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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二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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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哈爾濱啟華會計
不是的,需要看父母有沒有兄弟姐妹,都有繼承權,按照繼承比例來繼承。
建議父母立遺囑,省去後續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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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泰山木32140178
有以下四個可能之一,獨生子女就可以百分之百繼承房屋。
一、父母雙方的父母均早先去世,獨生子女是唯一法定繼承人;
二、父母雙方的父母均放棄繼承權,老人大度不和晚輩爭遺產(但要有一個叔姑舅姨貪心爭取,老人耳軟,事難以成);
三、父母生前贈獨生子女完成過戶,這也是一種的辦法,但有可能包袱抖開後,子女(配偶)失去贍養激勵或有可能變動產權;
四、父母留有合法遺囑交代由獨生子女繼承,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這是最妥善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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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灣小聚
這是個許多人特別容易模糊的問題。
有人認為,父母的房屋財產肯定是子女繼承,未必。
有人以為,父母口頭承諾後子女就心安理得的繼承了,不一定。
這裡面有個繼承人順序問題。第一繼承人中有配偶,子女,父母。父母可繼承的部分還要看父母有幾個子女,子女的孩子有哪些。其中的繼承人如何分配這裡就不一一計算了。
可以選擇如下幾種辦法處理財產問題:
1. 如果被繼承人做口頭遺囑,需要有非利益關係的人在旁聽到做證。並立書面材料。只有口頭無旁證則會打折扣,也極易產生糾紛。
2. 被繼承人應該在自己身體好的時候自己做書面遺囑,明確繼承人是誰,以及數額,品種類別。
3. 到公證處進行遺囑公證。這是最有權威的。
作為被繼承人(即財產擁有者),要拋棄舊觀念,樹立現代理念,提早做好財產遺囑。這樣可以讓繼承人避免煩惱的繼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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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穎想法律故事會
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步入老年,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到財產繼承的問題。特別是房產繼承,畢竟現在房產價格很高,是每個家庭最大的一筆財富。而且這一代父母手裡的現金非常有限,他們畢生積攢的財產大多就是房子,能夠留給兒女。這種情形下,獲得父母房產,讓人生少奮鬥若干年,何樂而不為呢?
可是,現實中,事情不是那麼簡單,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的程式並不因為是父母唯一的孩子,而有所簡化。因此,要想搞清楚其中的情況,需要提前瞭解一下相關規定,注意如下的一些內容:
第一, 所謂繼承開始於父母去世的時間,此時父母的財產才是遺產,也才談的上是繼承。否則,就不是遺產,就不能適用繼承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 中國目前還沒有遺產稅,因此,對比其他財產獲得方式,買賣、贈與等,繼承是成本最低的。有些人總是抬扛說,有遺產稅,其實都是誤解。他們很多人將繼承過戶時候要繳納的公證費,或者評估費當成遺產稅,其實是完全不一樣的。這些費用現在都不是必須交的,不像稅種,是必須交的。也就是說,中國沒有遺產稅,是沒有強制性要交給國家的稅種。
第三, 父母去世,他們的法定繼承人分別是他們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對於獨生子女來說,他們和自己的祖輩、在世的父或母一方都是房產的繼承人,如果沒有遺囑,他們的繼承份額是均等的。
第四, 比較常見的情況是,父或母一方去世,且爺爺奶奶和外祖父母那一輩人也都在父或母去世前,就早已經去世,那麼,在世的父或母一方和獨生子女就是繼承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繼承遺產(有遺囑時,優先適用遺囑)。即,如果房產是父母的共同財產,那麼,當父或母一方去世的時候,50%房產是遺產,在世的父或母一方和獨生子女共同繼承50%。平均分配,在世父或母繼承50%的50%,即25%,獨生子女繼承50%的50%,即25%。在世父或母一方最後持有房產75%,子女持有25%。
第五, 等到在世的父或母一方去世,那麼,所有房產就都是獨生子女的了。
第六, 比較複雜的情況出現在,父或母一方去世時,爺爺奶奶或外祖父母那一輩還有人在。根據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此時,房產的50%(根據上面內容進行的假設)是遺產,在世配偶、死者父母和獨生子女都有權平均按份繼承。而當祖輩去世之後,祖輩的子女,也就是獨生子女的姑姑叔叔舅舅姨媽之類的,作為祖輩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有權參與祖輩名下的那部分遺產的繼承。而這部分遺產就有他的早逝的子或女(即,獨生子女的父或母)遺留下來的部分。這樣的情況,使得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變得很複雜,如果姑姑叔叔舅舅姨媽的關係不好,堅決不放棄繼承,偏要分一杯羹,那麼,對於獨生子女來說,真的很難得到全部房產。
第七, 對此,我們經常建議那些早逝父或母的獨生子女,在父或母一方去世後,及時地讓爺爺奶奶或外祖父母立下遺囑,放棄繼承自己早逝的子或女的那份遺產,確保該遺產只在尚在世的配偶一方和獨生子女範圍內繼承。避免祖輩去世後,引發的複雜的繼承程式。
回覆列表
小麗是獨生女兒,父親10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價值約300萬元。
房產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小麗還未成家,因此沒去辦理手續。現在母親已經去世,小麗也已成家,女兒兩週歲,再過一年就上幼兒園了。因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學區房,小麗就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把戶口遷進去。
房管局拒絕辦理
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房管局卻說,僅憑這些東西沒法給小麗辦過戶手續。小麗要麼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要麼拿法院的判決書去,他們才給辦。小麗沒辦法,誰願意沒事打官司啊,就馬上去了公證處。
公證處遇到難題
“公證處的人說讓我把我爸媽的親戚全部找到,帶到公證處去才給辦公證。可我爸媽的親戚全國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國了,我到哪去找他們?”小麗要哭出來了。
這是非常典型的一個案例——沒有狗血劇情,沒有複雜糾紛,但作為獨生女的小麗,卻無法順利獲取父母去世後留下的房產。
這是為什麼呢?聽聽律師怎麼說!
律師:小麗你是獨生女?
小麗:是的,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核心家庭關係很簡單)
律師:你父母哪一年結婚的?
小麗:好像是1983年。
律師: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
小麗:2003年。
律師:房產登記是什麼時間?
小麗:2004年11月。
律師: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
小麗:我爸爸一個人名下。
律師:你爸爸什麼時候過世的?
小麗:是十年前過世的,應該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師:你爸和你媽過世時有沒有留下遺囑?
小麗:我爸沒有,我媽生前跟我口頭說過,她走後這套房子歸我。(口說無憑啊,等於沒有)
律師:你爸爸過世時,你爺爺奶奶是否還健在?(這個問題是關鍵,如果已經過世,事情就好辦多了)
小麗:我爸爸過世時我爺爺已經去世,我奶奶還在,我奶奶是我爸爸過世後不到一年過世的。
律師: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幾個?
小麗:我爸爸有四個兄弟姐妹。(咱父母輩的兄弟姐妹四個不算多!)
律師: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況,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況、子女情況跟我一個一個說一下。
小麗: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過世時已經過世,我大娘還在。大伯大娘有三個孩子,兩個在上海,一個出國了。二伯還在,不過五年前離婚了。二伯二孃有兩個孩子,一個在杭州,一個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龍江,有一個女兒。我爸爸和爺爺奶奶過世後,就沒怎麼走動,姑姑姑父家的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
律師:你媽媽在你爸爸過世後沒再成家吧?
小麗:沒有沒有,我媽一直跟我過。
律師:你媽過世時,你外公外婆是否還健在?
小麗:都過世了。
律師:這套房子,要由你一個人繼承,除非其他有繼承權的人,到公證處或者法院明確表示放棄。
沒錯!!
房子被分的支離破碎,傳說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來分房子!為什麼會這樣哪?
律師分析
1、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這套房產的1/2屬於你母親,1/2屬於你父親的遺產。
2、你父親死亡時,有三個繼承人,那就是你母親、你、還有你奶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那麼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親在原有1/2的基礎上再獲得1/6,合計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過世後,屬於你奶奶的⅙本該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但這時你大伯和你爸先於奶奶過世了。根據法律規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個孩子繼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繼承。加上前面的1/6,你現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據法律的規定,婚內繼承的遺產除非遺囑指定歸個人,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你二伯離婚後,這1/24應該分成兩半,你二伯1/48,你二孃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沒離婚,因此共同擁有1/24。
6、現在你母親過世,你母親只有你一個繼承人,因此你母親的財產全部由你繼承。所以你最終的財產繼承份額是5/24+2/3 =7/8。
律師說,這只是給小麗算理論上的房產繼承份額而已,具體要怎麼把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復雜啦。律師認為,這一切,假如小麗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遺囑的話,就不會那麼麻煩了。
華人總認為立遺囑不吉利,其實,年邁父母在身體尚健康時,如能立個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談立下遺囑,也並非不孝順。
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個健康的好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