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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i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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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河尾閭
20年前的初戀,如果說你們還有相愛,那一定是假的,各自有了家庭,就不要再想見了,不但不要相見,最好把一切聯絡方式,都取消。也就是說,你斷絕和他的一切聯絡。
很多人因為同學聚會,同事聚會,導致了婚外情,實際上,這不是說你們還有愛,而是說你們趁著一個機會,來為自己製造一個浪漫而已,為自己的出軌製造一個藉口而已。
如果說20年是初戀,我相信你們是純真的,但是20年以後的你們,都是有理性的成家的人,不應該有這樣的想法。
初戀是美好的,但現實是殘酷的,你不能因為你有這樣一個初戀,而放棄現在的家庭和社會責任,一切和初戀重新敘舊都會產生很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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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百事可樂30581635
如果想證明是真愛,應該放棄所有的一切,淨身出戶,去找你的初戀摯愛。女方也應該淨身滾出原來的家,和她的初戀在一塊。這才是真愛!千萬別隻發賤發騷曖昧,只會讓現在家庭的另一方看不起。我老公的初戀就這樣,倆人偷偷摸摸聯絡,發賤!真讓我看不起,愛就應該在一起,最好可以死在一起。捨棄不了自己現在的一切,就乾脆。各滾各個,呸!女人永遠別當賤人男人別當賤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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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伊人憐夢
20年前的初戀,如果忘不了,彼此還相愛,都有家庭,還能相見嗎?
我的回答:能相見。其因有三:
(一)人遇即緣,何況20年的初戀?初戀,對每一個人來說,永遠都是美好而又難忘的。這是客觀事實,情感使然;忘不了,也是必然,畢竟20年,人生能有幾個二十年?更何況還是初戀!至於造成最終分開的原因有哪些,另當別論。(二)無論哪種原因,20年的初戀未能走進婚姻的殿堂,20年後的今天,一個完美的家庭各自呈現。忘不了,只是一種記憶的美好,一種青春的難忘。所謂的彼此相愛,應是想象中的當然,怎麼能代替20年的夫妻情感,耳鬢絲磨;還有養育子女,同甘共苦創業的艱難?相見,應是一種釋然,相互祝福,各自安然!(三)本著道德,家庭,責任和義務,20年前的初戀,即便真的相愛(除非特因外,有一方至今單身,仍未嫁娶),也應考慮己有家庭的一方,放手祝福,相見即是告別從前,而不應是舊情復燃。否則,玩火自焚,必遭良心和道德的遣責,社會正義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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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5933395131
學生時代我愛上了一個帥哥,不在一個地區,那時候是分配工作,我們相隔幾千公里,聯絡只能是靠信,連電話都沒有,一年後他給我來了一封絕交信,當時真的是痛的無以復加!無奈的同時也有些恨他!二十多年後我們要有了各自的家和孩子,和他見了一面,看到彼此都變成大叔大媽,平靜而友好的分開了,從此就放下了那份心,心中再也沒有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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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之平乎
相見不如懷念,見了你想怎樣,不見又會如何,君已娶,妾已嫁,如果認為當年互相錯過了,已經是錯,那如今相見是為何,是想錯上加錯?若不想再錯何必再見,珍惜自己眼前擁有的辛福才是最重要的,初戀是緣,沒有在一起這是命,是緣盡,舊緣盡新緣起,莫強求,最後送你陸游的《鳳頭釵》紅酥手,黃藤酒,滿城春色宮牆柳。東風惡,歡情薄,一杯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 春如舊,人空瘦,淚痕紅悒鮫綃透。桃花落,閒池閣,山盟雖在,錦書難託。莫!莫!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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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落單的燕子264
我認為可以見,初戀必竟是難忘的。但是如果都有了家庭,就要對家庭復責。別做對不起良心的事,別讓自己一時糊塗,反而毀掉一生的幸福,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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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生不言敗83327879
你確定你們還相愛嗎?那就你們各自離婚,組成家庭,不要一邊家庭,一邊婚外情,傷害無辜的人,不道德。我覺得還是別見別聯絡了,互不打擾是對彼此最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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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包絮
老舍先生說過,初戀是人生第一朵花,你不能輕易拋棄它。
青春期是個懵懂的階段,對感情濛濛朧朧,但第一眼的印象是很難忘的。
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但初戀成功機率是很低的。
各種各樣的障礙橫亙在兩人中間,社會的、家庭的、政治的、經濟的、無所不能地起著作用。
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甚至五十年,怎的鉻印是磨之不去的。
尤其在生活大半輩子過去後,退了休,清靜下來無所事事時,同學聚會,戰友聚餐,遇見了,未免心動。
但事過境遷,斯人已非昨日之人,還是收心養性,揮手告別為上。
不要死水微瀾,重憶舊情,找回來的,多半是麻煩,對夕陽下的餘輝,不要留戀。
有種說法,叫抓住最後的機會。有生之年,別留遺憾。什麼叫遺憾?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風十里不如你!
往事已如東流水,再去追它心更傷。充各自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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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吳鴻燕
這事情分年齡段討論,五零後六零後肯定都會說堅決不許見面來往,都按那個年代評論,七零後八零後……新潮流的年代的人就不那麼評論了,因為國家在發展,人們腦筋都轉彎了,資訊年代,誰也擋不住新的潮流,資訊這麼方便人與人聯絡不聯絡都是自己說了算的事,怎麼控制是自己決定,手機多方便啊?有真情擋不住,世上沒有決對的事情,是靠自己控制,素質道德都看自己的情況來約束,有雙方有家庭的情人不聯絡不見面那是文化大革命年代的事情,那還有情的呢,何況現代人能做到不見面不聯絡嗎?問這個話題的人是五零後嗎?太落後了,小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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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一個朋友的故事。
20年前,他們是大學同學,不是老鄉,那時,畢業分配,要回原籍,畢業就意味著分手。可是,他們在98年畢業的時候,誰都沒有提出分手。就這樣,他們都回到自己的家鄉參加工作。
20年前沒有手機,一個假期,沒有聯絡,直到工作後,女孩用公共電話給他打了第一個電話☎,她也給他寫過信,他回過電話☎,她一直以為他們可以克服困難一直到老的,可是10月中旬,再一次給他打電話時,他告訴她,你找個好的吧。她徹底崩潰了,一直哭著說了很多,直到手中的20元錢不夠付電話費。她知道,自從他說出那句話,他們完了。他們世界一片昏暗,在此後的一段時間,她也打過電話,但都不知道說些什麼,直到有一次,他拿起電話☎,口氣生硬地說了一句,你是誰呀?剎那間,她的心徹底涼了。她再也沒有勇氣去打電話☎了。但直到20年後的今天,那個電話☎號碼一直在她心裡,想忘記卻忘不了。
20年後,他和她都已結婚生子……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