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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89917172841

    1973年7月20日,功夫巨星李小龍猝然離世,年僅32歲。李小龍的死因離奇,成了一個謎,眾說紛紜。有人說李小龍猝死情人床上,是被謀殺;也有人說李小龍服用止疼藥物過敏而引起腦部水腫,從而導致死亡;還有人則乾脆說李小龍死於腦腫瘤……李小龍究竟是怎麼死的?他的猝死背後隱藏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嗎?1973年7月20日,世界著名的動作電影明星李小龍猝然離世,年僅32歲。這一訊息讓所有的影迷為之震驚,更讓人震驚的李小龍的死因是一個不解之謎。據李小龍生前好友,知名電影導演鄒文懷先生回憶,1973年7月20日下午2點鐘,鄒文懷來到李小龍家中,二人對《死亡遊戲》的劇本大綱做了一些意見交流。下午4點半,他們來到劇中另一位女演員丁佩家中。三人就劇本談了兩個多鐘頭。晚上7點,他們決定到凱悅酒店樓下的日本酒家用餐時,李小龍突然說:“我不舒服,頭疼起來了。”丁佩當即給李小龍服用了一片阿司匹林,並讓李小龍去她臥房休息,到8時左右,鄒文懷因為要去接男影星佐治拉辛比,所以先獨自離去。晚上8點30左右,丁佩進臥房看李小龍,李小龍已沉睡,她不忍叫醒他,就打電話給鄒文懷:“他現在睡得很熟,我們就不去酒樓吃飯了。”晚上9時,李小龍仍沒醒,她又打了一個電話給鄒文懷。晚上9時45分,鄒文懷來到丁佩家,見李小龍還未醒,就試著叫醒李小龍,但李小龍沒反應。鄒文懷就去推他,還摑他的臉,可竟然無法弄醒李小龍。丁佩只好打電話找來一個叫朱博懷的私人醫生。晚上10時左右,朱醫生到達後對李小龍進行了檢查,當時李已經昏迷,而且已經沒有了心跳、脈搏和呼吸,瀕臨死亡。另一位名叫鄧寶誌的醫生於當晚11時為李小龍檢驗時,認定李已經死亡,但仍以腎上腺素替他做了一次“心臟內注射急救”,注射後並無反應。到了晚上11時30分,另一位米高?麥醫生才正式簽署了李小龍的死亡證明書,一顆巨星從此隕落。7月28日,官方宣佈了李小龍的死亡原因:服用止疼藥物過敏而引起腦部水腫,從而導致死亡。這一說法讓醫學界的專家疑惑不解,至今為止,世界上還沒有服用阿司匹林過敏致死的先例。李小龍為什麼會突然死去,一時之間社會各界眾說紛紜。美國醫學院的霍克教授認為李小龍為了追求力量和速度的極限,每日鍛鍊強度過大,急功近利而練壞了身體。加上他練法不得當,導致血脈失調,並在多次格鬥比賽中腦部受創而造成積患,這一切都是造成他猝死的原因。美國著名醫師克耐特(李小龍在美國的私人醫生)的報告同時證明了霍克教授的推論:李小龍長期超負荷工作。他在拍完《猛龍過江》後大病一場,不得不在洛杉磯住院檢查。出院後,他很得意得宣佈自己的體格能勝過18歲的小夥子,但其實這時的他早已患上了腦腫瘤,頂多只能活兩三個月。克耐特醫生說他身體好,是因為不忍心看他受到打擊,並囑咐李小龍的家人,讓他多注意休息和調養。但是,李小龍並沒有把醫生的話放在心上。最後,患有腦腫瘤的李小龍吃了阿司匹林後,藥物過敏而突然腦死亡。克耐特推測李小龍患上腦腫瘤就是訓練強度過大、勞累過度,以及腦部的積患引發的。就在大眾逐漸接受克耐特醫生的“腦腫瘤說”時,李小龍的妻子琳達向外界透露,李小龍結怨不少。在演藝圈中,李小龍與一些演員有過沖突,也曾因為劇本問題和幾位導演鬧得翻臉。尤其是他在1971年戰勝日本空手道冠軍後,日本武術界更是對他恨之人骨。因此,輿論界認為李小龍之死也不能排除被謀殺的可能。李小龍的私人助理哈森也對“腦腫瘤說”持懷疑態度,他說拍完《猛龍過江》後,李小龍的確是去了一趟美國洛杉磯醫院做了身體檢查,但他並沒有做腦部檢查。為《猛龍過江》進行國語配音的某一天,天氣炎熱,但工作人員為避免錄入雜音把冷風機關了,所以屋子裡更悶熱難耐了。李小龍感覺很不舒服,離開了錄音室,而且很久不見回來,後來發現他昏倒在休息室裡。大家把他送進醫院,發現他只是疲勞過度。哈森說克耐特醫生所說的李小龍患上腦腫瘤完全是謊言。為了查明真相,哈森聘請美華人體學家切利博士對李小龍的死因做了研究分析,但奇怪的是切利博士為期三個月的研究報告並未公佈於世,所有工作記錄和資料還全部被銷燬!切利博士也突然離開了美國,下落不明。哈森從切利博士家的女傭口中得知,切利博士的研究進行到兩個多月時,曾有幾個日本人登門造訪,隨後博士停止了研究工作,整天精神恍惚地坐在寫字檯前發呆。而在哈森得到這一訊息三週後,日本一家生產肌肉振盪機的公司被禁止銷售“肌肉振盪機類產品”,原因是它用高壓電對肌肉進行強迫性震盪,破壞了神經系統和生理系統的平衡和協調。這時哈森突然想起,李小龍在死亡前的一年裡一直使用該類產品,力圖使肌肉更強壯。難道“肌肉振盪機類產品”與李小龍神秘之死有關?如果真是有關,那麼這是產品事故還是精心策劃的謀殺呢?當哈森發出質疑時,日本這家公司迴應說,該類產品會讓使用者肌肉速成,只是對人體有輕微的副作用,所以禁止生產銷售,但其危害程度絕對不會造成使用者死亡。李小龍在人生事業如日中天之際撒手人寰,曾一度讓人覺得是報紙在惡意炒作,是假訊息。根據李小龍的美國弟子湯姆回憶,他也購買了日本這家公司的肌肉振盪機,並一直堅持使用,但沒有出現所說的副作用。可是有一次他在李小龍的練功房使用了李小龍專用的機器後就覺得頭部隱隱疼痛,隨後出現噁心、無力、頭暈等症狀。得到這一線索後,哈森就想找出李小龍生前使用的肌肉振盪機來做檢測,看看該機器是否與其他機器有所不同,結果發現這部機器莫名其妙地失蹤了,就連當初推薦這部機器給李小龍的法特也神秘消失。法特也是李小龍的助理之一,主要負責李小龍每日的體能訓練和營養搭配的工作。而法特的前女友透露他在李小龍死亡後的第二天就立即辭職,離開了美國,從此再無訊息。他的神秘消失背後難道隱藏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嗎?不久之後,哈森聘請的私家偵探調查出生產這臺肌肉振盪機的日本公司的老闆竟然是日本黑社會組織“山口組”的成員!循著這一重要線索繼續深人調查,哈森得到了更多可貴的資料,他漸漸覺得籠罩在真相上的迷霧開始在他眼前散開。當李小龍在好萊塢成為功夫巨星後,多次在銀幕上擊敗日本武士,這引起了日本武術界的強烈不滿。為了挽回顏面,日本的空手道冠軍和柔道冠軍向李小龍發出挑戰邀請函。日本方認為李小龍根本不敢去日本應戰。日本的媒體也做好一切準備,就等李小龍做出推辭後大加渲染。不料李小龍居然接受挑戰,去了日本,並以其自創的“截拳道”一舉戰勝了日本的兩位冠軍,令輿論界一片譁然,而日本黑社會組織“山口組”名下的賭博公司為此損失了近千萬美元,“山口組”更是耿耿於懷。哈森聘請的私家偵探認為,就是這場比賽的獲勝,使日本“山口組”因經濟利益上的巨大損失而萌生了殺害李小龍的念頭。但李小龍當時已經是國際巨星,身邊保鏢眾多,防範嚴密,“真刀真槍”的謀殺根本無從下手,於是他們產生了“另闢蹊徑”的念頭。李小龍在《唐山大兄》中的演出大獲全勝後,導演希望他的肌肉線條更好些,這樣將會有更好的畫面效果。李小龍便努力訓練,加強負荷,力圖在肌肉上有所突破,並一直尋覓能夠有效幫助肌肉鍛鍊的健身器材。後來在助理法特的推薦下,李小龍開始試用這款肌肉震盪機。在這位私人偵探的猜想中,這一切就是“山口組”的陰謀。他們重金收買了法特。在試用期間,機器的震盪頻率在正常範圍。等李小龍決定使用該機器後,法特便將另一臺特製的機器與之做了調換。隨後,李小龍的肌肉在短時間內變得非常強壯,但身體內部特別是腦部的損傷也漸漸在不知不覺中加重,為一年後的猝死埋下了伏筆。而當切利博士受哈森之託對李小龍的死因做研究分析時,日本方害怕其陰謀暴露,便派人到博士家中威逼利誘,先許以大量錢財,再以博士家人性命相威脅,使得博士放棄公佈研究結論。就在這一說法被專家們認為缺乏證據而被否定後,一位美國記者聲稱在日本東京遇見過曾經是李小龍助理的法特。衣著奢華的法特見到熟人後,神情異常緊張,匆忙離去。而證明李小龍患有腦腫瘤的克耐特醫師在兩個月後死於一場交通“意外”。

  • 2 # 名家武學

    1940年11月27號出生,1973年7月20號確認死亡(英年早逝-享年32歲)

    李小龍究竟因何而死?是什麼原因導致李小龍在一夜之間就離開人世,連搶救的機會都沒有呢?

    李小龍的屍體被解剖後,其肝、腎、小腸、結腸、血液及胃部殘存物樣本 立刻被送到香港當地的化驗室,由法醫部的林醫生進行檢驗,其餘樣本則送往澳洲和紐西蘭的化驗室進行分析。不過第一批驗屍報告出來時,李小龍已 經下葬。驗屍報告中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在李小龍體內發現的微量大麻。法 醫部的林醫生和負責剖驗屍體的伊莉莎白醫院病理學家黎史特醫生都表示:這 點分量的大麻不可能是誘發李小龍猝死的主因。黎史特醫生還指出,李小龍頭 部沒有發現傷痕,既沒有出現腦出血,其腦血管也無梗塞之處,身體的其他器 官也都很正常,唯獨腦部有中度腫脹,其腦腫很可能發生在死亡前半分鐘,而且來勢很快,但腦腫並不一定能致使人死亡,李小龍的死因很有可能與止痛藥 過敏反應有關。這一說法得到了倫敦大學法醫學教授迪雅的認同,迪雅教授表 示:李小龍的死因是急性腦水腫,原因是對止痛藥(EQUAGESIC)中的某些成 份產生了過敏反應。

    1973年9月24日上午,在經過了兩個多月的論證後,香港法庭的董梓光法官對李小龍的死因做出了7種解釋:

    謀殺:

    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沒有證據證明李小龍是被人謀殺的,故排除。

    誤殺:

    即無惡意的不合法殺人。死者顯然沒有受到這種傷害,故排除。

    合法殺人:

    死者乃系猝死,與此項無關,故排除。

    自殺:

    從李忠琛、鄒文懷、蓮達等人的供詞看,李小龍在死前並無精神和行為異常,缺少自殺動機和傾向,故也可排除。

    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醫院驗屍官黎史特醫生在解剖和化驗死者屍體時並沒有找到致使死者自然死亡的病因,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也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所以自然死亡也難成立。

    意外死亡或死於非命:

    即服用止痛藥導致過敏反應,此項可能性最大。

    死因不明:

    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的死因,而陪審員也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擇一種作為本案的判決,則裁定死者死因不明。

    法庭最後裁定,李小龍的死因乃是“死於非命”。此裁定一出,眾皆譁然,全港上下紛紛表示質疑,認為官方的這一說法根本就是不痛不癢,含混過關。

    站在客觀的立場看,香港官方的這一裁定並非不合理,甚至可以說是把引 發爭議的可能降到最低,最說得過去的一種選擇。但官方忽視了各界對李小龍 之死的關注度,或者說,這一裁定根本就沒能滿足大眾對李小龍之死爆炸性消 息的期待。當然,站在官方的立場,當然不希望李小龍之死波及的範圍越來越 廣,牽扯的人越來越多,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到頭來因為種種原因落得一個不了 了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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