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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早上,鄭州市一老人躺在一輛紅色保時捷車輪旁,向車主索要5000元錢。眾多市民看不慣這種情況,紛紛為車主證明沒有撞人,並指責老人。多名市民上前將老人拖離車輪,讓車主離開。隨後,老人自行起身,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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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耕田仔2

    老人碰瓷,直接是她的家人,兒子,女兒 無能,所以建議這個老人及其家屬,取消享受國家惠民補貼政策待遇,如養老金保除,醫療保險,各種國家待遇政策,她的家屬,如兒子,女兒,孫子也取消國家惠民補貼政策,孫子上學由免費變成收費,並且是每個學期收費不得低於1200元人民幣,若其家屬取眾鬧事,列入黑名單,採取一切嚴例行動措施打擊不法分子,確保破壞社會道德 和諧和文明得到平安。

  • 2 # shu142559085

    對這種歪風邪氣應重拳打擊,朗朗乾坤邪終將不勝正,如果他的子女加入無理取鬧,那就更加嚴厲打擊,翻倍懲罰,一切國家惠民政策不能享受,已經享受的全部取消,其子女入學嚴格限制條件,參加工作嚴格審查,已參加工作的一律解聘或重新考察,說大了敗壞堂堂五千年道德文明歷史,敗壞我華夏五千年禮儀歷史,說小了沒有家規,沒有家教,沒有道德,底線淪喪,和牲口沒有區別。

  • 3 # 律師獨角獸

    這事要為河南群眾鼓掌,說明群眾的眼睛也是雪亮的,群眾也是有正義感的。最後碰瓷的老太太自己爬起來走了,也不知道這種人臉皮怎麼這麼厚。

    先說這老太太,據現場群眾反映,老太太碰瓷也不是第一次了,基本上每月一次。這要是碰瓷個外地車,河南人民的名聲都被她敗壞了。另外,既然是慣犯,警察蜀黍總要有所處理吧,不能由著她這樣任性,非要躺人車邊上不起來。這可是用生命碰瓷,拿肉體搶劫啊。

    再說車主,這車主也是夠倒黴的。開個豪車就被碰瓷。萬般無奈之下願意給她500塊,只可惜碰瓷的老太太胃口太大。其實車主遇到這種事情,果斷報警,把這事交給警察蜀黍好了。

    第三來說下旁邊的市民。整個事件中最值得誇讚的就是旁邊的市民。他們自發把老太太抬走,可謂是見義勇為。尤其他們三觀極正,明確表示不能慣著碰瓷的,贊一個

  • 4 # 姬鵬

    有媒體報道,河南鄭州一老太“碰瓷”保時捷車主時,被周圍憤怒的市民“齊心協力”抬到路邊。據悉,老太“要價”5000元,車主拿出500元欲讓她爬起走人,一旁的市民看到後,攔住車主“給錢”的行為,稱不能助長這種“歪風邪氣”。於是,一場“訛詐事件”就被瞬間摧毀,所謂的“邪不壓正”成功逆襲。

    坦白講,對於“碰瓷”,“訛詐”的路數,早已見怪不怪。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絕大多數“碰瓷者”和“訛詐者”是摸準人們“息事寧人”(給錢)的態度,尤其對於那些穿名牌,開豪車的人,他(他)們更是氣焰囂張。所以,與其說是碰瓷者們“人性幽暗”,不如說是“給錢者”態度柔弱。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正是人們總是心存“不想惹事的邏輯”,才讓“碰瓷者”和“訛詐者”有機可乘。如果,“碰瓷者”和“訛詐者”在具體的糾纏中,很難得到利益,想必他(她 )們就會收手。就如老太“碰瓷”保時捷被抬走事件中的圍觀市民所說:“不能助長這種歪風邪氣”。只有“以惡制惡”,讓他(她)們知道利害關係,才能徹底從源頭上制止“碰瓷和訛詐”。

    當然,就老太“碰瓷”保時捷被抬走這件事情,很大程度上實證了“公共意識”的關鍵作用。既然人們知曉碰瓷者屬於“職業性”的,那麼就應該站出來捅破事實,阻止這種訛詐行為的施展。過去,我們在談論“碰瓷”和“訛詐”,總是站在道德的層面,對個體行為進行解構和反思。

    可實際上,就對抗“碰瓷和訛詐”,一個更為重要的力量卻是“公共意識”的存在。我們可以試想,如若不是市民們的“齊心協力”,想必保時捷車主也很無奈,除卻用錢解決,並沒有什麼好的方式,起碼就現在的大環境來看是這樣的。但是,當市民們站出來對抗時,似乎就讓糾纏有了轉機的可能。

    當然,我們所強調的“齊心協力”,主要不在“集體抬人”上,主要是人們的意識上。我們很容易能想到,如果“公共意識”中存在一種集體對抗的力量,那麼類似的“碰瓷和訛詐”就會變得越來越少,起碼在“對應的規則”完善之前,這應該算最好的方式,甚至這也是推進“規則完善”的一個程序。所以,就對抗訛詐的“公共意識”,這幾點我們要搞清楚。

    其一:公憤這種力量要“常態化”,而非忍無可忍才出招。

    就如老太“碰瓷”保時捷被抬走事件中的市民所言,老太屬於“職業碰瓷”,這次算是“公憤”被激發。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就好像這是一次“小機率事件”,在“碰瓷”的層面上算是意外。所以,這不能算是“正義”的徹底勝利,也不能稱之為完全意義上的“邪不壓正”。

    只有,當人們的“公憤常態化”,成為一種“公共意識”,或許才會對“碰瓷者”和“訛詐者”形成絕對的抵抗,要不然這僅算是一次僥倖的對抗勝利。事實上,我們很清楚,道德上形成的圭臬看似敏感,實則也軟弱。這就導致在一定程度上,只有忍無可忍的地步,人們才會站出來保護道德的底線。

    但是,這種時候已經有些晚,因為很多人早已被坑過,被訛過。所以,要想有效的對抗的“碰瓷者”和“訛詐者”,就應該調低“公憤的閥值”,讓其成為一種常態化意識。只要有不堪的行為存在,惡俗的事情發生,就要及時的開啟對抗模式,而非被欺凌到面目全非的時候,才狼狽出招。

    其二:“息事寧人”的處世態度,容易激發弱勢群體中的惡習。

    無論是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都有對弱勢群體傾斜的約定。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人們好像根本不在乎約定的“雙向性”(權利和義務),這就導致“弱者有理”被濫用。如大都市裡的“碰瓷和訛詐”,絕大多數時候,人們為了息事寧人,不浪費時間,才導致“碰瓷者”和“訛詐者”有生存的土壤。

    當然,我們也能清晰的看到,絕大多數“碰瓷者”和“訛詐者”也都是弱勢群體。一般而言,老人群體中,類似的問題比較突出。所以,才會形成壞人變老的世俗認知。事實上,這種認知帶有一定的歷史決定論,並沒有從眼下的環境中尋找解決之道。

    從某種意義上,這種認知屬於一種“逃避性反思”,而非就事論事給出相應的解構。坦白講,無論是歷史性的遺留惡習,還是人性中的幽暗糾纏,最大的問題還在於約束層面的羸弱。如果,“碰瓷”和“訛詐”的代價會造成負累時,想必也就沒有人願意在死皮賴臉的“當壞人”。所以,對於惡行的剷除,從長遠來看最好的態度就是不要息事寧人,負責將會帶來更多糾纏。

    其三:有對抗公共環境中惡行的意識,才能最大程度上保護自己的利益。

    在以往的事件中,人們多數在抱怨“規則意識羸弱”。但是,就目前來講,在規則意識沒有完全建立起來的情境下,最有效的方式是建立對抗惡行的“公共意識”,只有如此,才能一定程度上保護自己的利益。如老太“碰瓷”保時捷被抬走這樣的事件,就是一種很好的示範。

    這種集體行為,不僅僅是打擊“碰瓷”和“訛詐”的過程,而且也是一種良性的引導。因為,在我們可觸及的生活中,對於“莫管閒事”已經根深蒂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這種冷漠讓很多人越來越孤立。我們可以試想,如若周圍的市民不伸手,不站出來,想必保時捷車主必定需要“破財免災”。

    所以,從根本上講,只有每個人爭取正義,心存規則,才能建立起更為良性的生活環境。在公共環境中,每個人只有站出來對抗惡行,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獲得自己利益不受侵犯的局面。想必這些人們都懂,但是更為重要的是,能不能行動,這更為重要。

  • 5 # 睿思天下

    碰瓷是目前社會中的一個毒瘤,代表著不勞而獲,惡意訛詐,橫行霸道,這種情形也不是隻存在一天兩天了,這樣的行為被放縱就是對於辛苦勞作,辛勤工作的人的一種不公平。這些人決不能放縱,應該加以嚴厲處罰。

    目前,在鄭州市,有一輛保時捷被一名老太太碰瓷,車主給他500元都不走,最後警察來了也是不走,非要賠償5000元,當時警察好像也沒辦法,最後旁觀者實在看不下去了,就合力把老太太抬走了。據說老太太基本上每個月都要碰瓷,簡直就是太無賴了,因此大家確實氣不過了,才將老太太抬走了。這個行為發到網上後,獲得了大家的一片讚譽!真的太解氣了,為河南人點贊!

    這樣的碰瓷誣陷事情幾乎過幾天都能在新聞上看到,難道對於這些事情就沒有辦法麼。建議對於這些人建立誠信檔案,只要發現一起,就被納入全國誠信黑名單。然後再見到這些人碰瓷或者出事故。只要是黑名單上的人,一律自己負全責,賠償別人損失,這樣的話,看還有誰膽敢碰瓷或者誣陷。這樣的體系最好快點建立起來,以應對高發的碰瓷誣陷等破壞傳統道德體系的行為。

    還有一點就是要加大警察現場執法的處罰權,特別是加強對於現場違反道德和輕微違法的強制執法權,以便迅速處理現場違法,迅速消除隱患,恢復交通暢通。好多碰瓷誣陷的事情,警察到場後也是到了就瞭解情況,然後就讓雙方協商溝通,這樣的處理效率有點低,然後對於碰瓷誣陷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也確實太弱了。

  • 6 # 青年菌

    “碰瓷”已經升級成為了一種無賴行為,連原來的一些最基本的模仿碰撞都不用了,直接往豪車旁邊一躺給錢就對了,反正她時間有的事,開好車的人時間也值錢,看你給不給!這不10月12日在鄭州還真就發生這麼一件碰瓷事件。

    大家再看下事件描述:

    老太太躺在保時捷車輪旁,不給我5000元我就是不走,車主沒辦法拿出500元想要息事寧人,結果被一些實在看不下去的市民給制止了,幾個人直接把老人抬起來拖到旁邊,讓車主開車離開,碰瓷老人也自行起身離開了,眾人都說這錢絕不能給,絕不讓這種歪風邪氣繼續下去。

    同時希望執法部門對於類似碰瓷行為加大懲治力度,因為她們的犯罪成本太低了,這樣會形成一種不良社會風氣而影響社會文明的發展與進步。

    要想社會上減少碰瓷的現象,司機朋友們必須要做的感覺可疑就報警處理,只要是這同一人有過類似行為的,不光不用賠一分錢,還要對碰瓷者進行拘留和罰款處理,對於屢教不改者由其家屬承擔一定連帶責任。

  • 7 # 揚東微步

    碰瓷這個詞讓很多車主聞風喪膽,這個行業在國內愈演愈烈,他們大多數都是為了錢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了錢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有些車主碰上就會選擇拿錢消災,多則上千,少則幾十幾百。

    影片中,老太太躺在保時捷車前不讓車走,周圍圍了一群市民。據車主表示,自己規規矩矩的開車,老人突然就倒在了車前,但對於這種明目張膽的碰瓷兒,自己也沒辦法。隨後車主撥打了120,救援人員趕到後老人死活不去醫院,隨後交警也趕來了,老人依舊不起來。

    車主表示:“我車子走著,啪的就躺在這兒,怎麼也不走,非要我賠錢。”大媽張口就要賠5000,小夥很無奈,最終鬆口說:“我給你五百現金,你現在走行不行?”大媽一動不動,大概是嫌棄錢給的少。隨後,就在車主和老人商量給她500元可不可以,並拿出500元現金時,圍觀市民早紛紛出手阻止車主的做法,並憤怒地說:“不給她,不給她,給她一百都算多”,隨後“齊心協力”把老人抬到了路邊。

    她今天是犯了眾怒了,周圍的市民不助長這種歪風邪氣!最後把她抬到路邊去了。太解氣了!對待這種歪風邪氣,躺在地上伸手要錢的行為,應該是讓人唾棄的!社會就需要正氣的人民群眾團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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