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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喬國慶燒炭翁

    萬事皆有法,法是規律或者依據規律制定的一些規則。規則不一定是規律。道可道非常道,規律和規則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 2 # 沃克特爾

    對。萬事萬物皆是客觀存在,皆在運動,並有執行的客觀規律。因此,萬事萬物皆有法,皆有執行的客觀規律,是對的。

  • 3 # 蒼耳子78413762

    你這問題只是狹義上的法。那麼,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幾句中的法含義與問題中的法就不一樣了。

    此問題提得不太明瞭!

  • 4 # 節度使95

    你這兩句話哪湊來的?道法,道是道法是法,道是世界觀,法是方法論。例如,因果是世界的基本規律,人事不脫因果,但我們能利用因果律來解套的手段這是方法論。

    萬物各有道,天道大道之下只有公,因為公所以有因果律,你用萬物各自的道處理問題這是法、方法。

    古文“萬物”只指有生命的物,萬事也是指人事,人間道說人事。人說“萬事萬物皆有法”這句話主語必定是人,說萬物有道更準確。“萬事萬物皆有法”這句話勉強能解釋成萬物按自己的道生長收藏、這過程中各有各的方法論。不過法並不是規律,道受綜合因素影響再決定法。道不等於一定之規,所以法無定法。

    這跟管理一個道理,管理因時因地因人因勢制宜,人的思維本質能溝通當然道在,方法論是靈活的這是道下行法。我們制定制度,你能說這是管理的方法,制度因時因勢而變更是據道變。道變法變是規律,是因果律,但這不是法。法是具體的手段。

  • 5 # 鏡花水月128063329

    晨行明光 晚時牟陽 可動之人一切生命不動之物 能鑑蒼生之律 未謀之來之星 可能之能未能之要 任人為賢 天地大身 人不為邪以 邪不能偉任 一朝錯千古哭 正行之天道人受之於還 能庸者之胸 能力國之尚 方為不另圓奇之大 仁者之人理生之道 死後居王 歷朝脫即骨外鵬居四海為家 能家之人方嫁之天地 為許可人生死何懼

    晨時太陽明光之機 晚時目陽之夕 可動的人是一切生命不動的是對物質的答案 能在這之中見蒼生之規律 能未來謀來時的星晨 可能的是之能力的需要未能的是可能之要 都是任人為賢 才顯天地大身 人不能為邪道以身 而邪不能在偉大中任居 一旦錯了就是千古哭 所以正行的天道人才能還與一切 能以庸者的胸懷 能力才能在國中尚在 方法不吝嗇圓通的奇為之大 仁者中人理論生之道 方死中絕望中能居王者 厲朝脫開的理解即骨外群居 以四海為家 能家之人才能許身天地 為許身可人之中生死有那麼懼怕嗎

    這就是規律中的顯現 能為之人才能居首心

  • 6 # 合競共贏

    萬事萬物皆有法,法即規律,當然是對的。但是不同宗教信仰、文化背景的人,對萬事萬物的規律卻有完全不同的認知,也就產生了萬事萬物是否有規律的質疑?

    華人經常用陰陽的相生相剋與對立統一,刻畫世界萬物的發展和演變規律。但是,由於對陰與陽是否平等有不同看法,對萬事萬物的發展規律就會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是陰陽平等的發展觀,其基本觀點是陰陽平等、既不唯陽也不唯陰。萬事萬物的發展規律就是陰陽動態平衡,陰陽永遠保持對立統一,不可能從“對立”到“統一”。這就是中國道家的陰陽平衡發展觀。還有一種陰陽不平等的發展觀:陰陽不平等,唯陽或唯陰。萬事萬物的發展規律是陰陽不平衡,陰陽從對立到統一,或是統一於“陽”或是統一於“陰”。而中國儒家“天尊地卑”的陰陽觀,就是一種統一於“陽”、陰陽不平等的發展觀。

    古人這種陰陽不平等的發展觀,現在則表現為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對立,它們對同一現象往往給出不同解釋。例如,人有生老病死,這是自然規律,視乎沒有爭議。但人死後是否有靈魂,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有完全不同的觀點。唯物主義認為人沒有靈魂,而唯心主義則認為人有靈魂。儘管人體的消失,但人的靈魂昇天永存。有趣的是宇宙中的恆星也有生老病死,而且在它死亡的某個階段,會向空中噴發很多物質,而這些物質集聚後產生新的星球。我們並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人的靈魂昇天永存,但恆星向太空中噴發的物質過程,卻讓我們將兩者聯絡起來。

    總之,萬事萬物皆有普遍規律和法則。但人們的文化和信仰不同,認知自然的能力有限,並沒有就這個問題達成共識。

  • 7 # 山神001

    法則可通於規律,所以,簡單的理解,法即規律。

    但,"法"可擴充套件為法術、方法、法律等等。因此,法比規律略寬泛一些,也就是萬事萬物皆有法可比萬事萬物皆有規律,使用的機會更多些。比如,烏鴉向瓶中投石喝水的故事,說明萬物皆有法。這裡就可使用法。但不宜用規律。

    另外,感覺上講,法一詞出現的比較早。規律更現代派一點兒。

  • 8 # 董事長慢慢懂事慢慢長

    萬物皆有法。

    是所有科學,學說立論的源頭。也是人們要求確切瞭解、把握自己身外世界的樸素願望。

    而且人們是這樣想,也是這樣做的。

    首先,要具體的描述我們所面對問題。

    大約有三個方向。

    一是確切的理論。比如近代的科學技術,生活的經驗總結。一般的,可以相對靜止的應用於現實工程,有固定下來的公式,步驟可以參考,比較。

    二是需要類比,在現實中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靈活地運用自己理論以明白當下的問題。如中國古代的陰陽學說,五行學說,八卦理論。

    三是,我們的規定,假說,以及理論分析前的正方向選擇,次要矛盾的忽視。

    最好是三者結合起來,同時運用。就像是道德經中的“事善能”。

    古代的中國,其科技沒有發展出來現代的科學推理,數學,但是在當時的條件下,發揮二,三條的努力,已經遠遠超過了同時代的對手,創造出來璀璨奪目的中華文明,領先世界幾千年,這是值得每一箇中華兒女驕傲的。

    滿則損,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同時也約束了華人民智慧的發展。雖然前賢也提出來了科學的發展方向,但也被人為的阻止了。

    失之東隅,得之西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要奉行“拿來主義”,積極引進西方科學技術,分析方法,以此為極點,發展更多的科技,分析方法,科學理論,充分發揮我們所固有的類比能力,更加充分的拓展我們的實際運用能力,創造出來一個又一個的人間奇蹟,重新回到我們原來的位置。

    中國的古文化深刻地受到易經的影響。

    在春秋戰國時期表現的更為明顯。

    老子曾經說過,取天下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孔子說過,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止於至善,在於親民。

    封建社會的精英人物大部分只是將其運用於社會,軍事指揮,用於歌功頌德,沒有俯首甘為孺子牛,造成實際的推理,應用數學,造成各種各樣的機器,反而諷之以奇巧淫技,大力加以打壓,造成近代百年的恥辱。

    於個人而言,要明白自己處於某種狀態,有某種心理,採用某個途徑,運用某個方法。

    迷惑與堅持常常是一體的。

    做事情的極致常常是要壞事的。

    理論總是少於行動的。

    知道做事情的種種方法,就容易有所堅持,就會有收穫。

    有收穫的才是正常的,否則就是妄作,難免要磕磕絆絆,心裡不免要後悔,有時還會心裡隱隱作疼,不得不去補救。

    坤卦,熟悉的工作。

    其堅持是安全,資料的完備。

    其方法是既成的方式。不要過分追求技術的先進,不要過分糾結於個人的精神面貌,個人的資質,缺點,否則事情反而不好做,進行不下去。

    其常態是,做好程式式的彙報,防止因為交流不暢產生錯覺,以至於現場的工作,環境佈置無法落實,安全措施沒有做到,工器具不夠或者位置不當。根據任務建立必要的,必須的專用工具,組織必要的方案,制定針對性的技術措施,建立必要的後勤保障,固定必要的人員採用既定的辦法防止危害的產生或者發展。

    其事情的根本在於,技術的標準,組織的職能設定,檢驗標準是否落實。

    常態與堅持不應該產生矛盾。即收穫與原則不應該產生衝突。否則就是大迷。

    當堅持不能夠理解,明白,迷惑就產生了。這時候,依其道――損。可以稱之為簡,或者至善。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這麼好就怎麼來。

    生活中處處都是學問。

    世事洞明皆文章,人情練達皆學問。

    書到用時方恨少。

    所以把一個事情以堅持,方法,要求,標準細分,造成解決問題的框架。

    把理論以定義與規定,規律與拓展,方式與推導細分,造成脈絡清楚。

    把成功以社會的規則加以固定,在此框架下,明白一個方法對應一個特定的後果。才能夠在社會上,遊刃有餘,得心應手的按照實際條件解決問題。

    在此基礎上,能夠因果顛倒之人,就是這個世界的弄潮兒。

    學習自己面臨問題的近代科學,做出計劃書,自己的行動加以規範,防範錯誤,就容易做小的成績。

    當然,開始的時候肯定不是盡如人意。

    堅持下去,就會進步,不自覺的就學會了好的方法。

    這也是立本的方法。君子務本,本立則道生。同時,進步與既定的要求兩者所共同造成的任務,困局,給自己的生活構成了一定的秩序。

    秩序是天國的第一要義。

    所以,幸福就在自己的身邊,就看你願不願意放下自己的身架,心甘情願的皈依在幸福膝下,像一隻潔白的綿羊,自由自在遊戲在天國的草原。像一個快樂孩子,盡力做自己能做的事情,壞則改之,對則悅之。

    萬物皆有法。找到它,用心,這是一種快活的遊戲。每一絲明悟,都是一份上蒼的禮物。我心光明,復夫何求?

  • 9 # 晴之黎明

    法有很多種含義,所以法一般不單獨來用,往往會擴充詞來指示不同的意義。

    如法律,法則,法規,效法,取法,辦法,方法等。

    法所指的是事物間的因果聯絡,瞭解了事物的因果,本末,先後,也就能明瞭其法。明瞭其法,也就能以法來指導方方面面的事情。

    所以法的不同方面的定位詞,就是以其法來指導各自的事情。

    萬物皆有法,即是說萬物都有它的因果聯絡和本末先後,稱之為規律其義稍有所偏,卻也基本算作通識。只是更深一步理解的話,我認為:

    法的內涵是求得萬物之真,而規律只是由真的某種表現抽象出來的知識。如是觀之,法還在規律之上。

  • 10 # 包包170952078

    錯。萬事萬物皆是規律的法,法或稱法門是規律的門戶或稱立場。如,一個死物銅或鐵與一個活物人在宇宙中的個體立場與遵循的規則與方法是不同的。規律是著眼全域性整體性,法是著眼個體區域性性與全域性關係的最佳協調位置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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