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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豆子君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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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酒駕15
消費者索賠權
消費者索賠權,是指消費者保護法確立的消費者基本權利之一。又稱求償權。1969年由美國政府提出。其內容是隻要商品和服務的提供者在客觀上造成消費者人身、財產或榮譽上的損害,不管主觀:是否有過錯,受害者都有權要求賠償或其他救助的權利。這種權利不同於傳統民法中的損害賠償制度,加強了對消費者的特殊保護,加重了生產經營者的責任。
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具有以下的內容:1。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2。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 3。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4。選擇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挑選、鑑別、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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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雁形目1
消費者有權根據自己的需要、意向和興趣自主選擇滿意的商品或服務的權利叫消費者的選擇權。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具有以下的內容:1。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2。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 3。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4。選擇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挑選、鑑別、比較。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為《消法》)第11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所以,根據此規定,消費者的索賠權包括以下內容:
1.超時服務索賠權。2.延誤使用索賠權。3.精神損失索賠權。4.贈品質次索賠權。5.“三包產品”超期索賠權。6.商品退貨索賠權。
選擇權是指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的權利,不能強買強賣,索賠權是指消費者購買商品後,由於商品的原因造成傷害可以要求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