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ZSkold
-
2 # 樂濟文化
《我們與惡的距離》還沒有看幾集,說心裡話窺斑見豹,這部劇應當是一部不錯的良心大作。
為什麼說是良心之作呢?首先,很少有一部劇會站在施暴者家庭角度去考慮問題,人們平時也很少關注侵害者家庭成員的心理承受的壓力,這部劇可以說填補了這一塊的空白。讓我們能夠從另一面感受不一樣的家庭,不一樣的情感。
其次,賈靜雯顏值線上,演技線上,而且又有生活(離婚風波的經歷),前兩集就能看的我酸酸的眼淚差點流下來。
再有,丟擲了很多話題,引發教育、醫療、媒體、律師,等行業的開放式思索和探討,讓我們更深刻的認識到這些領域裡應該怎麼去守住“善”,遠離“惡”。
世上本無絕對的善也無絕對的惡,人之初,性本善也好,性本惡也罷,其實這部劇告訴我們每個人離惡的距離並不遠。生活的壓力,家庭的責任,社會的交往,等等都會給我們帶來負面情緒,把握不好就會離惡更近一步。
大家有時間可以去看看,相信你能有一種不一樣的收穫。
-
3 # 瑪妮的自我修養
瑪妮關注《我們與惡的距離》已經有一段日子了,從這部劇定檔開始,我就一直在期待。從直白又強烈的劇名到超越現實的題材,一看就是“爆款預定”+“金鐘獎預定”。
這部劇就像一把利劍,刺破歲月靜好的假象,把社會的黑暗和人性的複雜層層剝開,直逼“惡行”背後最赤裸的真相和解答。
1、無差別殺人案留下滿地傷痕
故事的開場就很勁爆,片名還沒出,先出現一個人權律師剛出法庭慘遭潑糞的畫面。
原來,兩年前發生了一起“無差別殺人案”,伴著一聲槍響,罪犯李曉明在影院持槍掃射,造成9死21傷的嚴重後果。兩年後的今天,李曉明被宣判死刑,為李曉明辯護的人權律師王赦則被憤怒的民眾潑糞洩憤。
女主角宋喬安既是電視臺主編,也是命案的受害者家屬。兩年前,他的兒子劉天彥成為了槍下亡魂,她從此變得十分暴躁,丈夫劉昭國要和她離婚,爭奪女兒劉天晴的撫養權。
另一邊,懷揣著新聞夢想的李大芝初入電視臺便暫露頭角,被宋喬安賞識,成為她的得力下屬。但萬萬沒想到是,李大芝是殺人犯李曉明的妹妹,李大芝怕宋喬安知道她的真實身份,決定辭職......
人權律師王赦的日子也很不好過,過氣導演應思聰扛著攝影機偷偷跑進王赦女兒所在的幼稚園“拍片”。圍觀群眾一片惶恐,認為他是恐怖分子,要挾持幼稚園。王赦去幼稚園找女兒的過程中竟接下了應思聰案子的委託。妻子知道後怒不可遏......
王赦親自去見劉昭國,想借助劉昭國的媒體資源查清真相。
他還去監獄會見李曉明,李曉明告訴王赦自己已經認罪,一心求死。王赦終於說出了自己頂著各種非議和辱罵,堅持為他辯護的原因——搞清楚“無差別殺人事件”背後的社會原因,防範這樣的案件再發生,避免更多的人受到傷害。
王赦找到李大芝,希望她說服父母一起找出案件背後的真相。
《與惡》播到第六集,王赦還在不斷地努力,希望找出“無差別殺人事件”背後的真相,帶著觀眾一遍又一遍地追問:這些案件之間到底有什麼關聯性?為什麼這樣的慘劇會發生?
2、正視傷痕才能開啟新生
從刺激的開場到一環扣一環的劇情,《與惡》的主題一直非常明確:探討“無差別殺人事件”產生的原因和預防的辦法。
“5·21臺北捷運案”:2014年5月21日,21歲的大學生鄭捷搭上人潮最多的臺北地鐵板南線列車大開殺戒,91秒內狠砍26人,導致4死、22傷的慘劇,犯下史上最血腥的捷運隨機殺人案。
2016年,4歲女童“小燈泡”和媽媽前往西湖捷運站時,不幸被犯人王景玉割掉頭顱,身首異處……
海峽的這一邊,同類型的案件同樣讓人毛骨悚然。2018年2月,北京西城區西單大悅城商場內有人持械行兇,造成一名年輕女性死亡。罪犯朱某某後承認其發洩個人不滿,持械傷人的犯罪事實。
2018年4月,陝西榆林市米脂縣第三中學附近發生惡性事件,罪犯趙澤偉手持匕首,對放學逆向而行的學生行兇,連續刺傷19名學生。
社會發展程序的加快必然會導致新的社會問題,“無差別殺人案”就是其中之一。以上列舉的案件,犯罪者年齡不等,但犯罪動機幾乎都是為了瀉私憤。然而,我們大多數人只是震驚於案情的殘酷,卻忘了追問罪犯行為背後的真實邏輯,以及造成他們變態心理的社會原因。
這就是《與惡》珍貴的地方。在“小燈泡”事件後,“小燈泡”的媽媽提出不能讓兇手就這樣白白被執行死刑,她希望從根本上“讓這樣的人消失在社會上”。劇集中的人權律師王赦就代表了“小燈泡”的媽媽,他們認為讓罪犯付出代價是次要的,關鍵在於弄清罪犯作惡的動機和促使罪犯實施“報復性犯罪”的社會原因,以防範並杜絕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
3、對人性的反思比憤怒更重要
它關注受害者家屬,宋喬安本是溫柔的媽媽,卻在經歷喪子之痛後變得冷漠麻木,成為徹頭徹尾的工作狂和下屬眼中的“女魔頭”。劉昭國本是模範丈夫,在被妻子宋喬安冷落後,精神出軌女同事。
它也關注嫌疑人的家屬。李曉明的父母即使真心懺悔甚至向民眾下跪,希望求得原諒,但他們還是終日活在惶恐當中,甚至偷偷給孩子改名字,只希望她能活得好一些。
罪犯的過錯不應該由家人承擔,民眾卻想要將這些家屬置於死地,向人權律師潑糞,對精神分裂的導演惡意汙衊。這些“吃瓜群眾”並沒有違法,但他們懷著最大的惡意去揣度、散播、發洩,無不彰顯惡的本質:當社會輿論掩蓋理智,我們每個人都成為站在道德制高點的暴徒,肆無忌憚地傷害那群無辜善良的人們。
4、現實題材原來可以這樣拍
這部劇的犀利與殘酷,完全超出了瑪妮的想象。不愧是“美劇標杆”HBO特別推出的華語劇集,《與惡》顛覆了瑪妮對臺劇的刻板印象。
當我們還在翻拍《綠光森林》、《王子變青蛙》的時候,臺劇已經走出了偶像劇的舒適地帶,闖出了一條現實題材的新路:立足現實又高於現實,敢於撕破偽裝,真正地以追求真理為導向。
《與惡》目前劇情走向是李曉明有預謀地實施“殺人計劃”,王赦律師各方奔走調查想弄清他殺人背後的根本原因。也許和眾多現實題材影視作品一樣,我們可能最終會發現有隻無形的大手才是真正的犯罪者,李曉明只是利益的祭奠品(純屬瑪妮個人猜測,本部分不承擔劇透責任)。
面對民眾的憤怒,這隻大手為了不殃及自身或者為了轉移民眾的注意力,將李曉明推上刑場,這場風波得到平息,他們也可以繼續安然享受利益。
敢於正視這隻大手的存在,是從根本上解決社會問題的第一步。而試圖將這隻大手戴上鐐銬,則需要直面黑暗現實的勇氣和對人性的體察關懷。這才是我們需要的現實題材。
正如宋喬安所說:“天彥的死最終一定會被歸結於社會制度問題、家庭教育問題,但這樣有什麼意義呢?”
法治社會,激情過後,事情怎麼被解決,這才是真正的難題。
或許精神分裂的導演應思聰就是下一個李曉明,我們只有搞清楚犯罪機理,才能杜絕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劇中每個角色都想是現實生活中的你我,各懷目標地生活著,各自面對生活的挑戰,各自承受良心的拷問。
-
4 # 金娛說
到底怎樣的人才能被稱為好人,怎樣的又是壞人,有固定標準嗎?最近一部大熱的臺灣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是由一起無差別殺人案引發的一系列故事,揭開了殺人案之後加害者家人、受害者家人及倖存者的生活狀態。猛然發現,其實我們普通人與惡的距離,也只是咫尺之遙。
殺人犯李曉明在無差別殺害9人以後,他的家裡人就好像都消失了,房子也賣了,過上了躲躲藏藏、不敢讓人知道自己真實身份的日子,一家人懷著內疚而又無力彌補的痛苦生活著。他的妹妹李曉文,也改名為李大芝,並與父母失去聯絡。她媽媽說,這個家死三個人就夠了,不應該再搭上她。其實殺人犯的家裡人有什麼錯呢?殺人的又不是他們,可是在劇裡,新聞媒體不斷在吃人血饅頭,好像把殺人犯家裡人逼到跪下道歉就能彌補受害者家屬的痛苦一樣,他們好像連活下去的權利都沒有了,這時候的新聞媒體何嘗不是在做惡呢?
可是,受害者又有什麼錯呢?他們是真的被剝奪了活下去的權利啊。劇中女主賈靜雯扮演的母親喬安,在母親節這天永遠失去了她的兒子天彥,從此她不敢再過母親節,變得和冰櫃一樣冷冰冰。她面對不了失去天彥這個痛苦的事實,失去孩子的那兩年,她連孩子的房間都不敢進去。她用忙碌的工作來麻痺自己,與女兒的間隙越來越大,女兒甚至對她說,她寧願母親當時和天彥一樣死了!而丈夫,在喬安忙於工作的時候,與女下屬精神出軌,喬安只能更加寄情於工作,用新聞媒體給社會、給加害人家屬帶來輿論的壓力。
好人與壞人之間並沒有固定的界限。這世界上的惡意,從來就不會是無緣無故,正如劇中王赦律師,為了避免這種悲劇再次發生,頂住壓力為李曉明的人權作鬥爭,甚至被潑糞,他也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遇到這種事情可以平安快樂長大。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也不能只是靠殺人來撫慰人心、保障安全。但是他所做的對於受害者來說難道不是傷害嗎?
我們身為不同的身份面對同一件事卻有經歷著相同的痛苦,所做出的事情真的不能依靠好人和壞人這種非黑即白的標準來衡量,畢竟,我們與惡的距離實在是太近了。
(金思雅編輯部:Veronica )
以上。
你覺得《我們與惡的距離》好在哪裡?看過的小夥伴一起交流一下吧。
回覆列表
第一,這套電影的尺度比較大,我指的是探討的現象,國內很少有這種敏感的主題電視劇;
第二,賈靜雯畢竟是女神,演技和顏值都在錢,其他幾位主演也都不錯;
第三,還是內容,有內涵,將人性挖掘的很深,有的你可能會深有體會,有的可能讓你大吃一驚甚至顛覆三觀;
第四,就是創意,電視劇屬於綜合性的藝術載體,好的電視劇一定是有創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