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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YO媽親子裝

    小孩子犯錯誤是常有的事,因為年幼還不具備分辨事情對與錯的能力,當他們犯錯誤時,父母要學會冷靜的處理,有些做父母的可能看見孩子犯錯誤了會大發雷霆,甚至還會打孩子,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做法,當孩子犯錯誤時,首先我們要冷靜,當我們剋制住自己的情緒後,才能冷靜下來給孩子講道理,要讓孩子明白自己哪兒錯了。

    還要學會安撫孩子的情緒,孩子畢竟太小,可能會無意識的犯下錯誤,但又害怕被父母知道會捱罵,就會出現一些緊張又害怕的情緒,這時父母要安慰孩子,理性的跟孩子分析錯在哪裡,這樣孩子在自己自己錯在哪裡後,下次才會避免發生這樣的錯誤。

    特別是孩子年齡大一些之後,更不要打罵,畢竟孩子也是要面子的,有時候物極必反,越打罵越叛逆,很多青少年叛逆就是跟平時父母對他們的態度有很大的關係。

  • 2 # 吳海娣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小孩犯錯有大小之分。如果是芝麻小事,莫要強化,輕鬆應對即可。如果是大事件,家長要自我反省以及及時對小孩進行正確引導。

    【小事篇】

    在日常生活中,小孩犯錯幾乎是不可避免的,比如打破一個杯子,比如把一碗飯全撒下來,比如把錢包弄丟了等等。如果事事與小孩計較,那你是給了他怎樣負面的心理暗示?他會覺得自己是糟糕的孩子。

    當我的小孩犯小錯時,我都會視而不見。假裝沒看見,弱化他的這種行為。他基本上是下次再犯的機率越來越小了。有時候小孩根本不是故意的,如果再遭到大人的一頓罵,小孩可能會失去對大人的信任,還會變得戰戰兢兢沒有安全感。

    如果小孩做錯小事,大人馬上批評。小孩的第一反應是急著辯解,而不是反省自己的行為。其實,只要有愧疚之感就行了。對於小孩的任何行為輕鬆應對即可。

    【大事篇】

    當小孩不小心犯了比較大的錯事,比如打傷了同學等等。我們首先要了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不要為了面子而大張旗鼓地解決,這可能會傷到小孩的自尊心,還會給他帶來負面的影響。有時候孩子比面子更重要。

    當小孩不小心犯了大錯時,大人先自我反省。是否對小孩某方面的教育不到位。然後好好與小孩溝通,有耐心地對其進行引導。必須時要教會他對自己對他人負責,做錯事是要道歉和彌補的,這才是一個有擔當的人。

    同時要教會小孩樹立正確的三觀和是非觀。

    綜上所述,我歸納一下小孩犯錯我的觀點。

    第一 小孩犯小事,輕鬆應對,莫要強化。

    第二 小孩犯大事,大人要自我反省以及對小孩進行正確引導。

  • 3 # 午魅

    適當批評,注意技巧

    1.對事不對人,

    2.大人不能表達憤怒或發洩

    3.告訴他錯在哪裡,應該也麼做

    如果還是犯錯,可以固定一個地方面壁思過。

    不建議動手

  • 4 # 李老師育兒知識

    保持冷靜的心態。當孩子不小心犯了錯誤時,就算家長很生氣,也不要發火,而是要平靜下來,思考幾分鐘後再採取恰當的教育方法。

    不要一味責罵甚至動手。孩子犯了錯誤後很可能已經意識到自己做得不對了,這時家長就不要一味責罵甚至動手打孩子了。這樣做沒有好處,反而會造成不利影響,不但會影響到彼此關係,還會給孩子的心理造成壓力。

    瞭解原因。孩子犯了錯誤後,家長要放緩語氣和孩子細談,問清孩子這麼做的緣由,許多孩子犯錯誤只是沒考慮周全一時失誤所致。

    傾聽孩子的內心世界。瞭解孩子犯錯誤的緣由後,家長還要傾聽孩子的想法,比如詢問孩子犯了錯誤後,是怎麼想的?覺得心情怎樣?知道有哪些方面做得好?

  • 5 # 花雨沐客

    我是一名兒子的父親。對孩子的教育原則是:犯錯可諒,犯法不容。

    教育孩子我本著“三管三不管”的原則:不遵守社會公德品行不端必須管,人前教子,不容情,不留面兒。不知孝悌辱沒家風必須管,視情節輕重加以棍棒體罰,讓他記一輩子。不敬老師欺負同學必須管,育兒先育人品,根基正今後的路才能走得直、行得正。

    無傷大雅的淘氣不管。懶點兒不管,鬧點小情緒不管。這位朋友問了:你不管誰管?他媽管。

  • 6 # 二胎寶媽談育兒

    我覺得孩子錯誤行為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孩子明知做這種事是錯誤的而為之或者是在大人勸導下依舊還做這種錯誤行為,這種情況多發生在較大的孩子身上。另一類是,孩子並不知道做這種事是錯誤的而為之,這類情況多發生在較小幼兒身上。

    關於孩子的錯誤行為,可根據這兩類情況,家長給予不同的對待處理。

    一、孩子明知是錯事還去做的錯誤行為

    面對孩子經常犯錯,而在家長再三勸說下或者是正確引導下,孩子還是要去做,說明孩子根本對說教無視,那麼面對這種情況,家長就應該讓孩子自己去承擔後果。

    比如,孩子乘公交車時在公交車上到處走動,家長已經給孩子說過很多遍,但孩子就是不聽,那麼家長就可以找個機會待孩子再次在公交車上亂走時,不要去過多幹涉,只要確保孩子不會受到大的傷害就行,讓孩子在車上摔一次跤,他就知道後果的嚴重性,讓孩子自己承擔這個錯誤的後果,這樣比說教更有效。

    但是,家長應該要把握一個度,不能讓孩子受到大的傷害。一般孩子在受到一次這樣的教訓後,他就會對這類行為有所收斂。

    二、孩子不知道自己做的事是錯誤的,是第一次犯錯。

    面對這種情況,家長應該給予正確教導,先給孩子講道理,也可以藉助一些繪本,圖書或者是動畫片,教育片等與孩子一起觀看,讓孩子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是錯誤的,並且給予孩子足夠的尊重和信任,相信自己的孩子能夠改掉錯誤,也需要家長的適當監督提醒。

    總之,孩子做錯事也算是人生中不斷成長進步的過程,家長可以採用適用於自家孩子的特性的方法幫助改正錯誤就行,“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家長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一定要為其樹立規則意識,讓孩子知錯能改,孩子有錯誤行為不可怕,可怕的是家長的縱容和包庇。

  • 7 # 浮塵微草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何況是孩子?

    父母對孩子犯錯的行為應給予必要的理解、寬容;而不是一味地責怪,更不應採取暴力,訓斥打罵。

    孩子年齡尚小,心智還不成熟,又缺乏做事經驗,客觀上說犯錯在所難免。孩子的成長過程,就是探索未知世界的過程,既是未知,就得摸索,路子對了繼續,步子錯了重來,對錯的機率應該是對半。從這個角度說,孩子的成長過程,就是不斷犯錯、糾錯的過程。所以孩子犯錯是其成長過程中極為正常不過的事情,作為父母應給予必要的理解、寬容。

    我們常常教育孩子要誠實,告訴孩子做了錯事要勇於承認,承認了錯誤就是好孩子。然而,不少父母卻“知行不能合一”,只能做到“知”,一“行”起來就走歪路,常常在孩子坦白之後,責怪不已,嘮叨沒完。即使不打罵,也是一臉不快,或佇立在孩子的對立面用嚴肅的目光盯著孩子。這樣的父母其內心深處是不允許孩子犯錯的,是沒有那顆對待孩子的理解心、寬容心的,是不合格父母的典型代表。

    如果再採取暴力,在孩子犯錯後或訓斥或打罵,那將增加孩子的畏懼感。以後孩子再遇到難事自然會變得膽怯畏懼,從而產生逃避心理;還將增加孩子對父母的不信任感,原先鼓勵孩子說真話承認錯誤的諾言,在事實面前變成了謊言——孩子做了錯事對父母說了真話,不但沒有得到肯定,卻付出了“遭受訓罵、皮肉之苦”的巨大代價。 誰還會說真話!

    用愛來撫慰,在陪伴中給予引導、加以幫助,獲得孩子的信任感。

    人在犯錯之後必然恐懼,孩子也一樣。不同之處是成年人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事後要靠自己調整“自我”。但對孩子來說,大部分後果還不能自我承擔,其心智也不足以做到自我調節。此時他的恐懼就需要父母用愛來安慰、驅除,以防止這種恐懼被壓抑到孩子的潛意識深處,影響孩子日後勇敢、積極、Sunny心態的養成。當孩子的情緒平定後,父母再給予正確、必要的引導、幫助。如此,父母才能真正贏得孩子的信任,孩子在犯錯後才能真正地消除負面影響,收穫自信和勇氣。

    不要因孩子的一次錯誤而對孩子產生信任危機,要始終給予孩子充分的信任。

    孩子犯錯後就懷疑、不再相信孩子的父母,屬於苛責型的父母,這類父母本質上追求的是完美主義,而完美主義是極不現實的,尤其不適合於孩子的教育。比如發現孩子偷拿了家裡的錢後,不少父母從此之後時時處處設防,一出門就將錢藏得嚴嚴實實,如同防賊似的;或者,一離開家就將“孩子,你可不要再偷錢啊”掛在嘴邊,時時不忘叮囑告誡孩子。父母的這種行為,一方面說明對孩子完全失去了信任感,另一方面也是對孩子心靈的重複傷害。就如同傷疤即將掉痂,卻硬生生地又將痂撕開,還撒上了一把鹽。如此,就強化了孩子負面的心理陰影,讓孩子明顯得感受到——在父母的心理,我始終是一個賊,永世不得翻身。

    一位叫“有夢想的唐糖”的心理諮詢師說得好:家庭教育的全部就在於愛、信任和自由。連父母也不信任的孩子,孩子的心理怎能健康成長?

    把握時機,恰當運用自然懲處法,儘可能多地讓孩子體驗錯誤行為的後果,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所謂“自然後果的懲罰”,是18世紀法國著名教育家盧梭提出、後經19世紀英國教育家斯賓塞進一步發展、完善的一個教育法則。按照盧梭的說法就是“應該使孩子從經驗中去取得教訓”,“讓孩子碰到一些有形的障礙或受到由他的行為本身產生的懲罰,就可以加以制止”。按照斯賓塞的說法,就是“孩子犯了錯誤,造成一定的不良後果,別人不去批評、懲罰,而是用孩子自己的行為所引起的必然反應和不可避免的"自然後果",直接限制他的自由,使之從中得到不愉快的體驗,甚至得到痛苦,從而迫使其改正過失"。

    但運用這種方法時要注意,必須在父母的可控範圍之內,不能傷害孩子的身心健康,給孩子造成嚴重的後果。

    比如,孩子玩耍後未將其心愛的玩具歸位,在和弟弟打鬧時不小心將玩具弄壞了,要求父母再給買。這時,父母就可以採取“自然後果懲罰法”——堅持不給買,讓孩子記取玩後不收拾的教訓,承受和弟弟打鬧時不小心、不節制行為帶來的悔恨,從而達到教育的最終目的。

    最後想提醒的是,如果孩子故意犯錯,或犯了較為嚴重的錯誤,父母給予鄭重、嚴厲地批評、警告也是應該的。但要注意“對事不對人”,重在指明事情的嚴重性。如果因此而辱罵、毆打孩子,“教育、訓戒”就變味成父母發洩自己的憤怒、以獲得自身心裡平衡而後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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