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債轉轉

    有些債權人只管借錢,不管它的用途。借出去的錢只要能要回來就行!但,真的是這樣嗎?債權人借出去的錢,如果被債務人用做違法的事情,債權人能撇清關係嗎?

    分情況而論,對於債款的用途,債權人有可能知情,有可能不知情。若債權人知情,並且借條上也表明,此項債款會被用做違法的事,例如還賭債等類似的情況,那麼債權人的債權不僅僅是受不到法律的保護,債權人也可能會因此擔上法律責任。若債權人不知情,並且借條上沒有明確的標出債款的用途,雖然這種情況下,債權人並不承擔刑事責任,但其債權會面臨很大的風險,很大可能無法收回本金

    案例:

    張一向週三借款50萬元,約定借款用於經營食品加工廠,週三借款後,發現張一根本就沒有什麼食品加工廠,而是打著食品加工的幌子製作冰毒。週三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經過偵查,將張一一夥抓獲歸案。週三向張一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經過審理調查,張一向週三借款情況屬實,並且週三此前對張一製作冰毒的犯罪完全不知情,法院判決張一限期內歸還週三的借款。

    此案件中,週三屬於完全不知情的情況,雖然不需要承擔任何形式責任,但是估計本金很難收回!同樣需要分情況討論。若債務人張一名下有財產可供執行,那麼週三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從而抵自己的債款。但若張一名下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同時又被判入獄,那麼週三就只能等到張一出獄後再還債了!

    對於債權人來說,債務人用“你的錢”做違法的事,如若你不知情,那自然是不會被牽連,但是錢也難要回。如若你知情,那自然是逃不了干係,法律會同時制裁你們,自然錢就更別想了!總歸總,不管債權人受不受牽連,錢都拿不回來!那這債權放在手上是不是覺得不踏實?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時候就得想點其他的辦法,趕緊讓自己的債權變現,或者是趕緊脫手。但是小編也要提醒大家,心急也吃不了熱豆腐,對於債權的變現問題,要用對方式方法,不然剛“逃過了一劫”,接下來,可能是更大的劫!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姚明體重飆至400斤,開會得坐兩把椅子是真的嗎,身體受得了嗎,此事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