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國家成員國增加到26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瑞士、列支敦斯登和馬耳他。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是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擴充套件資料申根簽證的申請辦法有以下幾種:
1、只前往某一成員國,應申辦該國的簽證,即“國別簽證”。“國別簽證”只能入、出簽發國有效,不能從別的申根國家過境而進入簽發國,否則應申辦“申根簽證”。
2、過境一成員國或幾個成員國前往另一成員國,應申辦另一成員國(入境國)的簽證。
3、前往幾個成員國,應申辦主要訪問成員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的簽證,無法確定主訪國時,申請往訪的第一個國家的簽證。
4、前往法國、荷蘭、葡萄牙等國的海外領地或託管地者,仍應向所屬國家申辦簽證。
6、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仍由所在國自行審發,已持有一成員國長期居留證者,憑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無需辦理簽證,可自由進入任何成員國,其停留期不得超過3個月。
7、只辦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簽證”,只能在有效期內在申根國家區域內旅行,不能中途轉機去非申根國家後又返回申根國家。
8、“申根協定”對常駐外交、公務人員未作明確規定,由各國自行辦理。
申根國家成員國增加到26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義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波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瑞士、列支敦斯登和馬耳他。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是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擴充套件資料申根簽證的申請辦法有以下幾種:
1、只前往某一成員國,應申辦該國的簽證,即“國別簽證”。“國別簽證”只能入、出簽發國有效,不能從別的申根國家過境而進入簽發國,否則應申辦“申根簽證”。
2、過境一成員國或幾個成員國前往另一成員國,應申辦另一成員國(入境國)的簽證。
3、前往幾個成員國,應申辦主要訪問成員國或停留時間最長的成員國的簽證,無法確定主訪國時,申請往訪的第一個國家的簽證。
4、前往法國、荷蘭、葡萄牙等國的海外領地或託管地者,仍應向所屬國家申辦簽證。
6、超過90天的長期簽證仍由所在國自行審發,已持有一成員國長期居留證者,憑有效國際旅行證件無需辦理簽證,可自由進入任何成員國,其停留期不得超過3個月。
7、只辦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簽證”,只能在有效期內在申根國家區域內旅行,不能中途轉機去非申根國家後又返回申根國家。
8、“申根協定”對常駐外交、公務人員未作明確規定,由各國自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