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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YF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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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安18子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吧!
酒、色、財,這是人生誰也逃不開的三樣東西,我們一輩子都在與這三樣東西的糾纏中。有人說,酒香奪志,色滿銷魂,財迷心竅。酒是人生的口腹之慾,色是人生的迷情之慾,財是人生的貪婪之慾。
1、我們先來說酒。酒是糧食釀造的瓊漿玉液,是上天贈送給人類的禮物。喝酒,能為英雄壯膽,能為歡樂增添氣氛,能激發詩人靈感。適量飲酒,活血化瘀,強身健體。但是,過量飲酒,傷身、喪德、誤事,喝酒喝死的悲劇,讓酒成了穿腸毒藥。有人說,舉杯澆愁愁更愁,酸甜苦辣都入喉,酒醉只能忘一時,酒醒煩惱又上頭!
2、再說說色。這裡的色,是指女色、美色,漂亮的女子。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男歡女愛,人之常情。看到美女,正常的男人都會喜歡。但是,喜歡歸喜歡,要控制在正常的範圍之內,不能過分去追求美色、沉溺於美色。不能為了美色,忘了人生的根本,甚至為色喪德,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來。有人說,美色當前太銷魂,見色不迷沒幾人,英雄進得美人關,蝕骨伐髓早立墳!
3、最後來說財。我們生在是誰,就是社會做貢獻,透過自己的辛勤努力得到相應的報酬,擁有一定的財富。特別是現在這個金錢社會,沒有錢寸步難行,一個人擁有財富的多少,是衡量他是否成功的標誌。每個人都在為財富而奮鬥。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能偷、不能搶、不能貪,要透過正常途徑發家致富。常言說,有錢能使鬼推磨,無利誰人會早起?富貴縱有千般好,無義之財君莫取!
我的回答,你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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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六哥學文化
很明顯,這句俗語是老祖宗在勸誡後人不能過分的"貪戀酒、迷戀色、貪圖財富",凡事都要適可而止,掌握分寸,否則身敗名裂,甚至家破人亡!
第一樣:貪酒先來說貪酒,不難發現,現實中有不少人一喝酒就停不下來,推杯換盞,“我先幹了,你隨意”,喝得個酩酊大醉,酒後亂性,醜態百出,犯下不齒之事,後悔晚矣。常言道:“喝酒誤事”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更為重要的是貪酒傷身,喝酒切要適可而止,不可貪杯。
小說《三國演義》中張飛因貪酒大醉丟了徐州城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雖說是小說情節,但也足以說明酒後真的誤事,還是大事啊。
【張飛酒醉失徐州】劉備在徐州根基還沒扎穩就被奉命去討伐袁術,沒辦法也得去啊,於是就讓三弟張飛守著徐州,臨行前再三叮囑:不能喝醉酒,收起暴躁的脾氣,不能動不動就打罵手下。張飛一一答應,不料劉備前腳剛走,張飛就召集文武百官開懷暢飲,一醉方休,眾將不敢不喝,但當張飛把酒杯端到一個人的身邊讓其喝酒的時候卻遭到了拒絕,這人便是曹豹。
當時曹豹的女兒是呂布的小妾,那麼這個曹豹也說得上是呂布的老丈人了。此人滴酒不沾,沒辦法推脫,只能搬出女婿呂布來當擋箭牌,能否看在小婿的面子上能不能不要逼我喝酒了。這傢伙,不提呂布還好,這一提把張飛惹怒了,要知道張飛一向痛恨呂布的為人,趁著酒意,一怒之下就給了曹豹50鞭子,打的連連慘叫。打完之後的曹豹心裡憤憤不平,隨後抄著小道見了呂布,把徐州城兵力空虛,守將張飛大醉的情況告訴了呂布,最終勾結呂布拿下了徐州城。
第二樣:貪色再說貪色,貪圖美色對人的身體、思想、前程都會產生極大的影響,自古有言:
“能戒色者必得福。而貪色縱慾、禍亂常道之事,足以毀前程,一有此心,雖未行其事,就已是罪過;實犯者,非僅己身必有災禍,且殃及子孫,由此而快速削減福祿者有之,由此而破家者有之,由此而奪命者有之,或是命中本該富貴尊榮,因而貧困潦倒終生”
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此外因貪色而毀掉一生甚至整個家庭的案例也不少,著名小說《警世通言》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富商貪色家破人也亡】話說在宋朝年間,在杭州有一個叫喬彥傑的商人,此人十分好色,多年的生意賺了不少錢,家裡有一個人老珠黃的妻子高氏,因高氏在喬家幾十年也未能生個兒子延續香火,只生得一個叫玉秀的女兒,所以很遭嫌棄,還好玉秀容貌氣質俱佳,深得她爸爸喜愛。
喬家有錢,喬彥傑好色,對於身邊投歡送抱的花花草草都是來者不拒,在一次生意途中,遇到一個容貌漂亮的女子,於是便花了大價錢從男方家把她買了回來準備當小妾。
高氏對於喬老爺帶回來的小妾雖然心裡不樂意,但嘴上還是答應了,畢竟她認為香火要是斷了她也是有責任的。只是有個條件,這個小妾不能帶回家裡,喬彥傑同意了,於是把小妾安排在了外面,至此,因喬彥傑貪戀小妾的美色,就很少回家裡了。
沒過多久,喬彥傑外出做生意,這一去便是好幾個月,小妾耐不住寂寞,最終沒忍住竟然跟屋內的一個雜工做了露水夫妻。
這事不小心傳到了高氏的耳朵裡,為了喬家的名聲,只得把小妾接到府中,沒想到小妾竟然提要求要把雜工也帶進府裡,高氏不想事情鬧大便答應了。沒想到,悲劇由此開始發生了,沒想到接到府中的雜工膽大包天,竟然侵犯了喬家女兒玉秀,這次高氏受不了了,一天晚上聯合小妾把雜工用斧頭砍死,趁著夜色把雜工的屍體扔進了河裡。
讓人沒想到的是,雜工的屍體被當地的一個無賴發現了,無賴便來到喬府勒索高氏。高氏剛開始不受威脅,無賴勒索無果,一氣之下把這事捅給了官府。一陣嚴刑拷打下,小妾一一招認,一家人全被打入死牢,沒多久全部死在了牢房裡。
兩年之後,外出做生意喬彥傑,在另一個美貌的女子身上花光了所有銀兩後終於回來了,回來之後發現家裡財產已經被官府抄得一乾二淨了,家人也全都去世了,崩潰至極。之後,便沒有人再見過喬彥傑了,有的人說看到喬彥傑跳河了。
第三樣:貪財最後說貪圖財富,對於財,財始終乃身外之物,應當遵循古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貪戀財富容易使人迷失方向,迷失自我,最終落下個不能善終的結局。從古至今,不知有多少人因貪財以致家庭破裂,因貪財而出賣自己的人格、泯滅自己的良知,更有甚者因貪財謀命走上犯罪道路,最終獲得個鐺鋃入獄的下場,這樣的也案例不在少數。
結語六哥認為“人貪三樣,一生白忙”於古於今都是有道理的,正所謂“人心不足蛇吞象,知足常樂前途廣”,就是一個人為人處世最好的心態和方法。您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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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新216
古語道:“食色,性也"。食當然包括酒在內,而酒,色也離不開財。我認為,人生來就對這三樣東西有慾望,屬於人的本性。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又有更多的規範標準,人格,道德,責任,倫理,良心等等,我們既要有自律的"酒,色,財",又要符合公認的道德標準,人的行為就要求講究自律,策略,方法使之符合社會的認同,以一舉兩得。
酒,色,財本身沒有錯,如果過度,無節制才是不道德的,人是靠心理平衡而有節制生活著,才是聰明人。我還是想提提古詩人王安石先生對這三樣東西是怎樣描述的。(下面)。
“無酒不成禮儀,無色路斷人稀,無財民不奮發,無氣國無生機"。認不認同,個人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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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提得好,尤其是那個" 貪 ”字。可以說,一語中的。人對任何東西,都不能"貪",過度就會惹來致命麻煩。古往今來,多少貪官就是"貪酒,貪色、貪財”,斷了前程,丟了性命。命都完了,還不是白忙一生嗎?
老人們為啥要這樣說呢?多少年來的俗話就說:酒是穿腸毒藥,色是刮骨鋼刀,財是下山猛虎。老人們是見得多,看得多,聽得多,經歷多,他們深諳此道,知道這三樣東西過度了害人!"酒、色、財" 這三樣東西,你說誰對它不喜歡?我說,那是假的!但是,對這三樣東西,一定要有度,不能貪婪,該得的才得;不該得的,就是送上門來,也不能接受。
話說回來,這三樣東西,的確誘人,弄得不好,就把持不住,就栽了跟頭。對比,我逐一地談:
先說"酒”:少喝點酒,怡情怡志,疏經活血,對人的身體健康有一定益處。但是,喝多了,過度了,就麻煩了。傷害身體不說,還會惹來亊端,不是亂說就是亂幹,還有可能亂性出格,破人的底線。嚴重的,有人喝酒喪失了性命!
再說色:任何人都傾慕。然而,人是有道德的,有美德的,有底線的。不能你傾慕,喜歡就去貪去佔,甚至不擇手段抱得美人歸。這樣就是過了" 度",麻煩也就上身了,有的會違法犯罪!
最後說財,更是誰都愛的東西。但是,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莫貪莫想,更不要去佔有。若這樣,就會出大問題,進監獄。那些古往今來的貪官,不就是這樣的下場嗎?
所以,老人們說:貪上"酒、色、財"這三樣,一生白忙。話,說得樸實,但道理深刻!我以為,人們都應警醒,管住嘴,管住腿,管住手!不越"底線",不越雷池,做一個有高尚情操、高尚品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