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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芯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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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邱莫言
說他是“渣男”,這個詬病,和他早期的生活作風有關係。元稹年少才俊,放蕩不羈,男女關係比較混亂。之後在妻子亡故之後,才學會了珍惜,懷念結髮妻子的種種好處,才寫下了這千古名句。
“人能改過,善莫大焉”,我們也不必深究他的過去不放,人已經死了。所謂,死了死了,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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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楊府的文
元稹的祖先是來自北魏的皇族,是北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十四世孫。受漢文化影響很深。到隋唐時期,民族融合到達了極致,許多漢化已久的胡人士大夫幾乎與漢族士大夫沒有區別,參加科舉考試中榜的很多,如元稹,元結,白居易等,當時的畢姓,白姓,曹姓,羅姓,石姓等,都是少數民族融入到漢族中來而改漢姓的。元稹雖曾一度官至宰相,但一生政治上並不得志,可是文采了得,在歷史上留下名字的,也就是文學的成就。在文學史上與白居易並稱"元白"。其千古名句“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即為其所作!詩句乍一看,他是一個用情至深,對感情專一的人。讓人想到他本人對感情也是如此。
其實元稹在文學史上頗多詬病,甚至說他是“渣男”,這和他早期的生活作風有關係。元稹年少才俊,放蕩不羈,早多男女關係比較混亂。大家現在都知道的紅娘張生,其實原始的故事就來源於元稹早年的經歷。他與鶯鶯小姐幽會之後,享受著愛情,後卻始亂終棄,拋棄了女方。他把自己這段經歷寫成小說《會真記》,不但無悔,還以欣賞的態度回味,指責女方不自重。十足的渣男形象,因此受到後世人們的指責。後來金元時期,董解元根據元稹的巜會真記》改為雜劇巜西廂記》,稱董西廂,又有王實甫再創作,這就是我們今天所知的西廂記了。不過,完全與元稹的小說從主題到意境已經不一樣了,已經賦予了另外一層意義,成為一出悽美的愛情故事,有了紅娘這一文學形象。雖然後來元禛在妻子亡故之後,寫下了這千古名句,用情至深,但早年的荒誕卻被打上了渣男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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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普通勞動者
很高興接到邀請,表示謝謝。看了很多人的評論,自認為這也涉及意識形態和價值觀的一個層面,在大的時代背景中,元稹因個人的際遇沉浮,做出一些離經叛道的事,自然是不可取的,被直接貼上“渣男”的標籤,無可厚非。按照當代《婚姻法》的規定,元稹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但是,類似的人和事,依然有蔓延的勢頭,但人的評價,褒貶不一。因此,一分為二,元稹對於中國文學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個人作風,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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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風一樣的男子131623
後人的意思就是要堅持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要堅持從一而終 最好是陪葬 因為你在這個時間傷痛了 為了生活的繼續再另有所愛 那就成了表裡不一口是心非道貌岸然的衣冠禽獸了 只有當時就共赴黃泉才能達到那些聖母婊的滿意 比如死了的梁山伯與祝英臺 其他的歐陽修蘇軾李清照 只要活著都是汙點 都是不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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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軒轅說文史
中唐時期的風流才子,大詩人,文學家元稹,元微之。於公元779年,出生在河南府東都洛陽城南的一個世代為官的官宦之家。
俗語云,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在小元稹八歲那年父親因病去世了,因元稹的父親元寬,在朝為官時甚是清廉,並沒有留下多少積蓄,這突如其來的打擊,讓這個並不是富裕的家庭生活更加艱難了。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小元稹自小就聰明機智,再加上出生書香門第的母親鄭氏的調教,使得小元稹少時即學業有成,頗有才名。
經過幾年的寒窗苦讀後,天資聰穎的元稹果然不負母親的厚望,於793年,在年緊15歲時就獲得了參加朝廷舉辦的“禮記、尚書”考試的資格,實現了兩經擢第;23歲登吏部科,授校書郎。
但並沒有什麼實質意義上的官職,因此對於元稹來說,人生是失意的。
直到28歲時,才算是運勢到來,應制朝廷的“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考試,一舉及第,授左拾遺(他的前輩詩聖杜甫也做過這個職位),職位相當於從八品吧。
元大詩人在政治上並不得意,由於為官正直,不同流合汙,一生中為官被多次貶謫。
曾因彈奏河南尹房式的不法行為,被召回罰俸。在召回的途中,因不滿宦官仇士良、劉士元等人的爭廳之事,被唐憲宗以“元稹輕樹威,失憲臣體”為由,貶為江陵府士曹參軍,這一貶就是十年之久,人生能有幾個十年呢!
接下來又因為性格豪爽不為朝廷所容,再次被貶通州。後因平淮西后的大赦和舊識為相,才得以逐漸改變政治上長期受壓抑的處境。
後也曾一度官至宰相,但好景不長,由於遭同僚陷害,再次被貶同州刺史,據史載,元大詩人在通州的六年當中,頗有政績,深得百姓擁戴,算得上是一個能為民辦實事的好官了。
因為官的政績突出,829年,調回朝中,升尚書左丞。但一個人的性格和為官的作風是改不掉的,因身居要職,更有了興利除弊的條件。
於是乎就又恢復了為諫官時的銳氣,再次開始大力整頓政府官員,肅清吏治,把當時官員中那些官風不良的七人貶謫出京。
結果可想而知啦,導致人心不服。無漏偏遭連陰雨的是,他的靠山,也就是宰相王播突然去世了,政敵李宗閔二次當權,元大詩人當然是又受到排擠啦。
第二年便被迫再次被貶,出任檢校戶部尚書,兼鄂州刺史、御史大夫、最後貶至武昌軍節度使。
831年,暴病在鎮署去世,時年緊五十三,死後追贈尚書右僕射。
一個在政治上屢遭貶謫,官場失意,為官清正,官聲極好的大才子,為什麼歷史上卻留下的是褒貶不一,譭譽參半的評價呢?
細究之,不難發現,褒的是他為官時的政績,貶的是他的情史。那麼這位元大詩人又是怎樣的一些情史,使得被後人垢病呢?
我們不妨來扒一扒這位大詩人的情史啦,從一些有關資料中可以查到這位元大詩人的初戀應該是在他二十一歲,那時他剛剛進入人家的幕府,在河中府任職,寓居蒲州。由於當時的駐軍騷亂,所居的蒲州不安寧。
就是在這次的騷亂中呢,元稹藉助了他的友人的力量保護了處於危難中的遠親。巧的是呢,這家的一位才貌雙全的少女看上他了,於是以為美好的詩篇就開始了。
那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說法呢,原來呀,這個元稹在回京參加高考後,被一個官員相中,做了人家的女婿。所以才會有上述對他的這一說法了。可是在我看來呀,這樣的說法未免有些武斷,有失公允呀。
再者呢,如果這段情史就這樣悄無聲息的結束了,或許也不會給他帶來太多的負面影響。但這位大詩人卻把這段戀情寫成了一部小說《鶯鶯傳》,當然這部小說的男女主人公肯定有他們的影子了。
由於內容有很多是不符合時代價值觀的,後又經元代著名的戲曲家王實甫改寫成了《西廂記》,流傳度那叫一個廣,就像今天人們追熱播劇一樣的,把影視劇中的一些故事呢當成了現實中真實發生的了,結果自然對元稹沒有好感啦。
拿經過後人加工過的小說中的人物來評判實際生活中原形,這本身就不客觀吧。
那麼元稹回京後所娶的官家之女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元稹回京後再次經過吏部的官員選拔考試,被選中,授校書郎。
但實質上並沒什麼用,此時的元稹人生還是沒有發跡。但被東都洛陽留守韋夏卿看重,認為其才華橫溢日後必會事業有成,於是便把最疼愛的女兒韋叢嫁給了元稹為妻。
因元稹沒有實際的官職俸祿,生說上過的是很拮据的,時常還要靠老丈人家接濟,但夫妻間是非常恩愛的,韋氏也沒有大小姐的脾氣,所以這次的婚姻對元稹來講是非常滿意的了。
但這樣的日子過了七年後,韋氏因病去世,賢妻的離世對元稹心身的打擊是非常大的,有《遣悲懷三首》為記,詩中的千古名句“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流傳至今。
在其妻韋氏離世的前不久,元稹的事業才慢慢開始有了轉變,在三十一歲時被提拔為監察御史。
奉命出使劍南東川,因愛妻亡故,心情的壓抑到了低谷期,在此期間結識了當時著名的美女詩人曾經的官妓薛濤,於是乎緋聞不斷。
但好景不長,元稹仕途貶遷,蜜月期僅僅只有短短的幾個月。
和薛大美女的這段沒結果的愛情也是後人最垢病的,用現在的話講元稹就是個渣男了。這麼簡單的就扣上了個帽子未免過於倉促了吧,難道不是“冤案”。
還是看一下當時他們的具體現實原因吧,那年元稹剛三十一歲,才貌雙全,事業蒸蒸日上,愛妻離世,再婚無可厚非。
戀愛物件,薛濤四十二歲,官妓,有才情,雖徐娘半老美色尚在。相互之間的才情吸引,有了交流的基礎,薛才女一心想嫁元公子可以理解,但讓元公子真要娶其為妻,這還真不是靠勇氣就能做到的。
沒有最終修成正果,本人認為薛才女還有一點應該知道的是,他的出身是不利於元稹的仕途發展的。再假如元稹沒有貶遷,後來的結果也未可知吧。於是乎又因為和大眾情人的薛濤沒有結果就在一次被那些石榴裙下的文人們冠以渣男了。
在被貶江陵期間,娶了一位友人的親眷為妻,但只有三年時間,其第二任妻子因病而逝,結束了短暫的第二次婚姻。
後來,三十六歲,在被貶做通州司馬時,再娶了山南西道涪州刺史裴鄖的女兒大家閨秀的裴淑為妻,這算是他的第三次婚姻了。
但他在官場上呢,也是不順的啦,據史載,在四十五歲時(823年),再次被貶至越州刺史,在這裡度過了讓他人生中的第二個情感上滿懷的七年。在此期間結識了紅極一時被譽稱四大才女之一的說唱歌手,官妓劉採春,可謂是才子佳人,相互酬唱,好不自在。
為此元大詩人給她脫了籍,納其為妾。但令人費解的是,七年後(829年)升調回京時並沒有帶上劉採春,這也最終釀成了一段悲劇。
在那時,官員納妾本是常事,又非正妻,劉的出身並不會影響他的仕途。然而,元稹回京後仕途並沒有從此風順,不久,又遭貶謫,直至二年後死於任上。
由此看來,元稹的情史並沒有後來相傳的那麼濫情,但仕途不順,命運多舛是真。說來應該還是初戀的情史寫的太過浪漫,還有就是和後來的一人擺平了二位才女有關吧。或者說,更確切的評價是,元稹是深情但不專情吧。
元稹在歷史上給我們的印象真可謂,一生的仕途民生政績,抵不過幾段風流佳話!
元稹評感
軒轅
人不風流枉少年,
佳人才子唱酬歡。
仕途生政無足論,
只有多情任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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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
飲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汪精衛
·汪精衛年輕的時候,同樣憂國憂民,為了改變國家的命運,不惜拋頭顱灑熱血。
但是,後來呢……
為啥我們現在,都罵汪精衛漢奸呢?
“此一時,彼一時也!人的一生是一個過程,並不能用一個片段,去以偏概全。”
這就是我對作者這個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