

    想想看,十幾年沒有聯絡的初戀,有什麼可以讓你主動重新聯絡人家。

    當初分手後兩個人不管因為何種原因,中間從未聯絡過,那麼也就說明彼此對當初那段感情早已放下,互不打擾,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突然一方主動拾起這條線,對方肯定會想“你要幹嘛?”

    第三,真的沒必要聯絡,不是無情,實在是沒什麼事

    這一點我覺得很現實,聯絡人家幹嘛?談心還是敘舊?都不合適,當然有事說事,但也絕不能瞞著愛人,擺在明面上說即可。

    總之呢,很多年沒見的初戀,也沒有聯絡過,那就不要聯絡了,多少現實經驗告訴我們,主動聯絡一個自己曾經愛過的人,不是想繼續,就是想重溫那段感情。

    我是一芳菲,聊生活百態,談萬千情感。你若有故事,我願意洗耳恭聽。

  • 10 # 好郝問情

    沒有應不應該,只有想不想的問題。三十多年沒見了,肯定想了解她這些年都是怎麼過的,現在是什麼情況。但這僅僅是男人的好奇心在作祟,並不代表餘情末了!

    畢竟三十年過去了,每個人都產生了很大的改變,包括形象、性格、人品等。何況當初喜歡的,現在也不一定喜歡了,即使再聯絡也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我也曾見過二十多年沒有聯絡過的初戀,與其說那是我的初戀,到不如說我是單相思或一廂情願。因為她除了對我很好之外,並沒有答應過我什麼!

    見面之後沒有驚喜,也沒有衝動,只有波瀾不驚的平靜。因為我已不是當初的我,而她也不是當初的她了。或許是歲月的滄桑,讓她變成了那種站在人群中就很難再找出來的模樣,也或許是自己的審美觀變了,總之我在她身上再也找不出那種喜歡的模樣!

    人生總是這樣,當初你喜歡的現在不一定仍然喜歡。因為改變的不只是她的容顏,還有自己的心。雖然重新聯絡之後,我們依然是朋友,但僅此而已,沒有生出一絲絲情愫,這樣的聯絡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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