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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國清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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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醉美梨鄉
不評價其他貼字,只從本人掌握政策、法律解讀:
1.什麼是土地爭議;土地爭議是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歸屬不明,個人與個人、單位與個人、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之規定,個人與個人之間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政府解決;單位與單位之間的,由縣政府解決。
2、你所屬案件性質;從你的描述可知,本案涉及土地你伯父已經辦理了土地證書,從目前法律規定來看,不動產以公示登記為準,在該證未被撤銷前,你伯父是土地權屬人,土地證效力具有排他性。因此,該案不屬於土地法規定的土地爭議案件範疇。
3.如何處理;首先,你本人提起行政訴訟。到法院起訴縣政府,法院會從辦證程式、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方面審查登記行為的合法性。你本人也要從這幾方面提供相關材料和質辯,即土地登記行為需要的權屬來源資料證明是否存在瑕疵、四鄰簽字、你事實取得土地並建房情況有沒有完備等。案件勝訴率個人認為很大。提醒,不要認為是政府就不能告,而且該案訴訟費用僅僅50元。
再次,是你佔用該地建房並使用至今二十年,對方要排除妨礙,拆除房屋,由對方去起訴,你也可以不用管他。從法律上講,他個人無權對你房子怎麼樣。你如果不打第一個官司,也可以這樣耗著。如果他起訴你民事排除妨礙,歸還土地,你可以按第一個意見辦直接行政訴訟。
最後,協商解決。退一步講,所有案件他都贏了,但法院絕對不會不讓他給予補償的,雖中國不是判例法國家,但從相關判例看,法院會判他應該按照房屋市場評估價格當然扣除土地給你相關補償。也可以按照你的投資成本以及溢位升值合計給你一定補償。你今後可以按照這個角度在今後的協調中或者訴訟中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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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此案例中包含兩種法律關係。首先,政府與被徵收人之間的徵遷法律關係。其次,是家庭成員內部之間分配徵遷款的法律關係。依題主敘述,與政府的補償之間並沒有異議,只是對家庭成員內部之間分配有異議。一般農村房屋建成後並沒有房產證,也就是在公示力上沒有明確的房主,依照《物權法》規定,自建房的產權屬於原始取得,所有權屬於共同共有,在共同關心存續期間不予分割,如果協議分割,則依照家庭成員在建造或生活中的作用不同,依據公平原則協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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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解風情QHHD
宅基地使用權及耕地承包經營權均屬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基地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劃分承包地域進行使用收益。本題當中,對方所謂”贈與”或”以地抵債”的做法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該行為自始至終無效。故,對於後期產生該地域價值飆升等收益,依法屬於使用權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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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嘉佑tx
現在這個社會在金錢面前,誠信,親情顯得毫無價值,你的這個大伯就是最好的例子。現在主要的問題是土地使用證是你大伯的名字,而且當初你大伯只是給你父親口頭承若,並沒有簽訂協議,所以難度還是蠻大的。但是隻要你說的是實情,機會還是有的。
大伯跟你父親承若時現場是否有其他見證人這個很關鍵,當時大伯跟你父親做承若的時候,是否有其他在場的見證人,而且是越多越好。如果有的話,你們要找他(他們)並說服他(他們),如果起訴的話為你們作證。
因為現在這種情況像你說的親戚還有村民這些證人,他們並沒有參與大伯和你父親關於土地交易過程中,最多隻能證明這個土地是你們一直在用。所以這些口供對於判斷土地使用歸屬權作用並不大。
這麼多年為什麼房子一直都是你父親一直使用首先要想辦法證明房子是你父親花錢建的,在沒有造房票據情況下,村民,材料商包括建築工人都可以作證。材料商和建築工人是最好的證人,只是時間比較久了,需要花時間去找。
房子證明是是你家的以後,你要把以前你父親出租房子的一些合同和匯款單據收集起來,方便到時如果起訴到法院後作為證據,然後把這個事實情況在法官面前闡述清楚,就是既然你大伯說這個地是他的,為什麼房子是你父親建的,而且房子和地這麼多年為什麼都是你父親在收錢出租。
在法官面前要圍繞這個問題質問大伯,但是有一點要注意,一定要圍繞大伯當時是把地作為當年的工資抵給你父親的。不要被你大伯(或者請的律師帶偏)。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你家可以到大伯家圍繞這個話題藉機會套取你大伯的話,然後錄音下來,作為證據,如果有了這個證據,勝訴的機率會增加不少。
至於堂兄一直以砍人來威脅你們這種情況,首先肯定要提防他,一旦他有對你家人有造成傷害的直接報警,警方會以故意傷害罪逮捕他的,這點要注意不要發生必要的打鬥。
起訴後法院會怎麼判如果最後起訴到法院的話,你家的這種情況想勝訴難度還是比較大的,那麼如果勝訴的話,土地使用權歸你家。如果敗訴的話,土地使用權歸大伯,但是房子還是你們家的。
結語這個就是教訓啊,以後面臨錢或者房產等交易的,一定要和對方簽訂協議或者把交易的現場情況錄影下來,為以後如果要維權的話保留有利證據,不然到時就會非常被動。不要以為是親戚就可以不用了,就像開頭我就說過,在金錢面前誠信,親戚有的時候毫無價值。
最後希望以上能夠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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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灰泉子
首先你得弄清楚宅基地的權屬,如果能弄清楚或者有直接證據證明,那就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就只能走法律途徑了。
其次,如果連權屬問題都模糊無法準確判斷,那就只能尋找證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尋找證據的途徑有多種,可以從歷史變化中尋找有力證據,也可以透過村委會的檔案記錄中判斷權屬。
總之,你需要先證明宅基地確實屬於自己或者部分屬於自己,然後實在協商不成透過法律途徑就能夠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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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湖北陽新小程哥
這種情況目前在農村是很普遍的。都是為了宅基地糾紛,有些還打架。農村宅基地的糾紛首先解決的方法,一是找村委會,村委會根據協調人員來協調這個宅基地的劃分如果村委會解決不了的話,那麼就只能走國土資源部。因為在農村有些欺行霸市的人肯定會因為宅基地霸佔。就是農村俗稱的以多欺少。這種以多欺少在農村是比較普遍的。所以就要找相關管理這個宅基地的部門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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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破壞等於重生
你好,農村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個人擁有的只有使用權,不管是爺爺輩還是往上都是如此。如遇到糾紛最正式的方法就是讓村委來解決,因為一般自己建房子時村裡都會有備案的,就算沒有備案的也應該讓村委來調解解決,切不可個人以吵架或則打架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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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行君客
農村這些事處理起來很麻煩,遠親不如近鄰,但我們遇事也不事,要做到合情合理更合法。
具體處理如下:
1、先確定老房子的合法性
首先確定房子繼承的合法性。這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2、瞭解老人當時為什麼沒有反對鄰居壓牆行為
鄰居蓋房子時,是出於強勢而出現的壓牆行為?還是和你家老人商量同意的?如果是同意的現在也可以去同鄰居商量,如果當時是強勢的行為,那你做好用法律解決的準備。
3 、申請合法手續
在翻蓋房子之前把手續申請完畢做飯有法可依。
4 、先禮後兵
先找村裡德高望重的人和村委人員先協調下,畢竟他們壓了這麼多年,你們都沒說什麼,現在要反蓋了,他們也得想想,將心比心。如果不同意,我們就不用理會他們,按照合法審批手續蓋房。如果他們鬧事,你不要硬碰硬,用語言刺激他們,(既然他們不講鄰居情面我們也沒什麼顧慮了)讓他們把事情搞大甚至出現違法行為。然後我們固定證據報警,甚至法院起訴。畢竟中國是法治社會。
最後,畢竟是鄰居,我們一定要想盡辦法和解。不到萬不得已不能搞僵。因為是抬頭不見低頭見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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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現實版的元芳
農村宅基地糾紛一般發生在和自己宅基地相鄰的周邊鄰居。常言說的好,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對門,可見在農村有幾個好鄰居有多麼重要,儘量能心平氣和的把事情解決了,就不要吵的面紅耳赤。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再見面大家都很尷尬。更不能因為宅基地糾紛而打架,現在是法制社會打贏進牢房,打輸了進病房,所以對雙方都沒有任何好處。
宅基地在村委或大隊都有平面圖存根,找村裡的負責人到大隊把存根找出來影印一份,找到自己家和鄰居的宅基地的長和寬後,再到實地一測量就一目瞭然了。如果這樣還不行,那就只好走法律程式了,找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到法院起訴他。相信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也許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
20年前我大伯花了1000元買一塊地,種種原因沒有蓋房子,後來我爸在他那打工沒發工資給我爸就直介面頭承諾把地送給我爸蓋房子了,又因為種種原因沒有轉名字。結果花了差不多10萬元左右把房子蓋好了,一直都是我爸用來出租。現在土地值錢了,價值幾百萬,大伯卻要收回來,土地使用證都是寫大伯的名字,他說要無償收回。請問這種情況能打官司嗎?我們有勝算嗎?ps大伯現在年老了,完全不講道理,他的兒子就是我的堂哥就更不講道理了,以前坐過牢的,一說這件事就喊要砍人!很多村民可以作證,而且我們的所有親戚也可以證明的,這種情況打官司有勝算嗎?結果會怎麼分?沒有留下當然蓋房子的單據了,只有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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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買賣糾紛主要是依據雙方當初買賣時的憑據了,以原始買賣憑據為主了。如果沒有白紙黑字的原始協議或其它證明材料?那麼也可以有中間人,如果都沒有的話那也只能由村鎮一級的幹部來解決了。一般情況下,這些都會在當初房屋買賣時有一些原始資料的。比如說買賣房屋幾間,多少平,院子多大,從哪到哪為止等。實在不行只能找律師或起訴了,透過法律來進行最終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