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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蘇太育兒報告

    離婚不代表女兒沒爸爸,他的爸爸還在那裡。要經常讓孩子跟爸爸互動,並不是離婚了就老死不相往來,離婚只是結束了一點關係,媽媽、爸爸的關愛還是不能少的。女兒想爸爸了,就約爸爸跟女兒一起出去玩一玩,離婚家庭的孩子更需要父母的關愛。

  • 2 # 漁歌牧唱

    這應該是很好解決的一個問題呀,孩子想爸爸,就聯絡她的爸爸,讓她見見呀。

    離婚是兩個大人之間的事情,而傷害最大的是孩子。所以兩個成年人在處理自己事情的同時,盡最大的可能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減少離婚在孩子心靈上的陰影。比如在離婚協議上就約定好不帶孩子的一方探視孩子的時間、方式等。不要因為大人的分手而讓孩子缺失母愛或者父愛。你有權離婚,但無權剝奪孩子擁有父愛的權利。你不要等她到她想念爸爸告訴你的時候才去想這個事,而應該把這事認真的思考計劃一下,和前夫溝通好,讓孩子覺得雖然你們離婚了,但她可以隨時見到爸爸,她並不缺少父愛。。千萬不要拿孩子做為對前夫報復的工具,不要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最應該告訴孩子的應該是“爸爸媽媽依然都像以前一樣愛你”。

  • 3 # 唯美7631

    夫妻離婚,最受傷害的莫過於孩子。在單親家庭成長的孩子,將來或多或少心裡都會有陰影。

    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又可以說小情人。女兒想父親實屬正常,當自己的女兒看著別人家的孩子都有父母的陪伴,她的心裡還有多麼的難受,幼小的心靈收到的打擊又豈是用言語所能表達出來的呢?

    離婚,或許不是你們的控制範圍之內,可是孩子是屬於兩個人的,是你們當初點點滴滴的愛所產生的一個結晶。離婚了,父母只是分開生活,孩子可以雙方走動,至少也算減少孩子心靈上的傷痛。

    離婚,不代表是仇人,父母雙方還是可以有生活上的來往,可以互通電話,相互關心孩子的成長,讓孩子能感受到,父母對自己依然有愛。自己的父親依然沒有忘記自己,依然對自己很關心。這樣做,對孩子未來的成長還是有很大的幫助。

    離婚,不代表不可以複合。離婚,可能只是起初的意氣用事,也可能是當初不夠成熟,但是孩子大了,大人們也會長大,思想也會更加的成熟,為了孩子,為什麼不能嘗試著繼續走下去?試想一下,父母親牽著孩子的手,他是什麼樣的感受?除了高興,我相信更多的滿足!

  • 4 # 澄心怡然

    如果是我,那就讓女兒去見爸爸呀,夫妻兩人離婚了,可改變不了女兒與爸爸的血緣關係,爸爸永遠還是她爸爸,作為媽媽不應該成為阻隔父女之情!

    有人曾經問王菲,你要給女兒找一個怎樣的爸爸呢?王菲答:她有爸爸,我找的是自己的伴侶!

    王菲說的非常好,她也做到了,讓女兒去看前夫,所以她每次離婚也都沒有相愛相殺般的狗血場面,反而關係相處融洽。

    既然離婚好幾年了,前塵往事也都應學會放下,當年的是非對錯,也都不必追究了吧!原諒別人放下自己才能活得超凡灑脫!

  • 5 # 人性智慧

    人的親情是一種“割不斷”的感情,正因為這種割不斷,也讓親情彌足珍貴。讓我們對我們的親人充滿愛和思念,甚至是這個親人曾經傷害過你,心中那份愛也從來沒有消失。看到你的這個問題,我的心情不能平靜。我不能對你、你的女兒和你的前夫,妄加猜測。但我的直覺告訴我,你們的情愫猶在。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再婚,但感覺你的前夫仍然是一個你還沒有放下的人。正因為沒有放下,所以你才能注意到女兒想念她的爸爸。也許你們都已經有了新的家庭,女兒的想念成為她自己的一種哀傷。還好,你注意到了她的情緒,你是一個細心的媽媽。

    我不知道你的女兒多大了,感覺應該還未成年。恕我直言,女兒想念她的爸爸,如果不是遠隔千山萬水,就讓他們經常見個面吧。不要再囿於離婚時的一些所謂的約定。那時的約定,往往有很多不理智、不客觀的因素,事情都過去了。當你看到女兒想念她的爸爸,你的心裡邊,也有隱隱的痛。我想你的前夫也會想念他的女兒,這都是人之常情。就讓他們的這種情得到滿足吧,讓他們見面,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女兒是你的女兒,也是他的女兒。我就說這些吧,祝你們都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 6 # Chiara莊珺鳳

    謝謝邀請!離婚好幾年了,你都沒有讓孩子見她爸爸嗎?不管自己的爸爸是什麼樣的人物,在孩子心目中自己的爸爸永遠是最親最棒的,任何其他男人都取代不了她自己的親爸。特別是在學校裡,孩子們經常會說起自己的父母,一些孩子因為父母離異或者父母早逝,內心都會很自卑,也容易變得孤僻不合群。

    你應該讓孩子見她爸爸,都離婚好幾年了還有什麼放不開的?過去的恩怨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把孩子好好撫養長大,教育好孩子讓她以後有個幸福的家,這也是我們做長輩的心願。不管她爸爸在你心中是怎樣的人,但是對孩子來說是最親的親人,在學校裡被人欺負了,有爸爸撐腰就會特別有安全感,媽媽的愛只是一部分,孩子們都希望自己和大家一樣能夠同時擁有爸爸媽媽,因為她們覺得有爸爸媽媽一起才是最幸福的。見爸爸這本來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卻因為大人們的恩怨而變得這麼難得,對孩子太不公平了,聯絡他讓他多和孩子互動,也可以帶孩子出去玩,這份親情是無法割捨的。

  • 7 # 東日綻放

    作為父母沒有給孩子一個完整幸福的家,就是父母的責任,我從您的問題中,感覺離婚好幾年,似乎這好幾年女兒都未曾見過爸爸,雖說母子連心,女兒和父親也是一樣的感情。不能因為大人的錯,而剝奪了孩子的幸福,更何況父愛對女兒一生的影響也是至關重要的。就因為你們不在一起,父親更應該多陪伴孩子。讓孩子感覺不到父母的問題,去影響到她。而是她仍然有愛她的爸爸媽媽。即使爸爸沒有聯絡你,你也應該為女兒考慮,讓孩子多和爸爸溝通交流。讓她感受到爸爸就在她身邊,一直愛她。而不是因為你的賭氣,斷絕父女之間的聯絡。父女常聯絡也有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你們也較少對孩子的負面影響。婚姻且行且珍惜。愛不是甜言蜜語,而是不離不棄。

  • 8 # 盧家芊尋

    給父女創造親子美好時光啊。拿起電話,趕緊聯絡啊,還在這問問題。

    不管孩子他父親多麼壞,多麼令人討厭,多麼的十惡不赦,不管曾經做出什麼傷害你的事情,不管如何的對家庭不負責任,他始終是女兒的親生父親。

    女兒想念父親,無可厚非,這是正常的一種心理活動。

    離婚後對於孩子應該做到以下幾點安排。

    1:父母離婚,與孩子無關。

    要令孩子明白,父母離婚跟孩子的表現好壞無關。

    2:父母沒有對錯。

    要讓孩子知道,父母親離婚,只是不合適在一起,不想在一起了,沒有誰對誰錯。很多家庭離婚之後,受傷害的一方總是會在孩子面前說另一方的壞話,說對方做錯了事情等等,這對於孩子的成長是不利的。

    3:父母都是愛孩子的。

    一定要記住這一點,已經離婚的要記住,要給孩子說,讓孩子知道,不管他生活在誰身邊,父母親都是愛他的,並沒有因為婚姻破裂而不再愛他,缺少母愛或者父愛的孩子,自卑,抑鬱,豎立錯誤的三觀,對於孩子今後一生都會有非常大的影響。

    4:要有親子時間。

    離婚後,不要像是仇人一樣,哪怕受到了無法原諒的傷害,深深的恨著對方,不願意見面,沒有關係,為了孩子,給孩子與對方一些親子的時間,讓孩子感受到對方的愛,一個月一次或者兩個月一次,但是不要太長時間,有條件,有能力,半個月左右一次的親子時間比較合理。孩子會明白父母對她的愛,沒有因為離婚後減少,反而會增加,畢竟受傷的是孩子。

    5:彌補孩子。

    離婚受到傷害最大的是孩子,孩子是無辜的,孩子沒有做錯什麼,可是大人們的錯,卻要孩子來承擔,而且是承擔最重要的,最多份額的後果,公平嗎?希望離婚後的人們,對待孩子好一點,多體諒一下孩子,在她那幼小的心靈受到創傷之際,多彌補一下孩子。特別是再婚的人,不要因為有了新歡,忽略了孩子的感受,想一想吧,由於自己的錯誤,害了孩子幸福的同年,甚至影響其一生。如果是我,我會盡我所能讓孩子無憂無慮,給孩子我所能夠給的全部,不願意孩子在受到半點委屈,已經對不起她了,生她,養她,卻有令她受到傷害,今後餘生,眼裡只有她,女兒開心,我就開心,女兒快樂,我才會快樂,女兒就是我的全部。

    總結:不要因為大人之間的錯誤,讓孩子來承擔後果,不要因為大人之間的不可原諒,導致孩子失去父愛或者母愛,親子的美好時光,有助於孩子走出離婚的陰影,有助於孩子成長,為了孩子今後生活幸福,為了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我們也要令對方與孩子多見見面,讓孩子開心一下也是好的。我身邊就有這樣一對夫妻,已經離婚快十年了,每個月都會抽出一天時間兩人一起帶著孩子去玩,雖然兩個人不說話聊天,但是為了孩子開心,一天時間都陪著孩子游玩,這個專案媽媽陪著,那個活動爸爸參與。

  • 9 # 家有費勁兜

    謝謝邀請,離婚幾年女兒想念爸爸,應該讓他去見,父女情是割不斷的。如果都還是單身可以一起出去玩,如果已經各自再婚,你和孩子爸應保持距離,為了各自家庭的穩定和對再婚家庭的尊重,可以只讓孩子和爸爸出去玩,或者去爸爸那裡住幾天。畢竟血緣關係是不可改變的。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10 # 自力更生PZ丨

    夫妻離婚可以說已是反目成仇一一如果沒有仇,曾經相親相愛而且愛的你死我活的兩個人不會分手,有人說,夫妻不做,還可以做朋友,那是扯淡,現實生活中,離了婚就是仇敵。但無論兩個人怎麼仇,孩子是無辜的,她來到這個世上就決定了她只有一個親生父親和一個親生母親,任何人沒有阻礙她與她親生父母團聚的權力。不管這個孩子跟了誰,她想去見她的爸爸或者媽媽,撫養孩子的一方,應該滿足她的要求,去見自己的敵人,這對孩子是最大的關愛,在她幼小的心靈裡,她不是沒有爸爸(或媽媽)的孩子,對她今後的成長是有利的。

    有這樣一對年輕人,在他們的孩子四五歲時,由於男人有了小三,兩個人離了婚,女兒判給了女方,兩個人是鄰村,相隔四五里地,女方帶著孩子回了孃家,孩子也就進了村裡的幼兒園,她怕離婚的男人來看孩子或把孩子接走,就對老師說了,如果孩子的爸爸來看或接孩子,千萬不能讓他見。老師自然得負這個責。孩子的爸爸雖然混賬,但孩子畢竟是親生的,能不想嗎?來到學校,老師也不敢讓他見孩子。孩子對爸爸也有印象,見別的孩子的爸爸去接,自己每天就只有媽媽來接,就問:我爸爸呢?她答:你爸爸死了,被車軋死了。孩子就哭了,哭著說: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她也哭了,哭的好傷心,最後只好說:爸爸出遠門了,明天就回來。女兒的臉上才有了笑。當天晚上,她撥通了那熟悉而又好長時間沒拔的電話號碼。

    孩子雖然沒有了一個完美的家庭,但不能讓她沒有父愛(或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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