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眾責任險定義公眾責任保險(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物件,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範圍最為廣泛的保險類別。所謂公眾責任,是指致害人在公眾活動場所的過錯行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依法應由致害人承擔的對受害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公眾責任的構成,以在法律上負有經濟賠償責任為前提,其法律依據是各國的民法及各種有關的單行法規制度。 此外,在一些並非公眾活動的場所,如果公眾在該場所受到了應當由致害人負責的損害,亦可以歸屬於公眾責任。因此,各種公共設施場所、工廠、辦公樓、學校、醫院、商店、展覽館、動物園、賓館、旅店、影劇院、運動場所,以及工程建設工地等,均存在著公眾責任事故風險。這些場所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等均需要透過投保公眾責任保險來轉嫁其責任。二、公眾責任險保費計算保險人在經營公眾責任保險業務時,一般不像其他保險業務那樣有固定的保險費率表,而是通常視每一被保險人的風險情況逐筆議訂費率,以便確保保險人承擔的風險責任與所收取的保險費相適應。按照國際保險界的習慣做法,保險人對公眾責任保險一般按每次事故的基本賠償限額和免賠額分別訂定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兩項保險費率,如果基本賠償限額和免賠額需要增減時,保險費率也應適當增減,但又非按比例增減。公眾責任保險費的計算方式包括如下兩種情況:一是以賠償限額(累計或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計算依據,即保險人的應收保險費=累計賠償限額×適用費率;二是對某些業務按場所面積大小計算保險費,即保險人的應收保險費=保險場所佔用面積(平方米)×每平方米保險費。
一、公眾責任險定義公眾責任保險(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物件,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範圍最為廣泛的保險類別。所謂公眾責任,是指致害人在公眾活動場所的過錯行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依法應由致害人承擔的對受害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公眾責任的構成,以在法律上負有經濟賠償責任為前提,其法律依據是各國的民法及各種有關的單行法規制度。 此外,在一些並非公眾活動的場所,如果公眾在該場所受到了應當由致害人負責的損害,亦可以歸屬於公眾責任。因此,各種公共設施場所、工廠、辦公樓、學校、醫院、商店、展覽館、動物園、賓館、旅店、影劇院、運動場所,以及工程建設工地等,均存在著公眾責任事故風險。這些場所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等均需要透過投保公眾責任保險來轉嫁其責任。二、公眾責任險保費計算保險人在經營公眾責任保險業務時,一般不像其他保險業務那樣有固定的保險費率表,而是通常視每一被保險人的風險情況逐筆議訂費率,以便確保保險人承擔的風險責任與所收取的保險費相適應。按照國際保險界的習慣做法,保險人對公眾責任保險一般按每次事故的基本賠償限額和免賠額分別訂定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兩項保險費率,如果基本賠償限額和免賠額需要增減時,保險費率也應適當增減,但又非按比例增減。公眾責任保險費的計算方式包括如下兩種情況:一是以賠償限額(累計或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計算依據,即保險人的應收保險費=累計賠償限額×適用費率;二是對某些業務按場所面積大小計算保險費,即保險人的應收保險費=保險場所佔用面積(平方米)×每平方米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