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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農輝仔

    首先我們需要搞清楚的是,企業承租土地,意味著已經與土地承包方進行了相關的協議,應該有相關的合同,在合同在看有沒有對拆遷問題進行明確的規定,如果有,那就按照合同辦,如果沒有,那就雙方協商,具體看以下情況一是企業與承包方簽訂的承租合同是多少年的有效期,有沒有違約條款,二是看拆遷屬於一段時間,還是永久性的,具體情況由企業與承包方協商,在企業承包的有效期內,具體怎麼補償,等問題,謝謝大家的閱讀,請大家關注我,謝謝。

  • 2 # 手機使用者59517116228

    當初建設企業時政府是同意的,生產經營是要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組織程式碼證的,稅款是交給了國家的這足以證明企業是合法的,如果說企業不合法強拆,那說明企業一切都不合法,那說明辦理證件,交的稅款都不合法。那為什麼要收不合法企業的稅款呢,這樣做合法嗎?所以企業強拆後必須合理賠償,不能讓做企業的人寒心,

  • 3 # 吳少博律師事務所

    政府在徵收集體土地時,需要進行相關征地補償。對於徵地補償的範圍和具體計算方法國家法律法規都有具體規定。那麼,在徵收集體土地過程中,最新徵地補償的計算方法是什麼?補償的範圍有哪些?國家建設依法徵用集體土地時付給被徵地者補償所喪失的土地權利的費用。包括耕地補償費及其他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包括各類建築物、構築物拆遷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多年生林木補償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等。其計算方法是:1、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其標準為: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菜地,繳納7000-10000元;50萬以上不足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地,繳納5000-7000元;不足10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菜地,繳納3000-500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以上標準,確定自己的標準。但不得超出以上標準限額。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交付給被徵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使用,用於再生產投資,形成新的生產能力,不能分給農民個人消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徵用土地的地上附著物中產權確實屬個人家庭所有的,其補償費付給本人(家庭);被徵用土地上由集體種植的青苗,其補償費納入當年集體收益分配;青苗屬於農民或其他人承包土地種植的,其補償費交給承包者。為了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正確、節約、有效地使用徵地補償費,防止徵地費用被截留、侵佔,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將徵用土地的徵地補償費收支情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佈。2、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屬於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可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徵用無收益的耕地不予補償。徵用柴山、灘塗、水塘、葦塘、經濟林地、草場、牧場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為該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3、徵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4、被徵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5、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築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徵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時,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被徵地單位的補償各項費用。

    如有關於企業拆遷關停等相關法律的問題聯絡我們,可以免費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資詢服務。

  • 4 # 萬典拆遷律師

    一、企業作為承租人,理應獲得的補償包括:

    1、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2、裝置拆卸安裝的補償(主要針對於大型或者精密生產裝置的拆卸損耗);

    3、搬遷費(包括但不限於裝置、原料、基礎設施和地上附屬物);

    4、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

    5、關於因拆遷導致的其他無形損失(導致不能完成訂單等造成的違約金承擔等);

    6、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補償;

    7、剩餘租賃年限的租金差價的補償。

    二、可透過調查、談判、訴訟進行維權。

  • 5 # 楊念平律師

    1、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2、裝置拆卸安裝的補償(主要針對於大型或者精密生產裝置的拆卸損耗);

    3、搬遷費(包括但不限於裝置、原料、基礎設施和地上附屬物);

    4、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

    5、關於因拆遷導致的其他無形損失(導致不能完成訂單等造成的違約金承擔等);

    6、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補償;

    7、剩餘租賃年限的租金差價的補償。

    二、可透過調查、談判、訴訟進行維權。

  • 6 # 王衛洲律師

    一般企業拆遷的補償包含:

    1.土地使用權的區域補償價。企業佔用的土地要按照佔用的性質和使用年限等來算出區域補償價,說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權補償。

    2.廠房重置成新價。也就是企業廠房重置再建需要的錢。一般實踐中企業的建築物、構築物只要符合廠房的固定形態都應當按照房屋來計算。

    3.停產停業損失費。一般來講,包含預期利益損失、違約損失、財務費用損失,各地有所不同。

    4.裝修附屬物。實踐中企業生產所用的水泵、變壓器、機器裝置都納入到裝修附屬物範圍內。

    5.機器裝置搬遷費用。可移動的所有附屬設施裝置的搬遷費用。

    6.獎勵費。為了鼓勵企業配合拆遷行動所給與的費用。

    想要爭取補償高一點的話,自己手中得有證據材料。土地證之類的。

    其次,找政府專案的違法行為。這樣容易和政府談判獲得雙贏的局面。

    最後,最好找專業的律師來維權。畢竟企業拆遷中的利益比較大,一不小心容易損失一大筆補償。

  • 7 #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

    企業是盈利性組織,是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經濟組織。在遇到徵地拆遷時,得到的補償與其他型別拆遷有什麼不同嗎?

    1、企業資產的補償。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其中不動產有土地、廠房、辦公用房、員工宿舍以及地上附著物等。動產包括可搬遷裝置搬遷過程中的損耗以及不可搬遷裝置的損失等。《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被徵收房屋價值是指被徵收房屋及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在正常交易情況下,由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評估時點自願進行交易的金額,但不考慮被徵收房屋租賃、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響。前款所述不考慮租賃因素的影響,是指評估被徵收房屋無租約限制的價值;不考慮抵押、查封因素的影響,是指評估價值中不扣除被徵收房屋已抵押擔保的債權數額、拖欠的建設工程價款和其他法定優先受償款”。第十四條規定:“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佔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徵收房屋價值的因素。被徵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機器裝置、物資等搬遷費用,以及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由徵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透過評估確定”。

    2、裝置搬遷費用,企業各種用於生產經營的設施裝置,拆遷時需要搬遷,因此對於生產經營的設施裝置搬遷費用,企業應得到補償。包括人工費、裝置收納費 、運輸裝置費等。

    3、人員安置費。拆遷安置費 是指開發建設單位對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安置所需的費用。一般有在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和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以及解聘員工補償費用等。

    4、停產停業損失。《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3條:“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一般計算方式有被拆遷房屋總價值的一定比例計算、按房屋面積計算、根據經營收入、利潤等指標計算、是協商確定,或者評估計算。

    5、為了促使被拆遷人儘早簽約,完成搬遷,各地區相繼實施了搬遷獎勵措施。一般有搬遷補助、提前搬遷獎勵等。

  • 8 # 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

      直接租賃的廠房用於生產經營遇到拆遷怎麼補償?  承租戶本身沒有的使用權或所有權排除在外,其他的補償都應該屬於承租戶。之前我也在《法律大講堂》上說過廠房拆遷有六個補償專案,除非在簽訂租賃協議的時候約定遇到拆遷承租雙方對補償有所分割。比如只租賃了土地,在拆遷的時候可以獲得廠房重置價、停產停業損失、裝修附屬物搬遷費、機器裝置等相應的補償。如果租賃的是廠房,所以土地和廠房的補償都不屬於承租戶,只要其他的補償只要不放棄都應該屬於承租戶。還有停產停業損失是屬於實際經營者的。   如何確定實際經營者?實踐中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就是實際經營者就是正常納稅,取得營業執照並且實際經營的人。但在實踐中有觀點認為房東的出租行為也是一種經營行為,一旦雙方到法庭上打分割之訴的時候,就會給房東批出30%-50%。有些地方是認可房東的租房行為,即便沒有取得房屋租賃的相關許可,但租房行為是生產經營行為。   與房主或地主的關係處理問題  承租戶遇到拆遷往往地位比較弱勢,拆遷方只和房屋所有人談,次承租人是不針對的,也就是承租戶的利益往往需要房東或地主來做決定,但在做決定的時候會減少甚至放棄租戶的利益,這就是承租戶的弱勢地位。承租戶本身應該獲得很大的補償,但是由於房主的對利益的放棄、減少造成利益損失。在這個問題上承租戶一定要爭取主動地位,參與到實際拆遷談判中去。   與拆遷方的法律關  由於承租戶和拆遷方之間可能不存在直接的徵收與被徵收關係,也就是說拆遷方作為拆遷主體,那麼不動產的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才是被徵收主體。但是由於是租賃方不存在這種關係,往往有弱勢。在這裡要提醒承租戶,你雖然不是被徵收人,但你是利害相關人。從民事法律關係也好,從刑事法律關係也好,只要是利害相關人都有權利去參與到實際的協商談判中去,包括一些法律程式的提起,一些訴訟你都有權利。你的訴訟主體資格都來源於利害相關性,而不是僅僅針對徵收人或被徵收人的主體資格,在這一點要提醒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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