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暴走路飛

    現在這個案件是無法直接上訴的,因為,河南開封警方不予立案,說案件證據不足,達不到立案標準!

    這種情況下,要怎麼起訴?警方都判定為證據不足了,起訴也是需要強有力的證據的,沒有證據的話,起訴也可能敗訴的,這不是鬧著玩的。而且現在以什麼罪名來起訴了?你說用偷換拐賣兒童罪,起訴的話,證據又不充分,你說以其他的罪名起訴,又找不到杜其它的罪名!所以許敏他們也是比較難的,眼看著杜新枝漏洞百出,卻不能將她繩之以法!

    所以許敏他們心裡也憋屈呀,就連我們這些廣大的網友看著都覺得憋屈,所以一直在說取證取證,取證才是最重要的,找到強有力的證據,就可以直接把杜新枝給法辦了!那還用走這麼多彎路啊!

    許敏在網上發這些質問的問題,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因為你警方又不立案,起訴又沒辦法,只有透過這種網路的方式,來引起更多人注意,引起更多媒體人注意,從而加深這件事情的熱度和關注度,這樣對破案調查真相會也許更加有幫助一些!只要有人持續關注此案件,只要有相關媒體持續報道此事件,那麼這個事件的熱度就一直在,就不會因為時間的原因被大家所遺忘!那麼對探求真相,或許也是一種幫助。

    但是我們要分清楚一點,就是質問推理漏洞並不能當做事實的依據,並不能當做強有力的證據,所以這也是沒有辦法呀,如果說能當做證據的話,早就夠他杜新枝坐牢幾百回了,大家一起期待真相吧!相信紙永遠是包不住火的!

  • 2 # 魔都胡律師

    拐騙兒童罪是刑事公訴罪,不可以由受害人自己起訴,必須要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更何況任何一個法院一般都不會作出和公安機關偵查結論完全衝突的結論,這是原則性問題。

    所以,現在只能硬著頭皮繼續走刑事途徑,該要求公安機關複議的要求複議,該申請檢察院監督申請監督。

    法律程式是非常嚴謹的程式,有時程式上的障礙就可以決定一個案子的走向。

    案件疑點需要解開,最好的方式就是走刑事途徑,因為刑事訴訟的強制力度是最強的、偵查手段也是最豐富的。如果刑事都拿不下,那這個案件基本會變成無頭公案。

  • 3 # 英雄拒絕黃昏

    這個你放心,警方雖然沒有立案,但許敏已經上訴了。

    這次警方公佈不立案的緣由,但依然沒有消除廣大網友的疑問,許敏更是堅持到底,一定要讓真相水落石出!

    很顯然,杜新枝是有疑點,她為什麼要說92年出生的孩子已經不存了,她為什麼知道郭威的生日是6月15日而不她分娩的6月16日?她為什麼要告訴郭威郭師兵的電話是騙子打的?她究竟要隱瞞什麼?

    警方通報不立案,大律師潘克馬上就和許敏簽訂了代理合同。他明確表示,這個案子有疑點。他和許敏是同齡人,兒子也和許敏兒子差不多大,他知道許敏的不容易!他還說,我們追求真相,就是要建立一個更加誠信的美好社會!

    警方沒有立案,這給案子的調查增加了一定的難度。但潘克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這種勇於探索真相的精神是非常可貴的。

    潘克說,由於年代久遠,這個案子的調查一定會受到阻力,將是一場持久戰,但他相信不管有多難,案子一定會大白的!

    堅持到底,許敏!你不但有潘克律師,還有我們!

  • 4 # 尋說科技雜談

    上訴之路不是嘴上說說那麼簡單,案子久遠!涉及的人和事也多,想調查取證的話也不容易,如果仔細看許敏的11問,每個都有漏洞,所以每個問題想要回答也比較簡單,舉例看看下許敏的第二問:關於出生證時間問題。

    1995年辦理駐馬店出生證,這是個很迷惑的事情,因為當時各部門對出生證登記都不仔細,舉例我自己的親身經歷,我個人是92年出生,當地戶口本給我登記成90年5月出生,然而我的哥哥是89年11月出生的,相當於我和哥哥的年齡差還不到八個月,很離譜,明顯是登記錯誤的事情,要想改過來還花了幾千塊錢。

    錯換或者偷換這個事情放在現在這個年代是很難實現的,但是當時那個年代,真的有可能是一場錯誤,當然,如果是一場陰謀也有可能,許敏還想繼續上訴,當然可以,廣大人民群眾也想看真實的事件到底是怎樣,但是……還是想對許敏說,要有死無對證的準備,要有真的是一場烏龍的準備。

    針對許敏的幾問,姚策的親生母親杜新枝也出來迴應了,總結一下杜母的發言:反正官方說是管理混亂,官方不願意立案,那我就是清白的。

  • 5 # 記者—豔子

    首先了解下“上訴”的基本含義就明白許敏為何不能上訴了。

    最後看下許敏不能上訴,那許敏還能做什麼?

    所謂上訴,就是對法院的一審判決或者裁定不滿,向上一級法院提起的上訴。

    那麼對於許敏來說,警方沒有立案,法院沒有一審判決,許敏根本就沒有走到可以上訴的這個步驟!也就是說許敏根本沒有權利去上訴!!

    所以,許敏要想以刑事案件進行審判或者上訴,那麼前提就是先讓警方立案,沒有立案,什麼都沒有!

    那麼現在警方不予立案了,許敏能怎麼辦呢?

    許敏可以申請複議、複核,或者向檢察院投訴。

    21日凌晨,開封警方和河南大學分別釋出了就“錯換人生”案的調查通報,這是對許敏申請立案調查“不予立案”的解釋和迴應。

    對此,許敏發出了直擊痛點的11個問題。

    大家一定要明白,這11個問題不是許敏腦子一熱就發出來的。

    因為開封警方和河南大學是4月21日凌晨釋出的通報。而潘克律師是在4月20號正式與許敏簽署了代理律師協議。

    所以說21號上午許敏提出的11個問題絕對是經過潘克律師過目的!

    潘克律師是一位有著多年刑事案件經驗的實力派。

    所以經他過目的11個問題,經許敏一發出來就引起了熱議,也讓開封警方和河南大學的通報更顯得避重就輕、無法服眾!

    為何大家對開封警方和河南大學的通報都不服氣呢?因為通報真的有點侮辱網友的智商,所以大家說這份通報簡直就是在開國際玩笑。

    我們暫且不說杜新枝“視如己出”“那些年忙沒空去找你”“九江拜佛”“假證生產專業戶”等系列問題,就單單看許敏提出的這11個已經證實的、任何人都無法更改的事實,為何警方和河南大學都避而不談?

    如果開封警方和河南大學能夠開誠佈公的一一進行解答,相信大家還是願意相信他們的。

    但是就算對大家的疑問選擇避而不答,那麼河南大學的通報里居然還出現了自相矛盾的地方!

    河南大學通報中第六點說:醫院職工郭希志於自“錯換人生28年”事件發生以來,一直在積極配合各方調查。醫院“張鵬”同名職工共有四人,其中與郭希志同發論文張鵬所在科室為核醫學科,並非醫院新聞發言人、醫患辦主任張鵬。

    那麼請問:醫患辦的張鵬到底認識郭希志嗎?為什麼張鵬直接對許敏的律師說:郭希志退休了聯絡不上呢?明明河南大學回復說“郭希志在一直配合調查”,那麼張鵬主任的“聯絡不上”從何而來?為何要欺騙律師呢?

    其次,無論是開封警方還是河南大學都提到一個“年代久遠核查困難”的話,可就在前兩天,淮河醫院的張禕捷院長才剛剛表態,雖然這件事發生在28年之前,但如果認真調查,應該可以找到痕跡,這或許可以作為查明真相的依據。

    怎麼院長才說可以查詢到真相,怎麼過了一天,警方和河南大學都統一口徑“年代久遠”找不到了呢?

    是“找不到”還是“不願找”還是“不敢找”?

    那麼許敏,接下來能做什麼呢?如果想查真相,只有一個途徑:找證據,促進警方立案,啟動刑事調查,訴至法院審判!

    現在許敏有李聖和潘克兩位律師助陣,更有央視媒體發聲支援,更重要的是有千千萬萬的網友作為堅強的後盾,許敏可以放心的去查真相!要房子!要賠償款!!

    我們相信,開封警方和河南大學都知道什麼樣的通報才能讓大家心服口服,所以期待他們兩家貴單位能夠再次默契的在某天的凌晨釋出通報,一個令人信服的通報!

    只有這樣,第二天早上的Sunny才是真正可以照進正義的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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