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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正生

    回答問題。題主問題巜婚姻自由:指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為什麼還是感覺很痛苦很難受》謝謝邀請。我談談這個問題。這是個婚姻,情感方面的問題。依照中國婚姻法規定,結婚是有條件的,不是自由,需登記領證。婚姻叫自主,自己決定,父母參與,但不是包辦。離婚也是自主,自己決定,也不是自由。離婚當事人也需辦離婚手續。有糾紛的,需要經法院判決。無糾紛的,經婚姻登記部門,辦離婚證書。也不是自曲的。結婚,離婚都是自主,不叫自由。再談談離婚痛苦難受方面問題。婚姻是人生大事,僅次於生命。不論什麼原因離婚,都是痛苦的,這是真實的。我是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幾十年退下來的老同志,工作期間有深刻體會。離婚後,有的痛苦期要在三、五年,甚至十幾年,決心終身不嫁了!我要說說為什麼會造成這麼嚴重的痛苦?原因是什麼?我總結過,分析過,現實離婚率高根本原因是對婚姻不尊重,當兒戲。婚前戀愛互相瞭解的不透徹,不熟悉,對人品,性格,生活習慣,優缺點磨合的還不夠,草率結婚了,對婚姻大事認識不足,婚後問題發生了,又不會處理,又草率離婚,因此,給心裡造成傷害和痛苦!如果,婚前戀愛體驗深,尊重婚姻和離婚不輕易說離就離,不熱處理,冷靜想好再決定,不會留下終生痛苦的!這就是我給出的回答!希望尊重婚姻吧!互敬互愛,互相包容,擔待處理家庭矛盾吧!

  • 2 # 情感拾憶館

    婚姻自由與是否痛苦沒有直接的關係。我們來說一個簡單的例子,大家都知道辣的食物讓人有食慾,可是有的人吃完之後胃會很不舒服卻還是想吃,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享受這個過程。

    倘若僅僅是因為選擇婚姻自由,我們就可以隨便結婚,隨便離婚,那麼婚姻的意義又在哪裡?

    01 選擇背後,是我們需要承受的結果

    當你決定和不愛的人結婚,即使你遵從“婚姻自由”這個原則,你的婚姻生活也會倍感煎熬。其原因在於你選擇結婚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不堅定的。

    當你已經結婚,卻又遇到讓你怦然心動的人,這個時候你搬出“婚姻自由”的說辭,給自己找到了恢復單身的理由。可是,生活的痕跡和婚姻自由沒有直接的關係,該給你的痛苦一樣不會少。

    02 “自由”對立面“約束”,你不僅在享受婚姻的自由,還需接受婚姻的約束

    俗話說“婚姻不是兒戲”,既然做出這樣的選擇,就要承擔其相應的義務。如果,我們只享受了婚姻帶給我們的自由,卻忽略婚姻的約束,就沒有什麼資格言自由。

    婚姻自由倡導的是希望我們都有平等的選擇權利,並能承擔其選擇之後的後果。

    就目前來說,你的痛苦與婚姻的直接關係並不是很大,真正的導致你痛苦是期望值。當你對一件事情有了期望,而這件事情沒有達到你的期望值,你才會痛苦或者失望。

  • 3 # 理得心安

    這是因為你在婚姻自由的自由部分有了更多的選擇,而在婚姻這個主體部分上的認知和把握能力上缺乏對應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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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自由的內涵,主體是婚姻。

    如果主體的性質不做改變,那麼一旦自由部分有任何的進步,都會導致婚姻的更加不穩定、更多問題被暴露出來——比如,沒有自由的情況下,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就容易流行;而一旦自由情況有了進步、而包辦/買賣婚姻的習慣沒有改變,那麼這些婚姻就必然快速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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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從這個角度也可以看出,自由是為了促進婚姻質量提高而出現的進步。

    但自由與婚姻質量的促進僅僅是必要條件,最終能否實質提升婚姻質量、多久後才能提升婚姻質量,則必須由當事人對婚姻的認知能力提高、對婚姻穩定的把握能力提高做本質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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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下,婚姻更自由了,但婚姻穩定性(婚姻質量)並沒有明顯的提高,正是因為婚姻觀念、對婚姻穩定性把握的方法還更多的停留在過去而造成的。

    比如,當很多人還把婚姻當作湊合過日子的配對來看待,就與傳統上“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生育/苟活的組合觀念沒有實質區別,那麼現在更多的自由當然會造成按過去觀念組合的婚姻的非出不穩定——隔壁老王家飯更香衣更多,守著破衣剩飯的婚姻怎麼可能持續長久!

    同樣的,當把婚姻僅僅當作躲避世俗對單身的非議、降低單身生活成本和壓力、甚至就是滿足生理需求的話,那麼當社會發展、物質供應充足後,獨立生存的能力提高了、精神需求超越生理需求了,這些都會讓更加自由的選擇能力摧毀不靠譜的婚姻維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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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題目,要想婚姻更穩定、更幸福,就需要讓自己的婚姻觀念迴歸到更純粹的情感本身 ,讓婚姻雙方感情共振成為比物質或其他結婚理由更紮實的婚姻基礎。

    當然,這樣認真對待婚姻、對待感情後,會極大的降低草率婚姻、衝動婚姻、功利婚姻的出現,直接導致結婚率的降低,但同時也會提高更高質量婚姻、更穩定婚姻比例和總量的提升——這也是社會現實證實了的趨勢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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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認真對待感情,負責任的對待婚姻,才是能獲得靠譜的、穩定的、幸福的婚姻的基礎。

    而曲高和寡,對感情、婚姻的要求提高了,成功率當然會降低,但成功的成色、質量才能得到保障——這和自然界裡不是什麼元素之間都能發生反應、但能自然發生反應的化合物的結合牢固度才更長久穩定,是一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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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論,要想獲得高質量的婚姻和幸福,就必須放棄那些靠套路、靠欺瞞、靠手段而獲得的虛假感受,放棄不真實、不靠譜的婚姻預期。

    自己對自己的感情負責,才能最大限度的減少痛苦。

  • 4 # 我是軒雅

    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不代表思想自由,思想不自由就會痛苦,什麼情況下思想會不自由呢?

    愛上了,付出了,這樣就不可能會思想自由,因為一旦愛上了,對那個人有了感情,你的思想就被牽絆住了,你會因為他的快樂而快樂,因為他的痛苦而痛苦,你的情緒被他所影響。

    雖然婚姻自由,除非涉及到道德與法治方面,不然就沒有人干涉你跟誰在一起,為什麼還會有痛苦呢?因為愛情。

    愛情是最讓人捉摸不透,最無法按常理去面對的事情,但還是很多人願意為愛情去飛蛾撲火,傷到體無完膚仍舊渴望愛情。

    很多女人就這樣沉浸在男人的溫柔鄉里無法自拔,這樣的狀態又怎麼能自由呢?心不自由身體就不自由了。

    你的思想言行都會跟著他,做不了自己,如果這樣的話,你想要的愛情反而會離自己越來越遠,最後落到身心傷痛。

    愛情總是讓人迷失,婚姻卻需要我們理性對待,不要讓自己的思想被痛苦禁錮。

  • 5 # 灼灼其華琉璃夏

    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心卻做不到自由,放不下,捨不得,忘不掉,愛不能,恨亦也不能,常常在煎熬中度過,故常感到痛苦和難過。

  • 6 # 農村大表哥自媒體

    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是法律問題,心裡難受是感情問題。

    和一個人在一起久了感情上就會變得依賴,就算他有千般不好,總著得他是自己人。

    有些人,心裡十分反感出軌什麼的,但知道自己老婆去做小姐,還是捨不得離婚 。有的人也許是因為錢,為孩子,但也有人是因為產生了感情依賴。有些男人吃喝嫖賭壞習慣不少,但一些女人還是不願離開他。

    離婚這種事,只有一方感情出軌了,他(她)才會對離婚沒有留戀。有些人就是出軌了,她還是不願離婚,出軌也許是找刺激,但婚姻還是不希望破滅。昨天看到一個訪淡節目,一個女人出軌了,並且生的孩子也不是老公播的種。但這女人還是不願意離婚,希望老公原諒他。我想大多數男人遇到這種事都是難以釋懷的。你不僅給老公種了一片草原,還要讓別人家的牛在這片草原吃草,還要讓你老公負責養這頭產權不是自己的小牛,這生意就太虧了。

    隨著人類的發展,也許有一天性就像穿衣吃飯一樣可以吃火鍋了。而生孩子這種事就交給機器人去做。到時候,人類將是一個什麼情況。

  • 7 # 周梵

    有時候我聽到一個人在一段要死不活的關係裡困頓糾葛很久,終於決定離開的訊息時,我真的會很替ta高興,而且也會真心欣賞ta的勇氣,無論如何決定要為自己想要的生活狠狠試一把。

    雖然我知道這不會是一個容易的過程,但我知道這會帶來新的機會。其實對兩個人都是。

    我特別害怕聽到一個人說:

    "算了,就這樣吧。""我現在無所謂了。""我都看破了。"

    無論是面對一個人,一份工作或是一種生活方式,做出決定總是很好的,無論是離開、重新承諾、還是改變或接納。

    任何一個決定都有巨大的價值,決定就意味著面對,就意味著負責任。

    而大部分人,總是選擇不做決定,於是就只能一邊忍受一邊逃避。而且還表現出一副灑脫清醒冷靜的模樣,拜託,你逃跑的姿勢很帥你就不是逃跑了嗎?

    太多人把生命裡大量地消耗在那些擔憂、恐懼、雜亂的念頭和情緒上。很多人以為創造一個快樂的體驗比創造一個痛苦的體驗要難。

    其實這並不是真相,真相是創造一個快樂的體驗和創造一個困難的體驗或者創造一個痛苦的體驗,你所需要使用到的能量的值其實是一樣的。

    如果那個情緒的強度都是一樣,比方說十分的快樂和十分的痛苦,其實你所需要消耗的能量值是一樣的,並不會創造困難的就會更容易一點!

  • 8 # 俊女

    需登記領證。婚姻叫自主,自己決定,父母參與,但不是包辦。離婚也是自主,自己決定,也不是自由。離婚當事人也需辦離婚手續。有糾紛的,需要經法院判決。無糾紛的,經婚姻登記部門,辦離婚證書。也不是自曲的。

  • 9 # 美億人生

    在這個世界,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每個人尋找的都是幸福,幸福是由一個人結婚前就決定了的。如果他在一個人的時候,就已經學會了幸福。那麼他結婚以後,他也會幸福。如果他在結婚以後不幸福,他也會透過磨合然後尋找到他們最適合的相處方式,然後走入幸福。當一個人在結婚前不幸福走入婚姻,期望讓婚姻帶給她幸福。那是不可能的。這就為離婚埋下了種子。當他離婚以後,如果沒有準備好如何幸福,得過好一個人的生活。他再次走入婚姻,依然不幸福。所以結婚和離婚都不是痛苦的根源。痛苦與幸福來源於心。心幸福了,人生就幸福了,心痛苦了,整個人生都是痛苦的。

  • 10 # 自由農民51

    婚姻本來就自由,想結婚行,想離婚也行?人本來就是貪念動物?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人家的女人比自家好,人家的女人比自家的漂亮,賢惠。沒錢的男人說自己沒用沒本事?有錢的男人整天想著外面的女人(人家),人生在世左矛盾右矛盾。這山看著那山高,哪個山上都沒材燒。得不到的想得到,等得到了也不過這麼如此!

  • 11 # 摯心婚戀複合事務所

    既然能走進婚姻 其實多少都是有感情因素存在的

    我們提倡的是結婚自由,但是也不排除明明自己很喜歡那個人,但因為某個特定因素被父母干擾的,這種現象其實都是普遍真實存在的

    另外一方面離婚雖然提倡自由,但有時候離婚也很有可能是一方爭取,一方逃避情況下,也可稱之為被迫離婚

    我們雖然提倡結婚,離婚自由,但是婚姻絕對不是兒戲,婚姻是需要好好經營得

  • 12 # 慢慢然悠悠

    一段婚姻的好壞不在於是否婚姻自由而是要看在婚姻裡大家的感受和追求的目標。有人只要求溫飽有人則追求物質,有人只要求理解有人卻要求服從,有人是真幸福有人是裝幸福,有人永遠在抱怨自己的不幸福,其實每家或多或少有些問題,就看你怎麼對待這個問題,不要只看到別人的幸福羨慕不已,幸福不只是一個人的事情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

  • 13 # 瘋癲愚公

    自由的是婚姻形式,不自由的是情感。婚姻在紙上蓋個章就可以結成或結束,但你的情感是不能拿出來把這段剔除掉的,所以你要承受失去的痛苦。

  • 14 # D向陽而生A

    所為的婚姻自由是指父母不在包辦婚姻。廢除了以前的封建思想。而不是指想結婚就結婚。離婚相對來說也不是那麼的自由。現在的婚姻自由和離婚自由所帶來的痛苦正是現在的年輕人把婚姻當做兒戲。有很多結的快,離的也快。

    因為在熱戀的時候看到的都是彼此之間的優點。而婚後是要兩個人和彼此之間的缺點在一起生活。尤其是有了孩子,每天都要在油鹽醬醋茶的生活裡。

    有些人自己還是個心理沒長大的孩子。再加上現在的社交網路那麼多發達。導致了離婚率的攀升。只要離了婚。對夫妻雙方和孩子以及雙方父母都會帶來沉重的打擊和痛苦。

    所以。不要誤解了婚姻自由的含義。也不要讓原本幸福的婚姻帶來離婚的痛苦。婚姻來之不易。且行且珍惜!

  • 15 # 脫產的新生代農民

    新社會,新思想。

    婚姻自由,它不是放縱個人的不端行為,它不是以自由去任意踐踏他(她)人。

    婚姻自由,它是建立在封建婚姻之上的觀念轉變;婚姻法律,是廢除封建婚姻的法律支援,也是約束婚姻行為的行為準則。

    對於婚姻,個人認為,如果只是一時衝動,或以報恩,或以個人目的而選擇結婚的行為,都是一種對婚姻極端不負責任的行為。

    當然,即使是當初被大家公認的最佳夫妻,在長時間生活過程中也會產生矛盾,甚至婚姻破裂,這當中就有自由的因素。

    婚姻自由,既能給人帶來幸福,也能給人帶來不幸。

    婚姻有風險,選擇須謹慎。如果沒有和對方過一輩子的打算,請不要盲目自己的行為。

  • 16 # 緣寶玩01

    因為人是感性動物,跟誰在一起時間久了,都會有感情,離婚是個思前想後,理性中做出的這個決定,不管有沒有感情,不管付出多少,到離婚的最後一刻,心裡有情的人都會為之動容

  • 17 # 簡聞易測

    行為和感受是兩碼事。自由是行為層面,可以選擇。痛苦是感受層面,因為在選擇的過程中自己受到了傷害。這種傷害以心理層面為主。因為自由結婚、離婚的事實往往會帶來以下這些對自我的不良認知:

    1.自我否定。離婚從某種程度上看是對前期自己選擇的否定,因此會損害自己的自我意象。

    2.後悔。除了自我否定外,還有後悔的層面,悔不該當初。

    3.決策失誤。自身決策失誤導致了前後問題。

    4.背叛。離婚的原因可能是出於某一方對感情的背叛。

    5.不被認可。如果是弱勢的一方,可能在婚姻過程中從沒有被對方認可。

    6.沒有獲得真愛。結婚的前提是以為對方愛自己,最終離婚,也許會對這段感情是否是真愛產生質疑。

    7.世俗的偏見。離婚的事實與結果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世俗偏見和不良後果。

    無論以上哪一種,都是對自己的傷害。所以痛苦不可避免。

  • 18 # 冷雨似箭

    這章法律根據現實社會出現的離婚律太高,證明此法文有失嚴謹。自由二字的隨意,拋開了傳統美德,人倫道德的真諦。更應用責任於任何一方的不負責任後果的追加責任處罰,才能體現出責任的崇高含意。

  • 19 # 姜博士商業新模式

    因為“自由”是指法律層面的,而非“心理”層面的。

    舉個例子:

    我們有權利嫁給一個自己不愛的人

    但是,我們沒辦法讓自己從心底裡愛他,所以,我們還是會“痛苦”!

    再來一個:

    我們有權利選擇和一個自己不愛的男人離婚,也有權利讓男人扶養孩子。但是,我們做不到不想念孩子,不覺得虧欠孩子,所以,我們還是會“痛苦”。

    所以,“自由和權利”與“痛苦”,是兩個系統,不是一回事。

  • 20 # 少多生不

    自由不成年,成年不自由。因為很多夫妻都是巨嬰,個子長大了卻心沒還長大。婚前貞操到處亂丟亂放,沒有富人命卻有富人病,身子不乾淨和矯情沒擔當必離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明明沒有買東西,為什麼會給我發過簡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