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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unny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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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現象調查組員
首先表明,這是個偽問題。
如果對方是拿完年終獎就離職的人,HR沒有機會提前得知並預防,更何談要慎重考慮?至於有些職員為表衷心放棄年終獎,這完全是個人自願行為,旁人沒有資格指摘。
我認為,只要雙方尊重最基本的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這個問題沒有什麼可探討的。拿完年終獎是去是留,完全是員工個人的自由選擇;企業HR要如何考慮發放年終獎及考核招聘標準,是企業的選擇權利。兩個問題,請分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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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霸HR燕不悔
如果一個人對公司是忠誠的,
沒必要用放棄年終獎的方法去表忠心,
體現忠心的表現有很多,
努力做好本職工做,
儘可能做到更好,
儘快執行領導的口令,
時刻想著如何做好工作,
如何能幫助領導解決問題,
對於同事需要幫忙的事情做到眼裡有活,
多多幫助別人,
不管在跟誰溝通時,不管是線下還是線上,
都能主動維護公司的利益與名譽。
如果這些都能做到,你一定是個忠誠的員工。
如果你本來不忠誠,還想表忠心嗎?
那也沒必要從放棄年終獎入手吧?
年終獎是你應得的,
如果你不忠誠,還想保住這份工作,
你可以參考上述行為去真的做到忠心,
而不是虛偽的假裝忠心。
假的,人家都能看出來的,
公司和領導都不是傻子。
要不要走人,跟拿不拿年終獎無關。
如果你有了更好的發展,拿不拿年終獎都可以走人。
如果有了更好的發展,不用等到拿了年終獎再走
如果只是拿完年終獎才想走的,
那也完全沒必要內疚,
因年終獎是為你之前付出的獎勵,
而不是預支你未來的報酬,
所以HR也沒必要痛恨這些人。
恨了又如何?
什麼都做不了。
只能看結果。
我也是HR,
想得開最重要。
否則讓HR煩心的事就太多了,
根本就幹不下去,
不淡定的人就不適合做HR。
要做一個好HR要從深層次去分析問題,
而不能那麼膚淺的看問題。
所以你們也不用把HR想得多麼情緒化和不好對付。
如果你真的遇到了不好的HR,
那是她的錯,不是你的錯。
你該怎麼做還怎麼做,
不需要為了HR的不稱職,
放棄自己的年終獎,
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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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銳高考志願
何南迴答
首先,為表衷心放棄年終獎的人是腦袋有問題的。
其次,拿完年終獎就離職是很正常的事情,人資圈子裡我是沒發現對此有偏見的人。
我們首先說年終獎的目的。
年終獎的目的是兩個,一是構建按勞分配的企業文化體系,在常規的薪資體系下,很多有特殊貢獻的人是無法或者不能全部透過薪資體現出來,這就要透過其他方式進行補償或補充。年終獎就是一個很好的補充形式。同時年終獎也激勵著在職的員工在新的一年裡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獲得更多的報酬。第二是留人的手段之一,透過發放不菲的年終獎,讓那些在年中或下半年要離職的人捨不得離職,從而達到企業經營總體目標。
即使大家不說,我們也知道某個崗位是不是會離職,人力資源就是專業做這個的,不會連這點兒徵兆都看不出來。
既然離職成為必然,那年終獎發與不發、拿與不拿其實對個人及公司都成為了一種形式。但是,對於企業而言,年終獎是必發的,這不是對離職的人的交代,更多的是對在職的人的交代。
如果你出於對公司的忠誠或衷心放棄拿年終獎,會讓公司感到被動。在職的員工很可能不認為是你不要,而是公司不發,因為理論上說不通的。這無疑會破壞好容易建起的企業文化。
再說第二個問題,為什麼我們人資會在年後跟狩獵的狗熊似的忙得雞飛狗跳,因為我們需要人才啊,因為我們知道年後是員工求職高峰啊.........
很多人資在面試時會問求職者為什麼要從上個單位離職-----我們並不是要知道真正的離職原因,你不說我們也知道的,要麼是人受委屈了,要麼是你錢包受委屈了,別的理由都是扯淡。但是我們依然會問,主要是考察員工的語言組織能力、思維邏輯能力等。
你以為我們看不出簡歷稍微的誇大和造假的區別?
你以為我們招聘高階人員會沒有背調?
想啥呢?
在人資眼裡,拿到年終獎辭職的是正常人,主動放棄年終獎的才真的要慎重考慮-----這人要麼腦袋缺根弦,要麼所圖甚大,年終獎滿足不了他的胃口。
可能有那麼幾個只講奉獻不求索取的,那樣的人適合進紅十字會,不適合進企業。
我是何南,我是不會要那些主動放棄年終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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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司馬子耕
首先,題主說的是兩種情況:1、為了表現忠誠放棄年終獎;2、拿了年終獎就跳槽。
然後,題主簡單說了一下,對這兩種情況的原因和後續產生的影響,或者向老闆顯示忠誠,或者在求職的公司可能產生一定負面影響。
最後,我想說說我的看法:
1、老闆給多少年終獎都是深思熟慮過的,你放棄年終獎只有一個情況,就是能力帶給公司的收益,你明確的知道還不足以報償老闆對你的“知遇之恩”。這個水平下,年終獎也真不是什麼大錢。這種情況下,你不要年終獎會給別人這種感覺:
對老闆:最壞的情況下,老闆會覺得你看不上這個錢,不給他面子。好一些的情況,老闆覺得在所有的“獎勵”中,你並不看好金錢的獎勵,而口頭的表揚更讓你愉悅,以後就經常給你口頭表揚了。最好的,也是你認為的情況,老闆覺得你不為金錢所動,有古風高義,願意傾心結納,以後主僕相宜,攜手從一個輝煌走向下一個輝煌——基本上沒戲。
對同事:你不多的年終獎不要了是你的原因,但我們怎麼辦?你不要了,讓我們很難做啊!你不顧我們感受拍馬屁,不是我們這群的人——最終被群體孤立。
總的來說,領導給了年終獎,總是一種鼓勵,我們收錢的,只要誠心感謝領導給的年終獎就足夠又足夠了。
2、拿了年終獎就走的人,看老東家的規模,要是50人以下,基本上就是“恩斷義絕”了。要是集團大公司幾百上千人,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也沒人會在意這些。而且你走了就走了,誰還能追回來啊?自己內心自洽就行。
對新東家,HR怎麼判斷你呢,要知道未來你要也在新公司拿了年終獎就離職,可跟他就有關係了啊。起碼是你這個人不穩定的一個例子吧。這個不穩定其實也有好有壞:壞是顯而易見的,如果你的位置比較容易被替代,肯定不要你。但如果你的位置資源稀缺,不穩定反倒是薪資談判中的籌碼(你更不可預測)。但我個人認為,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拿了年終獎就走與拿了年終獎後一段時間再走相比,不具有明顯優勢。
事實上,我個人是在發年終獎前離開的原公司,那一年年終,老闆依舊給了我不低於我應得數量的年終獎(多給了20%以上吧,差別太小我也分辨不出來)。我也沒假裝拒絕,明確回覆沒想到還能有我的年終獎,並且知道領導還多給了,非常誠懇的道謝。在原公司的時候我是不給領導送禮的,領導也不讓我們發節日問候(因為他得一一回復,跟煩人)。但離開後,每年中秋和春節禮品、問候不斷。給領導一個“主僕相得”讓領導覺得“這個人很懂事”的感覺,人的職業跨度都不會太大,也許哪天我還要找原領導幫忙呢。這樣,我在不損失自己利益的情況下,把自己的路越走越寬。
綜上所述,我認為,絕大多數情況下,我不會選擇拿了年終獎就辭職。而且,對大多數人,拿了年終獎就辭職,不是一個優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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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淋說職場
贊成拿完年終獎再辭職,如年終獎較少,我們不會有這方面的顧慮,之所以猶豫就是因為年終獎的數量還比較可觀。支援拿到年終獎再辭職,原因如下:
從自己本身我是求職者的角度:
1、時間的合理性。在面試時,提前告知自己在職,且和對方公司約定好一個月後去報到。自己馬上提出辭職,提出辭職的時間是自己考慮好的,所以提前一個月且是能拿到年終獎是可實現的一種情況。所以在確定意向公司後一個月左右去報到,既不影響自己拿到年終獎、做好工作交接,也不影響自己正常去報到,是很合理的情況。
2、年終獎金額較高。年終獎是公司激勵員工的一個手段,站在求職者的角度,金額較大,且是自己合法合理可以所得的。是對自己辛苦工作一年的回報。所以,為何選擇不要?
從HR的角度:
1、理解求職者需要拿到年終獎再辭職的訴求,只要按照約定,按時提出辭職,能在約定時間到公司報到,那就沒問題。因為,在面試時就清楚知道候選人要再一個月以後才能入職,如果能接受,那代表公司該崗位的工作安排是能合理安排的。但這就需要雙方的誠信問題,能按照約定實行,因這方面全靠職業道德的約束。
2、對一個在職的候選人,如果TA表示自己可以馬上能到公司工作,那必然會對TA的職業道德有顧慮,因為除了不需要做相關工作交接的情況,你現在不做工作交接,那我會顧慮你同樣對待之後的工作。
回覆列表
如果是我,我不會選擇放棄年終獎,也不會拿完年終獎走人。
過去一年的工作,你工作非常努力認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年終獎,是對你工作成果的肯定,也是你應該得的。如果,你的很多言行已經表明你想換工作,屬於不穩定人員。你放棄了年終獎,絲毫不會改變別人對你的看法,依舊是HR和部門領導心中的不穩定人員。相反,反而會讓人覺得你是不是有其他想法,要不然怎麼會放棄,是不是再用這種行為掩蓋什麼。而HR的慎重考慮,是一種處於人員流動警惕。倘若發生因為想拿完年終獎走人,而取消掉你的年終獎,不是還有投訴和、勞動仲裁嗎。
再來說另外一個問題,拿完年終獎走人。有這種想法,難免工作會出現懈怠,會對我們造成十分不好的影響;
1、導致年終獎數額減少或沒有。年終獎具體拿多少,需要參照績效考核等,總想著走人。萬一考核結果不佳,直接減少數額。或者還沒的等到你拿年終獎,就因為工作不佳,被公司辭退了。
2、錯失更多的成長機會。領導本來想給你升職機會,觀察到你有跳槽的想法,他還會把你會給你嗎?本來呀,你有個非常好的機會,但是你考慮著,還有一筆年終獎可以拿,最終沒有去。還有,公司年終獎在6.7月份發,你為了年終獎,等這個時候再去找工作,已經錯失了求職黃金期3.4月份。
走人,與年終獎無關,理智分析之後,做出決定才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