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7個問題,是《民法典》關於機動車事故中定責與賠償的最新規定,我單獨羅列出來,請開車的朋友花個三五分鐘,提前熟悉並轉告親友。
【案例1】
馬老闆有一輛奧迪A6,他端午節期間借車給外甥充門面,去女朋友家過節見家長。在回程的路上,外甥開車追尾,造成前車有人受傷。前車司機要求賠償,結果交警給不在場的馬老闆開了2000元的罰單,這是怎麼回事?
【解讀1】
《民法典》第1209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民法典》以上規定,馬老闆的外甥本應該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但馬老闆的外甥在前不久因為酒駕被暫扣了駕駛證,所以馬老闆作為車輛的所有人,還將車借給外甥,是車輛的管理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本案例,一併參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除了不能借車給沒有駕駛證之人外,借車之人到底車技怎麼樣?當天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開車?等等一些屬於管理過錯的問題,我們是防不勝防的。
都說“兄弟之間,唯老婆與車子不可相借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借車有風險,千萬要謹慎。
【案例2】
黃某又買了一輛新車,就將自己的舊車賣給了一個親戚劉某。黃某在收到劉某轉賬的車錢後,就將行駛證和車子一起給了黃某,但是因為事忙,他們一直沒有去車管所辦理登記。沒過多久,劉某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但他卻以車輛還未登記為由,想要黃某一起來賠償,請問這合理嗎?
【解讀2】
《民法典》第1210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例中,劉某的要求不合理,法律不會支援!從法律的層面來說,黃某不必理會劉某的無理要求。
如果是從人情親情層面考慮,劉某因能力有限無力賠償,黃某可酌情考慮,或借款或墊付,由2人協商解決。畢竟金錢有價,親情無價,在親友遇到困難時,我們也理應幫扶一把。
不過,特別要注意的是,我們不能轉讓和買賣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賣報廢車不僅沒收賣車款,還會被罰等倍的罰款,更要承擔賣車帶來的賠償風險。
《民法典》第1214條規定: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3】
小歐買了新車後,經常會好心搭載順路的同事上下班。有一天,小歐又帶了同事何某下班,不巧當天小歐在左轉彎變道時與他人的直行車輛撞了車,何某未系安全帶,導致骨折住院。
因為小歐是此次事故的全責,直行的車輛無需賠償,何某就需要自己出錢住院,所以何某就提出了要小歐分攤醫藥費的要求。
請問何某需要支付同事小歐的醫藥費嗎?
【解讀3】
《民法典》第1217條規定: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本案例中,小歐需要向何某賠償醫藥費,而且小歐還有未提醒同乘者系安全帶之錯。所以,但凡車上有同乘的人,車主一定要提醒大家系好安全帶。
廖某停摩托車時有個不喜歡拔車鑰匙的習慣。一天,他將車子停在院內,鄰居孩子見車鑰匙未拔,不打招呼就騎走兜風去了。不過鄰居孩子事前不知道摩托車剎車已經失靈,剛騎了一段就撞了路人。後來被撞之人要求賠償,鄰居就找到廖某要他一起跟著賠。那麼廖某是否該承擔賠償責任呢?
【解讀4】
本案例中,鄰居家的孩子未經廖某的同意,私自騎了廖某的車並撞了人,該由鄰居家的孩子負主要賠償。但是廖某因為沒有拔車鑰匙,又因車輛剎車失靈沒有及時更換,沒有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車輛,屬於管理過錯給人帶來了損害,所以也要負連帶責任,承擔部分賠償。
由此可見,我們平時要格外留神管理好自己的車輛,鑰匙要放在安全妥帖的位置,除了怕被偷外,更是怕這種被人不打招呼就開走,開走了還惹出一堆鬧心事的情況。
而平時定期養護車輛也很重要,不僅是為了杜絕案例中的情況,更是為了杜絕安全隱患,為我們自己的生命財產負責。
不過若是不幸,在車輛被盜、被搶後,我們要及時報案備案,一來為藉助警察儘早追回被盜、被搶的車,二來為避免車輛在被盜、被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後帶來的賠償隱患。
《民法典》第1215條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5】
陳某一天開車下鄉發生了意外,撞傷了一個鄉下老太太。老太太重傷,其家屬扣留了陳某的人和車,要他立馬掏出20萬才放人離開,請問陳某是否需要當即拿錢出來?
【解讀5】
《民法典》第1213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本案例中,陳某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馬報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先強制保險理賠,再商業保險理賠後,再支付剩餘的賠償金額。
如果陳某不懂得法律上支援的賠償支付順序,很可能就會村民的脅迫下,先出錢了事。當然,如果老太太家屬索要的錢確實是治病需要,陳某在經濟有餘力的情況下,是可以先墊付先給出一部分。但是就怕遇到因此敲詐碰瓷的人,一點皮外傷還要獅子大開口的人。
所以一定要懂得相關的法律條款,我們在碰到難纏之人時,就可以義正言辭、有理有據地拒絕別人的無理要求,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案例6】
一日,王某為抄近路回家,從破損的護欄處翻入高速公路,恰巧撞在一輛正常行駛的轎車上。王某被撞飛,當場死亡。經公安機關現場勘察認定:王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那麼,本案中的轎車應否對王某的死承擔責任呢?
【解讀6】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本案例中,轎車司機可以減輕責任,但不免除全部責任。因為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歸責原則適用無過錯責任,即無論機動車一方有無過錯,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除非有證明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才不承擔責任。
打個比方,如果一小車撞了行人,無論在哪條路上,或是在哪種情況下,小車都要承擔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行人是自尋短見,非要強行撞上來,這時小車在法律層面上可以不承擔責任。但是出於人道主義,小車估計也很難做到一毛不拔、全身而退。
所以,為避免這些意外,我們開車時務必要遵紀守法,留給自己一個能做出應急反應的時間,切勿超速!切勿超速!切勿超速 !
【案例7】
貨車司機夏某,不慎在超車時,將行人齊某撞成重傷後逃逸。交警隊在目擊證人和電子監控錄影的協助下,很快抓到了夏某。那麼,交通肇事逃逸的夏某,將面臨什麼嚴重的後果?
【解讀7】
《民法典》第1216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本案例中,夏某不僅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還會受到追究處罰。如果肇事車輛逃逸,商業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強制險以外的賠償費。
肇事後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夏某的駕駛證將會被吊銷,終生不得再考。如果傷者死亡的,他還可能被法院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法典》增加或修改關於機動車事故中定責與賠償方面的新規,是為了方便群眾,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的人身安全,構建和諧社會。法為人人,所以人人都要知法守法。
以下7個問題,是《民法典》關於機動車事故中定責與賠償的最新規定,我單獨羅列出來,請開車的朋友花個三五分鐘,提前熟悉並轉告親友。
一、車子借用給別人後發生的交通事故,由誰負責任?【案例1】
馬老闆有一輛奧迪A6,他端午節期間借車給外甥充門面,去女朋友家過節見家長。在回程的路上,外甥開車追尾,造成前車有人受傷。前車司機要求賠償,結果交警給不在場的馬老闆開了2000元的罰單,這是怎麼回事?
【解讀1】
《民法典》第1209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根據《民法典》以上規定,馬老闆的外甥本應該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但馬老闆的外甥在前不久因為酒駕被暫扣了駕駛證,所以馬老闆作為車輛的所有人,還將車借給外甥,是車輛的管理過錯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本案例,一併參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除了不能借車給沒有駕駛證之人外,借車之人到底車技怎麼樣?當天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開車?等等一些屬於管理過錯的問題,我們是防不勝防的。
都說“兄弟之間,唯老婆與車子不可相借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借車有風險,千萬要謹慎。
二、車子賣出但未過戶,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由誰負?【案例2】
黃某又買了一輛新車,就將自己的舊車賣給了一個親戚劉某。黃某在收到劉某轉賬的車錢後,就將行駛證和車子一起給了黃某,但是因為事忙,他們一直沒有去車管所辦理登記。沒過多久,劉某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但他卻以車輛還未登記為由,想要黃某一起來賠償,請問這合理嗎?
【解讀2】
《民法典》第1210條規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例中,劉某的要求不合理,法律不會支援!從法律的層面來說,黃某不必理會劉某的無理要求。
如果是從人情親情層面考慮,劉某因能力有限無力賠償,黃某可酌情考慮,或借款或墊付,由2人協商解決。畢竟金錢有價,親情無價,在親友遇到困難時,我們也理應幫扶一把。
不過,特別要注意的是,我們不能轉讓和買賣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賣報廢車不僅沒收賣車款,還會被罰等倍的罰款,更要承擔賣車帶來的賠償風險。
《民法典》第1214條規定: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好意搭載同事上班,發生車禍後,車主應該賠償同事嗎?【案例3】
小歐買了新車後,經常會好心搭載順路的同事上下班。有一天,小歐又帶了同事何某下班,不巧當天小歐在左轉彎變道時與他人的直行車輛撞了車,何某未系安全帶,導致骨折住院。
因為小歐是此次事故的全責,直行的車輛無需賠償,何某就需要自己出錢住院,所以何某就提出了要小歐分攤醫藥費的要求。
請問何某需要支付同事小歐的醫藥費嗎?
【解讀3】
《民法典》第1217條規定: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本案例中,小歐需要向何某賠償醫藥費,而且小歐還有未提醒同乘者系安全帶之錯。所以,但凡車上有同乘的人,車主一定要提醒大家系好安全帶。
廖某停摩托車時有個不喜歡拔車鑰匙的習慣。一天,他將車子停在院內,鄰居孩子見車鑰匙未拔,不打招呼就騎走兜風去了。不過鄰居孩子事前不知道摩托車剎車已經失靈,剛騎了一段就撞了路人。後來被撞之人要求賠償,鄰居就找到廖某要他一起跟著賠。那麼廖某是否該承擔賠償責任呢?
【解讀4】
本案例中,鄰居家的孩子未經廖某的同意,私自騎了廖某的車並撞了人,該由鄰居家的孩子負主要賠償。但是廖某因為沒有拔車鑰匙,又因車輛剎車失靈沒有及時更換,沒有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車輛,屬於管理過錯給人帶來了損害,所以也要負連帶責任,承擔部分賠償。
由此可見,我們平時要格外留神管理好自己的車輛,鑰匙要放在安全妥帖的位置,除了怕被偷外,更是怕這種被人不打招呼就開走,開走了還惹出一堆鬧心事的情況。
而平時定期養護車輛也很重要,不僅是為了杜絕案例中的情況,更是為了杜絕安全隱患,為我們自己的生命財產負責。
不過若是不幸,在車輛被盜、被搶後,我們要及時報案備案,一來為藉助警察儘早追回被盜、被搶的車,二來為避免車輛在被盜、被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後帶來的賠償隱患。
《民法典》第1215條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明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支付順序【案例5】
陳某一天開車下鄉發生了意外,撞傷了一個鄉下老太太。老太太重傷,其家屬扣留了陳某的人和車,要他立馬掏出20萬才放人離開,請問陳某是否需要當即拿錢出來?
【解讀5】
《民法典》第1213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本案例中,陳某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立馬報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先強制保險理賠,再商業保險理賠後,再支付剩餘的賠償金額。
如果陳某不懂得法律上支援的賠償支付順序,很可能就會村民的脅迫下,先出錢了事。當然,如果老太太家屬索要的錢確實是治病需要,陳某在經濟有餘力的情況下,是可以先墊付先給出一部分。但是就怕遇到因此敲詐碰瓷的人,一點皮外傷還要獅子大開口的人。
所以一定要懂得相關的法律條款,我們在碰到難纏之人時,就可以義正言辭、有理有據地拒絕別人的無理要求,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六、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駛,撞上行人,可以免責嗎?【案例6】
一日,王某為抄近路回家,從破損的護欄處翻入高速公路,恰巧撞在一輛正常行駛的轎車上。王某被撞飛,當場死亡。經公安機關現場勘察認定:王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那麼,本案中的轎車應否對王某的死承擔責任呢?
【解讀6】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本案例中,轎車司機可以減輕責任,但不免除全部責任。因為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歸責原則適用無過錯責任,即無論機動車一方有無過錯,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除非有證明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才不承擔責任。
打個比方,如果一小車撞了行人,無論在哪條路上,或是在哪種情況下,小車都要承擔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行人是自尋短見,非要強行撞上來,這時小車在法律層面上可以不承擔責任。但是出於人道主義,小車估計也很難做到一毛不拔、全身而退。
所以,為避免這些意外,我們開車時務必要遵紀守法,留給自己一個能做出應急反應的時間,切勿超速!切勿超速!切勿超速 !
七、肇事逃逸,會有哪些的後果?【案例7】
貨車司機夏某,不慎在超車時,將行人齊某撞成重傷後逃逸。交警隊在目擊證人和電子監控錄影的協助下,很快抓到了夏某。那麼,交通肇事逃逸的夏某,將面臨什麼嚴重的後果?
【解讀7】
《民法典》第1216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本案例中,夏某不僅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還會受到追究處罰。如果肇事車輛逃逸,商業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強制險以外的賠償費。
肇事後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夏某的駕駛證將會被吊銷,終生不得再考。如果傷者死亡的,他還可能被法院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法典》增加或修改關於機動車事故中定責與賠償方面的新規,是為了方便群眾,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的人身安全,構建和諧社會。法為人人,所以人人都要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