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M亞特
-
2 # 扒少爺
一、明確心理健康的定義1946年召開的第三屆國際心理衛生大會將心理健康定義為:“所謂心理健康是指身體、智慧以及情感上與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範圍內,將個人的心境發展成最佳的狀態。”國內心理學家認為心理健康的標準是:智力正常、情緒良好、意志健全、行為協調(什麼年齡段做什麼事)。
二、瞭解心理健康的對立面矛盾分析法是認識事物的根本方法。正確認識心理健康必須瞭解心理問題和心理疾病。
1、心理問題是人們不能正確認識和解決心理矛盾的心理狀況。對幾大城市在校學生的調查表明:有心理和行為問題的小學生約為13%;初中生約為15%;高中生約為19%;大學生約為25%;隨著年級的升高呈現遞增趨勢。
大學生心理問題的突出表現:
第一類,自卑心理/自大心理
第二類,孤獨心理/炫耀心理
第三類,焦慮心理/懶散心理第四類,苦悶心理/享樂心理
2、心理疾病是嚴重的心理問題。
①神經官能症:抑鬱症、焦慮症和強迫症等等;“再也不會有人愛我了。”“我再也不會愛上其他人了。”
②精神分裂症:胡言亂語,胡作非為。(常言說的精神病。)
三、形成整體性認識心理健康—心理問題—心理疾病(三分法)
維護心理健康,解決心理問題,預防心理疾病。
一個心理健康的人能體驗到自己的存在價值,既能瞭解自己,又能接受自己,具有自知之明,即對自己的能力、性格、情緒和優缺點能做出恰當、客觀的評價,對 自己不會提出苛刻的非份期望與要求;對自己的生活目標和理想也能定得切合實際,因而對自己總是滿意的,同時,努力發展自身的潛能、即使對自己無法補救的缺 陷,也能安然處之。一個心理不健康的人則缺乏自識之明,並且總是對自己不滿意,由於所定的目標和理想不切實際,主觀和客觀的距離相差太遠而總是自責、自 卑;總是要求自己十全十美,而自己卻又總是無法做得完美無缺,於是就總是和自己過不去,結果是使自己的心理狀態永遠無法平衡,也無法擺脫自己感到將會面臨 的心理危機。
2.接受他人,善與人處。
心理健康的人樂於與人交往,不僅能接受自我、也能接受他人,悅納他人,能認 可別人存在的重要性作用。他能為他人所理解。為他人和集體所接受,能與他人相互溝通和交往,人際關係協調和諧,在生活小集體中能融為一體,樂群性強,既能 在與摯友間相聚之時共歡樂,也能在獨處沉思之時而無孤獨之感。在與人相處時,積極的態度(如同情、友善、信任、尊敬等)總是多於消極的態度(如猜疑、嫉 妒、敵視等),因而在社會生活中是較強的適應能力和較充足的安全感。一個心理不健康的人,總是自別於集體,與周圍的環境和人們格格不入。
3.熱愛生活,樂於工作和學習。
心理健康的人珍惜和熱愛生活,積極投身於生活,在生活中盡情享受人生的樂趣。他們在工作中儘可能地發揮自己的個性和聰明才智,並從工作的成果中獲得滿足 和激勵,把工作看作是樂趣而不是負擔。他能把工作中積累的各種有用的資訊,知識和技能貯存起來,便於隨時提取使用,以解決可能遇到的新問題,能夠克服各種 困難,使自己的行為更有效率,工作更有成效。
4. 心理健康的人能夠面對現實、接受現實,並能夠主動地去適應現實,進一步地改造現實,而不是逃避現實。
對周圍事物和環境能作出客觀的認識和評價並能與現實環境保持良好的接觸,既有高於現實的理想,又不會沉湎於不切實際的幻想與奢望。他對自己的能力有充分 的信心,對生活、學習、工作中的各種困難和挑戰都能妥善處理,心理不健康的人往往以幻想代替現實,不敢面對現實,沒有足夠的勇氣去接受現實的挑戰,總是抱 怨自己"生不逢時",或者責備社會環境對自己不公而怨天憂人,因而無法適應現實環境。
5. 能協調與控制情緒,心境良好。
心理健康的人愉快、樂觀、開朗、滿意等積極情緒狀態總是佔據優勢的,雖然也會有悲、憂、愁、怒等消極的情緒體驗,但一般不會長久。他能適當地表達和控制 自己的情緒,喜不狂、憂不絕、勝不驕、敗不餒、謙遜不卑,自尊自重,在社會交往中既不妄也不畏縮恐懼,對於無法得到的東西不過於貪求,爭取在社會規範允許 範圍內滿足自己的各種需求,對於自己能得到的一切感到滿意,心情總是開朗的、樂觀的。
6. 人格和諧完整。
心理健康的人、其人格結構包括氣質、能力、性格和理想、信念、動機、興趣、人生觀等各方面能平衡發展,人格在人的整體的精神面貌中能夠完整、協調、和諧地表 現出來。思考問題的方式是適中和合理的,待人接物能採取恰當靈活的態度,對外界刺激不會有偏頗的情緒和行為反應,能夠與社會的步調合拍,也能與集體融為一 體。
7. 智力正常。
智力正常是人正常生活最基本的心理條件,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標準,智力是人的觀察力、記憶力、想象力、思考力、操作能力的綜合。一個人智力低下的話,也不能算心理健康。
8. 心理行為符合年齡特徵。
在人的生命發展的不同年齡階段,都有相對應的不同的心理行為表現,從而形成不同年齡獨特的心理行為模式。心理健康的人應具有與同年齡段大多數人相符合的心理行為特徵。
回覆列表
著名心理學家許又新提出心理健康的三個標準。
1. 體驗標準。指個人的主觀體驗和內心世界為準,主要包括良好的心情和恰當的自我評價。
自我感覺良好,對自己的評價很適當,不過高地高估自己,也不過分的貶低自己,自己對自己有一個穩定而客觀的評價標準,不受他人評價的影響。不會過分擔心別人對自己的看法。
2. 操作標準。透過觀察、實驗和測驗等方法考察心理活動的過程和效應,其核心是效率,主要包括個人心理活動的效率和個人的社會效率和社會功能(如工作及學習效率高,人際關係和諧等 )。
就是做事情,比如工作學習是否可以正常進行,是否可以達到滿意的效果,人際關係是否存在問題,是否可以很融洽地跟別人相處,從而能夠順利地完成與他人合作與交流的目的。
3. 發展標準。著重對人的心理狀況進行時間縱向(過去、現在與未來)考察分析(而前兩種標準主要著眼於橫向,考慮一個人的精神現狀)。發展指標指有向較高水平發展的可能性,並且有使可能性變成現實的行動措施。
就是是否有理想有目標,並且可以把這些理想和目標實現。讓自身得以發展。
簡單地說,就是你的內在是不是有一個穩定的自我,不因為別人誇就高興,別人貶就惱怒,沮喪。而是很清楚知道自己的邊界,自己的優點和缺點。
有目標,有理想,有工作,學習能力,可以實現目標,可以接受失敗,並與他人建立融洽的合作和交流。
從小家人關心我們的身體健康,而心理健康往往被忽略。
我們學會要注意牙齒清潔,不要長蛀牙,避免引起牙疼;
雨天回來要及時更換乾淨的衣服,避免感冒;
面板被劃破了,需要及時擦藥水藥膏預防發炎。
但是我們很少有人被教育:當你遇到挫折,情緒低落的時候,內心憤怒,委屈,嫉妒,悲傷的時候,如何辨識情緒,如何跟情緒相處,如何走出情緒低谷。
孩子在學校欺負了,家長可能到學校找到對方家長討回公道,或者教育孩子,下次你直接還擊回去,又或者,家長不敢跟任何人溝通,而選擇沉默,讓孩子忍一忍。教育的是應對行為,態度,而不是關注感受,想法。
同樣的行為背後,可以有不同的想法和感受。
慢慢地,形成了孩子自己的信念,遇到暴力行為要回擊,暴力可以解決問題,或者面對暴力需要容忍,無力抵抗。
事實上我們知道,除了以上相對消極的行為應對,我們還可以有其他的選擇,不一定是最優的,至少是讓內心更有力量的。
尋求老師家長,甚至執法部門的幫助,儘量合理溝通解決問題,制止施惡方的不當行為,感受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積累經驗,建立內心的自信和控制感。
心理健康不象身體健康一樣,有明確的養育方法和衡量指標判斷孩子是否發育正常。
甚至因為孩子行為跟其他孩子不同而被誤解。
一個3歲孩子推了一把一個1歲左右孩子,小小孩子的媽媽對大孩子非常生氣,認為大孩子有意傷害了小小孩子,並認為這個孩子有暴力傾向。
如果瞭解一下大孩子的想法,大孩子聽到小小孩子媽媽對孩子的呼喚,而孩子沒有注意到,TA只是想幫助這個小小孩子回到媽媽身邊。
根據心理健康標準,觀察一個人的情緒、行為反應,行為背後的動機,幫助我們瞭解一個人的心理是否健康。
如果工作上的某個問題被指出,然後就感到自己沒有能力,一事無成;
一旦聽到一句表揚的話,就覺得自己很了不起,目空一切。
因為別人對我們的評判而形成自我,不同的評判會有不穩定的自我。這不符合健康心理的標準。
當一個人對外界的刺激,引起異乎尋常的情緒反應,比如重要的家人因病離世,大多家人在哀傷的時候他很開心很興奮,如果背後沒有什麼愛恨情仇的故事,可以猜測這個人的認知和情緒反應機制有可能問題。
如果說,街上有兩個人打架,其中一個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只看打架這個行為,我們是無法判斷誰是病人。
只有去了解他們打架這個行為背後的動機,才更好判斷。
如果其中一個人說,他的車子碰到我的車子了,我下來跟他理論,他不承擔責任,還把我推到了,這口氣我咽不下!
如果有其中一個人說,我是天上派來收拾這些不講道理的人,這個人就是不講道理。
很明顯,後面一個人的反應是跟現實不符的,外界的刺激在這個人的內部激起跟正常人不一樣的反應,可以斷定他的心理健康是有問題的。
一個人對於一件小事的憤怒超出了正常範圍,比如因為別人不小心踩了自己一腳,對方也誠懇地道歉了,被踩的人仍怒不可遏地暴打了對方一頓,可以判斷這個人的憤怒有一部分不是來自當下的被踩事件,暴打對方只是內在巨大壓抑情緒的宣洩口。
關注心理健康,發現不適時候及時尋求專業幫助,可以更好獲得心理創傷的修復和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