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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服和分封制兩者之間有什麼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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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貝貝127554956

    兩個朝代都是奴隸社會,但周朝的分封制度要比商朝的部落聯盟要嚴謹的多,而且周朝的禮儀禮法要比商成熟很多,還有各種法制都比較齊全,尤其周朝的等級制度比商朝先進,這這都是一大進步

  • 2 # 史公子

    商朝時期是氏族制度,屬於部落聯盟的時代,而且好多的地方都沒有形成新的制度,而且當時商朝在中原德爾核心,而他的周邊被各個部落所包圍著,這些地方並不屬於商王朝,有時候歸附有時候叛逃,商朝並沒有對這些王朝形成統治,屬於是剛剛從部落時期往王朝統治時期過度的階段。

    再說周王朝吧,周本來也是西方邊陲部落,在武王伐紂之後建立了分封制,周公後來又製作禮樂把周的統治更為具體化,這樣的分封制度從禮法上來說下面的諸侯國是歸於周王朝的統治的,在制度上比商更為完善。而且當時周王朝還明確了嫡長子繼承製,為國家的傳承有了很大幫助,對於王朝的安定有非常大的好處。

    所以總體來說周比商在制度上更為完善,體系上更為細緻。

  • 3 # 文化歷史思索

    雖然關於商朝管理體系的資料不夠多,但是,從周朝的管理制度以及殷商後裔宋國的情況看,商朝應該有完善的政治管理制度。

    不過,因為孔子的功勞,周朝的完善詳盡的管理制度較好地流傳下來。

    大家可以看到,周王朝建立以後,首先推出了分封制度。於是周朝出現了多達一百多個諸侯國。由於管理鬆散,社會出現了長期的穩定局面,管理的疆域也更為寬廣。

    在權力承續上,建立了以宗法制為根基的嫡長制。在人的地位和行政官制上,推出了爵位等級制和職責明確的多種官階。

    在配合具體社會管理上,又制定了種類繁多的禮樂制度。

    總之,周朝的政治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分封和等級之上的相當完善的制度。

    這些制度應該是在商朝制度基礎上完善發展而來的,不可能是憑空創造的。

  • 4 # 用振江

    有關商紂王與周朝之後有什麼發展、和改進、其一、他周武王、廢除了幾種刑法、(比如、炮絡、開胸摘心、)其二、青銅器的鍊冶、和對軍隊的管理、但他們必淨是些遊牧族野人、最後分成了十八個小渚侯國、而後出現東西周、孔老人家就出在那個年代、我五千年曆史、經歷蒼桑、有到今天、還末得以完全康復、誰人之罪、讓專家學者們去平吧

  • 5 # 遊戲王的人生

    周朝實行的是典型的封建制。周王朝把王畿以外之地分封給同姓、功臣和先代後裔,授以不同的爵位,建立大大小小的諸侯國以拱衛王室。 「封建」即「封土建國」,即天子把自已直接管轄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給諸侯,並授予他們爵位,諸侯再分封貴族,諸侯和貴族在自己的領地上有相當的自主權。分封的目的是讓他們建立封國和軍隊,保衛中央,收買人心,安撫殷民,同時加以監視;進行武裝移民,藉此擴充套件勢力;還有就是籠絡人心,以鞏固周朝的統治。

    商朝時期是奴隸氏族制度,屬於部落聯盟的時代,而且好多的地方都沒有形成新的制度,而且當時商朝在中原德爾核心,而他的周邊被各個部落所包圍著,這些地方並不屬於商王朝,有時候歸附有時候叛逃,商朝並沒有對這些王朝形成統治

  • 6 # 我是大灰狼LD

    周朝和商朝在地方統治和管理方面有什麼進步的地方,這就要從商朝和周朝的統治特點來區分。

    說簡單點,商朝實行內服和外服制度,內服是商人本族的活動區域,外服以是商族之外的附屬國,內服商族和外服的附屬國都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形成的各個獨立國家,外服的國家要臣服於商王主要還是迫於軍事壓力,而是商王對各附屬國的控制力不強,商王只是聯盟的領主。

    周朝實行的是分封制,分封的主體是周王族成員或者宗族成員為主,分封的國家必須對周王絕對的服從,同時承擔對周王朝的義務,比如賦稅,軍事等,雖然周朝分封的諸侯王都是周朝宗族,但是各國的組成卻不是商朝的單一族群,有很大的進步。周王有了天下共主的概念。

    商朝是按照族群劃分來分封附屬國,主要透過力量對比來確定商朝和附屬國的關係,商朝力量強,諸侯國就臣服,反之,控制力就弱。而周朝的分封的諸侯國以周王室宗親為諸侯國的王侯,承擔著對周朝的義務,控制力更強,諸侯國的所有官員的任命都需要周朝的同意,周朝君主是第一個實際意義上的天下共主。

  • 7 # Gurunding

    一、周朝明確採用分封制

    準確來說,商朝大體採取的還是邦國聯盟制(實行的是內外服制,內服指的是商族血緣關係的地域,外服指的是非商族血緣關係的地域),商王做為中央領袖(內服)統領四方(外服),四方只有定期向中央商王進貢的義務,只要臣服、聽從商王的命令,其餘商王一概不管。

    為什麼?

    商朝時期,臣服於商族的各個部族(方國)大都是迫於商朝的武力征服才承認商王的中央領袖地位。臣服只是在商王強大的軍事征服下才締結的一種隸屬關係,接受王朝的封號並表示對商王承擔一定義務(朝貢),商王則承認附屬方國所擁有的土地和臣民。

    因此,商王統治的王畿及商族活動範圍內的地域(內服)與各附屬國(外服)之間的聯絡非常鬆散,對參加聯盟的附屬國的控制力很有限。各附屬國只要臣服商朝就可以保持原有的社會結構(階級、利益分配、政治體制等),除了對商王承擔應盡的義務以外,仍舊有著很大的自主權。正因為如此,有的附屬國就會經常與商處於戰爭狀態,反反覆覆。

    周朝實行的是分封制(相當於純內服制度),從真正意義上把“由眾多血緣部族邦國形成的聯盟制轉變為眾多地域國家(相對統一血緣關係的國家)形成的相對一統的天下”。

    為什麼?周朝規定“封建親戚,以藩屏周”,意思就是把與自己有關的親人、同姓子弟、姻親、功臣等分封到中央以外的地方,讓他們獨立建國,以藩邦形式做為周朝的屏障。

    但是這個藩邦比之商朝時期的邦國所要承擔的義務確要多得多:要遵周王為天子(天下共主),負責守禦疆土、保衛(拱衛)周王室,定期要朝見天子並向天子彙報諸侯國內的情況、要定期繳納貢品和賦稅,有些諸侯還要在一段時期內在周天子處擔任職務來幫助天子處理天下事物。

    周朝的分封制所起到的積極作用很多:1、加強了周王室的統治地位;2、擴大了周朝的統治範圍;3、完善等級制度,形成了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平民)>奴隸,層層遞進的金字塔形式的等級序列;4、成為第一個相對一統的王朝。

    二、經濟體制不同

    商朝經濟的主體其實是買賣制(商品交換,包括奴隸),就是類似我們現在所說的“商業”,正因為商品的流通帶來的利益是巨大的,因此整個商朝時期極具有攻擊性,四處出擊、到處掠奪,其實更多的就是獲得更大的利益,為利益所驅使。

    反之,周朝則不同,周朝經濟的主體是農業,土地是農業發展的根本,所以周朝時期土地為上,是一個絕對的農耕文明,更多的征伐除了是對土地的渴望還有就是敵對勢力的戰爭,因此周王朝時期相對人民安康,各個安居樂業,自給自足。

    三、周朝確立以“宗法制”為主導的政治體制

    “宗法制”出現的根本目的是為了鞏固分封制所形成的統治秩序,解決貴族與貴族之間的權利、財產、土地上所產生的矛盾。

    其核心內容是確立以嫡長製為主體,規定不論是周王室還是諸侯國、卿大夫、士等都以各自的嫡長子為大宗,其餘兄弟為小宗,小宗必須服從大宗。

    “宗法制”的出現預示著周朝時期開始明確確立一套完整的土地、財產和政治分配與繼承的制度,保障了貴族階級的實際利益和階級特權。同時也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加強了周王室的絕對領導地位(王權),使“國”與“家”密不可分,緊密聯絡。

  • 8 # 喬江寶

    謝謝邀請!商朝,在(公元前1600年一公元前1O46年)。商朝國君商湯同夏國在鳴條山之中戰勝了夏桀而建立了商朝,史記《殷本紀第三》記載.:桀敗於有娀之虛,桀奔於鳴條,夏師敗績。於是諸侯畢服,湯乃踐天子位,平定海內。既絀夏命,還毫,作湯誥。

    商朝由於戰勝了夏朝使奴隸制度處於鼎盛時期,奴隸主貴族是統治階級,以此為基礎形成了官僚統治機構和軍隊,甲骨文就是商朝的文字元號。商朝的內外服制度源於夏朝,內服規定:百里以內的奴隸要交納穀粒和精米。外服五百里外為候服,就是為王命差遣偵察的區域,也是王公大臣與諸候的采邑與封地。也稱為甸服。候服以外五百里區域為綏服,是天子安撫,推行教化之地。綏服外五百里區域為要服,是被徵的周邊小國,受天子約束臣服之地。要服以外五百里區域為荒服,是守邊之地,這一區域的人不受約束,也是蠻荒之地。內服實際上就是王朝的統治中心,方圓一,二百公里的範圍內是統治者政治,經濟的集中,文化,行政的集中體現。是純粹的中央與地方的行政關係。而外服制度有所差異,臣服於商朝的部落都是迫於武力鎮壓才承認商朝的統治地位,結成臣屬關係,這種臣屬關係的維持是以中央統治力量的強弱為轉移的。中央政權對內服地區的行政管理可以相當嚴密,但對外服地區的控制則相對薄弱,因為外服地區基本保持原有的社會架構和形態,有很大的自主權,中央政權並沒有在外服地區保有強力的執行機構,所以時有戰爭衝突。嚴格意義上說,商王只能算是內外服的聯盟統領,離一個完整的政權體制還有差距。

    公元前1O46年左右,周武王姬發在牧野消滅了商朝派來的大軍,就是歷史上著名的“牧野之戰"。《史記.周本紀》記載:"紂走,反入登於鹿臺之上,蒙衣其殊玉,自燔於火而死。歷史上著名的殘暴昏君就此走下人生舞臺,與他的朝代一起湮滅於滾滾塵埃中。我們要記住“商紂王"只是後代歷史對他的貶稱,他真正的名字叫“子辛"。消滅子辛後,周武王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安定殷地的百姓,“命南宮括散鹿臺之財,發鉅橋之粟,以振貧弱萌隸"。就是救濟無家可歸的奴隸和貧苦百姓,以最快的速度穩定戰後的局勢。在政治上也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統治制度,周朝開創性地實施了對後代影響深遠的“封建制",從商代內外服的奴隸制度到周朝的封建制是華夏文明的一個歷史跨躍。所謂封建制就是諸侯分封制,周朝統治集團吸取前朝滅亡的教訓,將自己的宗室子弟和功臣分封到各地做諸候,以血緣關係和政治聯姻關係來維持中央王朝的統治。

    周成王既位後將都城定在豐邑,並安置象徵王權的青銅九鼎。並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與商朝的外服制不同,分封制透過血緣關係為紐帶與諸侯確立起一整套土地、財產及政治權力的分配與繼承製度,保障統治階層貴族能夠享受“世襲傳承”的特權。並具有凝聚內部權力,防止紛爭,把"家"的利益和“國”的利益密切地結合起來。使周朝天子成為中央政權的諸候之君,而不是向夏商時代的諸候之長。前者是名副其實的集權統治,而後者只是象徵性的約束和管理,體制鬆散,衝突和矛盾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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