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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夜雨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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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虎拍蠅
一個貪財,一個好色,雙方各取所需,不分軒輊,行為都很卑劣,說起來都是一丘之貉,不是什麼好東西!
婚姻是神聖的,兩人走到一起,應該是兩情相悅,“不論禍福,貴賤,疾病還是健康,都愛你,珍視你,直至死亡。”但是這個女子,一旦聽說對方是個有錢的富二代,立即移情別戀,與原配丈夫離婚,次日即嫁給“富二代”。這種女人,如風中楊花,水中浮萍,在哪都是扎不了根的,所以在知道對方是個窮小子之後,立即翻臉不認人,又提出離婚。
也是悲哀,這個女人一無所有,沉淪於社會底層,婚姻是其改變命運的不二法門,所以可以想見,對於她來說,生命不息,離婚不止,除非能遇到不在乎她過去的有錢接盤俠,但我估計這種可能性是微乎其微。試想,有錢何必找個這種渣女呢,說不定她一山望著一山高,抱著騎驢找馬的心理,永遠也不饜足呢?
當然這個男人也是無恥至極,沒有金剛鑽,攬什麼瓷器活呢?現在竹籃打水一場空,也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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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東漢子也柔情
為了滿足自己的一己貪慾,為了追求所謂的富貴生活,毅然決然的放棄了用心經營多年的家庭,離開了自己的丈夫拋棄了自己的孩子,這樣的女人難道還有同情的必要嗎?!
婚姻本應該是神聖的,兩個人因緣走到一起,又因彼此相愛而終結連理,那麼兩人就應互相珍重共同維護好這來之不易的緣分,不論是貧窮還是富有,不論是疾病還是健康,不論是年輕還是衰老,雙方都應生死相守,一生一世不離不棄!
而反觀題目中的兩人呢?從開始一結合的初衷就違背了婚姻真正的本意,一個為財一個圖色,說白了都是一丘之貉,都是各懷鬼胎的一對無恥小人,一旦有朝一日雙方各自的伎倆被識破,那麼雙方相互間的苟且很快便會一拍即散,而兩人間的彼此結合也只能以悲劇收場!
對這樣無情無義的女人,不懂得珍惜和守護自己丈夫和孩的女人,就活該她一輩子窮困潦倒,活該她被世人所唾罵!
有些事明知不可為而故意為之,是自己作死怨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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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哥拾影
女子值得同情嗎?
看下圖:或許可以告訴我們答案
很顯然,對於這樣的女子,根本不值得同情。
女子與這名男子結婚的基礎是認為這位男士有車有房,經濟條件好,豈止,從網路上認識的人有很多是經過包裝的,網路是虛擬的,而這個女子卻以為自己終於找了一個金龜婿。於是迅速與前夫離婚,第二天就和這名男子結婚。
婚後卻發現根本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樣,原來還是個窮光蛋,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他和前夫離婚也是因為前夫沒有錢,沒想到像猴子搬玉米一樣,拋棄了前一個窮光蛋,又找了一個窮光蛋。這名女子肯定在想,想找個有錢人怎麼就這麼難啊!她的命怎麼這麼苦。
當然,接下來她肯定心不甘。必須離婚,趁年輕再繼續尋找有錢人,要不然過幾年老了,成了黃臉婆就更難上加難了。
好吧,這名女子想離婚,因為她結婚的理由破滅了,與這個男的也根本就沒有感情,法院也准許他們離婚,不知道這名女子有沒有孩子。我想即使有孩子,她也是個不負責任的母親。
大家別笑,其實生活中的確有這樣的女人,甚至還把這當職業。所以,單身的男子,一定要保持警惕,尤其是從網路上認識的,類似這種閃婚的現象,認識不久就同意結婚。這樣的女子真的不可靠。
而對於這名男子,冒充富二代在網上尋找女性結婚物件,其實這本身就帶有欺騙性,紙是保不住火的,結婚以後肯定露餡,這樣能得到幸福嗎?
對於他們倆人,一個靠欺騙,打腫臉充胖子在網上找物件,一個一心找個有錢人,結果騙子最終騙的是自己,謊言不攻自破。一個想不勞而獲,喜歡白日做夢,結果得到的也只是空歡喜一場。
這樣的結果也就不足為奇了。也不知道這個女的下一個能找什麼樣的人,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她的運氣會越來越不好,因為青春易逝。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或許這件事告訴我們,什麼才是正確的婚姻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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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陳武鵬律師
這裡有個重點要考,大家圈起來。左女士得知鄧先生是名富二代後,就與他相談甚歡。因此,家境殷實與相談甚歡之間絕對具有因果關係。不信的話,讓鄧女士聯絡我,她肯定和我不能相談甚歡的。
同年8月31日,左女士與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次日便與鄧先生登記結婚。由此可見,左女士與鄧先生相識不到三個月,就把丈夫休瞭然後與鄧先生閃婚。左女士何以能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扔飛前夫,然後又電光火石般地嫁給鄧先生呢?毋庸置疑,是鄧先生身後虛假的鉅額財富給了她無窮動力,別說扔飛前夫,恐怕移山填海她都能迅速做到。
然而,兩人結婚三個月後,左女士發現鄧先生既車也無房,根本就是一個窮小子,便開始與鄧先生分居生活,並起訴離婚。果然,左女士嫁給鄧先生的唯一基礎就是金錢,錢沒有那還談什麼感情?別說鄧先生本來就沒錢,就算鄧先生本來有錢隨後破產,左女士也同樣會離婚的。
搞笑的是,左女士不是聲稱和鄧先生相談甚歡嗎?怎麼起訴離婚時又說她和鄧先生沒有感情基礎呢?其“見錢眼開的狼子野心”,到此昭然若揭。
之前張雨綺、落落、蘇岑等人還公開diss俞敏洪,左女士這活生生的例子擺在面前,恐怕“復聯”都會忍不住撤回俞敏洪先生的公開道歉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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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律師楊文戰
看了新聞內容我覺得男子是壞,女子無德,但法院更坑啊!
來看一下事實的關鍵內容:
已婚女子在已婚狀態下透過QQ檢視“附近的人認識了男子,男子自稱富二代,女子兩個月後與當時的丈夫辦理離婚,離婚次日就與男子登記結婚。結婚後三個月發現被騙嫁了個窮人。立即分居並起訴離婚,這次起訴法院竟然給勸撤訴了,直到分居兩年後女子才再次起訴,這次法院才判決離婚。
請注意,提問中的近日,距離女子被騙結婚已經有三年多了!
看了這個事件,我覺得這女的不但被男子騙了,也被第一次審案的法官給騙了!
冒充富二代跟女人交往,這樣的男人當然不是好東西,冒充富二代騙騙色也就算了,冒充富二代騙婚就更過分了。也就是中國法律規定單純騙色不騙財不算犯罪,否則這個假富二代真該關幾年!
再說這女子明顯是貪圖富貴,這個說實話道德有缺,但只是自己貪財的話,也談不上害人。畢竟前前夫能那麼快和她離婚,大機率雙方感情此前也有問題。但這事件中女子在被假富二代騙婚後,明顯又被第一個不負責任的審案法官給騙走了兩年青春!
女子結婚3個月發現被騙即立即與假富二代分居並起訴,按說這種情況不同於雙方感情深厚的衝動型起訴,女子對離婚的訴求應該不會反悔,不會自願撤訴。但竟然被勸撤訴了,而且回去就繼續分居等滿了兩年就又再起訴!
我不知道庭審中到底發生了什麼,但正常應該是法官有誤會這個女士,讓這位女士誤以上堅持訴訟不會被判離婚,要想讓法院判決離婚最快的辦法就是滿足“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的條件,然後她就回去滿足條件去了!可是,這是一個極大的錯誤!
其實“雙方認識時間不長、感情基礎不深、男方冒充富二代與女方交往、結婚後幾個月內女方即開始分居”這幾個條件,正常來審理第一次起訴時,只要女方態度堅決,法院還是應該判決離婚的。
退一步說,女方不撤訴,即使第一次起訴法官不肯判決離婚,再回去繼續分居等6個月繼續起訴,這個案情法官還能判不離的,那就沒天理了!這樣最長也不過一年左右就解決了,現在搞了3年,一時貪財連續被坑慘了!唉!
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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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律師獨角獸
這明顯是自己不作就不會死的典型,這個女子明顯不值得同情。這樣的人註定不會有幸福。
當然了事件中冒充富二代的丈夫也有一些問題,還是有騙婚的嫌疑。對於這種人只能提醒婦女同胞擦亮眼睛,不要輕信別人,嫁人還是知根知底的好。
但是對於題目中的女子,我是一點都不同情的。她這明顯是活該。先是在和丈夫沒離婚的時候,就以為自己遇到了富二代,勾勾搭搭,還建立了戀愛關係。這不就是紅杏出牆麼!
(原諒我最近一看到紅杏出牆就想到馬蓉)大家都看的出來,這女子離婚又閃嫁,奔著富二代去的。這不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麼?這不就是本來想在寶馬裡笑結果在腳踏車上哭了麼?大家自然只能當做笑話來看,肯定沒有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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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珞珈社
這樣貪慕虛榮的女人不值得同情,不安分的女人是最可恨的,她有此下場純屬咎由自取,一切都是她的貪慾和虛榮心作祟,導致了這種大起大落。
在這種女人心裡沒有感情,一切都是建立在享受的慾望之上,這種女人玩弄感情,有今天之報應也是她自作自受。
俗話說天天熬鷹,最後叫鷹啄瞎了眼,可悲,可嘆,可恨!當初結婚無非就是金錢的誘惑,讓她已經失去了自己,她失去了一段婚姻,也失去了自己的人格。
她就如過街老鼠,在別人的眼中她就像小丑一樣,是那麼可憐,可恨,她終於受到了該有的懲罰。
在她的眼中,自認為自己將男人看的如此明白,誰知道最終她才像傻子一樣,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小丑人物,她面對這一切,還不知道遮掩,徹底的將名聲搞臭。
這樣的女人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搭理,就像狗皮膏藥一樣,她這樣的女人真的可憐。
湖南省永興縣一名男子冒充富二代騙取已婚女子的信任,並與其結婚,女子發現真相後,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近日,永興縣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離婚糾紛案,判決准許雙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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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事件的前因後果,個人認為這個女子純屬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
簡單分析一下這其中的幾個關鍵點:1,已婚女子左某是透過“附近的人”認識“騙子”鄧先生的。而左某看重的正是鄧先生口中的有房有車家境殷實,再說直白點兒就是拜金。從這一點,不難看出左女士的素質堪憂。
2,6月份認識,8月底左女士就和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第二天便與鄧先生登記結婚。這速度,這無恥的程度可見一斑。
3,發現鄧先生原來是個窮小子,左女士開始分居並起訴離婚,不得不說她不僅翻臉快,而且有手段。
4,長時間分居是判決離婚的主要條件之一,左女士堅持了兩年,成功辦理了離婚手續。不知道她現在又在禍害哪個男同胞,真替他捏一把汗。
這個故事如果簡單總結的話,那就是:“拜金女”痴迷裝富窮小子,閃離閃嫁再離婚,全華人民看笑話。
估計左女士的前前夫現在會很感慨,幸虧有人把她勾搭走了,要不然這輩子還不知道該多痛苦呢。
誠然,看起來那個鄧先生也不道德,利用謊言來騙人,但是,俗話說得好“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左女士被騙也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不得不說,俞敏洪當初錯在沒有劃分好範圍,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其實他看問題還是挺有深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