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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保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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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戴你投保
No
多次賠付都有約定,重疾賠2、3、4等,一般是分組。
輕症也是一樣,有分組也有不分組,具體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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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師9821
各家公司的多次賠付條款,都是有嚴格的限制的,要仔細的閱讀條款內容哈。不要用耳朵去聽,一定要用眼鏡去看,讀,理解。從業十八年來,我的客戶重疾理賠的也開始增加了,歲數都大了,但是兩種重疾以上的事情,還沒出現過。例如,腦出血也就是中風的客戶,出現了理賠後,到如今有十幾年了,保養的相當的仔細。腫瘤的理賠,有轉移的不會等五年以上,過了五年的,至今也沒轉移過。所以,如今的重疾責任呈現無限擴大趨勢,重複賠付炒作的甚囂塵上,基本都是銷售的噱頭!不要為此糾結。找一個專業的代理人,實實在在的設計一份屬於自己的保障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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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蔡貓貓
不是,現在主流的產品,是賠付一次,有一些特殊的產品,標榜可以賠付5次,但實際上不過是文字遊戲而已。標榜五次賠付的重疾,實際是把重疾分成五組,心臟組,呼吸組,甲狀腺組,血液組,其餘劃為最後一組。分成5組以後,比如心臟發生重疾了,賠付以後合同不終止,其他四組還可以賠付,是這樣的5組。所以實際意義並不大,如果一個人得了重疾,,經過放療化療,靶向藥的治療。死裡逃生,從死亡的邊緣拉回。他還有多大的機率會去再得第2種重疾。所以這只是噱頭和文字遊戲的意義更大。保險公司的產品都是由精算師算出來的,每種疾病發生的機率或者疊加發生的機率都有詳細的計算。一定是一分價錢一分貨。還是需要找靠譜的保險公司,專業的代理人去規劃自己的保障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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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炮說財經
不用困惑,老炮來解答你的問題。
現在市場上銷售的主流重疾險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單次賠付的,一種就是多次賠付的。
1】單次賠付,所謂的單次賠付就是在保險合同責任期內,只要發生合同約定的一種或者多種重疾,保險公司核定可以賠付的,一次性賠付保額,合同終止,這型別的產品費率相對低一些。如果你的重疾險在五年前購買的,基本上都是單次賠付。
2】多次賠付分為分組多次賠付和不分組多次賠付。
1、分組多次賠付:將所有的重疾險種類分為幾組,單獨保額,發生了組內的任何一種重疾,賠付一次保額,本組的其他重疾再發生就不再賠付。現在各家公司採取的基本是這樣的一種方式。
2、不分組多次賠付:將所有的疾病進行羅列,規定賠付次數,一般是三次或者是五次,只要發生責任內的重疾,保險公司就賠付一次保額,但是同一疾病再次發生,保險公司一般不會重複賠付,只有發生其他類別的疾病才啟動二次賠付,以此類推。
3、針對同一疾病多次賠付:有一些公司推出了專屬疾病保障,一般以惡性腫瘤居多,就把產品責任劃分的非常清楚,分為確診保險金,特定腫瘤保險金,質子重離子以及靶向治療保險金,放化療保險金,惡性腫瘤住院津貼等等責任,但是對於各項責任也有次數或者是金額限制,不能稱之為嚴格意義上的無限賠付。
重疾險更新換代非常的快,且在未來,重疾險趨勢會向專屬重疾發展,而且費率差距也會越來越大,對於投保人的身體要求也會越來越嚴格。買保險要乘早,現在健康的時候可以選擇保險,未來就是保險選擇客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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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明亞李光輝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險的多次賠付不是無限次賠付,用本山大叔的話來說“這個可以有!”,但只是代表我們投保人的想法
重疾險按照賠付次數分類可以分為單次賠付和多次賠付。
一、重疾單次賠付
簡單而言,就是在合同保險責任期內,被保險人罹患了合同中約定的一種或多種重大疾病,並且符合理賠條件,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約定的重大疾病保險金,合同終止。
這類產品費率較低,槓桿高,適合預算有限的投保人投保。
目前市面上的代表產品有百年康惠保(旗艦版)、復星聯合康樂一生(2019版)、瑞泰瑞盈、達爾文1號重大疾病保險等。
二、重疾多次賠付
重疾多次賠付分兩種,重疾分組多次賠付和重疾不分組多次賠付。
1、重疾分組多次賠付
重疾分組主要就是指按照重大疾病的種類來劃分2~6組,每組重疾只能賠付一次,但產品的總賠付次數一般是在2~6次之間。不過每次賠付有一定的間隔期,通常為180天或1年。
目前市面上較為常見的分組一般是2~6組,其中,將惡性腫瘤與重要器官相關的疾病會放一組,心腦血管類疾病一組,神經系統疾病一組以及其他疾病一組;把惡性腫瘤單獨分組的產品越來越多。
簡單來說,重疾分組等同於把一個重疾險中所涵蓋的約100種重疾分成了不同組,同一組的疾病只能賠付一次。
舉例如圖,某重疾險產品,分為A、B、C、D、E、F共6組,如果第一次重疾罹患了C組中的急性心肌梗塞且符合理賠條件,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後,C組的所有疾病保障責任終止,其他組別的重疾保障責任繼續有效。
對於購買此類產品的投保人來說,高發的25種重疾,越分散越好,建議重點考慮惡性腫瘤單獨分組的重疾險。
目前市面上的代表產品有信泰百萬無憂、天安人壽健康源2019增強版、工銀安盛御享人生、復星聯合星相印、備哆分1號、弘康多倍保(哆啦A保)等。
2、重疾不分組多次賠付
也就是說將合同約定的重疾疾病(50~100種)不進行分組,同一疾病只賠付一次,賠付次數2~3次,賠付的間隔期通常為1年。
保障責任期內,被保險人罹患約定的重大疾病,並且符合理賠條件,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此重疾疾病保險責任終止,1年後,再次罹患其他重疾,且符合理賠條件,可再次得到理賠。
這類重疾險適合預算充足的投保人,市面上代表產品有中意悅享安康(重疾賠付後輕症責任依然有效)、長生長生福優加、中英愛守護、長城吉康人生、百年康惠保(多倍版)、同方全球新康健一生多倍保(賠付3次)等。
3、約定同一種重疾多次賠付
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對惡性腫瘤的多次賠付,例如信泰百萬無憂,在保險責任期內,被保險人首次罹患惡性腫瘤,符合理賠條件,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保險金,3年後,再次確診惡性腫瘤,不論新發、復發、轉移、持續,都可再次獲得理賠;
還有單次賠付的重疾險,可以附加惡性腫瘤二次賠付,例如復星聯合康樂一生(2019版):
長城吉康人生,被保險人首次罹患重疾為急性心肌梗塞,且符合理賠條件可以得到理賠,如果間隔5年再次罹患急性心肌梗塞,且符合理賠條件可再次得到理賠;被保險人首次罹患重疾為腦中風後遺症,且符合理賠條件可以得到理賠,間隔5年,再次確診腦中風後遺症,且符合理賠條件可再次得到理賠;
此類重疾適合比較注重特定疾病的投保人。
綜上,重疾險的賠付次數不是無限次的,是以保險條款約定為準。
建議大家在購買保險前一定根據自身實際需要而定,選擇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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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陳說保
看具體的保險條款把,目前一般輕症的賠付是3次還是不同兵種,賠付重疾的20%~30%。重疾多重賠付的話,應該會有特別要求,比如針對某一病重,後某些特定情況。 市場上大部分重疾都是一次賠付,合同終止。
多次賠付我舉例說明下:平安的平安福,說癌症可以多次賠付,最多3次。
賠付條件是:首先增加癌症險;其次是首次診斷重疾是癌症,5年後復發、轉移、新增等都可以再次賠付。總共賠付3次。 這裡如果首次確診重疾不是癌症的話,那麼該多次賠付就失效了。
這裡說明下,保險不是讓你賺錢的,需要考慮是用保險來分擔風險而已。我們購買它其實是不希望用到它的。還有就是保險只是產品,購買時請購買自己瞭解且需要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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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陽寶媽咪工作室
重疾險多次賠付,指的是按照約定的條件進行賠付。
舉例:
1、多次賠付重疾險,分組賠付:這種通常情況下賠付次數較多,按照組別賠付,一般賠付3-6次不等,間隔期要180天。一旦賠付了每一組的其中一種,一整組失效,還剩下的責任就是其他組的賠付;
2、多次賠付重疾險,不分組賠付:這種一般是賠付2-3次,100種疾病,賠付了一次之後,剩下的99種,可以再1年之後進行第二次賠付;再1年之後,可以進行第三次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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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自由風子
首先,肯定不是無限次。
其次,具體幾次需要看合同條款。
最後,並不是次數越多越好,要根據合同的具體條款進行分析。選擇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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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趙先森sir
不是的,你理解錯了,怎麼可能無限賠付,上限是保額,具體要看你買的什麼保險。以後不要問這些似是而非的問題,要麼你直接把什麼保險說出來,你問得問題,怎麼回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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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保樂金融
你也說是多次賠付,多次和無限是一個意思麼?小學語文需要回爐,哈哈。
多次指的是大於一次的有限次數,多次賠付的重疾,市場上常見的是2-6次不等。
多次賠付的重疾指的是最多賠付幾次,有些人一輩子沒大病,就只能按身故責任賠付;有些人生了一次沒抗住,就賠了一次;有些人一次抗住了,後面沒再發生重疾,也只能賠一次;還有些人第一次抗住了,過了十幾年又得了一次,且符合他所買產品的理賠條件,那就能賠第二次。
擴充套件開來的回答我就不說了,不一定是你要的。
回覆列表
重大疾病屬於健康險,對於健康險的理賠主要有兩種
重大疾病、意外傷害等屬於給付型,住院醫療、意外醫療等屬於報銷型。
重大疾病的賠付是如果所患疾病,達到了合同中所列的理賠標準,直接賠付保額。根據現在重大疾病理賠次數有單次、兩次、多次理賠。
單次理賠,就是隻賠付一次,合同中止。
兩次理賠和多次理賠,為首次理賠以後,該項保險責任終止,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也就是說,不管單次還是多次理賠,對於同一種重大疾病只能賠付一次。(對於有的產品,對特定疾病可以賠付2-3次,比如平安福、健康源2019對於惡性腫瘤有三次賠付,兩次賠付間隔期5年)
同時,在多次賠付的重大疾病保險中,一般也是分組賠付的,比如說健康源2019.重大疾病種類為106種,分為6組,最高可以賠付6次,在理賠過惡性腫瘤後,與惡性腫瘤同一組的其他重大疾病同樣不再理賠,其他5組的疾病還可以進行理賠。
補充一點:一般重大疾病兩次賠付的是不分組的,比如說長城的吉康人生和中英的愛守護。不分組兩次賠付和分組多次賠付個人認為不分組兩次賠付要優於分組多次賠付。不分組兩次賠付可以實現重疾及治療方法都在理賠範圍內的時候,可以獲得兩次賠付,比如說白血病,屬於重大疾病,白血病的治療方法為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同樣屬於重大疾病,這樣就可以實現白血病確診以後,進行首次重大疾病賠付,實施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後,進行第二次重大疾病賠付。同樣的像尿毒症(腎衰竭晚期)和器官移植手術、腦中風後遺症和冠狀動脈支架等,這種情況比較多,就不一一列舉了。所以在兩次不分組和分組多次上,個人建議選擇兩次不分組的。
所以重大疾病的無限次賠付是不存在的,也希望不要聽個別業務員滿口胡說,詳細分析保險產品條款。
具體重大疾病多次賠付好,還是單次賠付好,還是兩次賠付好,可以參考我之前發表的一篇
重疾險小貼士(一):賠付次數選擇https://www.toutiao.com/i6541661554268439043/
重疾險小貼士(二):重大疾病種類
https://www.toutiao.com/i654276818876812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