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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克萊得分爆炸裡遠勝喬丹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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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824紀念日

    這個問題完全是給我湯神招黑啊!不用說現代籃球,即時放在清代,喬丹也會是每個球隊的首選。但從得分能力來看,喬丹可以說是無解的存在了,並且在30年前,那個比賽節奏更慢,身體對抗級別更高的年代裡,場均拿下個30分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知道那時候一支球隊整場比賽下來,也可能就只得個8、90分,與現在動輒120分以上的得分完全不在一個級別。當然,湯神的球風也比較獨樹一幟。佛主幾乎吧投射做到了極致。出色的得分爆發力也在現役球員中名列前茅。以3D球員出身的湯普森,將3D屬性做到了極致,而勇士的體系也讓湯普森打起來更加輕鬆。湯普森的親和力也讓他的代言品牌大獲成功,因此湯普森絕對是大多數球隊喜歡的球員。但影響力和天賦上來說,任何人都不要和喬幫主比,謝謝。

  • 2 # 這波不吹不黑君

    我滴天啊~這種問題的答案肯定是幫主了!

    完全沒有可比性!大家都知道,克萊是總冠軍非常棒的一塊拼圖!而喬丹則代表著總冠軍的核心!江湖傳聞這麼一句話~有神選神,無神選鯊!可見喬老爺子的實力有多強。

    話說在現在的籃球體系,更注重小球戰術,勇士隊就是打傳切,空位三分或者中距離等等。但是在關鍵時刻還是待靠杜蘭特的單打來直接解決問題!這就回到了籃球的本源了,那就是個人能力!每一個球基本上就是靠個人能力進的球,很少是靠隊友的神助攻,所以在這一點上,就個人能力上肯定是喬老爺子比克萊厲害了!

    雖然現在的籃球時代注重三分!而克萊也是三分穩準狠的一個!但是要知道,喬老爺子之所以沒有三分,而是他們的那個時代不注重三分,更注重命中率和效率,喬老爺子的中距離命中率比現在的三分命中率高的太多了,你說在那個時代喬老爺子會選擇投三分還是中距離呢?如果喬丹在現在的這個年代,只要他肯練,三分命中率肯定也會達到聯盟頂級的水平。但是不吹不黑,喬丹的時代和我們現在的時代相隔太遠~無法比較,不能吹,不能黑。

    但是就論在我們現在這個籃球時代!一個球隊的老闆肯定會選擇喬丹作為球隊核心!

  • 3 # 爽哥看球不任性

    有哪支球隊會拒絕巔峰的喬丹?

    同為分衛,但克萊和喬丹是完全不同屬性,喬丹持球終結能力可以說是無解的,但是克萊的無球跑位也同樣出色,但要從二人中做出選擇,沒有球隊會拒絕巔峰的喬丹。

    克萊勝在無球跑位和三分球

    不得不說,克萊是現在每支球隊都希望獲得的球員,其良好的3D屬性以及不佔用球權的能力屬於聯盟上層,職業生涯場均19.2分3.4個籃板2.3次助攻並且擁有42.2%的三分命中率,得益於勇士的良好體系,克萊也曾經創造過多項得分記錄,但是克萊的得分爆炸力需要有先決條件,那就是球隊體系。

    喬丹勝在多方面,克萊無法企及。

    關於喬丹的能力已經無需多說,如果說不如克萊的就是職業生涯32.7%的三分命中率,但是拋去這一點,喬丹是克萊無法企及的。九次一防說明喬丹的防守能力遠勝克萊,而他的持球終結能力要遠勝於克萊,當克萊需要球隊體系完成終結的時候,擁有喬丹的球隊把球給喬丹就行。

    因為克萊的性格和打球屬性,確實令眾多球隊很難拒絕他,但是面對巔峰的喬丹,應該沒有球隊會放棄。並不是克萊不優秀,而是喬丹太出色!

  • 4 # 學長侃球

    首先,我很喜歡克萊,克萊的無球以及投射能力,絕對稱得上是歷史級別的。而且得分爆炸能力的確很強,單節37分、三節60分,湯神的這些表演的確讓人印象深刻。

    但是,你要湯神和喬丹比,實在是有點過了。

    別說現代籃球了,縱觀NBA歷史長河幾十載,無論在哪一個年代,哪一種風潮之下,任何一支NBA球隊,都想擁有喬丹,更別說還是巔峰喬丹。

    喬丹手握6個總冠軍戒指,而且總決賽保持著全勝的記錄,6個FMVP。(這也就是大家經常爭論詹姆斯和喬丹誰更偉大的一個分歧點,畢竟喬丹總決賽未嘗敗績。不得不承認,這其中有運氣、有隊友、有各種因素,但也同樣證明了喬丹的強大。)

    5個常規賽MVP。在這一項上詹姆斯是4個,科比1個。

    職業生涯15年,其中10年是NBA得分王,職業生涯場均得分30.1分,注意這可是15年的職業生涯的場均得分。這得分能力不是爆炸,是能長時期的爆炸輸出。

    最後再囉嗦一下,我很喜歡湯神,但是無論是從天賦條件,還是在球隊的地位,湯神都和喬丹差距不小,你看即使是被稱為天選之子的詹姆斯,也都表達過,他的職業生涯的目標是追逐“芝加哥的那個Wraith”,詹姆斯也只敢說追逐,並不敢說超越。

  • 5 # 條子侃球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巔峰喬丹是世界上任何一個球員都沒有辦法比擬的,如果在同等條件下,沒人會拒絕巔峰喬丹,而簽下湯普森。上世紀籃球體系和現代籃球體系的差別在於,現代籃球體系中攻防轉換的速度更快了,身體對抗沒有那麼激烈了,更加註重投射能力,而就在上個世紀那種高強度的身體對抗下,喬丹剛剛進入聯盟的1984-85賽季,場均得到28.2分6.5籃板和5.9助攻,命中率高達51.5%;而可以作為喬丹巔峰賽季代表的90-91賽季,喬丹場均得到31.5分6.0籃板5.5助攻,命中率更為恐怖達到53.9%,並獲得當賽季的MVP,率隊奪得總冠軍並當選FMVP。

    實際上從喬丹的第三個賽季開始,直到完成第一個三連冠,喬丹的場均得分都沒有一個賽季低於30分,幷包攬全部的得分王和所有的最佳陣容一陣,87-88賽季至97-98賽季則全部入選最佳防守陣容一陣。

    再次強調,沒人會拒絕巔峰喬丹,把喬丹放在現代籃球體系中,也是30+的存在。

    對於湯普森,在勇士隊中的地位已經不用多加介紹了,小編認為如果沒有湯普森,也不會有勇士這幾年的成就。湯普森往往是勇士隊最容易忽視也是最不能忽視的點。佛祖的無球跑位和精準三分,湯普森是一位不佔球權,接球就能投的無球大師,這樣的球員誰不愛,還有這超強的得分爆炸力,根本就是巨星身邊的殺手;而且湯普森有著出色的防守能力,綜合來說是一位攻守兼備的球員,在現代籃球體系中,是每支球隊都非常需要的關鍵一環。明年夏天一旦湯普森與勇士續約未果,那麼一定會引來聯盟各隊的哄搶,大家拭目以待。

    但是湯普森仍然還是無法與喬丹相提並論,無論是天賦、實力以及個人影響力,都是沒有辦法和喬丹比較的,沒有球隊會拒絕巔峰喬丹。

  • 6 # 看看球聊聊天

    額,這從何說起!這麼多年了,喬丹穩居籃球之神寶座,湯神雖然也是神,但是在籃球領域他跟喬丹的差距還是很大的。我看題主提到一個現在的籃球體系,是強調團隊力量大於個人能力。湯普森恐怕是最好的體系球員,不佔球權,得分能力爆炸,絕對即插即用。但是題主恐怕忽視了一個問題,任何先進的籃球體系都建立在超凡的個人能力之上,這二者根本不是對立的關係,而是相輔相成的辯證統一。小球不是最近四年才打,但是是這四年才真正被髮揚光大,沒有這些天賦滿滿的球員,勇士隊也達不到這個高度。有一種球員叫體系撕裂者,顧名思義,這種球員能夠把對手近乎完美的體系撕裂一個大口子,讓你顧此失彼,體系崩塌。喬丹無疑是這些球員中的佼佼者,靠的就是近乎完美的技術和超強的身體天賦。拿湯神跟喬丹相比,就跟拿最先進的常規武器跟核武器比差不多,相信無論是誰都會選喬丹吧。

    再說喬丹的得分爆炸力,72分可不是說刷就刷來的,單賽季場均37.1,職業生涯場均30.1分不是什麼人都能得到的。而且這個資料是在聯盟場均得分80-90分的基礎上得到的。當年有一個著名的“喬丹規則”,就是說其他球隊已經放棄防死喬丹的想法了,只讓他一個人打,打贏我沒辦法,就是不能讓別人開。當年喬丹也不是沒有體系,當時他們打的是三角進攻。說起來有點懸,很多球員也搞不懂,羅德曼就搞不懂,他直接說“我只知道搶下籃板交給喬丹就可以了。”其實當時的這套體系是建立在強硬的防守大環境下的,大家把很多精力都放在防守上,這樣個人的能力就被凸現出來,因為很多時候,大家得不到很舒服的出手機會。

    現在聯盟鼓勵進攻,吹罰很嚴,動不動就體毛犯規。我想,以喬丹的個人能力,在現在的防守體系下,完全可以做到如入無人之境。可能還有人會說三分的問題,當年三分並不是常規武器,得分佔比遠低於現在。喬丹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內線腳步和中距離投籃上,那時候的籃球理念是“距離籃筐越近,命中率越高”。學籃球的時候,教練就把你狂練三分的念頭打壓下去了,中鋒出來投三分在以前叫不務正業。以喬丹的天賦,如果他想,三分是一定能開發出來的。

    我不是老流氓的球迷,也不是遠古吹,但是有幸經歷過他的生涯末期,只能評價一句“確實厲害,迄今為止沒有超過他的”。

  • 7 # 李洛王

    看了各路大神的回答,我覺得大家沒有把握住問題的關鍵資訊,我們先來分析問題。現代籃球體系下,何為現代籃球體視?通俗點就是可以為球隊吸進,可以打出勝率,可以配合,大家相處成一家人,美滋滋,樂呵呵,有快攻,任何人都可以控球組織,任何人可以投三分,五個位置的人可以各種輪換,多好!

    第二個資訊,NBA的球隊,NBA已經變成了純粹的商業聯盟,一切為了money!那麼如何才能擁有更多的錢呢?多得冠軍!

    回到問題,巔峰的喬丹固然厲害,神一樣的男人,掌控了NBA整片天空的男人,但是是什麼體系下造成的呢?可不是現代籃球體系吧!那個年代的資料特別均勻,每個位置上的得分、助攻、籃板等等均是特別明顯區分的,況且在喬丹的那個年代,巨星也有不少,但是巨星歸巨星,可嘍囉也不少吧,況且差距可不是一個世紀這麼簡單的,因此喬丹的牛逼,是離不開隊友的幫助的。絕不是自己,喬丹是在公牛的戰術體系下封神!沒錯,他是最好的SG!沒有之一!

    來談談克萊!勇士冷麵刺客,微微一笑,刀已入鞘,手起刀落人抬走,爆炸的得分能力,絕對是每個球隊的噩夢,關鍵是得的分都是3分啊!多疼!我不說資料,因為我還得去查資料,我就說直觀的感受,可以說,湯普森除了運球在NBA略遜一籌,但是他適應體系能力超強!

    直接回答問題:如果我是球隊老闆,我選克萊,原因有三:

    一、資金空間問題,喬丹即使合同到期,那些有錢的球隊會瘋搶的,我何必去湊熱鬧,再說了,人家公牛會鬆手讓其離去嗎?

    二、現代籃球體系下,我要讓球隊有一個大個帶著四個小個子打,我稱其為“人者無敵”打法,(具體解釋可私聊我),四個位置相互轉換,克萊的防守不錯,可以防守在這個位置上的球員,哪怕是喬丹,況且在我省下一大筆追喬丹的費用之後,我可以籤幾個短合同,哪怕一個賽季,就是要搞垮對我有威脅的球員!(陰險)

    三、若我簽下喬丹,我駕馭不了他的氣場,那麼我的其他球員也是一樣,如何讓球隊容在一起,畢竟我隊內都是很一般的球員啊!球隊的化學反應好了之後,一切奇蹟都會發生,我要的是真正的兄弟籃球!經過幾年,說不定我的球隊主力共同成長為超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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