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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是蓮花開

    仁清法師:什麼是佛教的空?

    佛教到底空了啥?

    很多佛教徒都會知道佛教講空,“四大皆空”、“諸法皆空”、“諸法無自性”、“當體即空”、“法無我”、“人無我”等等諸如此類,講到“空”的名相在佛教經典,特別是般若經典當中比比皆是。但是,很多人由於並不明白佛教講的空義,往往把佛教稱為虛無主義、頑空主義,甚至依此推斷出“因果也空無所有”的“斷滅見”,從而於了脫無緣。那麼,在究竟主張中,佛教到底空了啥?

    《天台宗》認為:“法者,規持義,規則義”,《因明學》認為:“法為量識所緣”,即:“存在”、“有”、“所量”、“所緣”、“所知”等都是“諸法皆空”和“法無我”等所指之“法”。它是指各具自己特點的種種“物”(存在)。《俱舍論》把一切的存在(法),歸類為:色法、心王法、心所法、不相應行法和無為法五種。

    “法無我”、“人無我”實際就是常說的“法空”、“人空”。只是引用了“某無我”的這種因明學遮遣描述法(也譯排他法)。遮遣(排他)法分為“非遮”和“無遮”兩種。前者在遮除所破後,會有其它法能立。如說:“這個胖子白天不吃飯”,“這個胖子”應該是健康人,遮除(排除)了他“白天吃飯”,尚存他“晚上可能吃飯”的意思。而後者(無遮),在排除了所遮後,不會立另外的法。如說“虛空”,在遮除了“質礙性”後不立餘法,“法無我”、“人無我”則是排除了“法”和“人”的“自性之我”後不立別法。

    《入行論》雲:“不觸觀察之實有,於其無實亦不執”。用無遮法“某無我”來描述“法空”、“人空”,更能體現佛教的“空亦空”、“畢竟空寂”的理趣。

    《般若八千頌》雲:“以執我、我所,故一切有情輪轉於輪迴”。《天台宗》認為:“我者,自在義、自主義、自由義”。《四百論疏》中月稱菩薩把“事物不依賴於其它因緣而得以獨自存在的本體,稱為我”。而“我”這個詞,則是由印度外道如數論派沿用而來,他們認為有一種“常、一、自存”的“我”,有的認為有一個離開人的五蘊身心的“大我”、“梵我”等。

    “我”,實際上有“本體”、“本主”、“當體”之義,是指“某某的自性”。

    “性空”之“性”,是指事物(萬法)的本性,即本來特質、特性,《中觀論》雲:“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

    總上,佛教講的“空性”,並不是否定事物的存在(世俗諦),而是破除、否定事物的“自性”存在。

    根據佛教中觀般若的宗義,我們可以知道,佛教的空,實際上否定的是事物的如下一些“特性”:1、事物是不依因緣而生的“特性”。(不以因緣而生)2、事物是自主、自在、單一獨存的特性。(不以觀待而有)3、事物是恆常不變的特性。4、事物不是“唯名言安立”的特性。即萬法並不具備以上幾個“特性”,這就是“諸法皆空”、“法無我”、“人無我”的真實含義。

    否定、排除了萬法以上的幾個“特性”,就懂了佛教講的“空性,”緣於“空性”而修持止觀(禪定),當達到現觀(直接體悟)“空性”時,你就是“見道位的聖者”,即證果的聖人,如果連佛教到底空了什麼都不知道,就可能成為墮入“常、斷二邊”的“邪知者”,更遑論了脫、成就!(詳見有關般若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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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易就是簡單

    “性空”與“空性”在佛經中是一樣,是翻譯的不同。但是,最合理的翻譯應該是“性空”。凡夫眾生的心中時時感覺到諸法(一切事物)是彼此獨立的、真實存在的,這叫“自性”,而這種“自性”並不真正存在,只存在於凡夫心裡。

    乾脆地說,“自性就不存在”,這就叫“自性空”,簡稱“性空”。持這種見地就叫“性空見”,也叫“般若”。(但是自性不存在,不等於事物就不存在了,不存在的是邊界。就好比說,東海和黃海,各國國境線,其實並非地理上不真的存在這樣的邊界(只存在於我們的心裡)。邊界不存在,不等於海就不存在了、土地不存在了。所以否定邊界是對的,連法(事物、作用)也否定了,就所破過當了,屬於斷見。)

    但是由於古代翻譯的習慣,可能是倒裝,“性空”也被翻譯為“空性”,其實意思一樣。但是,“空性”很容易被誤解為這是諸法(一切事物)的“共同屬性”,這種理解就錯了。諸法的自性是沒有的,也就沒有諸法的“共同屬性”可言。本來要破“自性”,結果反倒容易立出一個“性”來。

    所以,是 無“自性”,不是“無自”性。

    那麼自性真的不存在嗎?我們來分析一下。

    首先,我們得先了解什麼是“自性”。凡夫眾生(不止包括人,還包括六道一切凡夫眾生)都會有一種與生俱來的錯覺,就是諸法(一切事物)彼此獨立、真實存在。比如,桌子上有個杯子,桌子和杯子都有“屬於自己的邊界”,在時間上有屬於自己的起始點和壞滅點。在邊界之內、在起始點和壞滅點期間,眾生感覺面前的這個事物是“客觀存在”的。那麼這個事物(法)在邊界之內、存續期間(起始點和壞滅點之間),這個法就有屬於自己的體(自體),有屬於自己的形象(自相),有屬於自己的作用(自用),能被我們真實地感受到(真實性)。這種獨立性和真實性就是“自性”。

    但是,這個自性(邊界和存續期)是否真實存在呢?其實不真實存在,是我們的錯覺,只是眾生在心裡把這個事物(法)單摳出來了,但其實諸法並不能單摳出來、獨立存在。讓我們從這兩個角度來進行分析。

    首先,任何事物不存在“真正”屬於自己的邊界。

    那讓我們來舉幾個例子理解一下。

    例子一,手心和手背。一看到這兩個詞,我們的腦海中已經生起獨立的手心和手背。但是,手心的邊界取決於你把手背的邊界劃在哪裡,換句話說,並沒有手心手背的邊界,這條邊界只“存在”於我們心裡。

    再進一步,我們來分析手。此時我們心裡已經生起了(獨立的)手。但是,在哪裡劃一條邊界才剛剛好是手呢?靠上點?靠下點?找不到這條邊界。胳膊、腿、頭、腳、內臟器官都如是,沒有一條邊界能“真正界定”身體的某個部位。

    例子二,魚缸裡有個氣泡在上升。我們看到一個有邊界的氣泡在向上運動。但如果從微觀的角度分析,我們看到的是從魚缸水漸變過渡到水蒸氣,水蒸氣再漸變過渡到氣泡內部的空氣,其中找不到一條邊界屬於氣泡。

    看上去像水和氣在共用一條邊界,其實微觀上水氣邊界不存在。那麼水泡往上浮,只不過是水和氣的邊界在改變位置,並沒有能單摳出來的氣泡。這還是因為我們的心太粗大而形成的錯覺。

    例子三,肥皂泡,你要說,氣泡終於被“單摳出來了”。其實不然。這個肥皂泡內外都沒有真正的邊界,從肥皂泡內部的氣體,漸變過渡到水蒸氣,然後漸變過渡到肥皂水膜,再漸變過渡到大氣,再漸變過渡到宇宙空間,再漸變過渡到其他星球的大氣,再漸變過渡到其他星球的固體部分,總之,一系列漸變過渡,中間都找不到真正的邊界,

    例子四,鐵板和岩石。這是兩個邊界非常“清晰”、非常“堅固”的事物(法)。但是,鐵會生鏽,是因為鐵板表面有遊離的鐵離子,空氣中的水蒸氣分子和遊離的鐵離子發生化學反應,本來圍繞著氫H和氧O的電子開始圍繞著鐵Fe和氧O旋轉,形成了鐵鏽Fe2O3。如果有屬於鐵板的真實邊界,鐵就無法發生化學反應,就不會生鏽了。同理,岩石會風化,也是因為表面遊離的分子不斷離開岩石主體,岩石也沒有屬於自己的真正邊界。

    也就是說,在微觀上,無論手心和手背、魚缸水和氣泡、鐵板和空氣、岩石和空氣,它們都沒有真正屬於自己的邊界,事物和事物之間都是過渡的、漸變的、邊界模糊的。

    所以從我到桌子到你,是漸變的,只不過中間的“物質”有疏有密,我們錯誤地把距離較緊密的一些物質錯認為是“獨立的個體”(一一諸法)。

    例子五,我們常說,一杯水是由“無數水滴”構成的,這還是由於心粗大而造成的錯覺。一杯水裡任指“兩滴水”,你怎麼畫圈都無法把“這兩滴水”界定清楚,圈劃多小都不能叫“一滴水”,即使小到一個水分子,那也不過是電子在繞著兩個氫原子H和一個氧原子O旋轉,而且電子隨時都有可能繞著其他元素旋轉,形成其他化合物而不再是水。所以,“水滴無法界定”。那麼不能真的認為有個客觀標準下的“兩滴水”,所謂“水滴”其實是聯絡在一起的,這叫“不異”(不是不同的事物),也不能說只有一滴水,畢竟我們指出了兩個不同位置的水,這叫“不一”(不是同一事物)。所以這就是“不二法門”的“八不”裡的“不一不異”:不能說是一個事物,也不能說是不同事物。

    其次,任何事物都不存在“真正”屬於自己的“起始點”和“壞滅點”。

    例子一,一隻瓷杯,開始是泥杯。放進窯裡燒,開窯一看,瓷杯好了。那麼,從哪一時刻起開始算是瓷杯呢?這個時刻找不到,從泥杯到瓷杯是漸變的、過渡的。如果說從產生第一個瓷分子開始算起,那麼瓷分子只不過是遊離的泥分子、水分子、氧分子以及其他分子所攜帶的電子按新的方式環繞,哪一刻才算是電子開始了瓷分子的繞行軌道呢?有點像火箭拐彎,哪個時刻算是拐彎的第一刻呢?根本無法定義。

    例子二,瓷杯摔碎,變成碎片,哪個時刻才開始稱為碎片呢?瓷杯落地是先變形,圓形變成橢圓,然後分子間的吸引力聯接不住,分子彼此離開,更多分子彼此遠離,首尾相接形成裂縫;不同裂縫交叉形成閉環,成為碎片。和上面導彈轉彎時刻的例子一樣,哪個時刻算是碎片的開始呢?還是無法定義。

    所以,從泥杯到瓷杯到碎片,是一個漸變的過程,中間沒有任何一個時刻能割裂出前後諸法(不同事物)。一切法也都是這樣,沒有屬於“自己”的起始點和壞滅點。

    我們看到,諸法(一切事物)都不存在能界定自己的“邊界”、能界定自己的“起始點和壞滅點”(存續期),那麼諸法就無法進行定義,諸法的“自體”、“自相”和“自用”也就不真正存在,只是我們的心粗大而造成的錯覺,因此諸法沒有自己的獨立性和真實性,也就是無“自性”。(但是,為了認知、思考、交流、生產和生活方便,可以模擬割裂出邊界和起始點,否則大家都不能說話了,佛菩薩為了說法利益眾生,也隨順眾生這種模擬的割裂,所以佛菩薩也照常和大家說話和開示佛法。)

    補充說明一下,無“自用”,不等於無“作用”,作用不失。

    簡單的說,天人看水是琉璃,人看水是水,餓鬼看水是膿血,地獄眾生看水是鐵汁。顯現不同,作用不同,完全因各個眾生的業力而顯現。所以,眼前的這杯水已經不能叫“水”了,我們只能說“這堆色蘊”。嚴格的說,這堆“色蘊”也不真實存在,既然依業力而顯現不同,那麼它就是“幻”。因為《華嚴經》說:“諸蘊業為本,諸業心為本,心法猶如幻,世間亦如是”。只有共業眾生才能看到同樣顯現。

    這就是無“自體”、無“自相”、無“自用”,無“自性”,但是“用”不失,只是沒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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