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可以從概念上進行區分:
1、企業合併,就是一個企業控制了另一個企業,即控制企業能決定和左右被控制企業的生產經營方針,政策和決策的。也就是我們通常理解的合併後就形成了“母子公司”。
2、非企業合併,就是一個企業對另外一個企業進行投資,但是投資額度,還沒有達到控制的情況,也就是說不能夠對被投資企業形成方針、政策與決策的決定權,也就是沒有形成母子公司的性質。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1、吸收合併是指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併時,其中一個企業吸收了其他企業而存續,被吸收的企業解散。2、新設合併是指兩個以上企業併為一個新企業,合併各方解散。擴充套件資料:企業合併的法律特徵1、企業合併的當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東,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其當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東。2、企業合併必須依法定程式進行,企業合併涉及相關公司股東、債權之利益,並可能關聯國有資產權屬移轉,必須依法對合並行為予以規制。對於特殊型別的企業合併,除了依法訂立合併協議以外,還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
3、企業合併是一種協議行為,而非行政行為。
4、企業合併中的公司型別受到限制,多數國家的公司法對於公司合併採取種類限制主義,要求只有同類責任形式的企業才可以合併。少數國家或地區採取非限制主義,不論合併公司屬何種責任形式都可以合併。
兩者可以從概念上進行區分:
1、企業合併,就是一個企業控制了另一個企業,即控制企業能決定和左右被控制企業的生產經營方針,政策和決策的。也就是我們通常理解的合併後就形成了“母子公司”。
2、非企業合併,就是一個企業對另外一個企業進行投資,但是投資額度,還沒有達到控制的情況,也就是說不能夠對被投資企業形成方針、政策與決策的決定權,也就是沒有形成母子公司的性質。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1、吸收合併是指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併時,其中一個企業吸收了其他企業而存續,被吸收的企業解散。2、新設合併是指兩個以上企業併為一個新企業,合併各方解散。擴充套件資料:企業合併的法律特徵1、企業合併的當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東,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其當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東。2、企業合併必須依法定程式進行,企業合併涉及相關公司股東、債權之利益,並可能關聯國有資產權屬移轉,必須依法對合並行為予以規制。對於特殊型別的企業合併,除了依法訂立合併協議以外,還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
3、企業合併是一種協議行為,而非行政行為。
4、企業合併中的公司型別受到限制,多數國家的公司法對於公司合併採取種類限制主義,要求只有同類責任形式的企業才可以合併。少數國家或地區採取非限制主義,不論合併公司屬何種責任形式都可以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