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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vkgcvhll

    想知道典當行業的財務處理的具體流程,首先要確認典當行有貸款資格。

    典當業務: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一、會計科目及其使用說明

    資產類

    抵押貸款

    質押貸款

    應收綜合費

    絕當物品

    絕當物品減值準備

    負債類

    應付絕當溢價

    預收綜合費

    損益類

    綜合費收入

    絕當物品銷售收入

    其他收入

    絕當物品銷售成本

    抵押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抵押貸款。

    二、抵押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收當房地產併發放抵押貸款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貨幣資金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預收的綜合費用金額,貸記“預收綜合費”科目。

    (二)收回抵押貸款時,按收回貸款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準備,借記“貸款損失準備——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準備”科目,按抵押貸款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抵押貸款進行全面檢查,併合理地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對於不能收回的抵押貸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後確認為減值損失,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

    經批准將抵押貸款確認為呆賬時,按確認的減值損失金額,借記“貸款損失準備——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呆賬損失,如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貸款損失準備——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當戶和當物類別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抵押貸款。

    質押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質押貸款。

    二、質押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收當動產或財產權利併發放質押貸款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貨幣資金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預收的綜合費用金額,貸記“預收綜合費”科目。

    (二)收回質押貸款時,按收回貸款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準備,借記“貸款損失準備——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準備”科目,按質押貸款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質押貸款進行全面檢查,併合理地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對於不能收回的質押貸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後確認為減值損失,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

    經批准將質押貸款確認為呆賬時,按確認的減值損失金額,借記“貸款損失準備——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呆賬損失,如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貸款損失準備——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當戶和當物類別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質押貸款。

    應收綜合費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應收未收的綜合費用。

    二、確認綜合費收入時,按綜合費收入金額,借記本科目、“預收綜合費”等科目,貸記“綜合費收入”科目。收到綜合費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綜合費進行全面檢查,併合理地計提壞賬準備。對於不能收回的應收綜合費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後確認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經批准將應收綜合費確認為壞賬時,按確認的壞賬金額,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如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當戶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典當企業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應收未收的綜合費用。

    絕當物品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在當戶超過規定期限未贖當也未續當時確認絕當的物品。

    二、確認絕當物品時,按絕當物品的初始估價金額,借記本科目,按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借記“貸款損失準備——計提的抵(質)押貸款減值準備”科目,按尚未收回的貸款金額,貸記“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科目,按尚未收回的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尚未確認的利息收入金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絕當物品進行全面檢查,併合理地計提絕當物品減值準備。絕當物品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準備”科目,貸記“絕當物品減值準備”科目。已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的絕當物品價值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範圍內,按可收回金額超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絕當物品減值準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準備”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絕當物品類別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典當企業確認的絕當物品成本。

    絕當物品減值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準備。

    二、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絕當物品進行全面檢查,併合理地計提絕當物品減值準備。絕當物品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的絕當物品價值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範圍內,按可收回金額超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準備”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絕當物品類別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典當企業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準備。

    應付絕當溢價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銷售絕當物品時確認的應付未付的絕當溢價。

    二、銷售絕當物品並確認絕當物品銷售收入時,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向當戶追索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應退還當戶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實現的絕當物品銷售收入金額,貸記“絕當物品銷售收入”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當戶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典當企業應付未付的絕當溢價。

    預收綜合費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預收的綜合費用。

    二、預收綜合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貨幣資金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預收的綜合費用金額,貸記本科目。

    (二)確認綜合費收入時,按確認的綜合費收入金額,借記本科目、“應收綜合費”等科目,貸記“綜合費收入”科目。

    (三)退還預收當戶的綜合費用時,按退還預收綜合費用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當戶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典當企業發放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預收的綜合費用。

    綜合費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發放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確認的綜合費收入。

    二、確認綜合費收入時,按確認的綜合費收入金額,借記“預收綜合費”、“應收綜合費”、“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絕當物品銷售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銷售絕當物品實現的收入。

    二、銷售絕當物品並確認絕當物品銷售收入時,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向當戶追索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應退還當戶的金額,貸記“應付絕當溢價”科目,按實現的絕當物品銷售收入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按確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金額,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其他應交款”等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除貸款利息收入、綜合費收入、絕當物品銷售收入以外實現的其他收入,如鑑定評估收入、諮詢服務收入。

    二、確認其他收入時,按其他收入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確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金額,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其他應交款”等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絕當物品銷售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銷售絕當物品發生的成本。

    二、結轉絕當物品的銷售成本時,按絕當物品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絕當物品”科目。絕當物品已計提減值準備的,按計提的相關絕當物品減值準備金額,借記“絕當物品減值準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準備”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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