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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不懂點英文都不敢買衣服了。家住青島西海岸新區的毛女士,最近買了件毛衫,上面印著“DIE(死亡)”一詞,然後她穿著去開家長會,大家都驚呆了…毛女士說,這件衣服帶來太大的心理創傷,老人氣得都犯心臟病,她一怒之下找到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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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你是我的小旺財

    人還是要多點讀書,多瞭解一下他國的文化語言,不要成天抱著讀書無用論的念頭荒廢學業,不然被人罵了都不知道。

    現在的人都喜歡購買帶有英文的單詞,以為這樣看起來新潮帥氣,廠家見這類衣服好賣,也不停的生產,但衣服老是生產一樣的怎麼能行,在26個字母用完之後,廠家只能透過網路搜尋“熱門的英語詞語和句子”,之後再把單詞的字母做一些設計,就打包銷售了。

    可能這些廠家也沒想到,這些熱門的單詞都全部是一些髒字,有些句子簡直就是不堪入目,而購買者也不知道這些話的意思,覺得好看洋氣就買了。

    最後買家歡心喜地的穿著新衣服走上大街,引來路上老外的疑惑的目光,穿衣的人以為是自己的衣服好看,微笑著對老外說了一聲“哈咯”,老外有些害怕的回答到“你好”,然後就快步走開,等回到國內,老外會告訴他的家人,華人每人都穿著一件帶髒字的衣服。

    不過……在國外……也有穿中文衣服的外華人

    (無知的西方人不讀說中文)

  • 2 # 朱拾一是衣櫥整理師

    就多讀書,讀好書。買英文字作為圖案功能的衣服,還是要了解文字含義的。符合你自身價值觀的文字再買。再不濟,也是可以掏出手機即時拍照翻譯嘛!因為自己是消費者而完全沒有設防,相信商家會嚴格把關絲毫不差地提供完美的產品。難免是會掉坑裡的。

  • 3 # 瞿群VS小可樂

    這個社會最不能缺少的就是學習,碰到你能力有限理解的東西,就默默的自己消化。好好反思,努力學習不同的文化。

    當初是你自己買的,不是被人強求的,去找商場大吵大鬧,是在廣告商場所有人,你沒有文化,沒涵養。這樣吃隱形的虧得不償失。

    一件T恤不值多少錢,買個教訓也划算

  • 4 # 營養師朱朱

    謝謝邀請,首先回答這個問題前,我想問下這個當事人,您是覺得遇到這樣的事情是商場的責任是嗎?說他們沒有告知這個是英語中的髒話對嘛!我想說的是其實沒有必要過多的去關注這個。既然買了覺得不滿意就去退貨好了,沒必要糾結這個怎麼弄,討個什麼說法。

    或是有人喜歡直接轉手賣了,依然是在商場買的應該是有存在的意義的。很多網路上的語言都出現在我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江小白”很多網路用語。或是一些搞笑的圖,或是logo出現在我們的衣服上,或是微信,QQ的表情包,難道你說這個要刪掉,不能用,或是怎麼樣的。這個社會就是一個融合,不會因為你的喜好標準去要求別人怎麼做,我們做的就是隻有買或是喜歡自己喜歡愛的東西。

    換而言之,就是很多“去你妹”“你大爺”等這些語言,有人覺得很無所謂,有的人覺得怎麼爆粗口,具體是不是罵人,這話是誰說的可能自有判斷。比如生活中你對老公,你·····!可能外人看來怎麼這麼粗魯或是罵自己的老公,但是隻要對方不覺的,而是覺得你是愛他,向他撒嬌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是明星對一件事爆粗口,或是怎麼樣的,我們有人會認為這個是個性,不偽裝等,每個人的看法不同,沒必要聽別人怎麼說,怎麼活,只要自己有自己的標準,不危害他們不傷害自己就夠了。

  • 5 # 最浪漫的事

    就本事件來說,DIE也只是個單詞,一個單詞能表達什麼?想表達什麼?我想還是看個人的角度了,你要死別人也攔不住,你要希望也是自己的想法。就好像你把這個換成中文字的死字,你可以認為不吉利,但穿的人告訴你他只是想心死,死心,告別過去。。。一個字嘛!怎麼解釋都可以,有問題嗎?你可以不認同,但較真的話就矯情了!

    現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英文,尤其是一些低劣的衣服或者個性類的潮牌,有些是中式英文,有些就是國外所謂朋克俚語之類,有好有壞有香有臭,很多人為了追求所謂的個性或者媚外的心態,總覺得這樣很酷,至於上面什麼意思,才懶得管呢!

    說實話,這並不是什麼好現象,比如某些明星穿了,對青少年是什麼影響,對外華人是什麼形象?所以,要去選擇這類衣服前,自己先了解下是什麼意思,接受不接受?能不能穿出去?在搞不清楚的情況下,就不要裝13了,儘量穿沒字的吧!

    不過這位阿姨鬧一鬧也不是壞事,或許引起某些部門的重視,在源頭上規範這些衣服的生產設計,杜絕那些真正惡劣的髒話,垃圾話,歧視語言的衣服出現!

  • 6 # 英語公式法

    這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我認為商場與買家都有責任。商場存在沒有盡告知義務的責任,買家也存在沒有相關知識而仔細辨別的責任。但我是英語達人,我將教給大家,如何不鬧出類似的笑話。下面的圖中英語單詞大家可以學習一下,碰到印有這些英語單詞或句子的衣物就不要輕易嘗試了。

    此包英文單詞的意思:"變態"

    帽子的英文f_u_c_k是動詞"靠"的意思,u是you的簡寫,"你"的意思。

    "不要幹我的屁股"

    "放屁性感範"

    "就幹它"

    "我不是正確的先生,但是我將啪啪你直到他出現"

    "陰道"

    "如果我是一隻鳥,我知道我向誰身上拉屎"

    "我是一個婊砸"

    "我媽媽說我是特別的人,所以幹你"

    "生活就是個吊,有時無緣無故地硬了"

    "你是一坨臭屎"

    所以你在買衣服時,如果不認識英文單詞的意思,最好查一下手機,以免鬧出笑話。

  • 7 # 夸克新基民

    現在不懂英文,你還敢買衣服麼?

    隨著哈美、哈韓、哈日文化的興起,很多的衣服上都印著各國的文字,有的寓意著美好,有的寓意著自己的風格。大部分都是彰顯性格,但也有很多是髒話,不好的語言。

    也有很多的宣傳logo。

    本話題的主人公就是一個,衣服上面印著“die”,只要認識這個英文單詞的,幾乎都知道是“死亡”、“凋謝”之類的意思,你要是強行解釋成“盼望”也沒辦法。總歸是不好的寓意。所以才有了找商場評理的事情。

    1、 商場也算是積極了,答應退款賠你400塊錢,我覺得可以了,不必過於較真。

    2、另外說自己家人因為這個事情氣的夠嗆也要個說法,就有點過了。說句不該說的,你要是穿這個衣服出了事情,商場是不是也要負責啊。

    3、關於衣服印刷的字型方面還需要有部門來監管,包括製衣廠的文化監管,不能什麼都往上面印。最起碼應該傳播正能量。

    這些賣衣服的,應該多傳播一些正能量的,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文字。不要哈任何的文化,我們的才是最好的。下面放一張高考的

  • 8 # 行走在鄉間的風景

    看到這個訊息,我感到遺憾。為什麼該女士的買毛衫時就不看看上面的英語商標的意思呢?商標作為一種品牌,穿著某一品牌的衣服,能彰顯出個人的個性特點,但一定弄懂其表示的含義,不然的話,會讓人貽笑大方。

    一方面,我個人認為,商場裡賣的衣服多的是,其它什麼品牌不去選,偏偏要選擇帶英語單詞的商標,還有“DIE”這樣的詞,初、高中英語中就已經學過這個單詞了。不懂英語不可怕,可怕的是買東西時不注意細節,讓人好氣好笑,感覺到有點愚昧的味道,又自尋煩憂。不懂英語可以問問相關了解英語的人啊。商家固然有錯,不應該出售此類衣服,影響自己的聲譽和銷售,又傷害顧客。但買主也不應該不作了解就一股腦兒就買下了。現在買衣服如此,在買其它東西時再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

    另一方面,我覺得還是有必要學學英語,不一定要學得有多好,但對於基礎、常見的詞彙,多少掌握一些,出錯的可能性就會少一些,畢竟現在日常生活中,帶英文的商標實在是太多了。

  • 9 # 韋喜律師

    首先,起訴是當事人的權利。現在法院實行的是立案登記制,只要符合立案的條件,有明確的原被告等就可以立案,至於能否勝訴,要等到最後法院判決。

    1、本案中,經營者存在一定的過錯。在襯衫上印有DIE字母,在一般人看來都會和“死”聯絡在一起,有著不祥的寓意。特別是在中國部分地區還比較迷信,對於“死”“奠”等詞語比較忌諱。作為經營者,應當調研並瞭解其產品的主要購買物件,是否會引起購買物件的不適,這是最基本的程式。

    作為經營者來說,不應當生產銷售具有負面影響,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符的商品,同時銷售者並沒有告知服飾的真實情況。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

    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因此,銷售者明顯具有一定過錯。

    但是這裡需要說明一點的就是,原來商品的生產者定位該件衣服的主要購買者可能是年輕人,年輕人的思想比較前衛,對於一些新鮮事物的接受能力比較強,也不在乎那些前人忌諱的東西,有些潮流的年輕人獨愛那些恐怖不好的服飾,認為這能表現出其與眾不同的風格。

    這可能是商家的本意。

    不幸,新聞中的女士看中了這件衣服並買了下來,還穿著去開了家長會,並老師告知服飾上字母的意思。

    2、當然,消費者也有一定的過錯。

    作為消費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鑑別和挑選。

    自主選擇是消費者的權利,很明顯,本案中的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並沒有充分了解商品,至少沒有了解清楚服飾上字母的含義。

    根據法律規定及商家承諾,一般來說,商品可以7天無理由退貨,但是本案中消費者已經穿了半個月了,而且應該已經洗滌過,不能再退貨了。

    因此,消費者在發現不合適的地方時,應當儘快和商家聯絡,以免錯過退貨期限。

    3、本案中,消費者已經穿著該服裝長達半個月的時間,僅是字母問題,衣服本身質量並沒有問題,因此消費者的訴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援。

  • 10 # gunjtg

    合著就是生產商和銷售商的錯啊?衣服質量有問題沒?那個傻逼娘們非要從英文的角度理解,還就認準了死亡解釋,別的解釋就選擇性遺忘啦?英文不懂,拼音也不懂?這麼鬧騰不就是想多要點錢嗎,對簿公堂你贏了也最多陪你幾萬塊錢,你的人品也就值幾萬塊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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