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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田夫41

    這裡的“懲戒”是學校教育中諸多教育方法中的一個內容,完全不同於政府相關部門的“懲戒”。學校學生,尤其是中小學學生正處於心身成長階段,所以學校教育是以文明教育、正面教育為主體,各種教育都是為了使孩子們能健康成長,成為對社會對人民有益的有作為的人。學校老師擔負著這份責任,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矯正和引導學生的健康教育和“正義之舉”沒有任何關係。

  • 2 # 李勇8194

    謝邀。正當的懲戒,既合理,更合法。軍隊也好,一個團體,單位,學校及班級也好,如果賞罰不分明,那就將是一團遭,那就必定是烏合之眾,那就將不堪一擊。作為教師,如果對學生該表揚的不表揚,該批評教育的不批評教育,那就是失職,那就是一位不合格的教師。問題在於,個別教師,不會與時俱進,仍堅守封建社會那個“不打不成才”、“戒尺底下出人才”的違法理念,去幹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的違記違法的事。如今,我們國家已進入法治社會,對不接受教育,並屢教不改的學生的處罰辦法是什麼?一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地說服教育(教育不是萬能的)。二是拿起《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這個武器,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進行“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那是對學生及家長有嚴重震攝力的,因為它將永記學生的歷史檔案。第三是走法律途徑,根據法律規定,兒童違法,將責成監護人(教師不是監護人)嚴加管教,並賠賞損失,少年將受到法律的減輕或從輕處罰(不是不處罰)。

  • 3 # 義哥說教育

    這放在以前是完全沒問題的。我們小時候讀書的時候經常被老師懲罰,罰站,捱打也是經常的事情,在那個時代也許大家對於個體的重視不夠,法律意識也不夠,所以經常會出現體罰的現象,但是隨著我們國家現在法制化社會越來越程度越來越高,個體對於自我的保護意識也越來越強,家裡都有孩子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所以現在教師採用成績是不合適的。對於特別調皮的孩子,建議採取如下措施:

    第一,還是以教育方式為主。

    孩子之所以上學校來,最主要的就想透過學校的教育方式使孩子能夠積極向上。所以古代就說,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這裡的大學可不是我們現在意義上的大學,主要是對成人的教育。所以我們的教育是幹什麼的呢?教育就是最終目的是使人為善,善良是一個責任教育的終極目標,所以一個孩子如果他過於的頑皮,畢竟有她頑皮的原因,所以我們要透過教化的形式,對於孩子進行糾偏。這是一個人成長過程當中必須要經歷的,也是我們教育的基本的職責,如果教育不能教育好孩子,那麼,可能就只有其他的方式了。

    第二,採用適當的制度懲罰。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學校也有學校的規定,如果一個孩子非常的調皮,影響惡劣,不應該由單個的教師站出來對學生進行所謂的懲罰,而是應該按照學校的相關制度,走相應的程式對學生進行相應的懲處。這種處理可以是教育批評,警告,甚至開除學籍,都是可以的,那麼透過這種程式,最終承擔責任的是學校而不是教師。

    第三,採用法治的手段。

    如果一個孩子已經惡劣到,對於其他的孩子或者是人身財產構成的威脅的話,那就不僅僅是學校對孩子的處理問題呢,可以上升到法律的層面。如果對其他的人孩子毆打產生了人身的傷害,可以對孩子進行法律的懲處,由公安機關來進行處理,但是孩子如果小,不能進行處理的話,也要對孩子的監護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總之,現在對於孩子的處理確實是比較棘手,老師也要經常需要以法律為約束對孩子進行管理,這樣既能夠保證教師的行為的合理性,也能保護教師的安全。

  • 4 # Lance課堂

    老師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會遇到一小部分同學非常難管,有的同學在校表現可以用"極差"來形容,老師的說服教育,對他們來說已不起作用。如果老師行使懲戒權,又擔心家長找上學校鬧事,到時候吃不完兜著走,於是一部分老師就對學生放任自流,不管不問,這樣的教育不是我們願意看到的。

    對於少數影響惡劣的學生,有可能處於叛逆期,思想浮躁,易衝動,喜歡與老師對著幹,老師最好不要單方面行動,說服教育也不管用,怎麼辦?

    如果老師對學生實行懲戒權,這種學生往往也不會接受老師的懲戒,老師對學生的懲罰專案,學生會置之不理,這時的老師真的很無奈,如果老師想用戒尺打學生手板,又擔心學生用木棍打老師,然後把老師告到教育局,說老師體罰學生。這可如何是好呢?

    為了更好地管理好這些學生,我在當班主任時是這樣處理的,先找這幾個影響惡劣的同學談話,然後把他們的所作所為記錄在本子上,並讓他們寫一份情況說明,在規定時間內改正,把這些材料作為學生的個人檔案。

    下次再犯錯誤時,老師會把他們的個人檔案發給他看,並一一做解釋,真心希望給他們一個改正的機會。如果這種方法也不奏效,我會給他們家長打電話到學校,進行配合教育。把學生的個人檔案拿給學生家長看,讓他們自己對孩子進行教育,並同時要將教育情況以書面形式保留在個人檔案中,這種效果比老師對學生使用懲戒權不知要好多少倍。

  • 5 # 雨後山林靜

    對這個問題,我能夠理解老師的良苦用心,但我的回答是不能視為正義之舉!

    先來看看這少數影響惡劣的學生,他們為什麼會做出一些影響惡劣的事情出來?只有先找到問題的根源,才能對症下藥。在我以前的回答中,我多次提到過心理學家德雷克斯說的一句話:一個行為不當的孩子,是一個喪失了信心的孩子。他們有一些惡劣的行為,在這些行為的背後卻是有著不被人們注意的一些信念。比如,他們有沒有得到家人的關愛?是不是被家人愛的?他們有沒有獲得過價值感?當這些關注和價值感都沒有被滿足時,孩子就容易出現一些行為的偏差。其實,這是在向成人呼喚:我需要你的關注和理解!

    再來看看給學生懲戒是否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呢?又會給學生帶來什麼影響?在正面管教中是不提倡懲罰孩子的,受到懲罰的孩子很容易與你陷入到權利的對抗狀態中去。我們會看到學生反而會越加叛逆,甚至產生報復心理。即使有些學生聽了老師的話,那也是迫於你的威嚴暫時屈服而已。什麼是適當的懲戒呢?沒有具體的定義。在使用懲戒時很容易讓老師走偏。以前,老師可以打孩子的手心,家長會說請老師狠狠的管。現在打孩子手心也被認為是體罰。家長也是不能接受的。

    在工作當中,我也碰到過這樣的情況。我們幼兒園有很多孩子在一起玩就會打人,他們簡直不能停一下。儘管老師每天都教育他們,不能打人,但是並沒有很大的效果。與家長溝通,家長說管不了。老師也不敢體罰孩子,對這些孩子頭痛不已。我也非常理解老師,她們每天面對這樣一群孩子,哪天天有那麼好的耐心?

    後來,我仔細的去了解了這些孩子的家庭,我發現其實有很多孩子在家庭中,都存在一些問題,父母沒有時間陪伴他們。在我與孩子的溝通後,孩子告訴我,他爸爸媽媽晚上很少陪他玩。有的父母是因為離異,母親有時候就把孩子一個人留在家裡,很晚回家。他說他很想媽媽,還很害怕一個人呆在家裡。還有的孩子是因為家裡生了二胎,於是他和媽媽分開住了,媽媽在另一個地方帶小寶去了,他由奶奶帶。看著這樣一些家庭,原本非常氣憤的我,卻開始同情起這些孩子來。這些孩子的家庭基本屬於忽視型家庭,因此很難對孩子建立起規則意識。孩子的一些不良行為也是和家庭有關的,不能把責任都推在孩子的身上。

    但是孩子在出現不良行為的時候,該怎麼辦呢?總不能不管吧?我為大家分享一下,我是如何處理這類事情的?

    首先,我會把這些孩子儘量分開。比如在排座位時,我們把這些孩子分開來坐。身邊坐一些女孩。在排隊開展活動時,也把他們分開。減少他們出現這種不良行為的機率。並且告訴他們身邊的孩子,不要去招惹他們,有事告訴老師。

    其次,幫助他們建立規則意識。我會看著孩子的眼睛認真的告訴他,我需要你的幫助。比如,排隊的時候不要擠,不要插隊。在上課的時候,如果你很想說話,可以舉手告訴老師。老師上課的時候也多關注他們,多鼓勵他們,畢竟每個孩子都是非常需要得到關注的。當你總是去關注孩子的優點時,他的不良行為就會減少。當孩子做得較好時,感謝孩子的配合。

    有一次孩子在午睡的時候發生過這樣一件事。兩個孩子都睡在一頭,為了避免他們午睡時講話,於是我請另外一位男孩子換一頭睡,可是他對我瞪著眼就是不答應。孩子說:你叫別人換。可是其他的孩子睡覺方向都是沒有錯的,只有他睡反了。於是我耐心地對他說:老師現在需要你一個幫助,你能換一頭睡嗎?這樣的話,中午別的小朋友就不會找你說話了,不會影響你睡覺。他還是不答應。我又繼續對孩子說:老師現在真的非常需要你的幫助,如果你能夠換一頭睡的話,其他孩子都不需要換了,我們都會很感謝你的,是一個好孩子,對嗎?我便對孩子說話邊笑著拍拍他的背。他後來終於答應換一頭了。我對他說:謝謝你幫助了我!我最終贏得了孩子的心,而不是贏了他。孩子在睡好後,把被子蓋好看著我笑。我說你睡好了,我給你拍一張照片,他馬上把被子蒙上了臉。

  • 6 # 我是杜佩玉

    年輕人犯錯誤上帝都會原諒,這是我在以前讀書的時候學過一句話。

    對於一些年輕的學生,特別是小學初中的學校,他們有一些比較惡劣的行為,這些惡劣的行為我們不能夠用語言進行描述,反正校園欺凌一類或者課堂搗亂,甚至做一些噁心人的事情,甚至是一些道德品質方面的問題。

    對這些學生,很多老師真的想一揍快之,但結果呢,這樣的方法最好別用。

    我們不是說精緻的自私,而是說這種行為其實也是一種違法的行為,體罰學生打罵學生,這些所謂的懲戒權對於老師來講,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我們已非法治非法,實際上自己先違法,那就沒有太大的價值了。

    這是一個兩難的判斷,如果我們通過了一些不正常的手段來制止的孩子,雖然保護了其他的孩子,但是真正面臨社會輿論譴責的時候,沒有人會站立在您的這一邊,各位老師出現這種情形就非常尷尬了,因為自己的所作所為為了大多數孩子為了大多數家庭,但結果卻沒有得到大多數家庭的聲援。

    這樣的案例在教育中非常多,我們這邊也有是一個品德比較壞的孩子,經常性在課堂上和女孩子開玩笑,高年級的孩子什麼事都是需要尊重的了,家長經常投訴,可是也沒有用,不能夠開除,不能夠調班,只能忍著。

    沒有一些特殊的學校來把這些品質比較特殊的孩子放在一起,真是一種遺憾。

  • 7 # 拉馬河

    不立法,不制定中小學生違法犯紀懲罰條例,一切都是空談!不懲罰違紀學生就是對其他孩子的不公平!也是對國家未來的極度不負責任!可是擔子太重,教師擔不起!應該由學校,家長,派出所,政府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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