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其中包括人文科學)和思維科學是科學體系的三大支柱,是人們認知、維護、改善自然、社會和思維的工具。人文科學是指以人的社會存在為研究物件,以揭示人類社會的本質和發展規律為目的的科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不僅僅是一種真理性探索,而且還代表了一定的價值觀和社會集團的利益。人文社會科學對社會實踐的依賴,具體體現為社會實踐對人文社會科學的促進和制約兩個方面。
人類是個人的組合,我們願意探索、挑戰、懷疑和質疑每一領域的思想。對於每一宣告或者斷言,我們必須在做出調查之後才能決定自己是否同意。如果一套信條不能說服我們,我們拒絕對此表示遵循。我們對自己的決定和信念表示負責。這種自由探索的精神激發著新知識和看待世界和生活的新態度的產生。一失去這種精神,我們將陷於無知,從而無法改善自己的處境。
理智是決定的基礎,因為沒有理智的行為無助於實現目標,甚至會適得其反。我們發現,理智受到拋棄時,就無從分辨不同意見。我們承認,任意的信仰、權威、神諭、宗教經驗和各種另類意識狀態也能給予人信念,但我們發現,把理智與意識和積累的知識相結合,可以為我們的認識和抉擇提供最佳指導。
我們對世界的認識基於意識所能感覺到和頭腦所能理解到的一切。任何有道理的事物必須能夠被人理解,否則就不能成為我們決定和行動的基礎。據說在人的感覺之外有著先驗性的感知或者直覺,但它們不能具體地被我們把握住,因此對我們沒有任何指導意義。人們往往透過"頓悟"和拋棄理智來接受這些先驗性或者宗教性的"知識",但我們不接受這種途徑,因為這種帶有極強任意性的"頓悟"沒有任何事實基礎。進一步說,沒有任何合理的辦法去檢測那些先驗性或者宗教性的"知識",或者去理解那些不可被理解之物。因此,我們堅定地認為,只有那些能夠被人理解和證實的東西才屬於"知識"的範疇。
雖然我們遵循知識的嚴格定義,但並不試圖否定知識可以來自各種源泉。直覺、情感、預感、猜疑和靈感往往也是新途徑、新方法、新發現和新資訊的良好來源,我們也不貶低來源於宗教經驗和其它另類意識狀態或者感情的思維,但我們認為事實是決定這些思維是否能夠成為知識的唯一途徑。
人類的知識並不完善,我們承認人類意識和理智在檢驗知識方面也存在缺陷,所以由此而獲得的對世界的認識和相應的學科結論並不代表著終極真理。我們對於道德選擇和社會政策的態度也是如此。知識具有不完善性和非終極性,它必須在不斷變化的社會條件下受到持續修正。許多人也許認為,上述立場並不堅固,不足以成為某種哲學的基礎。然而,由於它誠實地面對世界,我們認為它是最堅固的基礎。有些人將自己對世界的看法建築在某些超現實或者先驗性的"現實"上,試圖藉此來獲取更大程度的安全感,但這種努力只會造成對世界的幻覺,而當這些幻覺成為行為和社會政策的基礎時,錯誤隨之而生。人文主義者希望避免這些不良後果,因此我們必須面對生活,勇於承擔這種誠實途徑所伴隨的艱苦工作。為了建立對世界的理解,為了解決一直困擾著人類的種種問題,我們放棄簡單化的思維體系所提供的種種便利,選擇了艱苦的探索。
我們堅持認為,人的價值體現在生活中,不相信所謂的靈魂不死。我們的倫理觀念、目標和追求只與我們所處和所感知的現實世界有關,現實世界也決定了我們價值觀的範疇。如果我們不採取這種態度,即如果把價值觀放入一個超出現實的期望性範疇裡,我們就會喪失真正的追求,或者將人類的需求和與此大不相同的非人類需求聯絡起來。我們決不放棄現實世界裡合乎倫理的美好生活,除非有事實證據表明:在其它地方存在著一種可以令我們轉移注意力的"另一種生活",而這"另一種生活"與現世有著某種聯絡和共同點。
我們的倫理和理想基於人的需求,而非所謂的神或者先驗性實體或力量的需求。我們以行為對人的影響來判定其價值,而人包括本人、家庭、社會和世界。即使發現有超自然的力量存在,而我們必須對這種力量做出反應時,我們也以它與人類的關係來決定自己該做出何種反應。我們之所以持這種態度,是因為任何哲學和宗教都是人為創造的產物,不可避免地帶有人類目光的偏性。人類目光使我們在瞭解世界時,總侷限於人的方法中,把動力侷限於人的慾望和追求。
我們的倫理處於一種現實的範圍內,而非理想的範圍內。雖然倫理本身是一種理想,但理想只能作為生活的指導。這就是我們反對將道德體系絕對化,而無視世界的非理想化。我們反對將理想化的道德價值強加給世界。我們承認,衝突與道德困境經常產生,而且不可能用簡單的辦法來加以解決。我們需要努力蒐集和思考所能夠得到的資訊,審時度勢,權衡各種途徑的利弊,才能夠做出合乎道義的決定。力圖在生活中提倡美好,或者知道哪些選擇是美好的,並非易事, 因此當我們宣稱以人文主義為倫理基礎時,我們就表示願意在一個複雜的世界裡,承擔起有道義的生活所必需的艱苦思考與工作。
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其中包括人文科學)和思維科學是科學體系的三大支柱,是人們認知、維護、改善自然、社會和思維的工具。人文科學是指以人的社會存在為研究物件,以揭示人類社會的本質和發展規律為目的的科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不僅僅是一種真理性探索,而且還代表了一定的價值觀和社會集團的利益。人文社會科學對社會實踐的依賴,具體體現為社會實踐對人文社會科學的促進和制約兩個方面。
人類是個人的組合,我們願意探索、挑戰、懷疑和質疑每一領域的思想。對於每一宣告或者斷言,我們必須在做出調查之後才能決定自己是否同意。如果一套信條不能說服我們,我們拒絕對此表示遵循。我們對自己的決定和信念表示負責。這種自由探索的精神激發著新知識和看待世界和生活的新態度的產生。一失去這種精神,我們將陷於無知,從而無法改善自己的處境。
理智是決定的基礎,因為沒有理智的行為無助於實現目標,甚至會適得其反。我們發現,理智受到拋棄時,就無從分辨不同意見。我們承認,任意的信仰、權威、神諭、宗教經驗和各種另類意識狀態也能給予人信念,但我們發現,把理智與意識和積累的知識相結合,可以為我們的認識和抉擇提供最佳指導。
我們對世界的認識基於意識所能感覺到和頭腦所能理解到的一切。任何有道理的事物必須能夠被人理解,否則就不能成為我們決定和行動的基礎。據說在人的感覺之外有著先驗性的感知或者直覺,但它們不能具體地被我們把握住,因此對我們沒有任何指導意義。人們往往透過"頓悟"和拋棄理智來接受這些先驗性或者宗教性的"知識",但我們不接受這種途徑,因為這種帶有極強任意性的"頓悟"沒有任何事實基礎。進一步說,沒有任何合理的辦法去檢測那些先驗性或者宗教性的"知識",或者去理解那些不可被理解之物。因此,我們堅定地認為,只有那些能夠被人理解和證實的東西才屬於"知識"的範疇。
雖然我們遵循知識的嚴格定義,但並不試圖否定知識可以來自各種源泉。直覺、情感、預感、猜疑和靈感往往也是新途徑、新方法、新發現和新資訊的良好來源,我們也不貶低來源於宗教經驗和其它另類意識狀態或者感情的思維,但我們認為事實是決定這些思維是否能夠成為知識的唯一途徑。
人類的知識並不完善,我們承認人類意識和理智在檢驗知識方面也存在缺陷,所以由此而獲得的對世界的認識和相應的學科結論並不代表著終極真理。我們對於道德選擇和社會政策的態度也是如此。知識具有不完善性和非終極性,它必須在不斷變化的社會條件下受到持續修正。許多人也許認為,上述立場並不堅固,不足以成為某種哲學的基礎。然而,由於它誠實地面對世界,我們認為它是最堅固的基礎。有些人將自己對世界的看法建築在某些超現實或者先驗性的"現實"上,試圖藉此來獲取更大程度的安全感,但這種努力只會造成對世界的幻覺,而當這些幻覺成為行為和社會政策的基礎時,錯誤隨之而生。人文主義者希望避免這些不良後果,因此我們必須面對生活,勇於承擔這種誠實途徑所伴隨的艱苦工作。為了建立對世界的理解,為了解決一直困擾著人類的種種問題,我們放棄簡單化的思維體系所提供的種種便利,選擇了艱苦的探索。
我們堅持認為,人的價值體現在生活中,不相信所謂的靈魂不死。我們的倫理觀念、目標和追求只與我們所處和所感知的現實世界有關,現實世界也決定了我們價值觀的範疇。如果我們不採取這種態度,即如果把價值觀放入一個超出現實的期望性範疇裡,我們就會喪失真正的追求,或者將人類的需求和與此大不相同的非人類需求聯絡起來。我們決不放棄現實世界裡合乎倫理的美好生活,除非有事實證據表明:在其它地方存在著一種可以令我們轉移注意力的"另一種生活",而這"另一種生活"與現世有著某種聯絡和共同點。
我們的倫理和理想基於人的需求,而非所謂的神或者先驗性實體或力量的需求。我們以行為對人的影響來判定其價值,而人包括本人、家庭、社會和世界。即使發現有超自然的力量存在,而我們必須對這種力量做出反應時,我們也以它與人類的關係來決定自己該做出何種反應。我們之所以持這種態度,是因為任何哲學和宗教都是人為創造的產物,不可避免地帶有人類目光的偏性。人類目光使我們在瞭解世界時,總侷限於人的方法中,把動力侷限於人的慾望和追求。
我們的倫理處於一種現實的範圍內,而非理想的範圍內。雖然倫理本身是一種理想,但理想只能作為生活的指導。這就是我們反對將道德體系絕對化,而無視世界的非理想化。我們反對將理想化的道德價值強加給世界。我們承認,衝突與道德困境經常產生,而且不可能用簡單的辦法來加以解決。我們需要努力蒐集和思考所能夠得到的資訊,審時度勢,權衡各種途徑的利弊,才能夠做出合乎道義的決定。力圖在生活中提倡美好,或者知道哪些選擇是美好的,並非易事, 因此當我們宣稱以人文主義為倫理基礎時,我們就表示願意在一個複雜的世界裡,承擔起有道義的生活所必需的艱苦思考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