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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慢悠悠的驢

    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一、主要職責  (一)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探索在各類新經濟組織中黨組織設定和活動方式的有關問題;研究、協調和指導黨員教育,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  (二)負責幹部宏觀管理工作,認真履行“綜合、協調、指導、監督”職能,根據上級精神,向縣委提出理順幹部管理體制、劃分幹部管理許可權 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鄉局級領導班子職數、職務設定方案,經縣委同意後組織實施;負責抓好乾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和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選拔任用幹部的標準、程式;統籌協調幹部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抓好乾部雙重管理工作。  (三)提出關於鄉鎮(區)和縣直副科級以上單位以及其他列入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按常委會決定做好通氣、談話、公示、發文、到位等工作;負責縣委管理幹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資、待遇、出國(境)、退(離)休審批手續的辦理;負責軍轉營職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對外援助幹部的選派、輪換、考察管理及內調安置等工作;負責歸口管理老幹部工作;負責幹部檔案和幹部統計工作的綜合指導;抓好鄉局級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  (四)負責全縣黨群機關及人大、政協等機關參照實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組織實施、綜合指導。  (五)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非黨幹部的有關規劃和方案。  (六)負責幹部監督工作的宏觀指導,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市委組織部和縣委反映重要情況;負責縣委管理幹部現實問題調查核實及參與對反映有問題的鄉局級領導班子情況的調查瞭解,負責對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工作進行監督,抓好乾部監督制度的落實和歷史遺留問題的審查。  (七)制訂幹部教育規劃,組織縣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的培訓 ;指導、協調、檢查全縣的幹部教育工作。  (八)調查瞭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參與專家拔尖人才的選拔管理。  (九)指導縣屬國有企業搞好企業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積極探索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企業用人機制和管理體制。  (十)負責縣直機關黨的建設的指導、監督及黨員發展、教育與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和省、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委組織部內設3個職能組(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本部日常工作,督辦檢查部領導交辦的工作和部務會的決議事項;負責文秘、機要、會務、信訪、建議、提案辦理、保密、行政後勤和文印、收發、文書檔案、印鑑管理等工作;負責部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政工、人事、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工作;協助部領導抓好組織部門的自身建設。  負責本部調查研究的綜合協調和綜合資訊工作,承擔中央、省、市委組織部下達的有關組織建設和幹部工作的課題研究及本縣專題問題的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意見和方案;收集、綜合全縣組織工作情況編髮,有關資料及專題材料; 負責稽核、起草部主要領導的報告和以部名義上報、下發、外傳的重要文稿、材料;負責本部內刊編輯。  (二)組織組  負責指導全縣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指導鄉鎮黨委建設、農村黨支部建設和整頓;負責指導全縣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農村黨支部書記任免前備案工作;負責抓好農村基層幹部、黨員實用技術培訓;負責指導社群(街道)、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民辦非公企業單位、社團組織、機關、學校等黨的建設;負責指導黨員管理工作,牽頭抓好黨員教育的協調;負責黨員因私出國審批 工作;負責指導各級黨組織的制度建設,健全黨內組織生活制度;指導鄉鎮(區)、縣直副科級以上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負責瞭解、掌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搞好黨員和黨組織統計工作;負責全縣黨員發展工作的指導和縣直機關的黨員發展工作;負責縣黨建學會的日常。  (三)幹部組  負責全縣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調查研究有關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幹部隊伍管理和幹部政策等問題,向部務會提出一個時期幹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鄉局級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縣委管理幹部的考察工作;綜合分析縣委管理領導班子建設及幹部工作情況,搞好全縣幹部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辦理市管幹部的任免、工資呈報手續;負責綜合縣委管理幹部的任免、調配情況,並向書記碰頭會、常委會彙報,作好研究幹部的記錄;負責承辦縣委管理幹部任免通氣、談話、公示、發文及到位工作;負責全縣鄉局級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的指導;負責縣委管理幹部工資升級的審批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管理縣委管理的副 科級以上幹部及參照管理幹部的檔案、幹部資訊工作和全縣幹部統計工作;負責營職以上軍轉幹部的安置工作;負責做好乾部雙重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老幹部工作;負責對外援助幹部的選派、管理和外派掛職幹部的工作安排與銜接工作。  負責抓好後備幹部的選拔選拔、培養、管理 工作,適時提出成熟後備幹部的使用建議;做好縣級後備幹部的考核、調整、補充、呈報工作,辦理科級後備幹部的選拔考核、調整、補充和審批工作;負責鄉鎮(區)、縣直副科級以上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工作,向部務會提出其領導班子調整、管理的建議,做好鄉鎮長調整任免前向市委組織部呈報備案 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未進常委的組織部長、辦公室主任、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和組織部副部長、紀委副書記、鄉鎮黨委書記、縣一中副職的考察、任免、呈報工作;負責婦女幹部、黨外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交流、掛職鍛鍊幹部、選調生的培養、管理工作;負責青年幹部工作的牽頭抓總;搞好調查研究,總結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經驗,並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負責全縣實行公務員制度和參照管理工作的宏觀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制定全縣參照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管理制度;會同人事部門制定下達國家行政機關和參照管理機關錄用工作人員計劃;負責縣直參照管理單位科級非領導職務的設定,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數任免前稽核;負責縣直機關事業單位中層骨幹競爭上崗工作的指導及方案稽核、批覆;負責辦理縣直單位以外和從企業調進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和科級幹部的調動審批手續;負責參照管理單位科級以下(含科級)工作人員的錄用(聘任、聘用)、調配、考核、培訓、交流(輪崗)、迴避、工資、福利、獎勵、離退休、降級、降職、申訴控告等工作。  負責與紀檢(監察)和執法監督等部門的定期聯絡,收集掌握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中帶傾向性、重大問題的資訊;負責對選拔任用幹部工作實行紀委監督;負責幹部監督制度的督辦落實和對縣委管理幹部現實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負責有關歷史遺留問題的審查結論;負責黨員、幹部因公出國(境)的人員審查工作;負責全縣犯嚴重錯誤幹部的教育管理、使用工作;負責縣委管理幹部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黨籍、黨齡、出生時間、學歷的認定或更改 ;辦理到齡科級幹部退(離)休和協助辦理享受廳、處級退(離)休待遇的幹部退(離)休手續;負責科級幹部的信訪調查工作。  負責全縣幹部教育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的宏觀管理,履行指導、綜合、協調、檢查職責;負責縣處級領導幹部、縣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縣級後備幹部、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縣直機關科級幹部培訓的組織協調;負責承辦中央、省、市委組織部調訓領導幹部的工作;指導縣委黨校建設;調查研究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解決知識分子的生活、使用等方面的問題;負責推薦、選拔、管理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拔尖人才;負責選配和管理科技副鄉鎮長;負責縣委幹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向部務會提出企業幹部人事等有關工作的建設和意見;指導縣屬國有企業的領導班子建設,做好領導班子的考察、調整和管理工作,適時提出縣屬國有企業黨政主要領導的調整方案;負責抓好企業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做好縣屬國有企業後備幹部的選拔、考察、調整、補充和管理工作;負責審查、辦理縣屬國有企業黨政主要領導的工資升級;積極探索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企業用人機制和管理體制。

  • 2 # 中省直遴選

    組織部號稱黨員之家,幹部之家,人才之家,縣委組織部最主要職能就是管理幹部提拔、黨員發展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1.組織部門屬於比較強勢的部門。

    縣委組織部屬於縣委工作部門,是正科級行政單位,組織部長都是縣委常委,是副處級領導幹部。除了組織部長之外還配備一名常務副部長和三名左右的副部長,常務副部長是正科級領導職務,其他副部長一般都兼任組織員辦公室主任或者主任科員、正科級組織員等正科級職務。

    2.組織部幹部素質比較高。

    組織部門不論在哪一級都屬於比較強勢的部門,尤其在縣裡來說,縣委辦、政府辦、紀委、組織部等單位可以說是權力最集中的部門,組織部工作可以說是讓人高看一眼,畢竟幹部管理許可權在組織部。並且組織部出來的幹部都比較嚴謹,綜合素質比較高,上級單位在遴選公務員的時候,都願意招錄從組織部出來的幹部。

    3.縣委組織部主要職能就是管理幹部、黨員和農村基層幹部。

    管理幹部比較容易理解,縣裡所有副科以上幹部的提拔都必須經過組織部研究,並且負責黨委部門全部人員以及副科以上幹部的調配、工資、退休、職級並行等工作。管理黨員主要是負責縣內各個單位、企業以及農村黨員的發展、轉正和黨員關係的轉接等。管理基層組織主要是管理農村兩委幹部的換屆,大學生村官等,比如村支書、村主任的選舉任職等。

  • 3 # 百科識普

    組織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建設,負責在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黨員發展、黨費管理、黨的工作制度、黨內生活制度等方面進行指導、組織、管理,提出意見建議等。

    2、幹部工作,主要負責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包括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規劃、研究、指導等,對中央管理單位的領導班子換屆、調整、任免等提出建議。

    3、人才工作,主要負責全華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宏觀管理、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指導協調專項人才工作以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開展聯絡高階專家工作。

    4、幹部教育培訓,主要負責全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制度規範,指導分級分類開展幹部教育培訓以及幹部教育培訓國際合作交流等。

    5、幹部監督,主要負責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及有關法規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6、老幹部工作,主要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政策的制定和宏觀指導,包括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發揮離退休幹部的作用等。

    7、公務員管理,統一管理公務員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培訓和工資福利等事務,研究擬訂公務員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國公務員隊伍建設和績效管理,負責國家公務員管理國際交流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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