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圖紙發放制度:現場工程師代表負責向監理單位發放施工圖紙並做好圖紙發放記錄,記錄清楚發放圖紙名稱、圖號、份數、接受單位、接受時間及接受人簽字。由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圖紙進行稽核後向各個施工單位發放。各個施工單位接受的圖紙必須有監理單位蓋施工圖紙專用章。
4、圖紙會審人員:下列人員必須參加圖紙會審
建設方:現場負責人員及其他技術人員;
設計方:設計院總工程師、專案負責人及各個專業設計負責人;
監理方:專案總監、副總監及各個專業監理工程師;
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專案副經理、專案總工程師及各個專業技術負責人;
其他相關單位:技術負責人。
5、圖紙會審時間控制:設計圖紙分發後三個工作日內由監理負責組織業主、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設計交底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由建設單位或監理負責組織上述單位進行圖紙會審。
7、圖紙會審會議由業主或監理主持,主持單位應做好會議記錄及參加人員簽字。
9、圖紙會審記錄由監理負責整理並分發各個相關單位執行、歸檔。
10、圖紙會審可採用全部圖紙集中會審、分部圖紙會審、分階段圖紙會審及分專業圖紙會審,具體會審形式由監理確定。
11、各個參建單位對施工圖、工程聯絡單、及圖紙會審記錄做好備擋工作。
12、作廢的圖紙設計以書面形式通知,各個施工單位自行處理。
3、圖紙發放制度:現場工程師代表負責向監理單位發放施工圖紙並做好圖紙發放記錄,記錄清楚發放圖紙名稱、圖號、份數、接受單位、接受時間及接受人簽字。由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圖紙進行稽核後向各個施工單位發放。各個施工單位接受的圖紙必須有監理單位蓋施工圖紙專用章。
4、圖紙會審人員:下列人員必須參加圖紙會審
建設方:現場負責人員及其他技術人員;
設計方:設計院總工程師、專案負責人及各個專業設計負責人;
監理方:專案總監、副總監及各個專業監理工程師;
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專案副經理、專案總工程師及各個專業技術負責人;
其他相關單位:技術負責人。
5、圖紙會審時間控制:設計圖紙分發後三個工作日內由監理負責組織業主、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設計交底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由建設單位或監理負責組織上述單位進行圖紙會審。
7、圖紙會審會議由業主或監理主持,主持單位應做好會議記錄及參加人員簽字。
9、圖紙會審記錄由監理負責整理並分發各個相關單位執行、歸檔。
10、圖紙會審可採用全部圖紙集中會審、分部圖紙會審、分階段圖紙會審及分專業圖紙會審,具體會審形式由監理確定。
11、各個參建單位對施工圖、工程聯絡單、及圖紙會審記錄做好備擋工作。
12、作廢的圖紙設計以書面形式通知,各個施工單位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