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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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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時剛軍
其實,我們大家是活在一個法制社會的環境裡,離開法律法規的保護下,我們將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你已經是花甲之年或是古稀之年,你還有多少氣力去與人爭執。又有多少精力去辯解與吵鬧。
無論是中國的,還是國外的經濟還有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這個社會不經過人們的勞動,就會有人給我們吃飯穿衣住房。沒有,不光是中國沒有,就是國外也沒有。我們不是常說:國外養老制度多麼好與健全。這不錯,這是事實。但是這種事實,是建立在許多基礎上才會有社會保障。首先,西方國家退休年齡一般是在68歲左右。已經是實行許多年的制度。同時,對於失業人員的工作問題,是有社群義工形式給予的工作。也包括社團,企業,財團,私人,基金等提供的義工等多種形式的勞務而取得的退休後的社會福利。
中國目前經濟結構轉型,特別是網際網路經濟,網際網路創新,傳業等新型的產業,的確為我們的生活帶來了便利與實惠。但是不是說,所有物質財富都是靠網際網路就是解決的。我們不否認網際網路經濟帶給我們觀念的更新。國家有關部門對於新知識新領域新業務也有一個認識的過程。
騙子開始一定不會以騙子的面貌出現,也不會上來就被你識破的欺騙手法。其中一定會以一種看似合理合法的形式出現。在大眾得到甜頭的過程中,再實行金蟬脫殼等形式玩失蹤。如果是網上交易就方便玩失蹤了。這就是許多騙子善於玩弄的手法,那麼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人上當。
追究根源:一定是人性中,貪婪起到的作用。人性中的貪婪是一個人與生俱來的,這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我們往往不承認這個規律。但是貪婪的實現一定要有合適的機會條件。
由於人們後天的教育經歷對於貪婪這種人性的本源,是能夠受到約束與防禦的。所以後天的教育與學習閱歷是可以改變人性初始的本性。這也是受騙人群往往是教育學習與閱歷不豐富的人為主。同時,知識的更新也是一個人,一生中必須的追求。的確許多有知識的老人,也會被騙,其實際上存在知識更新的問題。當知識不能夠抵禦欺騙時,貪婪得不到控制時,被騙就成為必然。
我們可能存在一種誤區,這種誤區,也正是欺騙者,用來欺騙的理由。就是國家監管機構為什麼不管?為什麼不制止?其實監管機構對於欺騙也是有一個認識過程。其實甚至監管者也會被騙,這也不足為奇,只要人們沒有能力戰勝貪婪這個人性中的本質,受騙是必然的。同時,只有受騙達到一定的程度,造成一定的影響,這時欺騙事件才會由量變到質變的爆發。這時就會成為社會維穩的問題。也是欺騙成為詐騙的轉化。
這種欺騙與情親無關,其實許多欺騙開始往往並不知道,這也是常有的狀態。但是到後來不能自拔時,貪婪是不論情親的。所以我們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讓知識代替經驗和戰勝貪婪的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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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唐青廣西東興
獎金制度達到5%以上,平臺必須要有產生利潤抵消泡沫的能力。如果沒有,只能存活幾年而已,跟銀行差不多的模式,銀行放貸給企業家商家投資,賺取那個利率。平臺如果不拿那些錢來週轉投資拉動,那就慢慢就會變成龐氏騙局的平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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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年菌
消費返利這種原本只是用來給商品促銷的手段,卻因為一些人的巧妙應用,藉助人們愛貪便宜的心理,最後被引導進入它們設計好的陷阱。那消費返利也有正常促銷的,也有以此為幌子的,我們該怎樣識別騙人的消費返利平臺吶?
我們日常當中比較常見的有店鋪或超市積分返利或給贈品,還有一些購物多少減一定現金的,也有消費贈送後期服務的等等,網上的正規電商平臺也是非常普遍,比如說消費滿減、店鋪返券、節假日優惠、贈送禮品、贈送延保等等,這些都屬於正常消費返利的方式。
但大家可能發現正常的消費返利都是在自己商品的利潤基礎上,有一定期限和比例的進行饋贈,其最終目的是為了吸引更多消費者進行繼續消費,以最終可以銷售產品為目的。
而那些另有所圖的,可以很明顯有個特點就是返利高的離譜,甚至全返,尤其它們大多都沒有實體生產,只是電商第三方支付平臺,對於它們來說返出去多少都是純賠錢,這裡有人或許會說那某寶不也經常平臺搞活動發紅包嗎?大家一定要搞清楚,它們只是拿出極少一部分來刺激消費者參與,光平臺裡面的流水利息都足夠搞這些活動的。
消費全返,何來這麼大利潤回報,它們投資什麼行業有如此大的回報,再有你看到過哪個這類平臺真的進行過實體投資,利潤何來。這裡有人或許又說,那移動、聯通、電信交100贈100話費,不也相當於全返嗎?這個和全返完全不一樣,全返是交多少現金承諾最後返你多少現金,而運營商返的根本不是現金,只是對於他們來說幾乎沒有什麼成本的服務,別說返100話費,就是返500,我認為它們照樣有利潤。
有的平臺打著消費不止返利就永遠不會停,但大家可以仔細想一下,是不是消費越多他們的窟窿越大,這些窟窿靠誰來彌補吶?
這就引出了它們的真正要釣的魚,就是那些認為平臺正規可信,紛紛投資成為加盟代理商的投資者,他們為了拿到更高利潤就要繼續拉人頭,找更多的會員和代理過來,期間平臺還會以原始股金認購等方式騙取更多人投入資金。
大家應該可以瞭解如何區分哪些消費返利是騙子平臺了吧。單純消費可以,投資一定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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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洋網
“消費返現”這種形式看似能為消費者省錢,其實其中蘊含著很大的風險。日前,廣州市消委會發布了2018年第三季度投訴情況分析,特別提醒消費者警惕“消費返現”陷阱。特別是在雙11來臨之際,各類促銷活動條款解讀已經應接不暇,可別讓消費返現騙局“乘虛而入”。
市消委會介紹,近幾年,“消費返現”這種新興方式開始進入人們視線,主要特徵是透過網際網路第三方平臺介入,許諾消費者在平臺的消費額度部分或全部返還,引誘消費者不斷地投入資金。這種模式看似在消費,實際上是以高額返現作為幌子,來實現大量吸納現金的目的。這種嚴重背離了市場經濟規律的“消費”行為,風險極高,一旦商家出現資金鍊斷裂,參與者的資金將血本無歸。
今年5月,廣州公安官方微博釋出通告稱,成功摧毀“雲聯惠”特大網路傳銷犯罪團伙。據瞭解該,團伙成立廣東雲聯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並依託公司的雲聯商城,以消費全返等為幌子,採取拉人頭、交納會費、積分返利等方式引誘人員加入,騙取財物,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據悉,雲聯惠最大的“亮點”就是可以把消費者的消費金額全額返還。比如使用者在上面花5000元買部手機,平臺承諾,每天返還給使用者萬分之五左右,直到還夠5000元。很多人正是因為這種噱頭入了“坑”。
據瞭解,目前已有150餘家“消費返利”騙局平臺名單被曝光。消費者在參與此類活動之前,儘量透過多種渠道瞭解相關情況,比如上網搜尋、與家人朋友商量,或向正規機構的專業人士諮詢,以判斷消費返利活動的合法性,做出理性的決定。廣州市消委會同時呼籲,廣大消費者不要盲目投機、放鬆戒備,避免抱著僥倖心理參與“消費返現”。
那麼該如何識別消費返現騙局呢?
1.首先看看返利比例。
正常情況下,返利的比例都不會太高。如果返利比例超過了30%,尤其是某些平臺甚至聲稱“消費全返”,那就需要慎重了。
2.其次看看返利週期。
“高額返現”不會進行當場兌現,而是承諾在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逐步按比例返還,和消費行為之間存在較長的時間差。時間差越長,留給騙子的操作空間就越大,為“以新還舊”,甚至捲款跑路留下了時間。
3.看推廣模式。
消費返利騙局的資金鍊一般都不能維持太長的時間,所以為了在短時間內實現大量圈錢的目的,消費返利騙局的操盤者往往以“預付消費”“充值”等方式吸收公眾和商家資金,大量資金由平臺控制,存在轉移資金、捲款跑路的風險。另外,還會採用類似傳銷的推廣手法拉人頭,收取消費者的會員費,進而快速做大規模來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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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000返700,滿2000返2000”,“消費越多,返利越多”、先高價購物再分期“返利”……近期,一種以消費返利為幌子的騙局正在蔓延,受高額返利誘惑,一些警惕心較弱的老年人紛紛“中招”,變成非法集資、網路傳銷的下手“羔羊”。
“消費返利”面具背後的騙局
據瞭解,所謂“消費返利”,原本是一種常見的促銷手段,是指消費者在購物的同時,得到商家給予的相應的現金返還,滿額有返利,其實就相當於打折,該模式一般見於電商領域。但如今這一手段卻常被利用包裝成諸如“消費全返”“消費致富”等誘人概念的騙局,打著商業銷售的擦邊球,把資本運作和銷售結合在一起,引人上鉤。
事實上,這種騙術並不是什麼新花樣,有些其實是前些年“返現超市”模式的變種,返利資金主要來源於商品溢價收入、會員和加盟商繳納的費用,多數平臺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正當實體經濟和收益,資金運轉和高額返利難以長期維繫。一些平臺透過線上、線下途徑,以“預付消費”“充值”等方式吸收公眾和商家資金,大量資金由平臺控制,存在轉移資金、捲款跑路的風險,資金安全無法得到保障。
“看似平臺跑路了,換個地方換個名字程式碼重新抄一遍又可以搖身一變以新的模樣‘東山再起’,令人防不勝防。”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目前國家有關規定,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一旦資金鍊出現斷裂,損失勢必嚴重。
騙術隱蔽,消費者又該如何識別呢?
有業內專家表示,“消費返利”的廬山真面目其實不難發現。“一方面看返現比例,正常消費返現比例一般在5%以內,不會太高;另一方面看返現有無時間差,正常消費返現一般當場兌現或幾天內兌現,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逐步返還的多有問題。”
專家同時提醒,投資者要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自覺遠離抵制各類違法違規金融活動。“你惦記人家的返利,人家惦記你的本金。”千萬不要被所謂的高額回報矇蔽了理智。
在面對“高額返現”的收益誘惑時,要充分了解掌握該公司背景,以及投資協議的主要內容包含哪些,這些因素都應當在投資前進行充分的瞭解。“尤其是老年人,對高額返利等資訊應高度警惕並認真核實,不要輕易相信商業廣告的誇大宣傳,以免造成鉅額經濟損失,對掌握的違法金融犯罪線索,可積極向各級金融監管機構和公安機關舉報。”
六部委聯合警示“消費返利”風險
近日,華人民銀行在其官網釋出《防範“消費返利”風險謹防利益受損》的公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6部委聯合提示:一些第三方平臺打著“創業”“創新”的旗號,以“購物返利”“消費等於賺錢”“你消費我還錢”為噱頭,承諾返還消費款、加盟費等,以此吸引消費者、商家投入資金。
公告提到,此類平臺存在三大隱患:高額返利難以實現、資金安全無法保障以及運營模式存在違法風險。另外,此類平臺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一旦資金鍊斷裂,參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按照有關規定,參與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參與傳銷屬違法行為,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