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鄉村文歌
-
2 # W農村小夥子
民以食為天,農貿市場與民生息息相關,做好對農貿市場的管理工作意義重大。指出了其存在的市場環境差、消防與食品安全、場內外產權不一、市場管理粗放等問題;在此基礎上,從四個方面分析了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提出了最佳化佈局、強化管理、健全制度、最佳化資源等相關對策。
農貿市場是社會公共事業的組成部分,事關民生大計,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是文化建設工作的重點。做好對集貿市場的管理工作,對於促進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商品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維護政府形象等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近日召開的浙江省農貿市場工作會議上,浙江省政府更是明確了農貿市場“民生性、公益性、社會性”的新定位,把它作為一項民生工程來抓,將“三保”(保供應、保物價、保安全)作為農貿市場提升發展的新目標,使浙江老百姓的菜籃子拎得更輕鬆、更放心,體現了政府對抓好這項民生工程的充分重視。
一、農貿市場管理的現狀
農貿市場管理問題可謂由來已久。近幾年,政府的高度關注和大量資金、人力、物力的投入下,農貿市場面貌得到了極大改善。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農貿市場管理還是呈現出與餘姚市快速發展的經濟和日新月異的城市面貌格格不入的弊端。一是市場環境髒、亂、差,成為市容黑點;二是市場消防和食品安全問題突出,隱患極大;三是場內外產權歸屬不一,城市管理難度加大;四是市場管理粗放,服務創新意識不強,體制不完善,經營無序。
二、農貿市場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市場規劃佈局不夠合理。一是農貿市場的網點設定不夠科學。轄區主要農貿市場多是沿用了過去城鄉自由擺賣的集市點,但隨著城市化的發展,這些市場周邊早已是車水馬龍、超市林立的中心地段,貨運交通瓶頸十分突顯,嚴重擠佔了農貿市場的生存空間。二是農貿市場功能劃分不夠清晰。除室內鮮菜肉品市場外,轄區多數農貿市場具有綜合市場功能,除經營農產品外,還兼營工業產品、諮詢服務和餐飲行業。因此,從目前經營範圍上來區分農貿市場已經沒有現實意義。三是農貿市場場內佈局不夠規範。有的農貿市場檔(鋪)數量多,但檔(鋪)面積設定過小,存放(或擺賣)貨物經常佔道;有的把農民自產自銷區設定在停車場或垃圾堆放點旁,引發佔道經營和消防安全等問題。
2.歷史遺留問題導致管理難度加大。餘姚市大部分農貿市場,在規劃定點後的建造過程中,房產商為了儘快獲取回報,所以把周邊的以及市場內的門面房,全部拋售給私人,產權屬個人所有,有些市場的主體實際上就是一個大棚。這樣給農貿市場的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難度。一方面是市場主體不能有效協調各門面房業主,進行統一佈局和統一管理,造成門面房業主各行其是,導致有些市場經營是五花八門。其次是有些市場主體,按照政府的要求,對農貿市場進行標準化改造,但是遇到了私人門面房業主的百般阻擾,他們不但不肯出資,而且還不願意配合,有的甚至強烈反對,集體上訪。
3.監管主體不明確。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和《寧波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貿、工商、公安、城管執法、衛生、規劃、環保、農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都有對集貿市場的監管責任,但由於多方面原因,導致農貿市場誰都有權監管,但誰都沒有管好、沒管到位,沒有形成監管合力,造成現在八個部門“齊抓共管”反倒不如以前工商一個部門管得好。
4.管理制度不夠落實。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奇缺,制度落實難度較大。據統計,餘姚市農貿市場普遍存在管理人員不足的問題。另外,家族式管理農貿市場問題比較突出,管理水平較低。絕大多數的市場管理員與市場開辦者都有些沾親帶故的關係。在人才培訓方面,曾參加過有關部門管理培訓學習的市場管理員,寥寥無幾。近兩年來,市場方面的各項制度也下發了很多,但落實的效果不明顯。筆者認為很大的原因是由於市場管理方面人才奇缺,市場開辦者和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市場管理人員的培訓不多,重視不夠。
三、切實提升農貿市場管理質效的相關對策
為了有效解決農貿市場存在的諸多問題、切實提升管理質效,有必要從四個方面入手,既要抓空間規劃,也要抓有效監管;既要抓體制機制,也要抓人員素質,形成一個監管有力、資源有效整合的良好局面。
1.制定科學的改造規劃,加大投入,改善市場經營環境。農貿市場是公益性事業,關係大眾民生。對農貿市場進行升級改造是城區居民生活的強烈需求,也是物暢其流的迫切要求,更是改善城市形象的重要舉措,迫在眉睫。要遵循“政府主導、部門參與、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政府應將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列入財政預算,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老市場升級改造。一是對綜合批發市場進行改造,對重點農貿市場重新佈局,合理分割槽,完善電子顯屏、食品檢測儀等配套設施,做好亮化、美化工程。二是對條件成熟的小市場進行超市化改造,旨在解決髒、亂問題,提升市場檔次,提高經濟效益。三是對頂棚式市場進行改造,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鋼架結構進行加固,更換屋面玻璃鋼瓦等。透過科學規劃有序開展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改善農貿市場經營環境。
2.設定統一的管理機構,理順關係,建立順暢的協調機制。借鑑兄弟省市的市場管理經驗,成立專門的市場管理機構。以分管副市長牽頭,以市場開發服務中心為主體,該管理機構獨立運作,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全市農貿市場近期和中長期建設規劃;負責市場物業經營管理的指導;負責開發建設新市場和簡易菜場的升級改造,負責開展多種經營,為經營戶提供資訊、儲運等有償服務;負責秩序衛生、消防安全、社會綜合治理的業務指導。透過理順各市場間業務管理關係,建立順暢的協調機制,解決因缺乏統一管理而出現的種種問題,促進城區各農貿市場又快又好地發展。
3.健全規範的管理制度,強化監管,提升市場管理水平。針對農貿市場髒亂現象,市場產權單位和職能部門要強化管理。一是建章立制,完善“市場衛生管理制度”、“市場秩序管理制度”、“門店攤位租賃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市場有章可依。二是規範行為,制訂市場經營活動標準規範,實行划行歸市,經營分割槽,市場內各類牌匾做到美觀醒目,規範統一;各類商品上臺擺放,活禽入籠,水產入池,熟食帶罩,淨菜上市。三是加強監管,相關職能單位要切實提高自身執法水平和能力,充分發揮職能,對市場內欺行霸市、缺斤少兩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四是做好服務,市場產權單位做好衛生保潔工作,及時清掃垃圾,確保市場通道暢通、路面無漬水。透過加強監管努力提升市場管理水平。
4.探索有益的管理思路,整合資源,破解市民買菜難問題。一方面進一步加大集貿歸市專項整治力度,強制經營戶入市經營:一是狠抓“退路入場”工作,城管、市場中心組成工作專班,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對馬路市場重拳出擊,發現一處取締一處,力爭整治一處好轉一處;二是規範“農貿路邊店”,工商部門要嚴把市場準入關,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嚴格控制總量。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大農貿市場建設力度,引導經營戶入市經營:一是加快簡易菜場的升級,對菜市場進行改造,添置必要的服務設施,安排專人進行衛生秩序管理,逐步規範其經營行為;二是開展新興居民區小農貿市場建設;三是推動社群農貿超市建設,在人口密集的成熟社群嘗試建設農貿超市。透過合理整合多種社會資源,把農貿市場建到市民門口手邊,建立起簡易菜場、農貿市場和超市相容並存的多層次市場格局,破解市民買菜難問題。
回覆列表
一、需入市交易的經營戶應當根據所經營的商品及服務的類別,取得相應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後方可入市經營;
二、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需憑本人有效的健康證到市場管理部門領取經營服務證。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內必須佩戴經營服務證,以便於消費者的監督。三、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著裝整齊、舉止端正、用語文明、誠實經營;
四、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如有變化,應當到市場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領取上崗證後,方可入場營業。未經登記的從業人員及閒雜人員不得私自進入營業區域;
五、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應當遵守農貿市場規定的作息時間。本農貿市場的作息時間根據季節隨時變動;
六、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在店、攤位內亂拉電線,不得使用煤氣及其他非經營性電器裝置;
七、進入市場銷售的商品應當具有廠名、廠址、合格證等標識以及有關質量標準的證明檔案,不得有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食品類商品標註生產日期,有效期和保質期;
八、經營戶應當嚴格執行入市商品的進貨索證索票和查驗制度,以確保進貨渠道明確,商品質量合格。並積極配合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九、經營戶必須接受市場管理部門對其商品進行的抽檢檢測,經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妥善處置;
十、經營戶應當經常對自身商品質量進行檢查,對變質、損壞商品應立即撤櫃、撤攤,並做好商品退市的臺帳記錄;
十一、經營戶應當嚴格按照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不得超範圍經營,不得在店外、攤外經營;
十二、經營戶必須保證計量裝置完好、準確,應定期對計量器具進行檢查,嚴禁短斤缺兩;
十三、經營戶對經營的商品應當明碼標價,不得高於市場管理部門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導價;
十四、經營戶應當保持所經營的店面、攤位衛生狀況良好,定期做好清潔工作。店面、攤位及其附近必須做到無積水、無垃圾;
十五、經營戶所經營的商品應當擺放整齊,不得超過陳列臺面,不得店外設攤,攤外設攤;
十六、經營戶應當做好防蟲、防蠅、防蚊、防鼠工作;
十七、經營戶應當對門前實行三包,不得隨意將垃圾扔到過道等市場公共場所;
十八、經營戶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人員的衛生檢查,並服從管理;
十九、經營戶及消費者應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根據市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在規定的場所有序停放車輛;
二十、經營戶每天用於進出貨的車輛應當在規定的時間、透過規定的進出貨通道進入市場,不得擁擠、搶道,以確保進出貨有序進行;
二十一、經營戶及消費者的車輛在營業時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市場,如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徵得市場管理人員的許可,並聽從指揮;
二十二、市場管理部門應當定期根據考核標準對經營戶從證照、商品質量、衛生狀況、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並如實記錄。建立經營戶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